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基金怎么捐
发布时间: 2024-11-04 05:22:32
⑴ 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基金会章程
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 1.1 本基金会名为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面向全国公众募捐。
- 1.2 宗旨包括服务职工、工运事业,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和平统一。
- 1.3 基金会由中华全国总工会拨款和社会捐赠成立,民政部登记管理,中华全国总工会业务主管。
- 1.4 住所设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中国职工之家817室。
第二章 业务范围
- 2.1 主要活动包括资金募集、资助维权活动、职工福利、公益事业及国内外交流等。
- 2.2 提供文化教育、劳动保障等多方面的援助和支持。
第三章 组织机构
- 3.1 基金会由13名理事组成,理事任期5年,可连任,有资格要求和选举罢免规定。
- 3.2 理事会是决策机构,负责章程修改、选举管理层等重要事项。
第四章 财产管理
- 4.1 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收入来源多样,财产受法律保护,资金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和保值增值。
- 4.2 捐赠需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捐赠财产使用需遵守协议或捐赠者要求。
第五章 终止与剩余财产处理
- 5.1 基金会终止需经过特定程序,剩余财产用于公益目的。
第六章 章程修改
- 6.1 章程修改需经理事会、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批准。
第七章 附则
- 7.1 章程于某年月日通过,解释权归理事会,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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