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案件宣判之后还有什么步骤
⑴ 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1. 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2. 判决书下来可以马上执行吗
3. 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4. 判决书生效后,具体要怎么才能执行
5. 判决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6. 刑法中判决确定之日和判决生效之日、判决执行之日分别是什么时候
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法院的判决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应当自觉履行判决书所注明的各方义务,如一方拒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对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生效的判决,但强制执行的标的只能是财物或者行为。
实践中,并不担心被执行人
声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而最担心的是被执行人就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
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
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两个方面给其压力:
其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
这样算来,如果被执行人拒不支付应付的钱款,每拖一天,就要多支付很多违约金。
而执行法律又没有规定期限,只要被执行人还活着,哪怕是20年30年,都不可能躲掉履行支付的义务。
对于一个希望正常生活的人来说,早日结束被法院围追堵截传唤的日子,也是其内心的希望。
其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法
院执行庭的人手旅猜备有限,又是日理万机,每个法院手里总是有几十上百个案件,法官对某一当事人下的功夫相对较少。
因此,为早日实现自己的权益,当事人自己也要
采取一定的措施寻求被执行人财产的线索,必要时,可以再请一些专业调查机构予以协助。
如果感觉法院的力度不够,或认为法院有意拖延,可以多和主办法官交流
沟通,以避免双方的误会。
如果确属承办法官办事不力,或办事拖拉,可以通过其上一级领导或其它监管机构协调解决。
判决书下来可以马上执行吗
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出具判决书,法院出具判决书后会将判决书送达致当事人,当事人收到法院判决书后,如果没有异议的,就要按判决耶的判决执行。
1、一审判决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二审判决略有不同,从二审判决时即为生效之日。
凭一审和二审判决书,以及强制执行申请书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二审判决之日起两年。
第一审程序的行政判决书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后,按照行政诉讼兆猛法的规定程序审理终结,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参照行政规章,就案件实体问题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第二审行政判决书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行政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终结,就实体问题依法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制作的法律文书。
再审程序的行政判决书,是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的规定,经依法在身终结,就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决定。
(1)金融案件宣判之后还有什么步骤扩展阅读:
法院强制执行常见手段: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
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拆毁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3、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
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
⑵ 判决生效后对赃款赃物及其利息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由于查封、扣押、冻结的主体不同,人民法院判决后在案财物的处理程序也不相同。
1、人民法大迅院受理案件时,对于侦查机关冻结在金融机构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赃款赃物,应当审查是否附有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 件原件。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通知该金融机构上缴国库,伺时将判决书 送达有关财政机关。金融机构应当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
2、对判仿返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依法不移送的,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原审的人民法院通知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上缴国库,同时将掘饥通 知及判决书送达有关财政机关。查封、扣押、冻结机关应当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
3、对于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原审人民法院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进行处理。除依法返还被 害人的以外,应当一律没收,上缴国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对于应当返还被害人的扣押、冻结款物,无人认领的,应当公告通知。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依法上缴国库无人认领的款物在上缴国库后有人认领,经查证 属实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退库或者返还。原物已经拍卖、变卖的,应当退回价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三百六十六条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经审查,确属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物的,应当判决返还被害人,或者没收上缴国库,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判决返还被害人的涉案财物,应当通知被害人认领;无人认领的,应当公告通知;公告满三个月无人认领的,应当上缴国库;上缴国库后有人认领,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申请退库予以返还;原物已经拍卖、变卖的,应当返还价款。
对侵犯国有财产的案件,被害单位已经终止且没有权利义务继受人,或者损失已经被核销的,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上缴国库。
⑶ 所有案件都一定要经历的步骤是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一般包括:立案、送达、开庭、原告宣读起诉状 、被告答辩、法庭确定争议焦点及法庭调查、原告提交证据、被告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宣判等几个步骤。
刑事案件则要增加侦查和强制措施、庭前审查等步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亩扰行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李盯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迅哗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⑷ 非吸案判决后 怎么执行
法律分析:法院判决之后,送达给当事人,当事人还有10天的上诉期,过了上诉期不上诉,判决就会生效。
判决生效之后,法院会在两周左右的时间内向看守所送达执行令。
接到执行令后,如果剩余刑期在半年以上的,会转到监狱去服刑。
剩余刑期在半年之内的(不同的看守所有不同的规定,有的规定是剩余刑期在两个月之内的),就是看守所内服刑。
下达执行散陵令之后冲毁戚,家属就可以申请会见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余枣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⑸ 金融借款无力偿还法院判决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只是民事纠纷不会坐牢。
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
《民法通则》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悔枯颤。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碧败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败闹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⑹ 金融诈骗判刑后还钱吗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受到诈骗而财产受到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告人因诈骗罪被判刑释放后,除非受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根据民事判决执行。否则释放后法律并没有规定要还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⑺ 金融案子已经判了又有人报案可以再审理吗
法律分析:可以,终审已经生效了,如果满足再审的条件,可以申请再审,即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有新的犯罪的,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总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孙扒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慧凯蠢刑期以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前陪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
⑻ 金融案件撤案流程
1、申请撤诉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仔弯行的,裁定准许撤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2、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例如原闹蠢告不按期交纳诉讼费用;原告念哗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等行为,因而,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此类案件,经法院做出按撤诉处理的裁定后,案件终结。
⑼ 金融审判庭审理案件需要开庭吗
一审基本开庭,二审基本不开庭。金融借贷案件,缔约、履约规范,金融机构胜诉顷枝是必然的,难点在于执行和权利如何实现,因此,大量的告亮金融借贷案件,不论金额大小,很多案件是由金融机构的员工代理参与诉讼。因此,庭审在金融案件中的作用似乎不象其他案件重要。金融案件一审基本开庭,二审基本不开庭,仅雀友敏举行听证,再审,不开庭。上诉案件的改判率为15%,申请再审和抗诉再审改判率5-7%。
⑽ 银行贷款被起诉后,判决书下来了,什么阶段可以分期还
因欠银行贷款暂时无力偿还被起诉属于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两年之内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可否分期偿还可以与原告银行协商分期偿还,如果原告银行同意,就可以分期还。欠银行闹橘贷款遭到起诉通常属于一般借贷纠纷,借贷纠纷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也就是不会坐牢。(10)金融案件宣判之后还有什么步骤扩展阅读:欠银行贷款有一液拿团种不属于借贷纠纷的特殊情况,是触犯刑法的,叫做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敏茄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