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属于哪个部门管
❶ 成都市哪些媒体能报道金融违法犯罪有哪些部门
成都市能够报道金融违法犯罪事件的媒体携则源主要包括当地电视台、报纸、互联网新闻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等。常见的媒体有:
1.四川新闻网:成都市政府官方新闻网站,在新闻报道方面权威性较高。
2. 成都商报:成都市本地的一家报纸,主要报道成都市的新闻和时事。
3. 成都晚报:成都市本地的一家报纸,主要报道成都市的新闻和时事。
4. 成都电视台:成都市的主要电视媒体,在新闻和专题报道方面有较强的报道力度。
此外,对于金融违法犯罪事件的报道辩态,应该由公安机关或其他执法部门处理。成都市国家安全机关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的金融违法犯盯盯罪事件也有审查调查的职责。在成都市,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都可以处理金融违法犯罪事件。
❷ 金融犯罪在哪里报案
法律分析:金融犯罪属于刑事犯罪,建议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❸ 网络金融犯罪去哪个部门举报
法律分析:对于网络金融犯罪行为,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检举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❹ 金融诈骗向哪个部门投诉
金融诈骗罪属于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应由公安经侦部门管辖。公民一旦发现有经济犯罪线索,可以到公安经侦部门举报。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主体的有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以及保险诈骗罪等5个罪名。
金融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的,但金融诈骗犯罪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诈骗犯罪。刑法将其从普通诈骗罪中分离出来,除了要分解诈骗罪这个口袋罪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为了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4)金融犯罪属于哪个部门管扩展阅读:
1、金融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指受国家刑法所保护而为该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就诈骗罪的侵害对象而言,所有诈骗罪侵害的对象,均是公私财物,从这一角度讲,金融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关系,因此,“七九”刑法把诈骗罪在侵犯财产罪一章中予以规定。
但是,金融诈骗罪所侵犯的客体不是单一客体,而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财产所有权关系,还同时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破坏了国家市场经济秩序。因此,“九七”刑法把金融诈骗罪放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予以规定。
2、金融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指金融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即金融诈骗行为的方法、形式、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金融诈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以募集资金、贷款、票据结算、信用证、信用卡使用、保险索赔、有价证券交易、兑付等形式,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金融诈骗罪的主体,由于金融诈骗罪形式多样,方法各异。所以,金融诈骗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其中,以募集资金、贷款、票据结算、金融凭证结算、信用证、信用卡使用、有价证券交易、兑付的形式进行诈骗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以保险索赔形式进行诈骗的则是特殊主体,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单位犯罪的主管人员,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的亦以共犯论处。
4、金融诈骗罪的主观方面。诈骗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必须具有非法改变公私财产所有权关系的故意。本罪只能由故意构成。
参考资料:网络-金融诈骗
❺ 请问,经济诈骗案件应该属于公安机关那个部门管
请问经济诈骗案件应贺毁该属于公安机关哪个部门?现在我们国家的各个城市的公安局都有那个经侦支队哗圆,禅芦备经侦支队就是专门管经济诈骗案件的部门
❻ 金融诈骗由什么部门受理
法律分析:金融诈骗由公安经侦部门受理,金融诈骗属于经济犯罪,常常以短信的方式进行,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一旦发现,应及时向公安经侦部门进行举报。金融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❼ 金融诈骗去哪个部门报案
公安局。金融诈骗由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19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❽ 遇到金融诈骗在哪个部门报警
法律分析:金融诈骗罪郑简属于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案件应由公安经侦部门管辖。公民一旦发现有经济犯罪线索,可以到公安经侦部门举报。一般来说,犯罪地指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销赃地等与犯罪活动相关的地点。对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结果发轿丛告生地还应当包括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地点。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于重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举报人可以到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罚同上。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闭明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❾ 经侦是什么部门
不是一个部门,经侦大队全称是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是县公安局直属部门。
经侦大队的主要任务是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
经侦特情工作是增强经侦部门主动进攻能力,提高侦查工作效率的需要。经侦特情建设应紧密结合经侦业务特点,满足侦控经济犯罪的需要。有论者认为,经侦特情建设在物建对象、布控的领域、层次、对象具备的条件等方面应不同于其他侦查部门特情。
主要职责: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形势及规律,制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查有影响和跨县、市的重、特大的经济案件。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为副科级机构。下设一、二、三中队和秘书股。
经济犯罪侦察警察的工作就是对金融犯罪、经济诈骗等各类经济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为破获经济犯罪案件提供有力依据,从而保护国家和公民的财产安全。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经济犯罪侦查警察
❿ 经侦是什么部门
经侦一般会查个人的经济犯罪线索。经济犯罪侦查措施是指经济犯罪侦查机关为获得证明有无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轻重的有关证据以及捕获犯罪嫌疑人所依法采取的专门的调查措施和强制措施的总称。
经济犯罪侦查由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进行。经济侦查部门的专业组织是经济犯罪侦查组,在进行侦查时,一般案件将是: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破坏金融秩序罪等。如果是普通的刑事犯罪,侦查的部门可能是管辖单位是派出所、刑侦大队及刑事侦查大队。
金融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金融诈骗罪具体种类有: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最、信用证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招摇撞骗罪。
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骗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和自然人均可以构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