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住房维修基金如何缴纳
❶ 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承担。 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的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国土规划、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途
1、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
2、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
3、中修及更新
4、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二、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法律依据:
《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❷ 武汉市住房维修基金怎么交
武汉市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标准如下:2008年11月1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维修资金按购房合同价的2%标准缴纳,非住宅维修资金按照1%标准缴存。
2008年11月1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具体缴纳标准为:
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
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
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
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
很多购房者可能不知道,其实开发商也是要缴纳住房维修基金的。根据武汉市国土房产和财政部门的规定,开发商缴存的标准为“砖混结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为10元/平方米;框架结构无电梯住宅为12元/平方米,14层以下有电梯住宅为25元/平方米,15层以上为30元/平方米。”
❸ 武汉维修基金缴纳方法
武汉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在线完成。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访问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找到并点击页面上的【办事大厅】选项,再选择【办事服务】。接着,从列表中找到并点击【维修资金】,然后点击【维修资金在线交存】,这将带你进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缴交页面。
在页面上,点击【交存】按钮,随后输入缴存通知单的编号,系统会自动显示相应的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即实际缴纳维修基金。支付完成后,记得保存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发票。
整个过程简便快捷,不仅节省了时间和精力,还提高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通过这种方式缴纳维修基金,不仅方便快捷,还能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为小区的公共设施维护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使用官方网站进行缴纳维修基金,可以有效避免可能遇到的诈骗和信息泄露风险,确保个人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