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投资哪些信托公司
Ⅰ 作为首批获得全国社保基金管理资格的六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管理社保资金和管理公募基金有什么区别
长盛公司是是首批获启知消得全国社保基金管理资格的六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社保倡导的是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所以我们在投资管理上也是按照上述理念来进行投资的;在现行的制度背景和市场环境下,公募悄知基金受行业相对排名的影响比较大,所以在价值投资猛虚的同时,也会关注一些短期的主题性或者风格性投资机会。
Ⅱ 机构调仓科创板路径显现,三季度社保基金新进6家公司
根据Wind统计,截至三季度末,机构持有183家科创板公司,合计持有30.51亿股,持股市值为2101.36亿元。
机构持股集中于四大行业
从持股机构家数看,金山办公以152家机构持股领先其他科创板企业,列机构持股科创板家数第一位。此外,宏力达持股机构为104家。截至三季度末,仅有上述2家公司被超百家机构持有。
持股数量方面,传音控股、中国通号、西部超导、澜起 科技 、虹软 科技 、光峰 科技 、晶晨股份、微芯生物这8家公司被机构持有数量超亿股。而中芯国际、容百 科技 、天奈 科技 、天宜上佳等35家公司被机构持有数量亦超过1000万股。
从持股比例来看,传音控股位居第一。根据三季报显示,机构持有传音控股3.16亿股,占流通股比例为81.28%。西部超导、虹软 科技 、晶晨股份、安集 科技 、心脉医疗、安恒信息、天奈 科技 的机构持股比例亦超过了50%。
在行业方面(以申万行业划分为准),机构偏爱医药生物、机械设备、计算机和电子行业。根据统计,目前机构持股科创板公司中,医药生物有38家,机械设备37家,计算机31家,电子30家。
三季度机构增仓54股
根据Wind进一步统计,三季度机构对54家科创板公司进行了增仓。按增仓比例来看,铂力特、晶晨股份、西部超导、福光股份、天宜上佳均被增仓超10倍以上。
其中,铂力特三季度被机构增持1852.52万股,增仓比例高达62617.03%。值得一提的是,铂力特为首家被举牌的科创板公司。9月11日晚,铂力特公告称,朱雀基金旗下私募资管产品及一致行动人平安信托持有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
根据铂力特三季报显示,三季度朱雀基金旗下陕煤朱雀新材料产业资管计划新进持有铂力特390万股,占流通股股本的8.79%。公司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2亿元,同比下降25.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308.20万元,同比止盈转亏。
从增仓数量来看,传音控股、中国通号、西部超导、澜起 科技 、虹软 科技 、光峰 科技 、晶晨股份和微芯生物均被增仓超过1亿股以上。
二级市场表现来看,机构增仓股自10月以来出现正涨幅的有23家,石头 科技 、传音控股、容百 科技 、天奈 科技 、金博股份自10月以来的涨幅均超过了20%,瀚川智能、成都先导、热景生物、久日新材、致远互联的累计跌幅则居前。
社保基金新进6家公司
作为A股市场风向标和价值投资的引领者之一,社保基金投资科创板的轨迹亦逐渐清晰。从科创板三季报来看,中国通号、沪硅产业、传音控股等27家科创板上市公司被社保基金持有。
从社保基金的操作方向来看,三季度新进奕瑞 科技 、福昕软件、固德威、中信博、敏芯股份、爱博医疗、芯朋微、奇安信-U、威胜信息、嘉必优、芯源微、奥福环保、杰普特和柏楚电子。考虑到奕瑞 科技 、福昕软件、固德威、中信博、敏芯股份、爱博医疗、芯朋微和奇安信-U均在今年三季度内上市,因此,社保基金三季度新进股实际上为威胜信息、嘉必优、芯源微、奥福环保、杰普特和柏楚电子。
与此同时,三季度社保基金还增仓了致远互联、华熙生物和安恒信息;对海尔生物、南微医学、紫晶存储、八亿时空、华润微、金山办公和沪硅产业-U等进行了减仓。
相比较社保基金的有进有出,QFII并未现减仓科创板现象。三季度,QFII对华熙生物、海尔生物、安恒信息、华特气体、奥福环保、金山办公、三达膜、方邦股份等进行了增仓。
Ⅲ 社保基金重仓的企业
最新社保基金50只连续重仓股浮出水面了。最多(华鲁恒升)已经连续持有34个季度。而持有流通比例最多的是(云图控股)持有流通股比例达到13.7%。而(云图控股)也是唯一一家持股比例超过10%的企业。
(华鲁恒升)持有34个季度
(丽珠集团)持有29个季度
(华海药业)持有27个季度
(湘电股份)持有23个季度
(厦门象屿)持有21个季度
(安琪酵母)持有20个季度
(海大集团)持有20个季度
(云图控股)持有20个季度
(万华化学)持有19个季度
(宋城演艺)持有19个季度…
附全国社保基金连续重仓持股(名单)
Ⅳ 投资最厉害的社保基金是哪只
最厉害的是紫金矿业。
Wind数据显示,到2021年上半年,社保基金已重仓超140只个股。其中,上半年社保基金重仓前十的个股分别是紫金矿业、赤峰黄金、厦门象屿、三安光电、常熟银行、东方财富、中信特钢、杉杉股份、福田汽车、中国巨石。上半年社保基金加仓前五的个股分别是悉斗华工科技、华贸物流、高能环境、三环集团、中国巨石。以上基金都很厉害,可以选择自己中意的进行投资。
拓展资料: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扰扮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转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社保基金是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社保基金是国家把企事业职工交的养老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资金交给专业的机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201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首次列入预算报告,接受我国最高权力机关监督。
2013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缓陆灶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
2016年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草案)》获得通过。这意味着,1.5万亿元社保基金的资产管理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草案)》对全国社保基金的筹资、管理以及使用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基金的运行,从而保障基金的安全。
截至2018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基金资产总额达到22353.78亿元。2019年1至7月,全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万亿元、支出2万亿元左右,收支结余2000多亿元,累计结余5万亿元左右。
Ⅳ 社保基金入市的哪几家基金公司
社保基金入市是比较早的新闻了,直接查询就可以查到了。
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管理人包括南方基金、博时基金、华夏基金、鹏华基金、长盛基金、嘉实基金、易方达基金、招商基金等18家。
随着2015年年报陆续披露,社保基金的持股动向逐渐浮出水面。统计显示,目前共有17家公司的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出现了社保基金的身影。其中,社保基金持有北京文化、皖维高新、联化科技的数量较多。
Ⅵ 十大信托公司包括哪些
中国十大信托公司
1、中信信托(金融机弊大构背景)
中信信托(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金销卜含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金融机构。由是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和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前者持股比例82.26%,后者持股17.74%。现金资产规模高达16241亿元,信托公司中排名第一,结合中信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无愧信托公司中的“战斗机”。
2、建信信托(金融机构背景)
建信信托(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批复,合肥市财政局投资,筹备设立合肥市信托投资公司。由中国银监会直接监管,中国建设银行持股67%,现有资产规模14512亿元,仅此于中信信托,位列信托资产规模第二。结合建信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稳坐二席。
3、华润信托(央企国企背景)
华润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原深圳市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由华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角公司控股,三者持股比例分别为,51%,49%,22.23%,现今资产规模10181元,虽然远低于中信信托和建信信托,但万亿级级别信托公司,仅此三家,实力不容小觑。结合华润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稳居三甲。
4、五矿信托(央企国企背景)
五矿信托(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银行批准成立。由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控股,分别持股比例为78%,21.2%和0.79%。现金资产规模9239亿元,虽然未能突破万亿几规模,但五矿信托发展势头强劲,各信托产品正常运营,市场口碑良好,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成为第四家万亿级别的信托公司。
5、中融信托(央企国企背景)
中融信托(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前身为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由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和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分别持股比例是63.5%和36.5%,现资亏笑产规模7708亿元,信托公司资产规模中排名第五,结合中融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
6、交银信托(金融机构背景)
交银信托(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国家特批的第一家商业银行直接投资控股的信托公司,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湖北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控股,前者持股比例85%,后者持股比较15%,现金资产规模7517亿元,落后中融信托仅100多亿,结合交银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
7、光大信托(金融机构背景)
光大信托(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在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水市财政局控股,持股比例分别为51%,23.42%,21.58%和4%。现金资产规模7182亿元,结合光大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
8、华能信托(央企国企背景)
华能信托(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旗下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银监会批准,获得金融许可证,开展信托业务,业务范围遍及全国。由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贵州省技术改造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贵阳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8家公司控股,持股比例依次是67.92%,31.48%,0.16%,0.16%,0.09%,0.08%,0.07%,0.03%。现金资产规模6990亿,结合华能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
9、上海信托(地方政府背景)
上海信托(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国银监会批准,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信托公司之一。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家公司控股,持股比例依次为97.33%,2%和0.67%。现金资产规模达6728亿元,结合上海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
10、中航信托(央企国企背景)
中航信托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商务部核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华侨银行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财政投资管理公司和共青城羽绒服装创业基地公共服务有限公司直接控股。现金资产规模6489亿元,结合中航信托强大背景,各信托产品运营良好,市场口碑,名列中国十大信托公司之一。
Ⅶ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大事记
· 2012年6月20日,公司荣获第六届“诚信托”评选“2011年度“诚信托——卓越公司奖”。
· 2012年3月30日,公司荣获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授予的“审计项目统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海油审字〔2012〕21号)。
· 2012年3月22日,吴孟飞董事长主持召开中海信托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在杭州召开。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及监管部门代表列席会议。
· 2012年2月28日,在上海市黄浦区政府组织开展的2011年度经济发展突出贡献100强企业评选中,中海信托荣膺“2011年度上海市黄浦区经济发展突出贡献100强企业第18位”荣誉称号,排名位居金融孙耐企业前三甲。此次评选是原黄浦区、卢湾区两区建制撤销后组织的首次评选。
· 2012年2月,公司纪委调研论文《关于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如何有效执行的思考》在上海市金融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组织的“2011年上海市金融系统反腐倡廉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中荣获“优秀调研成果奖”三等奖。
· 2011年12月26日,中国银监会核准吴孟飞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批复(银监复[2011]604号)。
· 2011年12月12日,公司获得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12亿人民币增加到25亿人民币。
· 2011年8月26日,证券时报社主办的“第四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颁奖典礼”上,中海信托荣获“中国优秀信托公司”综合奖,睿智1号矿业投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荣获“最佳资源类投资信托计划”单项奖。
· 2011年7月26日,公司获得上海市工商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储晓明变则洞春更为陈浩鸣。
· 2011年7月16日,经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陈浩鸣先生为公司总裁,储晓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裁。陈浩鸣先生的总裁任职资格已于7月8日由中国银监会核准(银监复[2011]237号文)。
·2011年第四季度,公司将于近期推出龙源电力信托贷款集合信托计划,据相关项目负责人介绍,该计划具有高收益、期限短和银行强力担保三个特点。
·2010年6月,在《上海证券报》主办的“第四届诚信托”评奖活动中,中海信托荣膺 “2009年卓越公司奖”。
·2010年1月,经上海市档案局最终评审认定,中海信托荣获“2009年度上海市机关档案工作市二级先进”称号。
·2009年12月,与工行、工银国际、鄱阳湖产业投资管理公司合作,推出首期4亿元鄱阳湖稳健基金信托项目,业内首创信托计划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有限合伙产业投资基金项目。
·2009年11月,与太平洋产业基金合作发起设立中海太平洋股权投资基金取得突破,成为银监会唯一批准的信托颤滑公司参与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项目。
·2009年8月,公司管理信托资产规模首破千亿大观,再创历史新高
·2009年6月,中海信托参与重庆钢铁银团贷款项目,作为银团参加行中唯一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为国内首家参与外资行牵头的银团贷款的信托公司。 创历史
·2009年6月,中海信托在《上海证券报》举办“诚信托——2008年最佳信托公司评选”中,荣获“最佳投资回报奖”。
·2009年4月,中海信托进军广西市场首单信托项目签约仪式在南宁举行,成功为广西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提供了10亿元信托融资。
·2008年12月,中海信托在《金融时报》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共同举办的“2008中国最佳金融机构排行榜”评选中,荣获“2008年度最佳信托公司”。
·2008年11月18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评定,中海信托获得“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证书。
·2008年8月13日,中海信托成功获批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QDII),成为第三家获得QDII业务资格的信托公司。
·2008年8月,中海信托携手渣打银行推出国内首单信托公司与外资银行合作的固定收益增强型理财产品(“渣打银行[聚通天下]信托投资理财——CPPI固定收益增强型” ),在业内率先打开了外资银行渠道。
·2008年7月,中海信托联合工商银行共同推出国内首款期酒概念信托产品“君顶酒庄红酒收益权信托计划”,在探索实物消费与投资理财创新结合上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受到市场广泛的关注和高度认可。
·2008年6月,中海信托在《上海证券报》举办“诚信托——2007年最佳信托公司评选”中,荣获“最佳成长奖”。
·2007年12月26日,中海信托正式改制成立“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2亿元,股东结构不变。
·2007年12月,中海信托以分立方式将实业资产剥离,成立“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结构不变,注册资本为2.5亿元,该公司成立日期为2007年12月20日。
·2007年6月,中海信托在《上海证券报》举办“诚信托——2006年最佳信托公司评选”中,荣获“最佳风险控制奖”。
·2007年5月,中海信托作为牵头行,与意大利圣保罗银行担任联合财务顾问,成功实施了国内最大中外合资项目——中海壳牌南海石化项目的结构化融资。
·2007年,中海信托成为最先按照信托业“新两规”换牌的六家信托公司之一。
·2006年,中海信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达388亿,位居行业第一。
·2006年12月,中海信托作为信托公司唯一代表,在人民网主办的全国品牌调查评比活动中,荣膺“人民信赖品牌奖”。
·2006年8月,中海信托在《证券时报》举办的在“首届全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中,荣获“最知名信托品牌”、“最经典单一信托计划”两项大奖。
·2006年7月,中海信托被信托业协会评为最具创新发展潜力的信托公司。
·2006年6月,中海信托成功整合原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中海信托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携手,成为首家运用全国社保基金投资实业领域的信托公司。
·2004年7月,中海信托注册资本增加至8亿元,中国海油与中国中信分别持有95%和5%的股权。
·2002年2月,中海信托成为国内首批获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之一。
·1998年11月,中海信托注册资本金增至人民币5亿元。
·1997年10月,中海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由中信上海信托投资公司改制成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5亿元,中国海油与中国中信分别持有60%和40%的股权。
Ⅷ 中国信托业的发展脉络是怎么样的能够讲讲么
信托是建立在财产转移和财产处分基础上的法律制度,是以迅型经济自由为前提的。因此,我国信托制度的再次导入是与改革开放密切相关的,这也决定了信托业的演进具有我国转轨经济的特点。我国信托业从1979年开始至今经历了计划经济、计划与市场混合经济和市场经济三个发展阶段。因此,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基本上也就可以理解为三大阶段,即:恢复与扩张阶段(1979—1992)、整顿阶段(1993—2001)和规范阶段(2002至今)。
目录
一、我国信托业的恢复与扩张阶段(1979—1992)
1.1、改革开放前的我国信托业简介
1.2、我国信托业的恢复与扩张阶段
二、我国信托业的整顿阶段(1993—2001)
三、我国信托业的规范阶段(2002 至今)
一、我国信托业的恢复与扩张阶段(1979—1992)
1.1、改革开放前的我国信托业简介
20世纪初,面对当时日益加重的信用危机,我国一些了解西方文化、鼓吹我国经济进步的人士建议学习西方,改造传统信用制度,建立近代金融制度。我国“信托”二字最早的导入是在上海,1919年聚兴城银行上海分行成立信托部,这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信托部,可以说是我国现代信托业的发端。1921年我国通商信托公司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专业信托公司,从此信托公司开始亩野猜登上历史舞台,并得到很快发展。除了民营的信托业外,官营信托机构在1931年也开始出现。1935年设立了中央信托局,到1937年信托业有了一定发展。上海、东南等十几家信托公司大多兼办银行、储蓄和保险业务,也有一些银行设立了信托部。此外,还有官办的上海市兴业信托社和中央信托局。各家经营的业务大同小异,即信托存款、信托投资、证券信托、商务管理信托、监工测量信托、保管信托、遗产信托、监护信托、房地产信托、代理信托等,但实际上有些业务并未形成完整的市场,其信托业可以说是“金融超市”,除了信托的基本功能外,还具有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功能。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1日成立了自己的信托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信托部,其业务包括房地产、运输、仓库、保管及其他代理业务。同所有领域一样,国家对旧中国的信托业也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对于原来的民营信托公司和银行信托部,国家实行严格的管理、整顿和改造。一部分资力不足、缺乏正常业务的机构首先被淘汰停办;余下的被纳入金融系统,与银行钱庄一起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但1951年9月以后陆续停办。这主要是在以公有制改造为主要手段的金融体系重建过程中,稳定金融局势、实现经济恢复是政府主要的目的,政府垄断了金融机构的产权,形成了完全单一化的国有产权制度。随着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完成,原有的信托业务消失,对于官营信托公司予以没收和接管,并直至1952年全行业公私合营为止。至此,信托业在我国的发展告一段落。虽然在国营银行里设有信托部门,但很快同民办信托机构一样收缩业务,最后停办。
1.2、我国信托业的恢复与扩张阶段
从信托起源和发展来看,信托功能与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制度的完善有着密切关系。我国信托制度的再次引进使我国信托业迅速发展,同时,特殊的国情,又使我国信托业在不断“纠错”中艰难的成长。
1979年10月,改革开放后的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宣告成立,直属国务院领导,可以办理国际信托投资和金融业务。它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开始恢复信托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在特定时期我国金融改革与制度创新的产物。
198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关于银行要试办信托投资公司的指示,正式开办信托业务。此后,各家脊帆银行、各部委和各地政府等纷纷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其中,国有银行的一些省级分行也相继设立信托机构。从1980年到1982年底,全国各类信托投资机构己有620多家,其中,中国人民银行的信托部186家,建设银行的信托部266家,中国银行的信托部96家,农业银行的信托部20多家,绝大部分是地方政府和专业银行开办的,少数几家是中央部委开办的。当时设立信托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的多余闲置资金,以弥补银行信贷之不足。我国信托业的重新崛起,是对计划经济体制的突破。但是,我国信托业从“出生”起就被赋予了高级形态——金融信托,远比受托理财要多的功能,它肩负着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筹集社会资金和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的功能。我国改革开放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和各部门的积极性,人民银行相关政策使信托业迅速的发展,基本上处于自由发展阶段,出现了一定的盲目性。信托业的金融功能(主要是信用中介、支付功能和信用创造功能),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基本建设规模,冲击了信贷收支平衡。有鉴于此,国务院于1982年4月下达了《关于整顿信托投资机构和加强更新改造资金管理的通知》,规定除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单位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以外,各地区、部门都不得办理信托投资业务,已经办理的限期清理。要求信托投资业务全部由银行来办,地方信托投资公司一律停办,这一阶段整顿的重点是业务整顿,限定信托业只能办理委托、代理、租赁、咨询业务。
到了1984年,我国信托业发展又出现了一次高潮。但是,信托业务的内容和方式并未体现现代信托业的特征,基本上还在行使银行功能,是银行存贷款业务的重复。而且,其资金多用于投资固定资产领域,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固定资产规模的膨胀。
到1984年底,针对当时经济过热造成货币投放和信贷规模双重失控现象,我国宏观经济采取紧缩性政策,信托业再一次开始全国性整顿,暂停办理新的信托贷款和投资业务,对存贷款加以清理。同时,国务院要求停止办理信托贷款和信托业务,对己办理业务加以清理,次年又对信托业资金来源加以限定。
在1986年以后,我国经济出现过热,导致资金需求过大,引发了信托业的迅速膨胀和再次扩张。由于监管工作跟不上,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分散了有限的资金,扩大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影响了国家的宏观调控,再次给国民经济造成了负面影响,随着国家对经济实行治理整顿,信托业又面临整顿收缩的局面。在这期间,我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和《金融信托机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法规性文件,就信托机构、信托业务和资金管理作了一些规定,对规范信托业务和防止信托投资公司信贷业务冲击信贷收支计划发挥了一定作用。以市场经济为取向所进行的改革使原体制无法满足“经济高速发展”对资金产生的巨大需求,从而各专业银行相继成立信托投资公司或信托部,各地方也设立信托机构。
198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清理整顿信托公司的文件。同年10月,人民银行开始对信托业进行整顿。第二年,国务院针对各种信托投资公司发展快,管理较乱的情况,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清理整顿。至1992年,我国信托业一直处于发展的低潮阶段。总体上看,当时的信托投资公司面临资本规小、运营风险高、资产质量差、主业不明确、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因此,管理层先后于1982年、1984年、1986年和1989年对信托业进行了四次清理整顿。
二、我国信托业的整顿阶段(1993—2001)
1993年后我国经济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经济发生了极其深刻的结构性变化,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机制基本上转变到以市场为主体的轨道上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金融体制已经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例如,多元化金融体系的建立、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确立和加入WTO等等。而信托业却是进入了长达七年的整顿,直到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颁布。
1993年,为治理金融系统存在的秩序混乱问题,开始全面清理各级人民银行越权批设的信托投资公司。到1993年,全国的信托投资公司达到389家(不含各地越权审批的机构),总资产规模近4300多亿元。其大致格局如下:一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主要是省级政府)创办的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如上海市政府创办的“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二是各专业银行(包括总行与分行)设立的全资附属性的信托投资公司或信托部,如中国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这类信托机构为绝大多数;三是各地方政府创办的信托投资公司,如北京市政府创办的“北京市房地产信托投资公司”;四是各行业部门创办的信托投资公司,如中国人民保险
公司创办的“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等等。至此,我国信托业进入了清理整顿。
1995年,又进行了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重新登记和国有商业银行与所办信托投资公司的脱钩工作。到1997年末,全国共有信托机构242家,资产规模约为4600亿元左右。这些信托机构举步维艰,普遍存在资产质量差、支付困难和破产危机等问题。
1999年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决定对当时的239家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全面的整顿撤并,按照“信托为本,分业管理,规模经营,严格监督”的原则,重新规范业务范围,把银行业和证券业从信托业中分离出去,同时出台严格的公司设立条件。信托业又再次进行了整顿,采取撤销、改组、合并、移交等措施大量撤并信托机构。信托业在整顿金融秩序中不断调整,各种问题不断暴露,由于管理失控,监管滞后,大量的信托公司出现盲目拆借资金,大规模发放贷款,以及投资炒作房地产和股票,甚至出现了在STAQ系统等国债回购市场买空卖空变相违规拆借资金等问题,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停止了银行向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拆借,银行不得向自办的各种经济实体注入信贷金,并限期收回己投放的资金,从资金来源上限制了信托投资机构扩大贷款规模的能力。
从业务角度来看,多年的“金融超市”功能使很多信托投资公司不仅获得了国内国际渠道的融资权,还相继获得了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开发、租赁等多项投资经营权,并向企业、政府提供贷款。国家分别于1995年、1998年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规,从法律上规定了金融各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从1995年起,我国人民银行加大了对信托机构的监管力度,全面引入并开始实行金融市场退出机制,金融退出机制开始启动。1995年10月,我国人民银行接管违规经营、资不抵债的中银信托,并要求所有银行开设的信托投资公司全部与银行脱钩或转为其分支机构;1997年2月,我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因到期债务不能偿还被关闭;1998年6月,我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因同一原因被关闭:1998年10月,按照市场原则和法律处理程序,号称我国信托业“老二”的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也因资不抵债和支付危机被关闭。1999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华融、长城、东方、信达、中保等五家信托投资公司撤销;3月,我国电资力信托等6家信托投公司和中经开等7家信托投资公司分别完成改组和从中央移交给地方的工作。4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信托投资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损失冲销的规定》,由此全面拉开了金融信托业20年来的第五次整顿的序幕。
200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了信托投资公司清理工作会议,其中,特别强调了保留的信托投资公司的条件是不得有逾期外债、不得有个人债务、不得有分支机构、不得有资金缺口、资本金在按有关规定冲销呆帐、坏帐和投资损失,并弥补历年累计经营亏损后,不得低于人民币现金3亿元等。’这次整顿的目的是要让我国金融信托业回归至信托本业上来,真正办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业务,整顿的重中之重是要使信托业和银行业、证券业分业经营,不能用负债资金从事投资、贷款业务和证券业务。
在这次整顿中,将对各类信托投资公司分类处理,进行合并重组、扩充资本金、壮大经营实力,提高资产质量、降低经营风险;不符合条件的信托投资公司将被摘去其金融牌照,改为各类实业公司或改为财务公司和证券(经纪)公司,以银行业务为主的信托投资公司,经协商可转为国有独资银行的分支机构。这次整顿一是把证券业务剥离出去,二是把银行业务剥离出去,突出信托主业。在这一阶段中,将按照国际通行的信托管理方式来规范金融信托业的各项业务,促使我国金融信托业走上规范之路,使之真正成为从事受托理财业务即从事中介服务的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服务体系。
在这一期间我国信托业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1、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信托业的“金融超市”功能——混业经营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而其本业——“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民事信托,几乎没有发展。信托业的一些重要作用和优势逐渐消失,信托企业逐渐发展成兼营银行业务、证券业务、投资经营业务的金融百货公司,实际上己经名不副实,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信托机构。
2、由于信托投资公司是各级政府出资建立的,一些信托公司己成为政府的“小财政”和“举债的窗口”;
3、由于缺少信托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一些信托公司为了生存只得“混”业经营,而经营结果又因企业产权不清,管理不善形成巨大的市场风险,以致最终被关闭。
三、我国信托业的规范阶段(2002 至今)
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我国信托业生存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也发生了实质性变化。这些变化为我国信托业的规范发展和功能创新提供了基本的条件与基础。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法》颁布,并在2001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我国信托业终于从制度上规范了信托关系和信托行为,确立了信托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为促进我国信托事业奠定了制度基础。2002年6、7月又相继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使信托公司业务向本源回归,即围绕“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内涵开展业务,标志着信托业开始走上健康发展之路。与以前有名无实的信托业相比,整顿后的信托业面临着内外发展的大好环境。
2003年,随着金融机构改革的深入,原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监管职能进行了分离,成立了银监会,承担原人民银行对银行和非金融机构监管等职能,信托投资公司由银监会直接监管。信托投资公司由银监会直接监管之后,信托投资公司的发展空间得到一定程度的拓展,信托业务更趋规范。截止2003年年底,共有59家信托投资公司完成了清理整顿和重新注册登记工作,这标志着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第五次清理整顿已基本完成,一个较为完整的、全新的信托业阵容基本形成。
在国务院确定的信托整顿方针的指导下,信托公司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接受管理的信托财产总额己近2000亿元人民币,营业性信托业务取得了长足进步,我国信托业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受托管理资产达。2500多亿元,其中信托财产1600多亿元。全行业自有资本额481亿元,资产负债率49%,全年共盈利15.5亿元。至2004年6月底,信托公司从业人员约为4600人。2004年3到10月,我国银监会的多位主要领导均明确肯定了信托业在改革开放及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作用,指出信托业是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之一。11月,经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历经三年漫长筹备的我国信托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我国信托协会创立大会终于正式召开。从此我国信托业终于与其它金融机构一样有了行业性的自律组织,有了面对社会和外界的统一形象与声音。
另一方面,自加入WTO后,我国经济发生了极其深刻的结构性变化,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机制基本上转变到以市场为主体的轨道上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市场体制不断深化,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正在形成,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日益提高,经济增长连续多年居世界前列,国民财富的增加和私人财产的保护,为信托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清理整顿后的信托投资公司通过资产剥离和增资扩股,增强了资本实力,优化了资产结构,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市场主体地位得以形成;从外部环境来看,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居民的闲置资金增多,投资理财的市场需求充分体现,这无疑为信托这一财产管理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信托法》的颁布使得信托所具有的制度优势被法律认可,信托投资公司的发展有了制度的保证,而作为监管当局的银监会对信托业赋予的产品开发备案制度大大降低了信托业产品创新的成本,这些环境和条件促成了信托业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取得了迅猛的发展。
从业务角度来看,2002年7月18日,上海爱建信托投资公司发售了首只信托产品,这也被业内人士称之为信托公司回归主业的开端。从当时投资人的身份看,中老年人占了相当比例。而信托公司的监管机构我国银监会制定的法规,显然是希望将抗风险能力较差的投资人排除在外。《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信托计划的份数不得超过200份,单个信托计划的最低规模为5万元。200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121文件”,旨在遏制房地产投资过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的门槛又大幅度提高——规定自有资金(指所有者权益)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一些地产商们向银行求贷无门时,小荷才露尖尖角的信托公司开始“拾遗补缺”。截至2004年12底,约有60只集合资金信托产品通过信托公司网站公布了到期清算报告。从实际结果看,2004年几乎所有信托产品均达到了预期收益水平,年平均收益率达到4.304%。其中北京国投的三环新城项目年均收益率超过预期收益0.3529个百分点;衡平信托不仅完成2004年到期的全部信托产品的兑付工作,而且其中
约30%的产品在收益水平和收益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实现了提前清算,最高收益率超过6%。此外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等24只信托计划也分别不同程度地超出了预期收益水平。
随着信托业的不断创新,财产信托也成为信托投资公司的“新宠”。例如,中诚信托率先推出了一项名为财产信托的信托计划,随后,各家信托公司纷纷效仿,并进行创新。2005年12月15日,期盼已久的金融创新终于面市——国内(两个)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同时发行成功,并正式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其发起机构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发行人分别为中诚信托和中信信托。2005年12月23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与中海信托举行签约协议,委托中海信托理财30亿元,期限一年,投向铁道部的铁路建设,由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提供担保。自此以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除了委托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证券市场之外,又增加了新的安全稳定的理财渠道。中海信托为信托业开辟了一条崭新的筹资渠道,我国信托公司一次重要的业务机会来临。同时,机构投资者的加入,使得信托公司能够做大信托业务规模。不过,2004年初以来许多的创新最主要的意义是合理突破了200份的限制,能够“圈更多的钱”。一些信托投资公司频繁突破“一法两规”框架,以“创新”之名行违规之实,主要表现在:一股独大,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措施极不完备;明显缺少市场公允的关联交易,损害投资人利益;人才结构不合理,专业素质较低,少数公司在历史问题还没有解决的时候,新的风险和坏账又开始继续累积。2004年庆泰信托投资公司投资证券市场资不抵债被关闭;2004年伊斯兰信托投资公司和金新信托投资公司挪用委托人资产等问题被接管;因为炒作云大科技(*ST云大,600181)导致巨额浮亏,北方信托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霍津义涉嫌重大违纪,于2005年12月2日被实施双规;2005年12月30日,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发布公告:由于金信信托违规经营和经营不善,造成较大损失,责令金信信托停业整顿。这使整顿后刚刚起飞的信托业又一次笼罩在厚重的阴云之下,我国信托业又一次面临严峻的考验。
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规在200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定位做出了新的规定。信托公司根据新规要求进行实业投资清理、存续业务的整改,以申请进行重新登记或执行过渡期政策。截至2008年2月,正常经营的54家信托公司中已有34家获准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
在新的法规施行下, 2010年,全国范围内共有55家信托公司正常经营。共成立了2337只集合信托产品。总规模达到2579亿元。随后几年信托业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行业规模从11年的3000多亿,在短短的5年时间。突破到16年的16万亿。其数量也增加到现在的68家。随着政府对信托牌照的限制。国内信托公司的数量目前稳定在了68家。
随着2016年9月1日《慈善法》的正式施行。各大信托公司纷纷设立慈善信托。信托公司业务出现了新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