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农民做股权投资
A. 个人如何投资股权
法律主观:
按照《公司法》第2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迟轮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喊余可以用货币出资。2、实物。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3、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作为一种无形资产,经过评估作价后一样可以作为出资。4、土地使用权。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郑旦滚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B. 如何发展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从"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的产权制度转变,为了对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治理进行系统阐述,通过构建分析其治理结构,机制及主要模式的框架。
基本情况
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实行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村集体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份量化,成立了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让老百姓真正了解了本村到底有多少资产、多少收入;通过资格界定、股权配置,让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了解自己在集体经济中所占的份额。
原因分析
各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后,都不知道如何发展村集体经济,缺资金,缺少发展的路子。
具体对策建议
建议市级政府能够加大对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资金上的支持力度,并在村集体经济发展政策和思路上给予引导和指导。
明确合作社规范合作的程序要求。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与各类社会工商资本合作,开展股份合作经营活动的前提是商议并签订双方合作协议,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经营管理办法、收益提取与分配办法以及监管手段等。双方合作协议的签订要以明晰产权归属、分清资产权属为重点,正确处理合作社与工商资本的利益关系,这是开展合作经营最基本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对于目前相当部分村原有的各类农村新型经营实体,在开展股份合作经营之前首先要对这些经营实体历年来国投部分项目资金以及县镇村各级配套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形成的村级集体经济资产等进行产权剥离,作为村级合作社参与股份合作经营的基本股金使用。
明确合作社规范参股的具体办法。鼓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以现有的各类项目资金、土地等资源资产以及劳务技术、区域商标品牌要素等入股企业,参与股份合作经营活动。这类股份合作经营实体的股权构架由企业股、合作社集体股、以及农户个人利用资金、土地、技术等要素参与经营的个人股三大部分构成。合作社以项目资金参股,要以不改变资金使用性质和用途为前提,所有产业类项目资金和基础建设投入资金应作为集体股由全体股民占有和分配;所有扶贫项目资金投入部分应设立扶贫股,作为村集体股的另一形态存在并明确其收益归村贫困户占有和分配,待实现稳定脱贫任务后,可将扶贫股直接转化为村集体股。合作社以土地要素入股,在股份量化时,应当以本地当年土地征用价格为基数进行折股量化,一次核算到位,形成股本。参股土地如含有农户承包责任田时,应要求企业提前一年先期给付土地流转费用,作为农户基本生活费用保障,待年终核算结束后再进行二次分红,实现“保底收入+分红”改革发展模式。合作社以区域商标品牌要素入股,应先聘请专业中介评估公司对区域商标品牌进行市场估算,然后进行折股量化,形成股权。
承包经营、自主经营和股份合作(外联经营)经营是目前合作社开展经营活动的三种基本形态和选择模式。对于村级机动地比较分散,一时难以集中连片、形成规模经营的经营性资产和村级小型水利设施等比较简单的经营性资产宜于采取承包经营模式,开展经营活动。对于村集体投资兴建的各类产业经营实体,农业园区等,提倡聘请职业经理人,形成专业团队开展合作社自主经营活动,力求规避这类经营实体由理事长直接牵头负责,合作社直接开展经营活动,形成新形式的大集体、大锅饭局面。对于由合作社和农户提供土地、资金等资源资产要素通过招引社会工商资本投资经营的混合经营实体,必须走股份合作经营发展路子,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革创新,逐步规范合作经营行为。
合作社规范监管企业经营行为的途径与办法。对于村级合作社投资兴建、自主经营的各类经济实体以及参股运营的股份合作经营实体,要充分发挥合作社监事会的职能作用,不断探索创新企业经营监管途径,力求规避经营风险。
C. 如何进行股权投资
投资人进行股权投资,可以依法购买公司发行的股票,或者认购公司增加的新股。公司发行的股票是同股渣兄轿同权的,投资人可以根据本人的资金状况依法投资来获得股如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尘顷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一百二十七条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D. 个人如何股权投资
先把商业计划书撰写好,再去各类融资渠道多接风险投资人,给你推荐几个渠道:
1、到各大投资机构官网进行BP投递。
2、多参加一些线下的沙龙活动,这也是投资公司的投资经理经常露出的一个渠道虽然不多也有可能不一定投你行业但至少能接触到,经济相关发达的城市都有。
3、找融资平台,建议不要选会员制的尝试成本太高,可以选择那种能自助申请一对一电话对接投资人的,要让投资人看过你BP还愿意对接,这样成功概率会更高一些,推荐到云对接试试。
E. 个人怎么参与股权投资
个人投资者一般须以购买私募信托的方式参与股权投资。参与股权投资需要具备两个条件:拥有大量资金,能够承担较高的风险。
目前,国内股权投资市场已经是“僧多粥少”的格局,一个典型的卖方市场,国内较少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面对携大量现金急迫下注的股权投资公司,或许比拼价格成为胜者的唯一筹码,而不是关注基金提供的投后管理等附加值。 选择具有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的投资项目。就股权投资而言,最理想的方式当然是投资标的成功上市(IPO),但是企业成功上市只是良好的愿景,投资者仍然需要其他的退出渠道,比如说股权的卖出机制、股权的转让机制及股权的回购机制。
F. 个人如何进行股权投资
1、理智投资,量力而为
由于股权投资高风险、高回报的特性,所以理性的投资策略是将股权投资作为投资配置的一部分,而不应该将全部的资金都集中于股权投资。
2、熟悉股权投资周期
股权投资的期限通常超过一年,大多的股权投资期限为1—3年,有些甚至长达10年。个人投资者必须了解所参与股权投资的投资期限,所投入的资金需与之相匹配。否则,用短期的资金去参与中长期的股权投资,必然会出现流动性的问题。
3、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原则
股权投资期限长、风险高的特点决定了普通的个人投资者应该坚持以自有资金参与的原则。若采取融资投资,虽然会产生收益的杠杆效应,但是也同样会导致风险的叠加。作为普通的投资者,在自己可以承受的限度内参与股权投资,应该是最佳的选择。
法律依据
《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私人股权投资信托,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项下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信托业务。
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投资于境外未上市企业股权的,应经中国银监会及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私人股权投资信托投资于金融机构和拟上市公司股权的,应遵守相关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
G. 股权投资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股权投资流程: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的,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