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基金会都需要什么
⑴ 基金会成立条件及流程
基金会又称慈善基金会,是以非盈利的目的而成立的。现在也有部分人利用基金会的明目给留学生贷款等等,名义上是非盈利性质,但是概念也有模糊的成分。总而言之,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那么以下介绍一下关于基金会成立的一些条件:
1.个人名义能否成立基金会?
可以的,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及团体组织,都可以成立基金会,只要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基金会成立的相关民事责任就可以了。
2.公益基金会成立条件中对资金募集的方式有什么要求?
现行的基金会资金募集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面相非特定人群进行慈善项目资金的募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公募基金会,一种是面向特定人州兆者群进行募捐,也就是私募公益基金会。
3.公益基金会成立流程中,对成立条件中的原始基金的要求是怎么样的?
一般来说,全国范围募集的基金会的原始基金要求比较高,需要八百万货币形式的资金,其次就是地方性质的公益基金会,原始资金只要求四百万人民币。最低的就是不能向公众公开募集资金的非公募慈善基金会,两百万人民币到账资金就可以了。
4.具体要求
关于新设立基金会有很多要求,比如固定的场所,相关的章程文件,与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人员等等,其实成立一家基金会并不容易,成立条件及流程都猜运有难度,需要准备非常多的文件材料,各个文件的准备都要专业而符合相应的规范。
5.成立基金会需要向什么部门提交材料?
类型不同的公益基金会提交材料的部门级别会有所不同,比如北京市的需要向市级的民政部门提交材料,而省级的需要向省的民政部提交材料。
6.公益基金会成立册薯的时间需要多长?
各级的民政部门审批时间和难度都有一定的不同,不同省市的要求和政策也有一定的不同,快的话二十天即可成立,慢的话需要半年时间。
以上是部分关于基金会成立条件及流程的相关事宜,办理之前一定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办理。
⑵ 基金会怎么注册
(一)基金会发起人向相应级别的民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民政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通过了审查,同意基金会进行登记,民政部就会发下来《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三)在完成基金会的法人登记之后,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帐户,并将基金会的相关信息向管理机关备案。
基金会在进行登记的时候,根据覆盖范围在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
基金会的成立条件包括:
(一)基金会必须是为了达到特定的公益目的(这个目的可以明确的表述出来)而设立的
(二)对于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来说,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得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对于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来说,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得低于400万元人民币;对于非公募基金会来说,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得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对于在民政部进行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能低于2000万人民币。以上所有提到的原始基金必须是到账的货币资金(证券、房产等不能充当原始资金)。
(三)基金会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同时基金会还要有和开展的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基金会有固定的地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⑶ 基金会成立的条件
基金会成立的条件如下: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基金会成立的流程如下:
1、决定基金会的宗旨。每个基金会应该有一个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纸面的宗旨;
2、组建理事会。初始的理事会将通过规划和筹资帮助工作团队把基金会背后的想法变成现实。随着基金会的发展成熟,理事会的性质和组成人员也会改变;
3、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会的运营规则,应该在基金会的早期发展过程中由理事会通过;
4、准备注册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5、选择一个业务主管部门,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根据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区不需要再找业务主管单位;
6、寻找办公场所,招募合适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⑷ 注册公益基金会需要什么条件
公益基金会成立条件及流程:
注册条件:
<1>有特定的公益目的,其业务必须在公益范围内;
<2>全国性基金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区域性基金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场所;
人员要求:理事长 1人,副理事长1人,秘书长1人,监事1人,理事3人,从业人员4人(稳定的员工即可,比如财务、出纳人员)
审批流程:
<1>人员齐备后核名;
<2>核名通过后设立基金会账户(200万储备金),办理期间200万是动不了的;
<3>民政局下来基金会的批复后,在银行开设基本户;
⑸ 成立慈善基金会的条件
成立慈善基金会的条件如下:
1、该基金会成立必须要有特定的公益目标;
2、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企业名称核准通过、符合规范的企业章程、组织机构以及拥有相关资格证或能力的专职人员;
4、拥有固定经营慈善基金会的场所;
5、该基金会必须可以独立的承担社会民事责任;
6、人员要求: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秘书长1人,监事1人,理事3人,从业人员4人,稳定的员工即可,比如财务、出纳人员。
法律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