股权洗澡怎么操作
Ⅰ 股权代持怎么操作
仅需要实际出资人和名义股东之间签订代持协议即可,无需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实际出资人和名义的股东之间所签订的股份代持合同就是属于有效协议的,并且成为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根据。实际出资人若是想成为表里如一的股东的话,还应当经过公司的股东的半数之上的同意才可以。若是名义股东对其所持的股份处置,则实际出资人将没有办法以此处置行为没有经过其的同意为由而主张此行为的无效。
在一些中大型企业中我们经常会见到“股权代持”这个词汇,即:公司股东与其他持股人员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后,间接持有公司股权,并且享受分红等股东权益。股权代持的好处在于:新增或者名义股东(不直接持有股权,而是通过中间人持有某个公司的股权)时,不用变更税务和工商,对于公司来讲比较便利。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哪些情况适用于股权代持?
1)某些人的身份当时不适合做股东;
2)一个团体的股份放在一个人身上,既保证了工商程序的简便也便于员工管理;
3)为了相互担保银行融资,通过代持的方式设立多家非关联企业。
股份代持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不要光看营收的一面,也要根据该企业的运营情况,考虑是否需要承担多大的风险,审查风险因素,若风险过大不建议代持。
股权代持注意事项:
1、股权代持的代持人,也就是工商信息系统里显示的股东,一般被称为显名股东。被代持人,公司的实际出资股东,不在工商信息系统里显示,一般被称为隐名股东。
2、协议里要明确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出资明细,出资期限以及相关的利润分配。
3、协议里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公司对外承担责任以后,具体到股东的责任,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的责任如何划分,要有明确说明显名股东不承担责任的条款。
当公司与外部第三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时,第三人与公司之间的一切交易,都以工商登记的信赖为基础。任何内部的有关协议都不能对抗登记的法律效力,这决定着显名股东在公司外部永远具有股东的法律地位,公司债权人可以只追究显名股东的法律责任。此时,显名股东对外承担的责任需与隐名股东在协议中明确进行划分界定。
所以签订协议时,显名股东应该多加注意其不承担风险的条款,以最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股权转让如何进行?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要审查受让方的资格条件,要严格按照转让条件和程序进行股权转让,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不代表转让完成,还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才可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Ⅱ 股权登记日如何操作
股权登记日如何操作?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东可以参加分红或参与配股,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也就是说,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此次配股的股东,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划到这部分股东的帐上。
股权登记日(什么叫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天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红配股。
股权登记日如何操作原理:
只要在T日闭市前都持有股票,就享受分红和配股。其中包括两层意思:
1、T当日才买进该股票,可享受分红和配股;
2、T+1或T+2卖出,也可享受分红和配股,因为你的股权已经登记在册了。
意思就是说,既可以在T-1时高价卖出,T日时再以稍低价买进,赚个差价。还可以在T+1或T+2卖出,减少除权(增股)带来股价下跌的风险。更多的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的关系。
Ⅲ 股权分红如何操作
股权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
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
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
基金分红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现金分红,一种是红利再投资。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若投资者未指定分红方式,则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去您购买基金的机构处进行分红方式的修改。
例如,持有一基金10万份,现每基金份额分红0.05元:假设选择现金分红方式,那么基民可以得到0.5万元的现金红利;假设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元,那么,基民就可以分到5000元÷1.25元/份=40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就变为10.4万份。
开放式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但基民可以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基金行情的变化自主更改。
更改分红方式时,代销客户需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卡去原先购买基金的代销机构修改;直销的客户可通过基金公司网站或电话交易系统自行修改。
Ⅳ 股权稀释应该如何进行
引入新的投资者,进行增资扩股的时候,原股东的股份会被稀释,而且是同比例稀释。
原股东持股的变化有两种,第一种是股份转让,公司注册资本不变,转让股权的股东股份会减少,其他股东股份不变,第二种是增资扩股,一般引入投资机构都是采用第二种进行入资,同时产生股权稀释的情况。
在投资者增资后,注册资本会发生变化,投资者的部分资金计入注册资本金,另一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因为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原股东的股份会被同比例稀释。
最后简单说,融资方以钱买公司产品或技术以及整个团队。而股东却是产品技术或销售模式的创新及发起人…
而股东们为了产品的销售扩大及抢占市场份额,吸纳外部资金以壮大实力就必须割舍将来的市场远景红利来进行交换……
随着产品在市场的占有率逐步增大及饱和,以前的融资方(合伙人)渐渐实行退出机制,做到见好就收的目的。上市的目的就时就把融资人交给市场进行身份转换,此时的股份持有人就大众股民。
Ⅳ 股权众筹融资怎么操作有哪些方式
①降低投融资门槛。因为众筹平台突破了传统投融资模式的限制,主投方的介入,放宽了跟投人的金额限制,让更多人参与新项目或是新企业的产生。
②众在众筹网站上,项目发起人与投资者交流的项目评论版块的设置,使得网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融资渠道,还拥有市场调研的功能。
③筹融资模式应用长尾效应鼓励创新:相较于传统的股权投资平台,互联网众筹平台上,长尾效应在众筹融资方式中有着良好的应用
④众筹模式利用网络平台传播融资信息,一方面,互联网拥有庞大的用户群和一定的社交功能,信息传播更为方便、快捷且成本低廉,相比于传统的广告推广、拜访投资人或是扫街式的宣传,众筹模式以更低的成本为项目进行了宣传;另一方面,互联网信息交互性强,用户使用众筹平台发送信息和接收信息,项目发起人除了在计划中阐述项目的优势,还能在互动平台上回答投资者一些计划书中没有或是不明确的地方。借助众筹平台,借款人与投资方可以较低的成本进行高效的交流互动。
Ⅵ 如何稀释别人的股份
股权进行稀释,一般来说有两种方法: (一)、通过增资的方式进行股权稀释。 我国《 公司法 》并未规定增资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其实现实中也会有很多股东不同意增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因此进行股权稀释比较通行的方法就是增加注册资本。 (二) 、通过转让股权(股份)的方式进行股权稀释。 1、 有限责任公司 的 股权转让 。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就是说本公司股东之间,股权可以自由转让。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 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也即,公司稀释某股东的股权,可以将其股权转让给他人以达到稀释目的。 2、 股份有限公司 的股份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对于股份的转让规定比较繁琐和严密,首先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对于记名股票,应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如果法律对 上市公司 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个公司是由大大小小的股东组合而成的,股份越多所明出资的比例就会更大,如果要增加自己的股份,那么主意味着要扩大自己的出资比例,从而使自己在公司的权利也会越来越大,所以,增加股份对于一个股东来说是特别重要的。
Ⅶ 如果我持有一个股票的供股权,应该怎么操作呢
您一共有2种操作方式,
1.于联交所出售(全部或部分)未繳股款供股权
2.根据相关法律及法规按供股的认购价认购(全部或部分)正股。
即
1.直接卖出供股权
2.在交易软件--港股通--公司行为--供股权申报功能中,按照公示的价格,进行申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