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基金账户如何撤销基金赎回
Ⅰ 基金公司可以自己卖基金吗
基金公司当然可以自己卖基金啦。
但因为成本问题,一般是大客户才直接到基金公司购买基金,这样会有费用优惠。
Ⅱ 本人是2012年5月5日买的添富理财30天A,现在想赎回,请问何时可以赎回谢谢!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5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
基金主代码47003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5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2012年5月11日
赎回起始日2012年6月11日(为认购期基金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A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470030471030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是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9:30-15:00)。
重要提示:注册登记机构仅在运作期到期日受理赎回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网点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无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计算公式: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元
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份的,注册登记系统将全部剩余份额自动发起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无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1.00元。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该运作期内的未支付收益
重要提示:对于持有超过一个运作期、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提出赎回申请的基金份额而言,除获得当期运作期的基金未支付收益外,基金份额持有人还可以获得自申购确认日(认购份额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上一运作期期末的基金收益。
示例:
例1:投资者A于2012年5月28日申请购买10000份基金份额,则该申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为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6月28日(周四),第一个运作期共31天,基金年化收益率为5%。
若投资者A于6月28日提出赎回申请,则该日投资者可获得的赎回金额为:
10000份*1+10000*5%*31天/365天=10042.47元。
例2:投资者B于2012年5月28日申请购买10000份基金份额,则该申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为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6月28日(周四),第一个运作期共31天,基金年化收益率为5%。
若投资者B未于2012年6月28日提出赎回申请,则第一期收益结转后的基金份额变为:10000份*(1+5%*31天/365天)=10042.47份。
该基金份额自2012年6月29日起进入第二个运作期,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为2012年7月30日(申购申请日,即5月28日,次二个月的月度对日7月28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即7月30日),第二个运作期共32天,第二个运作期基金年化收益率为5.5%。
若投资者B于7月30日提出赎回申请,则该日投资者B可获得的赎回金额为:5.5%*10042.47份*32天/365天+1元*10042.47份=10090.89元。
若投资者B未于7月30日提出赎回申请,则自7月31日起进入第三个运作期,第三个运作期到期日为8月28日,即申购申请日(5月28日)次三个月的月度对日(周三)。投资者B可于8月28日赎回基金份额,若不赎回则于8月29日进入下一个运作期。以此类推。
5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转换业务,具体开通转换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trade.99fund.com)办理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7.1.2场外代销机构
1)办理汇添富理财30天债券基金申购、赎回的代销机构
工商银行兴业银行国联证券申银万国证券
农业银行爱建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世纪证券
中国银行安信证券国信证券天相投顾
建设银行渤海证券国元证券天源证券
招商银行财富里昂证券海通证券万联证券
交通银行财富证券恒泰长财证券五矿证券
宁波银行财通证券恒泰证券厦门证券
平安银行长城证券宏源证券湘财证券
杭州银行长江证券华安证券信达证券
上海农商行德邦证券华宝证券兴业证券
渤海银行第一创业证券华福证券银河证券
哈尔滨银行东北证券华龙证券招商证券
南京银行东方证券华泰证券中航证券
上海银行东吴证券江海证券中投证券
浦发银行光大证券平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
民生银行广发证券齐鲁证券中信金通证券
深圳发展银行广州证券日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
江苏银行国都证券瑞银证券中信证券
光大银行国海证券山西证券中银国际证券
北京银行国金证券上海证券中原证券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披露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99fund.com)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汇添富基金高度重视投资者服务和投资者教育,特此提醒投资者需正确认知基金投资的风险和长期收益,做理性的基金投资人、做明白的基金投资人,享受长期投资的快乐!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5月10日
我也不是很懂,这是朋友帮忙找的,希望对你有用
Ⅲ 519858申购和赎回容易吗,
注:本基金上交所简称:广发宝A;申购赎回代码:519858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时除外)的交易时间。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3.1.1、投资人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3.1.2、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1.3、投资人可多次申购, 单个证券账户持有货币基金金额不超过100亿元(不含)、单笔申购金额不超过10亿元(不含)。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1.4、本基金将根据运作和资产配置情况,将于每日设定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可接受的净申购、累计申购、净赎回及累计赎回申请上限,单一账户每日净申购、累计申购、净赎回及累计赎回申请上限;本基金可设定单笔申购、赎回申请上限,若设定上限,则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3.1.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额度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无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0.01元。
3.3.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申购"方式,申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0.01元,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0.01元
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小数点后的部分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1:假定某投资人在T日拟申购1,000,000份本基金份额,则其需要支付的申购金额计算如下:
申购金额=1,000,000×0.01=10,000元
当基金出现当日净收益小于零的情况,为保护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暂停本基金的申购。
3.3.2、对于在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为投资人办理份额的变更登记,当日开始计算并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基金份额持有人自T+1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4.1.1、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最低份额1份。
4.1.2、本基金将根据运作和资产配置情况,将于每日设定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可接受的净申购、累计申购、净赎回及累计赎回申请上限,单一账户每日净申购、累计申购、净赎回及累计赎回申请上限;本基金可设定单笔申购、赎回申请上限,若设定上限,则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4.1.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无赎回费用。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4.3.1、本基金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净值0.01元。赎回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基金份额净值+对应的待支付收益(如有)
例2: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1,000,000份,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00×0.01=10,000.00(元)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3.2、对于在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基金份额赎回申请,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在T日为投资人办理份额的变更登记,当日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5.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转换业务,具体开通转换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无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如下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以上排名不分先后顺序)。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每百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本公告仅对广发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9.2、投资者可以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或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9.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1日
Ⅳ 长盛同德基金封转开后如何确权
长盛同德基金份额确权指引
原同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同德")退市时,托管在不具备"上证基金通"资格的证券公司处的基金份额,在实施"封转开"时统一登记在由基金管理人在其直销开立的"临时账户"下。该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以下简称"投资者")需要对该份额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盛同德")的基金份额赎回及其他业务,此过程称之为"确权"。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7年11月23日起,为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不按照本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虽按照本流程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其身份仍不能核实的,则本公司不对其做"确权"登记。
一、凡要求确权的投资者必须首先在本公司直销中心、代销银行、场外代销证券公司(具体代销机构详见本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增加代销机构公告)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中登上海TA账户),或将原股东账户转指定到有"上证基金通"资格证券公司的席位上。
二、对于欲在场外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须持以下资料到本公司直销中心、代销银行、场外代销证券公司提出确权申请。
三、对于欲在场内将证券账户转指定到有"上证基金通"资格的证券公司席位上的投资者,须直接向本公司传真申请材料办理。
四、在收齐符合本流程要求的确权申请材料后,本公司会对投资者提供的确权信息进行核实,无误后即为其重新登记确认长盛同德基金份额。同时,本公司将投资者应得红利划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中。在投资者确权完成前,本基金分红时按默认分红方式为投资者分配红利。
五、若因投资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及时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