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和金融法哪个实用
Ⅰ 本人本科主修金融学,辅修法学,以后想从事金融行业,现在想读法学硕士,民商法和经济法哪个更好
首先,金融属于经济法的范畴,证券既属于经济法也属于商法的范畴。民商法的专硕主要教民法,所以经济法更合适。北大经济法几乎是全国最好的,人大经济法也很不错。考法学硕士没有歧视,但是初试必须考的非常好才行,因为近几年专硕呈缩减趋势。
Ⅱ 民商法和经济法哪个就业前景更好,请好心人回答下
民商法和经济法哪个就业前景更好,这需要从本人的价值取向、发展志向来与就业机会来确定。要想实用性与运用的广泛度还应选向于民商法;要想从业社会宏观管理、进入国家经济管理、调控体系的研究(须有社会选择于你的机会)则要选修经济法。法学(律)属于社会学范畴,与自然科学和趋向科学有本质的不同,社会科学的就业前景本身就是”雾蒙蒙“的自不透,没有自然科学那样硬实。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学政治、外语、马列理论、中文、传媒、甚至文秘(属小儿科)等都会有好的就业前景,但现在这些专门恐怕就业门路中狭又狭了,学法律的今后也有可能重蹈覆辙的。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民商法是指民法与商法的总称,民法与商法共同调整商品经济关系、人身权利关系与财产利益关系。关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有两种体例:一是民商合一,一是民商分立。所谓民商合一,是指民法包含商法,是商法的母法,并指导和统帅商法,而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者特别法;所谓民商分立,是指民法与商法属两个并存的独立的部门法,通常在民法以外独立存在商法。
两者的区别:
1、调整对象不同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公共经济关系,它不调整人身关系。而民商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杠杆之一,属于以国家为本位的公法。而民商法虽然有公法化的现象,但其基本属性还是私法,体现私法原则。
2、主体及主体之间关系不同
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主要指行政机关中的经济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的内部组织及有关人员、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公民。民商法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及其他组织。民商法的主体是平等的,没有管理关系;经济法的主体地位却不要求平等。
3、调整方式不同
民法是私法,以自由平等为核心,其调整方式相应地采取意思自治原则,即由当事人自己意志设定其权利和义务,国家并不予以过多干涉。商法的主体是商事惯例,但在现代社会中,为保护交易安全,其中也渗入了一些公法性因素。国家的强制性规定也在逐渐增加。
经济法是公私兼顾的法,既强调市场之手,也强调国家之手。因而,其调整方式既有意志自治的因素,也有强制性因素。正如有的学者所说,基于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对经济关系的调整显示了与传统法律大不相同的机制功能。“概括说:全面、系统、综合;具体说:经济法由外及里全面地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法自始至终系统地调整经济关系,经济法运用多种手段综合地调整经济关系。”
4、内容不同
经济法主要设计国民经济运行中关于公平竞争、防止垄断、市场规划、秩序维护、社会平衡、宏观调控、可持续发展等的规定,经济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价格法、拍卖法、招投标法、金融法(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财税法(税收征管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会计法、审计法、预算法)、社会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
民商法的内容主要是关于民商事主体、行为、权利、义务、责任等的规定,民法包括:民法通则、物权法、债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商法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
民法以人身关系法与财产关系法为其两个主要组成部分。在财产关系法中,又可进一步分为物权法和债权法。物权法保护的是物权、知识产权等静态的绝对财产权,物权法具体包括债权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债权法保护的是动态的债权关系,债权法具体包括合同法和担保法。
5、价值取向不同
经济法以社会整体利益为本位,着重于社会整体利益为导向,协调个体利益的矛盾与冲突,实现利益均衡,促进社会共同加之目标的实现。民商法以个人权利为本位,以保护个人利益为导向,着重调动个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个性得到充分发展,个人利益最大化。
6、本质功能不同
保护利益的不同,必然导致法律本质功能的差异。民法维护商品交换,而商品交换要求平等和自由,要求交换者以自己意志设定权利和义务。因此,民法的本质是市民社会的法,是私法,是“天生的平等派”,也是权利法。它站在当事人平等这一平面上对商品关系加以保护,其功能主要是维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商法的本质功能基本与此相同。
经济法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保护重心,为解决民商法、行政法均无法解决的社会经济问题而产生。它的本质是国家管理经济的法,是平衡协调国民经济运行的法。
经济法对社会经济生活发挥着机制效用功能,即从更高层次上全面、一体、综合系统地调整经济关系。它通过引导、促进、保障和制约途径来指导预测、激励限制、整体协调与个别规制经济活动。
Ⅲ 华政法学中国际经济法、国际金融法、民商法律哪个最好
我觉得民商不错 民商法学院在我们学校是排名第一的法学院
民商法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人身权法、侵权行为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等;商法(包括商主体法和商行为法)主要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保险法、票据法、破产法、海商法等民法是基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注重交易安全,商法注重效率。
以后想进法院的话 民庭当然最好就是学民商的啊
Ⅳ 经济法和商法的区别
1、宗旨、原则均不同
经济法的宗旨是保护社会中的公共利益,并以此为己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就是保证经济的公平。同时在经济法中对国家的经济干预进行为强调,这里说的干预不是指以行政行为进行直接干预。经济法会对私人的经济进行相应的限制与调控。
商法的宗旨是促进营利,其基本原则则是商事自治。我们不难发现,经济法中的侧重点是经济公平,商法中的侧重点则是商事自治。在传统的商法主要是用来保护商人的利益不受到损害,随着时代的发展,现代的商法中出来保证商人的利益之外,还将商事的桥陵安全与公平列入其中。
2、法律属性有区别
经济法属于公法,主要用来干预国家经济;商法属于私法,主要用来调节商事交易。经济法的主体有两部分,一部分主体是国家,另外一部分主体是经济组织、个人,经济法主要是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来发挥自身的作用,主要运用的方法是经济杠杆,例如税收政策、货币政策、财政等,虽然不是国家直接干预经济 ,但这些行为都是由国家来实行。
商法的主体是商事企业,主要是用来调控商事交易行为,私法的属性表漏无疑。现代商法中已经添加了商事公平与保护,因此商侍源法中不断增加强制性的规范,再加上行政部门也开始对商事进行监督管理,导致商法越来越公法化。
(4)商法和金融法哪个实用扩展阅读:
经济法起源于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科学家的经济法概念主要见于德国、日本等敏谈戚大陆法系国家的学术文献。尽管英美法系国家存在我们认为是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但它们没有注意法律部门之间的区别,没有民法的概念,更不用说经济法的概念。因此,有必要对大陆法系国家、尤其是德国和日本的经济法解释进行解释。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由于其调整的对象具有特定的范围,它只调整发生在国家经济运行协调过程中的经济关系,其调整对象可以与其他调整对象分离。法律法规。
商法的概念起源于古罗马商法,而现代商法则起源于中世纪欧洲地中海沿岸自治城市的商法,1807年法国商法典正式确立,发展到今天。维吾尔法律国家广泛继承。20世纪初以来,我国商业立法主要引进了西方商法,主要是大陆法系的商法。但改革开放后,它也借鉴了英美法系的许多商业立法。
Ⅳ 经济法和商法的区别
商法与民法、经济法既有紧密联系,也有一定区别。
简单而言,民法是一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对商法具有领导指导的意义,而商法对民法具有补充、变更、限制的作用。商法与经济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商法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导性原则,经济法则强调国家意志和政府职能的介入,并以国家政策为主启盯粗导。
商法与经济法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学科。要说明这一点,必须清楚经济法的性质。经济法是西方资则森本主义经济进入垄断阶段,国家干预经济的产物。因此最早出现的经济法是以反垄断为核心的。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视角也在不断调整。国家不仅是对经济生活进行总体管理、监督,同时肩负着组织、协调悄镇的职能,使个体经济利益与社会经济利益协调发展。因此,当代经济法是对经济的平衡协调法。
从企业来看,商法虽以企业为核心,但仅调整企业的经营关系和强调企业个体的权利,而经济法侧重于调整国家平衡协调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强调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效的一致性。因此,属于经济法范畴的企业往往是国有企业、大中型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而一些其活动完全由市场调节与国家平衡协调无关的企业并不属于经济法主体的范畴。
从两法的性质来看,商法与经济法也是截然不同的。商法属于私法,其理念是维护主体的私权,以个别经济主体的利益为基础,调整平等主体的利益关系;经济法原则上属于公法,并兼有一些私法的特点。经济法的公法性体现在它的以社会为本位,着眼于超越个别经济主体利益的整体利益,调整国家经济管理关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经济法兼有的私法的特点表现在,经济法还调整体现一定国家意志的组织管理性的流转与协作关系。
Ⅵ 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WTO法律制度,国际商法,哪一个最好啊
个人觉得,国际金融法和国际商法挺好的。但国际金融最难啦~~~
Ⅶ 本科学日语,研究生学房地产法好还是金融法、商法好哪个就业面更宽前景更好
其实我更建议你学习公司法。房地产法专业性还是很强的,需要你懂房地产周边行业的专业知识,比如建筑业。金融法不大了解,不过感觉金融法应该属于公法性质的,前景一般。我倾向于公司法,学得精通了那相当有钱途,而且你还懂日语,可以为一些日企兼任顾问。。。你可以想象一下
Ⅷ 要去英国读法律了 国际商法和国际金融法哪个就业前景更好呢 求指点
两个都不错,看自己的爱好了
Ⅸ 本人想报中央财经大学法学硕士,在方向选择时,对民商法里的商法和经济法里的金融法方向犹豫不定。
我虽不是在读的,但最近也一直在关注,我觉得中财法学就民商法与国际法比较好点,相对于北大、人大、中国政法好考点,但如果你以后想从事金融方面可以考虑一下经济法方向。
Ⅹ 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法学什么专业好,国际法的三个方向 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国际公共采购法学哪个实用
法学院:
经济枝纯法学硕士点 设金融法、税法、公司企业法和 WTO 法律规则四个研究方向,
民商法学硕士点 设民法、商法、公司法、商事诉讼与商事仲裁等四个研究方向;备搭睁
国际法学硕士点 设国际贸易法( WTO 法律规则)仿岁、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等三个研究方向;
法律硕士( J.M )专业学位硕士点 设公司法、金融法、国际经济法( WTO 法律规则)等三个研究方向
研究生课程主要有:法理学、民商法总论、物权法研究、侵权法研究、公司法专题、合同法专题、知识产权法专题、经济法原理、金融法研究、税法研究、市场管理法专题、证券法专题、国际经济法专题、 WTO 规则与案例研究、国际金融法研究、企业法律实务、律师制度与律师实务等专业课程。历届硕士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