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型离岸金融中心有哪些
A. 何为离岸金融中心
离岸金融中心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的离岸金融市场集中的地区。
例如,一家信托投资公司将总部设在巴哈马群岛,其业务活动却是从欧洲居民或其它非美国居民那里吸收美元资金,再将这些资金投放于欧洲居民或非美国居民中,该公司从事的就是离岸金融活动。巴哈马群岛就是离岸金融中心。
从严格意义上讲,离岸金融也就是不受当局国内银行法管制的资金融通,无论这些活动发生在境内还是在境外。如美国的国际银行业设施(IBF)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业务活动等,均属离岸金融。
离岸银行又称离岸单位,是设在离岸金融中心的银行或其它金融组织。其业务只限于与其它境外银行单位或外国机构往来,而不允许在国内市场经营业务。
离岸金融市场又称境外金融市场。采取与国内金融市场隔离的形态,使非居民在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方面不受所在国税收和外汇管制及国内金融法规影响,可进行自由交易的市场。
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一些跨国银行为避免国内对银行发展和资金融通的限制,开始在特定的国际金融中心经营所在国货币以外其它货币的存放款业务。70年代,以美元计价的离岸存款急剧增长。到80年代,随着国际银行业设施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离岸金融业务将所在国货币也包括进来。区别在于这种货币存放仅限于非居民。
离岸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离岸银行不必持有准备金,其经营成本低于国内银行;离岸银行不受利率上限的约束,即它们对存款户支付的利率可高于银行对国内存款户支付的利率,而且可以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离岸金融享受税收上的优待。
离岸金融中心70年代以来获得迅猛发展,从伦敦、巴黎、法兰克福、苏黎世、卢森堡等欧洲地区扩展到新加坡、巴拿马、巴哈马、拿骚等地。80年代以来,又在纽约、东京等地出现新的离岸金融中心,到90年代,离岸金融中心已遍布世界各地。
种类 按性质划分,离岸金融中心大致有三种类型:
伦敦型 属于“自然形成”的市场。伦敦离岸市场始于50年代末,它既经营银行业务,也经营证券业务。非居民除获准自由经营各项外汇、金融业务外,其吸收的存款也不需缴纳法定准备金。过去,这类市场业务因受外汇管制等限制,而与国内业务截然分开,但自从1979年10月外汇管制取消后,对外汇金融业务的管理与国内金融业务同等对待,“离岸”本身的含义便发生了变异,伦敦离岸市场实际上已经成为兼具境内和离岸业务的“内外一体式”金融市场。香港自从1972年废除外汇管制后,也逐渐演变成亚太地区一个主要的伦敦型离岸市场。
纽约型 最大特点在于“人为创设”和“内外分离”,而且没有证券买卖。1981年12月,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同意设立国际银行业设施(又称国际银行便利)之后,纽约离岸金融业务迅速发展。它的主要交易对象是非居民。筹资只能吸收外国居民、外国银行和公司的存款,但开办国际银行业设施的不限于外国银行,任何美国的存款机构、“爱治法”公司和外国银行在美分行皆可申请开办。存款不受美国国内银行法规关于准备金比率和存款比率的限制。贷款必须在美国境外使用。该“设施”可使用包括美元在内的任何一种货币计价。由于美元是最主要的国际通货,而该离岸市场主要交易货币也是欧洲美元,所以纽约离岸市场以本国货币作为主要交易货币。1986年开放的东京离岸市场也属这一类型。
巴哈马型 只有记帐而没有实质性业务的离岸金融中心,又称“逃税型”离岸市场,这类市场实际上是“逃税港”。由于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开展金融业务可以逃避银行利润税及营业税等,同时在这些地方开办分行的成本与费用也远较伦敦低,所以离岸金融市场纷纷在这些地方开辟。拿骚、开曼群岛和巴林等地皆属此类。
离岸金融业务发展和离岸金融中心的迅速扩张,促进了国际性银行的发展和国际信贷、国际融资的增长,但由于离岸存款不受各国国内法规的各种限制,它对存款所在国的货币供应量、银行管制与货币政策的实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B. 离岸金融中心的主要分类
理论上主要离岸金融中心可分为三类:
1、以伦敦为代表的伦敦型离岸金融中心。其特点:经营的货币是境外货币,市场的参与者可以经营离岸金融业务,又可以经营自由市场业务。在管理上没有什么限制,经营离岸业务不必向金融当局申请批准。
2、以纽约为代表的纽约型离岸金融中心,经营离岸业务的本国银行和外国银行必须向金融当局申请。经营离岸离岸金融业务可以免交存款准备金,存款保险金的优惠,享有利息预扣税和地方税的豁免权。离岸业务所经营的货币可以是境外货币,也可以是本国货币,但离岸业务和传统业务必须分别设立帐户。
3、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一般设在风景优美的海岛和港口,政局稳定,税收优惠,没有金融管制。这是我们通常意义上所说的离岸金融中心。
近年来,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如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等纷纷以法律手段揣摩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或称为离岸司法管辖区。而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管辖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国际商业公司。
C. 四大离岸金融中心有哪些
中国的四大金融中心分别是:香港,北京,上海,深圳
1、香港
首先,香港作为排名纽约,伦敦之后的第三大全球金融中心,又是中国最大的离岸金融市场,理应排在国内金融中心之首。
2、北京
四大金融中心排名第二的是北京,北京极其的克制,早在上世纪90年代时,就明确将中国的国际金融中心规划给了上海,甚至说看着上交所和深交所如火如荼,到后来将创业板划拨给深圳,北京也无动于衷,仅仅是承接了新三板的差事。
3、天津环球金融中心
天津环球金融中心位于天津市和平区,海河开发第三节点,它是一座集336.9米世界级地标写字楼、一座各国首脑首选下榻的超五星级圣·瑞吉斯酒店(即津门酒店)、两座世界商业领袖入住的国际公寓、一座配套的服务式公寓和国际精品商业为一身的具有城市地标性的高端城市综合体。
4、重庆环球金融中心
重庆环球金融中心,,位于中国重庆解放碑中央商务区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5,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04,7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339米,为西部地区第一高楼,重庆环球金融中心裙楼定于2014年1月开业,塔楼定于2014年年底完工,总体定于2014年交付使用。
(3)伦敦型离岸金融中心有哪些扩展阅读:
金融的核心是信用,是保障,是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的制度及法律体系,而要在国际上站稳脚跟还必须具备世界主流国家的运行规则和资本的自由流动。
单就资本的自由进出和流动来看,内地的任何城市短期类都无法取代香港的金融中心地位。这也就是说,在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中,如果在内地资本完全开放前,香港要是掉下来了,上来的也必然不是北上深,或许最得益的还属新加坡。
香港并非一朝一夕成就今天的地位,金融规则的制定最早来源于英国。殖民时期,为了方便亚太区各个殖民地资本和贸易的统筹,香港金融中心的雏形便应运而生。
在90年代前,又因为全球产业链分工,亚洲四小龙迎来了高速的发展,香港自然也不例外,在这段期间,香港产生了一大批不错的上市公司,香港的金融业也迎来了腾飞。
而后随着香港的回归,一国两制又很好的保留了香港金融中心的根基,不仅如此,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国际资本也需要对当时封闭的中国进行资产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