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水利基金的税率是多少
㈠ 水利基金的税率是多少
你好,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的0.1%来计提和交纳。水利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
拓展资料:
1、水利基金按经营收入的千分之一缴纳.水利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点工程的维护和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维护和建设.跨流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和跨国河流、国界河流我方重点防护工程的治理费用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
2、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水利建设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按月或按季征收.缴款义务人应当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o征收,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其机构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统一核算单位在其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缴款义务人在省内取得的建筑安装劳务收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收入,销售、出租不动产收入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向建筑安装劳务发生地、土地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
3、征收的地方财政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按3%计提。应当从水利建设基金中提取的地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车辆通行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地管理费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在中央政府之下。经财政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水利建设资金。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从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拨付足额用于地方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资金,划入水利建设基金。
㈡ 2022年水利建设基金税率
法律分析: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大江大河重点工程的维护和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城市防洪及中小河流、湖泊的治理、维护和建设。跨流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水利建设工程和跨国河流、国界河流我方重点防护工程的治理费用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2022年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即按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的0.5‰进行征收)。
免征:
1.自贸区企业免征。2022年,对注册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含南宁、钦州港、崇左片区)范围内,从事合法经营的企业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2.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免征。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水利建设基金优惠政策继续按照《关于暂停征收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桂财综〔2015〕5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停产或亏损企业免征。自2022年起,一个年度内连续停产6个月以上或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金)30%(含)以上的企业(从事国家限制类或淘汰类产业的企业除外)可免缴该年度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法律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由原按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额的1%调减为0。
㈢ 陕西水利基金减免政策2021税率
陕西水利基金的税率是收入的千分之一,部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比例由1%降为0.5%,具体还请咨询下当地税务部门,有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以当地为准。
印花税,投资款的减半征收,营业账本的免征。水利建设,销售额月不过10万或者季不过30万免征。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其计税依据是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划出不少于15%的资金。不同省份具体情况可能不同,建议多多关注当地政策。陕西省电子税务局在2021年6月进行了功能优化,也可以到上面去看。
㈣ 2021年广西水利建设基金税率是多少
有的省,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不含税销售收入。具体来说,企业在计算水利基金时,按照企业账薄或财务报表里面记载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作为计算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当然,各省水利基金的具体比例不同。浙江省水利基金的计税比例是0.01%;而湖南省水利基金的计税比例是0.06%。
水利基金在制定具体纳税比例时,可以根据自己省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有的省,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是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按原有征管规定继续征收,截止日期另行明确。
其中: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所属期)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所属期)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桂财税〔2017〕32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暂停征收涉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桂财税〔2018〕19号)不再执行。
二、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并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
三、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已划至税务部门征收,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收入征管工作,确保基金收入及时足额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