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金产品架构是什么意思
『壹』 基金又分哪几种
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国内投资基金等。
1、股票型基金
股票型基金又称股票基金,是指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证券基金的种类很多。目前我国除股票基金外,还有债券基金、股票债券混合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
投资策略有价值型、成长型、平衡型。
2、债券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是指以国债、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主要投资对象的基金,因为其投资的产品收益比较稳定,又被称为“固定收益基金”。根据投资股票的比例不同,债券型基金又可分为纯债券型基金与偏债劵型基金。
3、货币型基金
货币型基金是一种开放式基金,按照开放式基金所投资的金融产品类别,人们将开放式基金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即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前两类属于资本市场,后一类为货币市场。
4、混合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Blend fund, hybrid fund]是在投资组合中既有成长型股票、收益型股票,又有债券等固定收益投资的共同基金。混合型基金设计的目的是让投资者通过选择一款基金品种就能实现投资的多元化,而无需去分别购买风格不同的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5、国内投资基金
国内基金是“共同基金” 的一种,这类基金通常都是由某一个或多个证券投资机构发起设立,通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发行股份或受益凭证的方式募集一笔投资基金,然后投资于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所得收益或者再投资,或者作为红利分配给投资者。
国内基金可以依据公司法成立,其实质无异于一个基金股份公司; 国内基金也可以按照信托契约设立和运作,因而也可以是一个契约型基金。
『贰』 深度 | 段国圣:从机构投资人视角看REITs产品及其发展
导语
一、REITs基本情况介绍
第一,海外REITs的发展历程。 REITs起源于美国。1960年,美国国会出台《房地产税收投资草案》和《国内税收法典》,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信托投资产品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并建立上市流通交易制度,自此现代REITs架构正式创立。1986年《税收改革法案》允许设立公司对REITs作内部管理,激发了机构活力,美国REITs由此迎来了黄金发展期。2019年末,美国REITs市场规模高达1.3万亿美元,占全球市场的六成以上。相较美国而言,亚洲REITs市场整体起步较晚。以新加坡为例,1999年,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颁布了《财产信托指引》,S-REITs正式发行。但受益于完善的市场框架以及灵活的交易机制,新加坡REITs市场在起步后得以迅速发展,2019年底时规模达到约600亿美元,成为全球范围内最活跃的REITs交易市场之一。
第二,海外REITs的基本特征。 海外REITs产品普遍具备以下几个特征。首先,底层资产涉及的行业主要聚焦不动产和基础设施领域,涉及零售、办公、酒店、工业地产、基础设施等诸多细分领域。其次,底层资产收入来源相对单一,主要源自租金等稳定收入。再次,具有强制分红的机制安排,大部分(多为90%)可分配收入按照政策要求需要在当期分配给投资者。最后,具备税收中性的优势。在满足强制分红比例的前提下,不会对受托管理机构和投资者就REITs收入做双重征税。
第三,海外REITs的基本架构。 REITs有两种主流组织形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公司制和以新加坡为代表的契约式信托制。前者由REITs公司直接持有资产或资产所属的项目公司股权,公司同时也是资产的管理方;后者由信托机构代表信托计划持有资产或资产所属的项目公司股权,同时聘请外部的专业管理机构做资产管理。
第四,我国公募REITs简要特点。 从架构上看,国内REITs试点采用新加坡的架构,即由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代表上市封闭式基金进行REITs的产品管理,同时聘请外部的专业管理机构做底层资产的运营管理。为适应现有法律法规和产品架构,公募基金不直接持有底层资产,而是投向券商或基金子公司管理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再由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持有资产或资产所属的项目公司股权。从政策要求的投向领域看,国内REITs主要聚焦重点区域的优质基础设施,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包括仓储物流、收费公路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工程,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固废危废处理等污染治理项目,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工业园区等,未将商业地产纳入现行试点。除此之外,针对项目的强制分红安排、税收优惠方面均做出相应的安排。
二、海外REITs产品收益特征分析
REITs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底层资产贡献的现金流,同时也分享底层资产的增值收益,对应产品层面就是股息分红和股价上涨收益,其兼有股性和债性的特征,是一种具有固定收益特征的权益类资产。从境外REITs产品来看,其风险收益具备以下特征:
一是股息率较高且稳定。 根据美国全美房地产投资信托协会(Nareit)统计,美国REITs产品1990—2010年6月平均股息率达6.1%,显著高于标普500指数股息率(2.3%),对10年期国债收益率的溢价中枢约170个基点。2010年以来,美国REITs产品股息率稳定在4%附近,对10年期美债收益率的溢价中枢约230个基点。亚太地区整体股息率相对无风险收益率溢价水平更高,以新加坡为例,2010年以来新加坡REITs指数(S-REITs)平均股息回报率5.88%,对10年期国债收益率溢价中枢高达374个基点,高于新加坡股指平均股息率283个基点。
二是总回报呈现权益类资产特征。 美国和新加坡市场REITs产品的多年总回报中枢在10% 11%。美国REITs1988—2020年6月年化总回报9.7%,与同期标普500指数回报(10.6%)相近,而新加坡市场REITs在2010—2019年年化总回报达10.7%,显著好于同期股指回报(4.2%)。各国REITs产品总回报体现出较强的权益属性,呈现一定的波动性,因此不同阶段可以创造不同的建仓机会。以美国市场为例,1988—2020年6月美国REITs产品波动率为18.1%,高于同期标普500指数波动率(14.4%),在面临市场整体冲击时,REITs指数可以立刻反馈资本市场的情绪,在市场出现利好因素时,REITs指数亦会快速反弹。
三是REITs与股票及债券等大类资产的相关性适中,可以成为介于股票及债券之间的大类配置资产。 从美国REITs长周期 历史 来看,1988—2020年的33年间,REITs与股票及固收产品的相关系数在0.4 0.6,体现了较好的分散化投资价值。从新加坡2012—2020年统计数据来看,S-REITs与全球各市场股票和债券资产的相关系数在0.6 0.8之间,S-REITs也属于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一类资产。
四是REITs产品股息率与总回报在不同行业间呈现显著差异,产品收益特征与资产特征高度相关。 美国长周期(1994—2019年)各行业平均股息收益占总回报比率在40% 60%之间,其中自用仓储类和工业类REITs提供了相对较好的资产回报,长期总回报位列第一、第二位。近5年来(2015—2019年),工业、基础设施、数据中心类REITs收益排名前三;酒店和零售行业相对表现较弱,年化总回报仅2.0%和1.3%。同时,在面对严峻的市场环境挑战之下,底层的不同行业的收益分化明显。如在2020年本次疫情的冲击影响之下,在几乎全部资产板块总体估值大幅下降,总收益为负的情况下,只有基础设施、仓储、数据中心和工业板块表现坚挺。因此,REITs产品收益率受到底层资产所处行业的大周期变动和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显著。
五是不同市场流动性差异显著,取决于不同市场的成熟度。 美国REITs整体流动性较好。我们选取FTSE Nareit Equity REITs Index中2019年底市值大于等于100亿美元的成份REITs,共计28只,占比指数市值的69%进行统计:2012—2019年样本US Equity REITs的平均年换手率为171%,与标普500指数的185%较为接近。新加坡作为亚太地区REITs发展相对较成熟的市场,整体流动性也相对较好,从过去5年的成交统计来看,REITs日均换手率与新加坡富时海峡指数(STI)相近,且近期成交活跃度进一步提升。但新加坡REITs成交相对集中,知名品牌方发行的REITs,如凯德、丰树、腾飞等,在新加坡市场更受欢迎。
总之,从海外REITs市场情况看,REITs产品较高的股息回报为产品总收益提供了一定的支撑,长期总回报中枢则在10% 11%,但总回报呈现的较大波动性仍显示出其较强的权益属性特征。长期来看,REITs产品收益与股、债相关性居中,REITs产品可作为投资组合中重要的资产配置之一。
三、REITs产品的估值逻辑及收益来源分析
由于REITs是投资人通过购买公开市场的产品参与到不动产及基础设施大类资产领域投资的方式,因此REITs产品本身同时具备不动产大类资产的属性以及公开市场权益类产品的属性。机构投资人需要从底层资产端和二级市场产品端两个方面分析国内REITs产品未来的估值逻辑和收益来源。
>>> REITs产品未来的估值逻辑分析
REITs产品的隐含价值直接取决于一级市场底层资产的估值水平,因此机构投资人应先站在理解资产端估值逻辑的基础之上,综合考虑二级市场对于产品端估值可能带来的影响。
底层资产估值分析方面,对于已经可以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资产而言,投资人往往运用收益法进行估值。收益法的核心因素主要有两点:准确预测持有期间的经营性现金流以及选择公允的折现率。但是由于基础设施类资产的细分种类很多,每种子行业底层产生现金流的逻辑和核心假设均不相同,并且一旦需要预测未来20 30年的现金流水平,对于投资者的产业理解能力和行业长期发展趋势判断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除现金流模拟存在难度之外,折现率的确定亦存在一定困难。折现率的选择应与无风险收益率及市场对该类资产的风险溢价收益率相关。但是由于传统的基础设施类资产的交易不活跃,因此风险溢价水平无法形成可供参考的市场化体系。在现实估值过程中,折价率的选择往往取决于投资人自身的期望回报水平,难以评判其公允性。当然,并非所有的基础设施类资产均采用收益法进行估值。对于物流仓储和工业园区来说,估值逻辑则相对清晰。市场上通用的对该类资产的估值往往借鉴“净资本化率”这一核心估值指标。净资本化率(Cap rate)指不动产未来12个月净营运收入(NOI)与收购总价的比率。净营运收入因应物业所在市场、位置、管理水平而变化。由于此类资产交易市场相对活跃,并且成熟物业的租金水平较易获取和估计,因此锚定拟收购标的的资本化率水平后,相应资产的估值亦可相应得出。
REITs产品估值分析方面,REITs作为二级市场的可交易品种,其估值除了考虑底层资产估值之外,还需要考虑其他多重因素的影响。首先,二级市场作为公开市场产品,成交活跃度较高,其估值较一级市场更为及时、客观,并且更反映投资者对这类资产预期的变化。也正因为如此,REITs价格波动可能高于底层资产价值波动,起到放大器作用。其次,REITs作为资产运营平台,其估值反映了资产组合的价值,而非单一资产的价值,二级市场估值首先须基于资产本身质量,同时结合平台本身运行条件形成REITs产品的估值,不同REITs经营管理人管理能力差异可能带来“平台溢价”,使得REITs估值高于或低于资产本身价值。最后,REITs作为资本市场的投资品种,其价格不仅反映了底层资产的供需状况,还受资本市场投资者对此类资产需求的影响,也即其估值受到不动产市场周期和资本市场周期的双重影响。REITs的价格波动自然也受到证券市场整体走势的影响。
从具体估值指标来看,美国REITs市场实际使用的估值指标与常用的Cap Rate以及市盈率(P/E)倍数等指标有一定的相似性。Nareit在1991年提出营运资金(FFO)的估值方法。FFO即不动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等于净收入加上资产折旧和摊销再减去非经常性损益。股价对FFO的倍数(P/FFO)是最常用的估值指标,从本质上和一般公司的市盈率概念并无差别。美国近年来P/FFO在15 20倍之间,不同行业间FFO倍数绝对水平与变动趋势均呈现较大差异。随着中国REITs市场的逐渐成熟,也必将形成可以统一的估值指标,可以有效地反映底层资产的估值基础和产品市场的多重影响因素。
>>> REITs产品的收益来源分析
REITs作为一种二级市场产品,其价格变动来源于股息、业绩成长和估值的变动。其中,股息和业绩成长带来的股价增长高度依赖于底层资产的基础收益和运营情况。而REITs产品的估值变动收益在资产端行业发展带来的估值变动的基础之上,同时还受到机构投资人对于市场情绪以及全周期、多品种比价的角度对REITs产品风险回报要求进行考量的影响。所以,REITs产品估值的波动性必然显著高于一级市场资产端的估值变动。机构投资人在分析REITs产品估值变动收益时,不仅需要考虑底层资产所处的行业大周期带来的估值变动趋势的影响,也要综合考虑产品波动下择时的波段收益。底层资产的持有期间基础收益和运营成长收益方面,机构投资人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资产端现有的收益率水平、资产成长带来的收益率提升。
第一,资产端现有的收益率水平,也就是资产端根据行业商业模式创造收益的能力。我国核心基础设施资产的子行业,如高速公路以及公共事业,期间整体平均现金收益率在4% 6%不等。物流地产资产本身的收益水平会受到不同区域对应的估值影响而有较大差别。北上广深的物流地产资本化率在4.5%左右,核心的二线城市在5% 6%之间。因此物流地产的现金分红率在4% 5%之间。综合美国REITs市场的股息率来看,2011—2019年期间,商业零售类REITs的股息率相对较高,达到4% 6%区间。排名相对居后的基础设施REITs及自用仓储、数据中心的公募REITs的股息率则相对较低,为2.6% 4%。因此,目前国内基础设施REITs的基础收益水平具备一定的吸引力。
第二,资产成长带来的收益的提升。资产本身的成长空间主要来自量的增长、单价的提升以及成本的降低。一般而言,传统的基础设施类资产,往往由于建造成本本身过高,并且收费的原则是将项目持有至到期的全投资收益率控制在一个相对合理的水平而进行的监管拟定,因此整体资产提升和成长带来的收益率提升空间并不大。如对于污水处理厂而言,资产的商业模式一般为政府和 社会 资本合作(PPP)类项目,即与政府通过签署长期运营合同的方式获取期间收益。在最初竞标时,政府根据持有至到期的全投资收益率保持在6% 8%的水平下,确认保底处理量的增长速度和频率,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约定,因此总体的成长空间较小。但是对于像数据中心、物流仓储等资产而言,尚处于行业的成长扩张期,有一定的成长空间。以物流仓储为例,受益于电商的持续发展,物流仓储的需求持续上升,市场参与热情高涨,一线及核心二线物流节点城市仍存在供不应求的情况,近些年其年化租金增长率可以保持在4% 5%的水平,空置率也稳定在低位。总结来看,基础设施底层细分子行业品类繁多,核心通过总量、单价、成本的分析可以基本得出资产的成长空间,并以此指引机构投资人的投资选择。
第三,资产管理人的运营能力也与资产可获得的收益水平息息相关。在这方面,国内基础设施类的管理人的成熟度及精细化运营能力与国外成熟市场资产管理人相比仍有较大的欠缺。
总体而言,REITs作为投资人通过公开市场参与广义不动产投资的重要方式,收益主要来源于底层资产的现金流回报和资产增值收益,但作为公开市场品种,其估值和收益受到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需要投资人综合对资本市场周期和不动产市场周期的判断形成对REITs的估值。短期来看,由于国内投资人对REITs熟悉度较低、缺乏相关投资经验、对底层资产认识有差异,在估值逻辑上可能呈现明显的认知差异。长期来看,随着投资者对REITs底层行业和个体资产理解的提升,对REITs产品本身特性理解的深入,投资人结构的改善,国内REITs的估值中枢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估值逻辑趋于成熟。
第一,如何激活REITs的经营活力,培育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市场。 REITs作为具备稳定分红特征的权益类资产,其收益核心来源于底层资产的分红和资产估值的提升,这两者本质上都取决于底层资产的经营效益。如何激活REITs的经营活力,实现资产的价值最大化,成为REITs市场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笔者认为,关键因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原始权益人是否有动力转让优质资产予REITs。基础设施类资产的持有方大多为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基于做大做强的考虑,未必有出售资产的动机,尤其是出让优质资产。如何建立机制鼓励其拿出优质资产发行REITs是REITs市场做大规模的前提。二是专业的运营管理。仓储物流、产业园区、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类资产专业性较强,运营管理团队的管理赋能对于资产本身的增值至关重要。公募基金由于过去专注公开市场投资,普遍缺乏基础设施类资产的运营管理经验。海外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和演变,已经培育出了大量优秀的市场化管理人,如博枫、麦格理等,并且市场上优质的大型资产管理机构亦会覆盖到基础设施领域,如贝莱德、黑石、摩根大通等。但国内的基础设施资产主要由原始资产持有人进行管理,缺乏市场化、高效率的管理者。随着REITs市场的发展,需要培育越来越多的市场化管理人参与基础设施的管理,贡献专业力量,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与收益率水平。三是基础资产的高效循环,打通REITs和一级市场交易和流转体系。目前REITs封闭式运作,收购新资产需要扩募,但扩募需要较大比例受益人表决通过,实践中操作难度较大,较难实现资产的良性循环,给REITs持续的优异业绩表现带来一定难度。因此需要完善基金扩募机制,持续收购优质资产,构建基础设施类资产的一二级市场的良性循环。
第二,资产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和其利益与REITs产品的一致性至关重要。 美国REITs架构为公司制,各类管理职能实现内部化,本质上和一般公司的管理并无差异,REITs是资产+管理人的结合,管理人的管理与产品本身的利益高度一致。按照国内REITs的架构,公募基金作为基金管理人,本身并不具备资产运营管理的能力,一般情况下要委托原始权益人或者第三方开展资产管理,即为外部管理的模式,此种情况下,外部管理人本身激励是否到位、其利益能否与REITs产品保持一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第三,基础设施类资产易受行业政策影响,收益率有一定波动。 基础设施资产由于与国计民生相关度较高,易受到行业政策影响,国内基础设施的政策性尤为明显。以高速公路为例,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以及因为疫情影响,所有高速公路2020年上半年取消收费半年,同时出于降低全 社会 物流成本的考虑,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多年未上涨且存在下调可能性,这些都对高速公路企业的估值造成较大影响。政策的不可期性会给投资人对此类资产的估值带来一定困扰。另外,基础设施的调价机制不能完全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制定,水电气等基础设施类资产估值一般都受到政策管制,导致其收益受到影响。
第五,发改委和证监会发布的试点规定为REITs奠定了总体框架,然而为了推进该业务持续发展,相关政策尚须完善: 一是税收政策的厘清。税收中性是REITs的基本特征,基础设施REITs架构复杂,需要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出台专项政策,确保在REITs的各个环节不重复征税。二是杠杆率。目前试点政策要求,REITs直接或间接借款的比例不能超过基金净资产的40%,折合成杠杆率(借款限额/总资产)上限为28.57%,且借款用途限于基础设施项目维修改造等,对项目收购设置了更低的比例上限。笔者认为,该项规定相对偏严,显著低于海外市场水平,严重影响利用财务杠杆提升REITs产品收益率的能力,也限制了REITs税盾功能的发挥。事实上,REITs所投项目底层均为有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适度提高杠杆水平并不会影响其偿债能力。
五、保险资金参与REITs市场可行性探析
第一,REITs契合保险资金的投资需求,对险资构建投资组合有正面意义。 REITs的风险收益特征与保险资金的需求非常吻合。安全性、流动性和一定的收益率要求是保险机构投资的重要特征,以优质基础设施为底层资产的公募REITs能够提供长期、稳定、可靠的底层现金流,实现较为可观的回报,匹配保险机构的投资特性。尽管REITs在二级市场上有着与权益产品类似的估值波动,然而其与股票、债券的相关度较低,能有效分散投资组合的风险。在全球经验来看,REITs非常匹配保险机构等长期机构投资者的需求。以美国为例,从REITs投资者构成来看,养老保险等保险机构占比34%,占比最高。
第二,保险资金投资REITs相关政策仍待明确。 按照现行监管政策,保险资金投资资产分为五大类: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不动产类、其他金融资产和权益类。对于不同类别的资产,保险公司要求的回报率不同。REITs底层为具有稳定收益的基础设施类资产,同时又属于二级市场交易的权益资产。在保险资金的五大类资产中,究竟归属于哪一类,直接影响保险资金对于REITs产品的收益要求。建议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其划分为不动产类,而无须占用权益类指标。另外,保险资金投资受到偿付能力充足率的约束。现行偿付能力监管规则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分四类:货币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基金,基础风险因子分别为0.01、0.06、0.23、0.28,对应不同的风险资本消耗。REITs的风险收益特征与上述四类均不相同,其属性介于股票基金与债券基金之间。建议在偿付能力监管规则中对REITs产品予以单独归类,并参考国际市场REITs与股票60%相关度的指标,将REITs的基础风险因子设置为股票基金的50% 60%,即0.14 0.17,以鼓励保险资金投资REITs产品,并以其长线投资的逻辑成为REITs市场的“稳定器”。
第三, 探索 推进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参与REITs市场。 按照目前的架构设计,保险机构仅是REITs产品的投资者,不具备产品发行、财务顾问、管理人的相应资质。事实上,保险机构和保险资管公司在经过多年的 探索 后,已经在基础设施领域落地实施了大量的项目,拥有在各行业投资和投后管理的宝贵经验。以泰康资产管理公司为例,公司目前存量的基础设施类投资管理规模三四百亿元,涉及仓储物流、高速公路、高速铁路、天然气管网、核电等多个领域,投资收益情况良好。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出台政策,允许保险公司或保险资管公司担任发行人、管理人或财务顾问等角色,在资产获取、尽职调查、询价估值,乃至存续期管理等环节参与进来,发挥保险机构既有的经验优势,深度参与REITs市场。同时,保险机构也可提前介入优质的、具备发行REITs潜力的基础资产,形成Pre-REITs,待培育成熟后,以原始权益人的身份,通过REITs发行退出,获取合理收益。当然,这一投资需要保险机构强有力的研究能力作为支撑。
第四,推进商业地产纳入REITs范畴,拓展REITs市场空间。 我国商业地产市场规模巨大,目前存量已高达约50万亿元,年度交易金额在3000亿元以上,交易活跃度远高于基础设施类资产。从收益角度看,根据美国REITs的股利收益表现可以看出,商业地产明显高于基础设施类资产。而且商业地产与传统的基础设施资产不同,既有租金增长空间,也有资产增值潜力,没有收费年限限制问题,成长性好且理论上永续,更契合REITs的权益属性。因此,将商业地产纳入REITs范围,能有效扩大基础资产的范围,提升REITs市场的吸引力和交易活跃程度。另外,商业地产业态包括零售百货、购物中心、主题乐园、 旅游 休闲等多种业态。在当前经济内循环为主的格局下,商业地产是拉动消费、促进经济良性循环的重要载体,将其纳入REITs投资范围还有利于引导不动产投资进入价值投资的时代通道,增加居民对不动产的长期投资渠道,降低商品住宅的投资属性,有利于住宅市场价格的稳定。
『叁』 请教基金名称里结构型指什么意思谢谢。
基金名称里面的结构性指的是
A类:债券基金A类指的是前端收取申购费,就是你在买基金时,要付购买费用,一般是1.5%的手续费,基金赎回时要收赎回费。
B类:指后端收取申购费,就是买基金时的费用先不收,到赎回时再收。后端收取申购费是根据持有这只基金的时间长短来决定的,每只基金都各有不同。一般基金持有的时间越长,费用越少。
小提醒:A类份额和B类份额,都要收取一定的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从基金资产中扣除),但没有销售服务费。
C类:没有申购费与赎回费。投资者在认购和赎回时都不收费,但是要按日收取销售服务费。
细心的小伙伴会发现,有些债基只有AB两类,没有C,此时,B类就与上面的C类相似。
收费方式各不相同,买A、B、C哪个划算呢?
如果是短期投资(1-2年),应选择C类债券,因为C类为0.4%的销售费,就算持有2年,费用也不到1%,远远低于前端申购费。
如果你是长期持有(3年以上)那就可以选择B类,后端收费,持有时间越长,费率越少。
如果你不知道投资多久,那就选择A类。
三、混合型基金名字后的A与C
混合型基金(Blend/Hybrid Fund):在投资组合中既有成长型股票、收益型股票,又有债券等固定收益投资的共同基金。混合型基金设计的目的是让投资者通过选择一款基金品种就能实现投资的多元化,而无需去分别购买风格不同的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型基金会同时使用激进和保守的投资策略,其回报和风险要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是一种风险适中的理财产品。一些运作良好的混合型基金回报甚至会超过股票基金的水平。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的不同。
大部分混合基金都没有后缀,少部分A类与C类,主要区别在于收费方式不同,与债券基金类似。
A类:表示前端收取申购费。
C类:无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
四、股票型基金后面的A、B
股票型基金(Equity/Stock Fund):又称股票基金,是指投资于股票(不低于60%)市场的基金。证券基金的种类很多。目前我国除股票基金外,还有债券基金、股票债券混合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投资策略有价值型、成长型、平衡型。
股票型基金中的A、B通常出现在分级基金中,与上面所说A、B的性质不同。
『肆』 基金公司介绍
基金公司简介
介绍
基金公司是指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资金,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法进行证券投资或其它项目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专业机构。
公开募集资金(即公募基金),是指面向非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非公开募集资金(即私募基金),是指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投资基金。
分类
从狭义来说,基金公司仅指经证监会批准的、可以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募基金公司);从广义来说,基金公司分公募基金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公募基金公司的经营业务以及人员活动受证监会监管,其从业人员属于基金业从业人员;私募基金公司不受监管(新基金法可能会将私募基金纳入证监会监管)。
从组织形式上说,基金公司分为公司制基金公司和有限合伙制基金公司。实践来看,公募基金公司全部为公司制基金公司,私募基金公司既采用公司制的,也有采用有限合伙制的。
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一般称基金),是基金公司发行的的产品。在与基金相关发行、管理、托管、注册登记、销售等环节中,与基金管理人(即基金公司)相关的包括基金的发行和管理、登记注册、部分销售业务(直销)。这里要着重说明的是,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也就是说,一方面,基金公司不得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在基金公司破产清算或追债的时候,基金不在此列;另一方面,投资者购买基金的行为不属于购买基金公司的资产。
相关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发售管理基金份额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利益相关人一般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就是经过证监会批准成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人就是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就是购买了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基金销售机构就是经过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销售基金的法人。
基金公司的设立
设立原则
基金公司依《公司法》成立。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采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企业法人。
在设立原则上,我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符合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规范基金公司经营运作的相关法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为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行政法规为配套的完善的基金监管法规。
设立条件
(一)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二)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六)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七)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八)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流程
1、企业网上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办理入资手续
4、办理验资
5、登记注册
6、领取营业执照
7、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税务登记证
9、开设基本户
10、划资
基金公司经营范围
注册基金公司经营范围:
1、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可以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参与设立投资型企业与管理型企业。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担保,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非管理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除可以核定以上范围外,还可以核定:非证券业务的投资;代理其他投资企业或个人的投资。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 担保。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3、管理型企业和投资型企业均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证券类投资、担保。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投资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是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 后,投资型企业所持股份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不在此限。
主要股东具备的条件
第七条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以下简称出资比例)最高,且不低于25%的股东。
主要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三)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四)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五)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六)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七)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八)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第二条 基金管理公司除主要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注册资本、净资产应当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资产质量良好,且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第三条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中,出资比例最高的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主要股东的条件;其他境内股东应当具备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境外股东具备的条件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外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证券法律和监管制度,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保持着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二)实缴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三)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基金公司
不得与其他股东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其他关联关系。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出资比例或者拥有的权益比例。
第五条 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
第六条 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申请人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送设立申请材料。
主要股东应当组织、协调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事宜,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第七条 申请期间申请材料涉及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申请人应当自变化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材料;股东发生变动的,应当重新报送申请材料。
第八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并进行审查,做出决定。
第九条 中国证监会审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征求相关机构和部门关于股东条件等方面的意见;
(二)采取评审、核查等方式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
(三)自受理之日起5个月内现场检查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准备情况。
第十条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中国证监会领取《基金管理资格证书》。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还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开设外汇资本金账户。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自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10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将公司成立事项予以公告。
基金公司运作模式
基金公司是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法律,是要由机构出钱来设立的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规定的都是一些经营的企业有资格来做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其他的一些公司。
成立基金公司都会有商业计划书、企业的说明,然后提交证监会,由证监会来核准设立一个基金公司。
基金公司成立以后主要的任务就是发行、管理基金。
一个基金公司内部的架构大体上有以下几个部门,一是投资管理部门,二是投资部门,三是研究部门,有很多公司是投资部门和研究部门一起来做。还有会计、账务这些部门。
对于基金公司而言有很多外部的机构给他提供研究服务,像我们公司也是机构之一,很多证券公司的研究所也是提供研究服务的,相当于卖方,比如基金公司推过一些佣金这样的一些情况来支付他的费用。
另外一个部门就是销售的部门,有销售及客户的服务、维护。
从投资角度来说有两个委员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是投资决策委员会,一个是风险控制委员会。因为在以前,基金公司基本上都是放了一个投资决策,后来发现机构投资者变得越来越多,他的竞争变得越来越困难的时候,后来发现有很多投资者对风险是很重视的,这时候就引入了一个风险控制委员会,来对投资决策委员会员工的内部做内部控制。这样基本上有两个常设的机构,对基金公司整体的运作起到一定的作用。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整个投资决策最高的权利机构,然后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制定整个研究的流程和整个投资的流程,风险控制委员会是整个公司监管的最高的机构,对整个基金运作过程风险点以及哪些不规范的地方提供监管。
一个基金公司的运作架构差不多就是这样的架构,只要是下达指令,这个体系就保证了它本身的投资是比较安全的。大家都知道有很多时候,为什么证券公司出了那么多的问题,就是因为证券公司的资产不是托管的,都是它们自己在管的,它们随时都可以把钱划进来,也可以随时把钱划出去,这样的时候就会产生很多的窟窿,基金就规避了这一点,相对而言是非常安全的,应该说是市面上投资类的这些产品中是最透明的,业绩也是相当不错的一个品种,它比一般的证券公司的一些委托理财的产品还是有很大的优势,因为在规范运作以及透明点上运作。当然基金公司里边也有违规的存在,历史上就存在基金黑幕。
『伍』 请分别解释一下信托型私募基金和结构型私募基金
信托型私募基金:通过信托计划,进行股权投资或者证券投资,也是阳关私募的典型形式
组合(结构)型私募基金:为了发挥公司式,契约式,虚拟式3种组织形式的优越性,可以设立一个基金组合,将几种组织形式结合起来。组合式基金有4种类型:
(1)公司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2)公司式与契约式的组合;
(3)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4)公司式、契约式与虚拟式的组合
『陆』 什么是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
您好结构化信托理财产品与一般信托产品的不同,主要就在于“结构”上。目前,国内信托公司设计的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理财产品具有几个可识别的特征。首先,在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上采用“一般/优先”模式。社会投资者是优先受益权委托人,一般受益权委托人则为机构投资者。“一般/优先”模式使委托人的收益与风险成正比。从理论上说,初始信托资金由优先受益权资金和一般受益权资金按一定比例配比。其次,在风险承担上,一般受益权委托人(一般受益人)以其初始信托资金承担有限风险在先,而优先受益权委托人(优先受益人)承担相对较低的风险在后;在收益分配上,优先受益人则优先于一般受益人。结构化信托理财产品的避震功能也就体现于此,当该信托计划出现较大的风险并由此造成亏损时,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冲锋在前,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与此相对应,当投资获得丰厚回报时,机构投资者的收益也要比个人投资者多得多。此外,“结构”还体现在投资模式上。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就是投资的多元组合,此类产品可以投资股票、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多种有价证券,具体的投资比例由该信托的投资团队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