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股权资产如何避坑
A. 股权投资怎么做的
首先是要端正投资态度。股权投资如同与他人合伙做生意,追求的是本金的安全和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不论投资的公司能否在证券市场上市,只要它能给投资人带来可观的投资回报,即为理想的投资对象。股权投资由于公司上市能够带来股权价格的大幅上升,一些投资者急功近利的心态使其过于关注"企业上市"概念,以至于忽略了对企业本身的了解,这样就放大了投资风险,也给一些骗子带来了可乘之机。事实证明,很多以"海外上市"、暴利等为名义的投资诱惑,往往以骗局告终。毕竟,能上市的公司总是少数,寻找优质公司才是投资的正道。
其次是要了解自己所投资的公司。要想投资成功,投资者一定要对自己的投资对象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例如公司管理人的经营能力、品质以及能否为股东着想,公司的资产状况、赢利水平、竞争优势如何等信息。由于大部分投资人的信息搜集能力有限,因此,投资者最好投资本地的优质企业。投资者可以通过在该企业或在银行、税务、工商部门工作的亲朋好友对其经营情况进行跟踪观察,也可通过一些渠道与企业高管进行沟通。另外据了解,当前在河南省股权登记托管中心股权挂牌的企业均为我省本地企业,托管中心每年组织各企业高管与投资者召开"股东见面会",并在股东大会期间组织"公司直通车",由企业负责接送投资人参加股东大会并组织其对企业进行参观考察。
再次是要知道控制投资成本。即使是优质公司,假如买入股权价格过高,也还是会导致投资回收期过长、投资回报率下降,算不得是一笔好的投资。因此,投资股权时一定要计算好按公司正常赢利水平收回投资成本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时间要控制在10年之内。但有的投资者在买入股权时,总是拿股权上市后的价格与买入成本比较,很少考虑如果公司不能上市,何时才能收回成本,这种追求暴利的心态往往会使投资风险骤然加大。以在河南省股权登记托管中心股权挂牌的企业为例,其股权价格一般围绕公司净资产水平波动,这就为投资者控制投资成本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其有可能发掘到经营稳定、净资产收益率较高的投资对象,分享企业成长中的收益。
B. 公司股权收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一、做好尽职调查工作
股权收购实际上是收购一家存续了很久的公司,远比建立一家新公司复杂得多。为了减少公司收购风险,需要聘请具有知名度的中介机构和精干的团队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作为中介机构,主要从三个方面来把关:律师从法律方面把关。律师团队对公司近3年来已经执行的合同和未执行完毕的合同以及将要签署的合同的合法性、公平性进行审查,防止出现临时修改、更换合同等恶意串通事故的发生。
会计师从财务方面把关。会计师团队可以对近3年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执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确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或有事项、不良资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揭示和披露,特别是会计师和律师合作,对一些重大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收购风险。
评估师从公司价值方面提供参考依据。精干的评估师团队,能够合理地确认被收购单位的实际价值,作为确认收购成本的重要参考。
重视中介机构提出的各类问题显示的收购风险。律师、会计师以及评估师会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间,就企业的异常交易、资产质量、产权所属等事项提出他们的看法,拟收购方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就其影响与被收购方进行讨论,最终取得一致意见。
二、对拟收购行业要有所了解
国有企业在收购某一企业时,要对该企业以及该企业所在的行业的供应、销售和生产以及内部管理方面有所了解。在进行尽职调查前,收购企业应该针对被收购企业的供应、销售和生产及内部管理方面成立专门的机构。这个机构由负责供应、销售和生产以及内部管理、合同谈判专家方面的人员组成。他们最好能和尽职调查的中介机构一起进驻被收购企业,同步了解相关情况。这样就会做到心中有数,更加有利于收购工作,降低收购风险。
三、留心被收购企业未履行完毕合同
在对被收购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过程中,被收购企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要认真审查,很多收购纠纷都是由这些合同引起的,这些合同要引起收购企业的高度重视。
为了避免未完合同形成的收购风险,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审核:首先要审核合同原件的内容。确认合同内容是否完整,责、权、利是否公平,若发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与被收购企业相关部门沟通,及时采取措施。
对国家有强制规定合同文本的合同,要确认是否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对违反国家强制规定的合同或者条款,一定要由被收购单位就相关的权利义务进行重新约定。
对补充合同,重新签署的合同要重点关注。被收购企业出于种种不可告人的目的,往往会在收购企业谈判有一定的可能性时,采取各种手段,签署一些新的或者是补充合同,并以此进行账务处理,形成事实后,由收购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所以,在尽职调查时,要特别注意这类合同的签署、执行情况。
对合同的签署情况进行外部调查。就是到合同签署的另外一方进行了解,掌握合同的签署情况和执行情况,有些合同需要到政府部门备案的,则一定要到政府备案部门,就备案合同与原合同进行核对,确认合同内容合法、合理、公平无误。
四、签署缜密的股权收购合同
在尽职调查完成和谈判价格确定之后,需要做的工作就是签署收购合同和办理资产产权移交手续了,这个环节非常关键。在签署股权收购合同时,对于尽职调查过程中间无法解决的属于被收购企业存在的问题,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责任和权利,避免马虎签署,形成收购风险。在股权收购合同中,要对移交内容和事项做出详细约定,以便移交时双方遵照执行。
五、办理严格的资产、产权移交手续
在接受被收购企业时,收购企业要严格按照收购合同约定的内容办理资产、产权移交手续。由于股权收购业务的复杂性,从尽职调查完毕到实际办理资产产权移交手续,往往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在这个期间,被收购企业仍然经营和管理企业。为了防范收购风险,确保被收购企业资产完整的移交给收购企业,收购企业要对此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变化情况进行审计,然后在此基础上,按照收购合同的约定,办理资产产权移交手续。
国有企业收购民营企业股权时,如果能够做到上述几点,就能够大大降低收购风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C. 长期股权投资如何避免陷入项目方的财务陷阱
长期股权投资避免陷入项目方的财务陷阱,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
在股市投资中,不仅要注意由于企业竞争力的消长所引起的风险,更必须留心人为的财务报表扭曲。当企业经理人刻意地操纵财务报表,甚至发生重大财务弊案时,财报就不再是投资人可以信赖倚重的“仪表板”,反而是造成错误投资决策的帮凶。
由于财报数字是经营活动的滞后指标(lagging indicators),因此投资人想要预见财务弊案并保护自己,必须同时注意相关的非财务报表信息。本章提出九个贴士,就是希望帮助投资人结合财务报表和非财报信息,学会“随时保护自己”。
所谓利多下跌,是指在有利多消息的情况下,股价却出现与趋势相反的滑落。一般而言,在出现利多消息时,股价应会随之上涨,以反映公司的成长性及获利能力。然而,股价若不升反降,很有可能是公司本身暗藏有某些隐蔽的问题。投资人应特别注意股价下跌背后所隐藏的负面信息,以避免地雷爆发所造成的巨额亏损。
银广夏1993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属于医药生物产业,该公司上市时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97亿元,7年的营运使该公司资产总额增加了20多亿。股价则从1999年12月30日的13.97元,涨至2000年12月29日的37.73元,跃升为证券市场极具影响力的公司。
2001年3月1日,银广夏宣称与德国诚信公司(Fidelity Trading GmBH)签订连续三年总金额为60亿元的协议。消息发布后,财经媒体普遍对于该合约的数量及价格多有怀疑,深入探究发现,该公司年报中也没有出口退税的项目。以此情况,如果不是银广夏财务报表披露不详,就是有虚伪销货的可能。
该利多合约公布一周内,股价却下滑1.09元,政府相关部门因接获检举开始介入调查,银行也提前终止贷款。后经半年的搜证,查出银广夏从1999年开始编造虚假盈余,假造不实财务报表。2001年8月,证交所发布银广夏停牌公告,2002年6月5日公告下市。
操纵此骗局的幕后黑手即是银广夏总裁李有强等人。银广夏公司自创立以来,历年平均股价皆在10元左右。2000年4月,新聘总裁李有强及董事局秘书丁功民上任后,通过捏造虚假盈余驱动股价以中饱私囊(该年银广夏的利润及股价皆攀升至高点,股价达37.99元),且多次宣告分红以图自利。最后两人因财务作假弊案而遭解任,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其实弊案爆发前,银广夏股价已有警讯。观察该公司股价图的变化,可知:1999年至2001年初,该公司股价逐渐向上攀升,吸引了许多的投资大众。自2001年3月媒体发布质疑信息一直到2001年8月该公司公告停牌前,股价的累计跌幅达16%。
这5个月中,公司一再发布分红及转投资等利多消息。在这些利多消息之下,股价不但没有往上爬,反而分别在4月13日、5月10日、7月16日连续三次下跌。
投资者如果注意到这样的情况(可于证交所或投资顾问公司的网站上查询公司股价的变化),并评估相关报道提供的消息,就应及早采取保护措施。
D. 我想买一些股权,我应该怎么买呢
最近经常跟客户讨论这个问题,就是什么是股权投资?我们老百姓如何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的收益汇报率会有多高?利润的来源是什么?等等一系列的问题。作为一个专业的金融理财人员,我首先想说的是:任何投资都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包括企业的海外上市融资等等。所以投资者一定要在看到高回报的同时也要清楚的看见风险的存在,以及如何进行合理的规避风险。
1.通常我们认为所谓股权投资,就是指企业(或者个人)购买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公司)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较大的经济利益。
2.在我国个人购买股权进行投资行为应该是允许的,除了法律规定以外的某些人士。如国家党政干部等。个人投资股权应该成为今后的一个长期投资趋势所在(个人观点)
3.股权的利润空间相当广阔,一是企业的分红,二是一旦企业上市则会有更为丰厚的回报。同时还可享受企业的配股、送股等等一系列优惠措施。
有个在身边的例子就是老百姓不知道什么是股权而丧失财富的典型案例:1996年合肥合力叉车的原始股权拥有者将手中的股权以每股0.6元的价格抛售,而后来合力上市后每股价格飙升至21.29元!!可惜啊!
那么我们投资者如何进行股权投资呢?首先选择一家正规的金融中介机构公司(这很重要);其次要选择一个好的标的公司(即准上市公司)该公司一定是发展势头很好,比如高新技术产业,IT行业,生物工程等行业;,因为这类企业要发展、要上市融资就必须进行股权优化,否则没有上市的门槛。
老百姓进行日常的长期、短期投资行为一定要从四个基本方面来分析:
第一:合法性。如果你做的是非法投资行为,那么还是请收回你的资金,用来捐助一些孤苦儿童、伤残人士会更有用途。你说呢?
第二:安全性。你的资金安全系数怎样?这应该是你考虑的一个重点问题了。不过话又说回来,钱放在哪儿都不是安全的。即使带在身上也有被偷的时候,谁说不是呢?你有过被偷的经历吗?
第三:收益性。投资本身就是一种延迟暂时消费的行为,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润。如果你不想获利,那就请把钱给我,我来投资。
第四:流通性。这就不用我多说了,你把钱放在身上流通性是最好了。呵呵。但要是买个什么封闭式基金的话就不是很好了,两相比较,这个道理也许你比我更明白。
E. 股权质押融资风险有哪些,如何避免
法律分析:风险: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4、股权交易市场不完善下的处置风险。
如何避免:1、加强对质押权的审查。2、加强对出质公司的监督。3、完善相关配套制度。4、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体系。
法律依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第三条 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以下简称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拍卖、转让;
(二)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三)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开办外商投资企业;
(四)企业清算;
(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占有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认为需要的,可以进行资产评估:
(一)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
(二)企业租赁;
(三)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F. 购买公司股权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正面回答
1、签订合同的主体
2、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3、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4、明晰股权结构
5、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6、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7、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8、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分析
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
收购一般分为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现为目标公司成为收购公司的子公司。
三、收购按支付方式划分:
1、用现金购买资产。用现金购买资产是指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2、用现金购买股票。用现金购买股票是指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3、用股票购买资产。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发行收购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资产。通常来说,收购公司同意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收购公司只在有选择的基础上承担目标公司的一部分债务责任。
4、用股票交换股票。收购公司可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股票。通常来说,至少要到收购公司能控制目标公司所需的足够多的股票。
5、用资产收购股份或资产。收购公司使用资产购买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四、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相互转让股权而不受限制(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根据以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其他股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