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动用后如何补足
『壹』 小区电梯更换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用了一半剩下那一半不够的情况怎么办
如果剩下的维修基金不够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1. 小区业主可以积极筹款,募集更多的维修基金,以满足更换电梯的需要;
2. 小区管理处可以把更换电梯的预算调整到合理的范围内,并且尽可能地把更换电梯的费用降到最低;
3. 小区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财政补助,以满足更换电梯的需要;
4. 小区可以和电梯制造厂合作,寻求价格优惠,以减少更换电梯的费用;
5. 小区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以满足更换电梯的需要。
『贰』 动了维修基金卖房需要补上吗
法律分析:卖房过户时还需要补交维修基金的。动用维修基金后,维修基金少于首期缴存金额的三分之一时,是需要尽快补齐的。维修基金是用于小区内公共项目的维护及维修,任何人不得将其挪作他用,而且维修基金低于第一次缴存额的30%左右,需由维修基金管理单位进行缴收,小区业主需积极配合。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叁』 维修基金丢失如何补办
法律分析: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
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