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交易基金有哪些税
1. 新三板交易涉及哪些税
小编初步整理的新三板交易税如下,更多新三板相关知识,参考第一路演:
一、企业法人的纳税
(一)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法人而言,转让新三板的股票属于财产转让范畴,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营业税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股票买卖业务属于金融商品转让,属于营业税的金融保险业税目,税率为5%。
(三)印花税
在新三板买卖、继承、赠予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二、个人投资者的纳税
(一)个人所得税
当前,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二)营业税
当前,对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三)印花税
在新三板买卖、继承、赠予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与企业法人的政策一致。
(四)股息红利
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有持股在1个月以内的,按股息红利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在1个月以上至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些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 新三板交易需要交些什么税
一、企业法人的纳税
(一)企业所得税
对于企业法人而言,转让新三板的股票属于财产转让范畴,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营业税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股票买卖业务属于金融商品转让,属于营业税的金融保险业税目,税率为5%。
(三)印花税
在新三板买卖、继承、赠予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二、个人投资者的纳税
(一)个人所得税
当前,对个人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实行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
(二)营业税
当前,对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三)印花税
在新三板买卖、继承、赠予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与企业法人的政策一致。
(四)股息红利
股息红利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有持股在1个月以内的,按股息红利的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在1个月以上至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这些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 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应怎样缴纳
一. 相关概念
挂牌公司:是指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
持股期限:是指个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
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甲在2010年1月31日出售该股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0.01*100*20%=0.2万元
如果甲在2010年12月31日出售该股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0.01*100*50%*20%=0.1万元
如果甲在2011年12月31日出售该股票,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0.01*100*25%*20%=0.05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二. 政策解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1)(财税〔2014〕48号)第一条之规定:
【表】: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示意表
三. 举例
假设甲于2010年1月1日购买一百万股某新三板股票X,该公司2010年1月31日向每位股东派发每股0.01元的股息。则:
总而言之,该政策的核心即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长期持有小微企业股票,抑制短线炒作的投机行为。
引用资料
4. 新三板交易费用
新三板中的交易费用包括交易税费和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其中交易费用包括:1、转让经手费,按股票成交的万5双边征收,通常包括在券商交易佣金中;2、交易印花税,按实际成交额的千1征收,出让方缴纳,中国结算代扣;3、交易佣金,由主办券商收取,最高不超过成绩额的千3。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税率按照持股期限不同而不同:1、持股期限一个月以内,按股息红利所得20%计算;2、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1年以下,按所得10%征收;3、持股超过1年,股息所得按5%征收。
5. 新三板分红个人所得税如何处理
个人持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的股票,当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若是持股期限在一个月以上至一年以内(含1年)的,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一年的,则是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讲的分红纳税是同意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的。
新三板分红分为两部分,一是股票红利,二是股息红利。不同情况下,个人投资者的个税是不一样的。
股票红利,一般是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其中,股份制企业溢价大型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其转增股本有个人取得的数额,是不作为应税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于此相悖的其他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股份的个人所得部分,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20%。
股息红利,是现金形式发放的红利。
按照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我们自己计算一下优惠后的不同个税税率:
持股1个月以内(含),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税率不变,20%;
持股1月以上至1年(含),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50%*20%=10%;
持股期限超过1年,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2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