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基金救援如何申请
Ⅰ 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条件
申请道路救助基金需满足特定条件。若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且医院提供治疗服务,国家会承担这部分费用。若肇事车辆未购买交强险,或肇事者逃逸,同样可申请救助基金进行先行垫付。
基金垫付主要应用于道路内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但在特定情况下,道路外事故亦可申请。基金垫付前提包括: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车辆未参加交强险、或发生机动车肇事后逃逸情形。
基金垫付的适用范围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和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垫付流程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执行,一般垫付受害人接受抢救的72小时内费用,特殊情况超过72小时需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垫付费用需按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Ⅱ 道路救援基金怎样申请
符合申请道路救助基金条件的,可以准备好申请道路救援基金所需要的资料,并在3个工作日内带上相关的证明材料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资料,待提交申请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基金。
Ⅲ 道路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一、道路救助基金怎么申请
1、道路救助基金的申请方法具体如下:
(1)准备好申请道路救援基金所需要的资料;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申请资料;
(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救助基金有关政策的宣传和提示,为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亲属申请使用救助基金提供便利。
第五条
财政部门是救助基金的主管部门。
财政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救助基金的有关政策,并对省级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进行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根据救助基金设立情况,依法监督检查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按照规定确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并对其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二、道路救助基金的申请需要哪些手续
道路救助基金的申请资料具体如下:
1、受害人亲属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符合垫付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符合垫付要求的,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