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仁爱基金会是属于什么性质
Ⅰ 基金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基金会是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来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广东省二十一世纪教育基金会便是在2014年1月26日由广东省民政厅批准登记的基金会。
教育基金会,主要面向教育事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我国人口众多,有些偏远地区的经济条件十分有限,仅靠当地的力量来解决文化教育问题是不够的,需要社会上的教育公益组织施以援手,来推动当地基础教育的发展。这也是广东省二十一世纪教育基金会的创立初衷——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开展与教育事业相关的各类扶持、资助项目及其它公益慈善活动。
基金会主要有以下四个特征:公益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基金信托性。公益性指的是基金会创立的初衷就是做公益,去帮助有需要的人,且基金会举办公益活动的资金都是来自社会募捐。非营利性是指社会人士募捐给基金会用于公益项目的财产,管理者不得从中获取收益。非政府性是指其具有独立性,可由法人自主决策和管理。基金信托性是指基金会相当于一种信托,捐赠人和收益人之间形成的公益信托,将财产集中起来进行运作,实现公益财产保值增值。
我们可以按照募捐对象对基金会进行分类: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不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为非公募基金会。其中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还可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据统计,我国目前已有各类基金会7000多家,广东省是基金会数量最多的省份,达1000多家。这表明,我国基金会并不只是一个小团体,它在逐渐壮大,在快速发展。中国的慈善组织的体量也越来越大,基金会以慈善公益的形式去帮助需求者,给社会各界人士一个渠道,协助他们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社会朝着更和谐美好的方向前进。
Ⅱ 基金会属于社会团体吗
不属于。
社会团体主要包括这些: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委会主席:李建国简称“全总”,是全国各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成立于1922年5月。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陈至立中华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成立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族女职工、女农民、女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妇女、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妇女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妇女的群众组织。全国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而基金必须到民政局注册,属社团法人。
(2)厦门仁爱基金会是属于什么性质扩展阅读: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截止2013年底,我国基金会的活动领域大多集中在教育以及传统的救灾济贫、扶弱助残、医疗救助、文化等方面,而致力于推动艺术、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社区发展、及公益支持等更为广阔的社会公共领域内的基金会则比较少。也有一些新成立的基金会已经更多地关注新兴领域,包括国防建设、传媒、地质科学等方面,
Ⅲ 基金会是干什么的
基金会是主要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一般来说,基金会所有的资金来源有三个,分别为法人出资、社会捐赠以及其他机构捐赠。在实际的经济生活中,基金会一般都属于非盈利性质的,其主要的目的就是服务于社会中的公益事业。
基金会简介
从历史上来看,最早建立基金会的国家是美国,在20世纪之后美国的基金会就有一个蓬勃发展的时期,在最早的一批基金会中最为著名的有卡耐基基金会以及洛克菲勒基金会。而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存在形式,基金会完全不同于政府以及企业,其最大的特点是在于它的非盈利性以及公益性。按照是否需要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可以将基金会分为两种类型,分别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及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而根据基金会范围的划分,可以将基金分为全国性基金会以及地方申请。
Ⅳ 什么是基金会 基金会起什么作用呢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作用包括:
(一)可用于大规模的社会福利以自愿的方式被聚集起来。
(二)能筹到的资金高于其他非营利机构,这使得现代基金会具有适应新的社会需要和时代变化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和财富结构,不仅推动了在政府和企业部门之外的社会财富的聚集,而且通过基金会的公益运作将社会资源的支配权交给了公民的代表,将分散的公民意志、公民意愿集中起来,将公民的权利回归到公民手上,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
(4)厦门仁爱基金会是属于什么性质扩展阅读: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Ⅳ 基金会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吗
是的,基金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带有互助性质的金融机构。在大银行清理县以下营业机构及代办机构后,基金会曾一度膨胀,后因支付危机而被改组,现在大多改为农村信用合作社。
Ⅵ 基金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基金会是非营利式性质的组织。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法规】
《基金会管理条例》
第十条 基金会章程必须明确基金会的公益性质,不得规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
基金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及住所;
(二)设立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三)原始基金数额;
(四)理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理事的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六)监事的职责、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七)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定制度;
(八)财产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会的终止条件、程序和终止后财产的处理。第十三条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Ⅶ 基金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基金会是一种非营利式的组织。基金会指的是从自然人 、法人以及 其他群体 捐赠 的财产 专门从事一些公益活动,并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成为 非营利性 法人。基金会 通常是两大类型,一个是 面向 社会全体群众募捐 的基金会 ,一个是不 面向 社会全体 公众募捐的基金会。
基金会的特征
1 、公益性 : 基金会的公益性 就是在于所募集来的财产都是社会上各种人士的捐赠,基金会的创办本身也是为了做公益,通过各项公益活动帮助那些弱势群体和有需要的人;
2 、非营利性 :基金会筹得的善款等收入不得让管理者从中获取收益,基金会都有专门的机制,有规避高风险和 较高回报的自我控制机制 ,有财产保全机制保障捐赠资金的合理使用;
3 、非政府性 :基金会由法人自主决策和管理,有很强的民主独立性,提高了基金会的不断优化发展以及追逐核心竞争力;
4 、基金信托性 :基金会相当于一种信托,捐赠人和收益人之间形成的公益信托,将财产集中起来进行运作, 实现 公益财产 保值增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