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水利基金申报表怎么填
A. 2021年水利基金怎么申报填写
按本期的营业收入的千分之0.6填写的。
1.企业,按销售收入的1‰。
2.银行(含信用社)、保险公司分别按利息收入、保费收入的0.6‰,其他非银行金融公司按业务收入的1‰。
3.达起征点的城镇个体户100元、农村个体户50元。
(如何判断城镇、农村: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作为判定依据,按5%、7%的为城镇个体户,按1%的为农村个体户。)
二、申报方式
1.申报路径:
登录广西电子税务局,点击
【我要办税】--
【税费申报及缴纳】--
【通用申报】--
【(优化版)通用申报(工会经费、国有资本投资收益、水利建设基金)】,操作界面点击增加,选择
【征收项目】为“30221水利建设专项收入”,如图所示:
2.申报期限:
(1)个体户缴纳义务人的水利建设基金按年征收,应在2021年6月30日前申报(所属期为2021年1-12月)。
(2)企业缴纳义务人的水利建设基金与增值税随征,按月征收的,第一次申报时间在2021年8月征期(所属期为2021年7月);按季征收的,第一次申报时间在2021年10月征期(所属期为7-9月),
(注意要点:税务机关将在2021年7月统一为企业缴纳义务人认定费种)
三、优惠政策
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所属期)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所属期)减半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即:2021年上半年免征,下半年减半征收(按所属期)。2022年按原规定征收。
政策依据:桂财税〔2021〕10号
(注意要点:原规定为桂财综〔2012〕18号、桂财综〔2012〕79号、桂财综函〔2013〕42号、桂财非税函〔2013〕8号等文件。)
2.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政策依据:财税〔2016〕12号
3.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个体户),免征水利建设基金。
政策依据:桂财综〔2012〕18号
(注意要点:2021年不符合上述税收优惠需缴纳水利建设基金的个体户,按征收标准的25%收取。)
B. 今天报地税,我们有个地方水利基金,但是报税系统的利润表上没有这一栏,我该填在哪
没有可不填,但是在营业税金及附加中要合计在内。
该表的逻辑关系是:营业税金及附加的总金额是实际发生的,其中以下是各明细税种,有的就填,没有的就不填,该明细只是表述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内容,不需要全部列出
另外,地方水利基金等地方税费,一般不计入营业税金 及附加,在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管理税金,贷记银存科目
C. 水利建设基金怎么申报
水利建设基金申报进入当地电子税务局,找到水利基金申报表,填入对应月份的收入数据,保存提交申报缴纳就好了。
水利建设基金是用于水利建设的专项资金,由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组成。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地方水利工程建设。跨流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大水利建设工程的治理投资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