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发票弄丢了怎么办房产证
『壹』 房屋维修基金收据丢了怎么办
1、去缴纳维修基金的地方询问,都有补办的。一般是找出存根,复印,再盖章。有的城市比较先进,会重新打印。办理房产证,需要本人出示契税完毕票据,缴纳住房维修基金票据,以及购房票据,购房合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才给办理房产证。
2、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岩拿、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灶枣陪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隐蠢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贰』 公共维修基金的发票丢了怎么办房本
公共维修基金的发票丢了只需要进行补办之后再办理房产证即可。不过买房没有维修基金发票也能办房产证的,维修基金发票是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诸多材料中的一个,还包括契税完税证明,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购房合同原件等。
办理房产证流程是什么?
1、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流程的必要前提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2、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至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
3、申请表填写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只需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就行了。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
4、由于测绘表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
5、在前面询问相关部门时,一定要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齐伍巧全。这些文件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6、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已经开始由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方法可以询问开发商的办事人员。
7、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返拿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8、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漏橘搭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证要的材料: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完税或减凭证;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叁』 维修基金票据丢失在哪补办
若仅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丢失,可在办理房产证前,先前往缴纳维修基金的税务窗口,开具已缴纳维修基金的证明,税务窗口盖章,可拿此证明前往房管局正常办理房产证手续。
法律依据;《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管委会成立前(即维修基金代管期间),维修基金原则上不得使用。确需使用的,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物业管理企业应委托经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专业中介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依照相关标准定额进行评估和核算。
经中介机构认定后,物业管理企业方可进行维修工程。
维修工程结束后,中介机构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出具证明,不合格的,应要求返工。
4、物业管理企业持维修工程结算发票及中介机构出具的证明到代管单位申请支取维修基金。
『肆』 维修基金单子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的单子丢失是可以申请补办的,可以在办理房产证前,先前往缴纳维修基金的税务窗口,开具已缴纳维修基金的证明,税务窗口盖章。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专户管理银行、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售房单位应当出具由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第三十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的购领、使用、保存、核销管理,应当按照财政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伍』 房屋维修基金的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去缴纳维修基金的地方询问,都有补办的。一般是找出存根,复印,再盖章。有的城市比较先进,会重新打印。办理房产证,需要你出示契税完毕票据,缴纳住房维修基金票据,以及购房票据,购房合同,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才给你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