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基金公司的gp
『壹』 私募股权基金中GP和LP的区别是什么
私募股权基金中GP和LP的区别主要是:
1、概念不同。LP是指limited partner(有限合伙人),是为风险投资公司提供资金的,即出资人;GP是指general partner(普通合伙人),是负责运营、管理基金的,包括寻找投资机会、管理投资组合公司、设计和实施退出方案等。
2、出资额度不同。LP是风险资本的主要提供者,在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当中,LP的出资比例一般为99%;GP的的出资比例为1%。
3、承担的责任不同。LP以出资额为上限对投资公司和企业承担有限责任;GP则对投资公司的选择和管理负有无限的责任。
(1)什么是基金公司的gp扩展阅读
私募股权基金中,LP和GP之间的关系是:
首先是合作伙伴关系。大多数正常的情况下,LP和GP是相互绑定在一起的,需要共同面对投资流动性的问题。
其次,LP主要是激励GP积极参与到企业的管理当中;GP是按照尽可能最好的估计对公司进行估值。
参考资料
网络:私募股权基金
网络:有限合伙人
网络::普通合伙人
『贰』 基金公司GP
投中研究院分析表示,如果GP背后的LP为境外上市公司或本身有国际贸易运作,有外汇储备则直接以美元投资到基金中,否则金额较大的外汇兑换需经过多个监管部门批准,往往因时间周期较长影响项目投资进度。所以多数是境外LP投资美元基金,境内LP投资人民币基金,避免掉了外汇兑换的流程,提高投资效率。
由于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最早起源于国外,因此,国内最早的私募股权机构也多是以外资背景为主。伴随着国内TMT行业的兴起,外资机构成立的美元基金为此搭建了一批VIE架构,助其海外上市。然而随着2009年国内创业板开板,人民币基金开始陆续成立,至今已反超美元基金。因此,在过渡期间,GP在人民币基金与美元基金之间如何权衡便成为LP比较关注的问题。
『叁』 私募基金中GP与LP是什么意思
LP和GP是私募基金组织形式里的有限合伙里面的两种当事人形态,由发起人担任一般合伙人(GP),投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LP)。在法律上,一般合伙人须承担无限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以投资额为限的法律责任。一般合伙人也扮演基金管理人的角色,除收取管理费外,依据有限合伙的合同享受一定比例的利润。我国的《合伙企业法》修改后,已允许出现有限合伙的形式。私募通过信托实现阳光化的“上海模式”,私募机构在信托产品中担当一般受益人的角色,按照一定比例投入资金,作为保底的资金,同时在获取的收益超出预期的时候,一般受益人也可以获取超出预期部分的绝大部分收益,有限合伙接近这种形态
『肆』 金融行业中,LP与GP是什么意思
普通合伙人GP:大多数时候,GP,LP是同时存在的。而且他们主要存在在一些需要大额度资金投资的公司里,比如私募基金(PE,Private Equity),对冲基金(Hedge Fund),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这些公司。你可以简单的理解为GP就是公司内部人员。话句话说,GP是那些进行投资决策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的人。
LP:有限合伙人:很多时候一个项目需要投资上千万乃至数个亿的资金。(大多数投资公司,旗下都会有很多个不同的项目)而投资公司的GP们并没有如此多的金钱——或者他们为了分摊风险,因此不愿意将那么多的公司资金投资在一个项目上面。
进入金融行业注意事项
有时候大学生考研的理由仅仅是因为不想找工作,抱着一种“我先读个文凭再说”的心态去考研读研。这种做法就是本末倒置。
正确的思路是先研究清楚各大金融机构有哪些岗位,这些岗位需要你具备哪些技能,然后根据需求再去找对应的学校匹配的方向去考研,金融行业里有的岗位对文凭是硬性要求。因为随着发展,金融行业也趋向饱和。
『伍』 私募股权中的LP,GP是什么意思
1、LP是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一般是投资者,出资方。他们以出资额对股权负责,享有回报的权利,不负责具体事务。
2、GP是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一般就是投资机构,比如私募管理人。是那些进行投资决策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的人。他们也需要出一定资金负责,然后主要负责投资管理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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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风险投资界的GP和LP是什么意思
一、GP: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英文简称为GP。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LP:有限合伙人(英文:Limited partner),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或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的,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 。这些人只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三、主要权利
1、普通合伙人
1)经营控制权
普通合伙人对基金事务拥有充分的管理和控制权,有权代表合伙基金签订对外的法律文件,在有限合伙中处于核心地位。依照美国有限合伙法第405节的规定,合伙协议可以授予全部或指定的普通合伙人在指定的问题上,按人或其他方法,分别或全部地与任何类别的有限合伙人共同地行使投票表决权。
2)利润分成权
协议通常约定,普通合伙人投入基金资本总额1%左右的资金,但享有基金投资收益的20%左右的分成。当然如前所述,分成基数通常是扣除本金和利息成本后的余额,有时甚至还要扣除基准收益,并且是按基金全部投资项目的组合计算收益。
3)年度管理费
普通合伙人通常可获得其所管理的合伙基金总额1.5%~3%的管理费,此管理费主要用于普通合伙人为管理基金而支出的日常开销,如房租、办公费、通讯费等。
2、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2)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3)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4)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8)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9)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拓展资料:
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的企业。合伙人为公司主人或股东。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享有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合伙人的组成规模可大可小。
机制优点
合伙制因具有独特的较为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曾被认为是投资银行最理想的体制。 在投行中,合伙人制度的机制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物质利益得到了合理配置,有了制度保障。在有限合伙制投资银行中,有限合伙人提供大约99%的资金,分享约80%的收益;而普通合伙人则享有管理费、利润分配等经济利益。管理费一般以普通合伙人所管理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大约3%左右。而利润分配中,普通合伙人以1%的资本最多可获得20%的投资收益分配。
2、除了经济利益提供的物质激励外,有限合伙制对普通合伙人还有很强的精神激励,即权力与地位激励。
3、有限合伙制由于经营者同时也是企业所有者,并且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在经营活动中能够自我约束控制风险,并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同时,由于出色的业务骨干具有被吸收为新合伙人的机会,合伙制可以激励员工进取和对公司保持忠诚,并推动企业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4、有限合伙的制度安排也充分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
『柒』 什么是gp股东
GP股东指的是普通合伙人,一般区别于LP,LP是指有限合伙人。GP股东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主要存在于一些需要大额度资金投资的公司里,比如私募基金(PE,Private Equity),对冲基金(Hedge Fund),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这些公司。gp可以理解成公司内部人员,也就是进行投资决策以及公司内部管理的人。
举个例子:现在投资公司A共有gp1, gp2, gp3, gp4四个普通合伙人,他们共同拥有投资公司A的100%股份。因此投资公司A整体的盈利,分红亏损等都和他们直接相关。
容易与gp混淆的是LP,LP指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一般是投资者、出资方。他们以出资额对股权负责,享有回报的权利,不负责具体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些情况下公司会充当唯一的GP,这是有限合伙企业最为重大的发展,完全改变了有限合伙企业的传统面貌,即虽然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但公司本身是有限责任的,所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股东承担对公司出资为限的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实质变成了一个完全的有限责任实体。有限合伙人(LP)与普通合伙人(GP)的本质区别介绍如下:
一、责任不同:
普通合伙人(GP)有权管理、决定合伙事务,负责带领团队运营,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LP)是真正的投资者,但不负责具体经营。
二、交易不同:
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企业债务不同: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只以其出资对合伙企业负有限责任。
四、经营负责不同: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经营负责,一般有经营业绩报酬;有限合伙人不负责经营,没有经营报酬,只根据出资份额取得相应的经营利润。
『捌』 Gp公司是什么
GP负责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公司来充当唯一的GP可以说是有限合伙企业最为重大的发展,完全改变了有限合伙企业的传统面貌,即虽然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但公司本身是有限责任的,所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股东承担对公司出资为限的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实质变成了一个完全的有限责任实体。
投资基金构成主体
1.基金发起人。是指按照共同投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基本原则和股份公司的某些原则,运用现代信托关系的机制,以基金方式将投资者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以实现预先规定的投资目的的投资组织机构。中国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为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
2.基金托管人。是指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等事项的机构。
3.基金管理人。是指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等事项的机构。
4.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基金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