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层股权怎么设计税收筹划
⑴ 如何利用股权架构或分支机构进行税收筹划,其中可能涉及到什么样的税务风险
就是国内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过程中 如何筹划税负,以及如何运用设立分 支机构的手段进行税收筹划。 产业开发区等,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 和外国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更多。另 外,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放区、国 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西部地区 等也都有相应的所得税减免政策。科 学合理地设置分支机构,就可以最大 限度地享受这些税收优惠,降低企业 税收负担。 假设某企业A 是生产高科技通讯 设备的企业,由于其客户主要集中于 山西地区,该企业设立时,注册地和 实际生产经营地均选择在山西太原。 按税法的规定,A 企业应适用 33%的 企业所得税。2000 企业损益表主要项目金额如表一: 通过设立分支机构,享受区域性税收优惠 众所周知,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 中存在大量的区域性税收优惠,如民 族自治地方、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 损益表 单位:万元现代企业集约化经营的发展战略 得到更为普遍的认同,设立分支机构 (包括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 机构)的经营方式,不仅在大型企业 得到长足的发展,而且也逐渐为许多 中小企业所采纳。 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税收筹划, 是税收筹划研究的重点课题之一。我 国早期研究税收筹划的专著,就设有 如表一所示,A 企业2000 纳企业所得税39.6 万元。如果 项目本年累计数 一、产品销售收入 1000 二、产品销售利润 200 三、营业利润 100 加:其他利润 20 四、利润总额 120 减:所得税 39.6 五、净利润 80.4 税收筹划 福建税务20019 能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就可以 实现税收筹划。比如,A 企业选择一 个可以长期适用低税率的地区,设立 一个独立核算的 现行税法规定,纳税人支付给总机构 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 的管理 费,准予在税前扣除;凡具 备法人资 格和综合管理职能,并且 为下属分支 机构和企业提供管理服 务又无固定经 营收入来源的总机构, 可以提取管理 费,但提取比例一般 不得超过总收入 2%。这样,即使会由于机构分设而 增加一些管理方 面的费用,也会因税 前扣除而有所减 技术产业开发区或郑州高技术开发区 等,同时还可以综合考虑各 投资环境、人工成本等因素;在业务 的分离方面,考虑到销售 网络的连贯 性,可以将生产业务转 移到 企业,其余业务留在原 企业于2001 年初选择天 津新技术产业园区设立 企业,并将生产业务转移到 关费用的分摊、总分支机构间的管理 费用、B 企业产品运费的增加 等问题, 我们可以简单地假设,A、B 两企业可 以通过各种合法手段将A 企业的利润 总额调整到近似于零的 水平,而将全 部利润转移到 企业。如果按照 2000年的经营状况 不变,2001 企业仍将创造120 万元的利润,这 样,2001 年两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数量为: 企业:利润为0,缴纳企业所 企业:利润总额=120 万元,缴 纳企业所得税 =120 15%=18万元 可见,经过以上筹划,A 企业实 现节税21.6 万元,占其原应纳税额的 54.5%。当然,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 干扰成本的存在,实际节税效果会有 所降低,但这一税收筹划方法仍不失 为一种可行的选择。 (编者注:企业在运用此办法时还应 考虑到《征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 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 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 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 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 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 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 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 下三种形式:第一,固定业户的临时性外出办 事机构。这种形式的分支机构因为不 符合“独立核算”的要求,所以应与 总机构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方面则应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 证明》,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纳税。未持有以上《外出经营 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应向销售地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否则应由总 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补征。 第二,总机构的常设分支机构, 不实行独立核算。这种形式的分支机 构也应与总机构合并缴纳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方面,现行税法规定,总机 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 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 务机关批准,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 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一般情况下,常设分支机构应 在经营地办理税务登记,并在经营地 申报缴纳增值税。 第三,总机构的常设分支机构, 二、企业分支机构形式的 选择 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 的角度考虑,企业分支结构主要有以 11 税收筹划 福建税务20019 实行独立核算。这种形式的分支机 构,应独立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 税,纳税地点均为分支机构所在地。 可见,从税收角度考虑,企业分 缴纳增值税,还是作为常设分支机构,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二是从 所得税角度考虑,是不独立核算,与 总机构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独 立核算,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 以上税收处理的不同,我们可以对企 业分支机构的形式作出以下选择:(一)分支机构作为一般纳税人 税负较低,但分支机构的一般纳税人 资格不易取得,而总机构已经被认定 为一般纳税人时,分支机构应作为临 时性外出办事机构; (二)当分支机构或总机构中有 一方预计将发生亏损时,应合并缴纳 企业所得税,即分支机构不应独立核 算。对此,我们可以举例说明如下: 假设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均适用 33%的 企业所得税,预计三年内盈亏情况如 下(见表二): (单位:万元) 盈利和亏损的情况。 在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由于 银行贷款利率较高,货币的时间价值 更为重要,此种税收筹划方案的节税 意义就更为显著。 (三)当总机构适用税率较低时, 选择合并纳税;当分支机构适用税率 较低时,选择分别纳税。 假设 公司为深圳一企业,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适用 7.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年盈利规模大约 200万元;N 企业是 的分支机构,适用33%的企业所 税率,年盈利规模大约为100 万元。 若合并纳税,二者共需缴纳企 所得税为:(200+100)7.5%=22.5 万元 若分别纳税,二者共需缴纳企业 所得税为:2007.5%+10033%=48 万元 可见,当总机构适用较低的企业 所得税税率时,合并纳税会减轻纳税 人的税收负担,而且经分析可知,分 支机构的盈利越多、二者税率差别越 大,进行以上税收筹划的实际效果就 越好。 反之,如果以上总公司 位于深圳,则应选择 分别纳税,即 独立核算。(编者注:国税发[1995]198 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必须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企业不得自 行确定汇总纳税,否则,税务机关有权依 法就地征收并予处罚。企业在运用此法 时,还应考虑到这一点。) 1.如果分支机构不独立核算,则二者应合并纳税。此时三年纳税情况 第一年应纳企业所得税=(30- 10) 33%=6.6 万元 第二年应纳企 业所得税 =30 33%=9.9万元 第三年应纳企业 所得税 33%=16.5万元 2.如果企业在设立分支机构时 将其独立核算,则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应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三年纳税情 第一年:总机构应纳企业所得税=30 33%=9.9万元 分支机构有亏 损,应结转以后年 度弥补 总计支出税金 9.9 万元 二年:总机构应纳企业所得税=30 33%=9.9万元 分支机构无利 润,不缴纳企业所 总计支出税金9.9 万元 第三年:总机构应缴纳企业所得 33%=9.9万元 分支机构弥补第一年亏损后,应 纳企业所得税 =(20-10) 33%=3.3万元 总计支付税金 13.2 万元 比较 以上两种纳税方案可知,在 两种方案中,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三年 中纳税的总额是相等的,但第一种方 案在第一年比第二种方案少缴纳 3.3 万元,而到第三年则多缴 3.3 万元。 就是说,采用第一种方案,企业通过 不同机构之间的“借税”,获得 3.3万元资金两年的免费使用权, 或者说 是两年的货币时间价值。反 机构预计产生亏损,而分支机构预计 将产生盈利时,也可以运 用以上方法 实现税收筹划。
⑵ 如何利用股权架构进行税收筹划
根据税法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若对其筹划得当,可以大大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
一、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
(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税收筹划
提取折旧是对企业固定资产予以补偿的基本途径。
对于提取的折旧应按期间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将其以折旧费用分期计入产品成本和费用。
因此,由于折旧都要计入成本,直接关系到成本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纳税额的多少。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方法有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两种。
(1)直线法
直线法,也称使用年限折旧法,是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或工作时数和工作量)平均计算折旧的方法。
按现行制度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并按固定资产原价和分类折旧率计算。
直线法具体又可划分为平均年限法、工作时数法和工作量法。
(2)加速折旧法
又称递减费用法。
是在折旧期间各年计提的折旧额逐渐减少。
加速折旧法的基本内容,是在固定资产使用前期多提折旧,随着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逐渐降低,对其计提的折旧也逐步减少。
虽然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内计提的折旧总额和平均年限法的完全相等,但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前几年,由于多提折旧,计入成本的费用相应增加,也就减少了固定资产使用前期的经营利润,相应地减少了企业的应纳所得税,相当于得到政府的一笔无息贷款。
加速折旧法有多种方法,在现行制度规定只限于采用以下两种: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允许实行加速折旧的企业或固定资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生产“母机”的机械企业、飞机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医药生产企业的机器设备。
(2)对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关键设备,以及常年处于震动、超强度使用或受酸、碱等强烈腐蚀的机器设备。
(3)证券公司电子类设备。
(4)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
(5)外购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的软件。
为落实国务院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创业创新,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企业(以下简称六大行业),2014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自行建造),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企业在2014年1月1日后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企业应充分利用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办法,进行税收筹划。
(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税收筹划
由于折旧年限本身就是一个预计的经验值,使得折旧年限容纳了很多人为的成分,这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
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
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⑶ 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企业要发展,就必须尽量节约成本扩大收益,税金也是企业的一项成本,节省税负缓解企业压力很有必要进行。那么,税务筹划如何进行?
1.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的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转移到成本费用中的那部分价值。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计提的折旧越多,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企业的收益也就会越大。会计上可用的折旧方法很多,如加速折旧法。虽说国家有规定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但我们可选择最低折旧年限来增加每年提取的折旧额,以延期纳税或少缴税。前期多提折旧,还能使固定资产投资尽早收回,减少了固定资产投资风险。且这样做也相当于得到了一笔无息贷款。同样,无形资产摊销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没有明确规定摊销年限的资产应尽量选择摊销年限较短的。
2.八项减值准备的筹划。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提取的减值准备有八项,不得刻意多提或少提。税法并没有特意具体规定各项准备允许扣除的数额,在这种状况下,企业应当及时灵活地计提各项准备,以增加计税时的可扣除金额。
3.增值税的筹划。
增值税筹划包括进项税筹划和销项税筹划。税务筹划如何进行?先谈谈进项税的筹划:企业当期的应纳增值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在销项税额不变的情况下,进项税额的大小及进账时间直接影响当期的应纳税额,这就要求企业在支付购货款时应及时或提前取得进项税发票,使当期进项税额能够足额计算。企业在采购材料时应尽量与国有的运输部门发生业务以取得正规的运输发票来进行抵扣,增大进项税额以减少应纳增值税额。
4.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利用
可以合理利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税收优惠奖励返还政策。
现在全国很多地区都通过总部经济税收政策的形式进行招商引资。
企业只需要将企业注册在当地,即可享受当地政府税收上的财政扶持。
有限公司财政扶持比例:根据年纳税额,企业可获得扶持奖励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存部分的:75%-90%
兑现时间:纳税次月可兑现扶持奖励。
入驻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和税收区域的要求,可以采用设立分公司、新公司,或是注册地迁移等方式入驻。
5.个人独资核定征收
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优势
资金安全,风险较低
申请“核定征收”,后整体税负降低
个人独资企业所涉各项税种完税后可直接公转私
无企业所得税,按个体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一般可以用业务分流的方式,将业务外包给“工作室”,负责人在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即可合法开票结算费用。完税后就可以自由提现,自由分配。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综合税率低至1.54%。
⑷ 股权转让怎么做税务筹划
一 、股权转让与避税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其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扩大了利用外资的代价,破坏了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使得一国以至于国家社会的收入和分配发生扭曲。其特征有非违法性、低风险和高收益、策划性、反避税性。
二 、避税方式
企业避税的方式多样,从目前情况归纳,大致常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利用税收的差异性避税
利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税负差异避税。
(2)转让定价避税
关联企业高进低出,或者低进高出,转移利润,涉及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或增值税等;改变利息、总机构管理费的支付,影响利润;改变出资情况,抽逃资本金等,逃避税收。
(3)利用税法本身存在的漏洞
利用税法中的选择性条文如增值税购进扣税的环节不同,房产税的计税方法(从租从价)不同;利用税法条文的不一致、不严密;还有利用一些优惠政策没有规定明确期限的。
(4)资产租赁避税
如关联企业中,效益好的向效益差的高价租赁设备,调节应纳税所得,求得效益好的企业集团税收负担最小化;关联企业之间资产相互租赁,以低税负逃避高税负,如以缴纳营业税逃避缴纳所得税。
(5)避税地避税。
纳税人利用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特区、开发区、保税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低税负地区虚设常设机构营业、虚设中转销售公司或者设置信托投资公司,转移利润从而减少纳税。
(6)运用电子商务避税
电子商务是指交易双方利用国际互联网、局域网等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易。电子商务活动具有交易无国籍无地域性、交易人员隐蔽性、交易场所虚拟化、交易信息载体数字化、交易商品来源模糊性等特征。电子商务给避税提供了更安全隐蔽的环境。企业利用电子商务的隐蔽性,避免成为常设机构和居民法人,逃避所得税;利用电子商务快速的流动性,虚拟避税地营业,逃避所得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利用电子商务对税基的侵蚀性,隐蔽进出口货物交易和劳务数量,逃避关税。
以上就是税点点对股权转让如何避税问题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⑸ 企业股权转让常见税务筹划方案是什么样
为了有效的减少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税收费用,需要在股权转让税务筹划的时候,能够做好方案的制定和选择。毕竟好的税务筹划方案既可以保证筹划顺利,也能减少税收费用。那么企业股权转让常见税务筹划方案是什么样?
3、个人转股合理低价设置。根据规定,部分低价转让股权是合理的,但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例如:能够出具有效文件,证明企业失手政策调整而长生极大影响,从而导致低价转让股权或者继承或者将股权转让给具有法律效率省份关系证明的亲人。
4、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一般来说对于没有商是的公司,股权的公允价格是很难获得的。但是市场价格的形成是较为多面的,所以可以通过筹划方式调整市场价格,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企业股权转让在设计筹划方案的时候,如果能够提前了解清楚税法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的信息那么则可以保证税务筹划的合理合法性,避免企业受到税法的惩处。需要注意的是:税务筹划对于专业性要求较高,企业最好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