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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救助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 2023-02-26 06:45:03

A. 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有下述情形之一时,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实施抢救的医疗机构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服务网点,申请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申请抢救费主体:受害人、受害人近亲属、参与抢救费的医疗机构或受害人的授权委托人。交通事故发生后,相关申请主体可以向设置在各市县公安交警的救助基金服务网点提出申请。交警部门提供的材料:、救助基金申请通知书、事故认定书或案情说明、交强险垫付通知书(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的需提供)等。肇事方材料(非逃逸案件):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身份证和登记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肇事车辆保险单(交强险、商业险保单)复印件、驾驶员和车主签署地址确认书等。受害方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垫付申请书、地址确认书等。医疗机构提供的材料(需加盖医院病案章或者医务处章):入院记录、手术记录、抢救费用分割清单、医院抢救费用未结算证明、高值耗材使用情况说明(费用清单中有单个医疗耗材超1万,总价超3万,写高耗材使用情况说明。)超72小时抢救情况说明(申请超72小时抢救费用的需填写)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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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申请程序:1、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并提交相关材料。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收到相关材料以后进行审核。3、其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于符合要求的进行拨款;不符合的不进行垫付,但是需要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并提供有关抢救费用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一)是否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二)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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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一、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1、救助基金的申请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者需要知道自己的所在地由哪个机关单位负责救助基地申领工作;

(2)申请者找到相关机关后,按照申领的救助基金的要求,提供个人详细的资料,证明个人确实生活困难需要救助,填写好相关的申请;

(3)耐心等待相关机关对此申请进行审批,若是审批通过了。申请者就可以写个人身份证件等去该机关领取救助基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十四条

【社会救助对象】社会救助对象包括下列家庭或者人员:

(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特困人员;

(三)低收入家庭;

(四)支出型贫困家庭;

(五)受灾人员;

(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七)临时遇困家庭或者人员;

(八)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费用的人员;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

第十五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本法所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指经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符合下列规定的家庭: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二、失业救济金领取的标准是什么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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