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投资者有哪些
A. 银行业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有哪些谢谢!
在我国,从1998年开始,在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的战略指导下,证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队伍迅速壮大起来,初步形成了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社保基金以及QFII 等各类机构投资者协调发展的格局。证券投资基金现在是最大主力,其次是券商,再次是三类企业、民间企业、财务公司、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等。
B. 资本市场的参与者有哪些
寻找资本者即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债券、股票等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金融机构、公司和企业。
提供资本者即证券市场的投资者,他们是资金供给者,也是金融工具的购买者。投资者可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除了证券发行人和证券投资者之外,证券市场的参与者还包括:证券市场中介、自律性组织和证券监管机构。
证券市场上的
中介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商(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证券评级机构、证券投资的咨询与服务机构等。
证券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协会。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交易场所。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在各国,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名称各异,自我管理职能发挥程度也各不相同。
监管机构是证券市场运行的"观望者"并在发生违法行为时采取行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是中国证券市场和证券业的监管机构。
本市场的概述
亦称“长期金融市场”、“长期资金市场”。期限在一年以上各种资金借贷和证券交易的场所。资本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是一年以上的长期证券。因为在长期金融活动中,涉及资金期限长、风险大,具有长期较稳定收入,类似于资本投入,故称之为资本市场。
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解释:资本市场 capital market。金融市场三个组成部分之一。进行长期资本(即股票和债券)交易的市场。长期资本指还款期限超过一年、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公司债务和股东权益——股票。与调剂政府、公司或金融机构资金余缺的资金市场形成鲜明的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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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的参与者
资本市场的资金供应者为各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储蓄银行、人寿保险公司、投资公司、信托公司等。
资金的需求者主要为国际金融机构、各国政府机构、工商企业、房地产经营商以及向耐用消费零售商买进分期付款合同的销售金融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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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的类型
资本市场上资本出让的合同期一般在一年以上,这是资本市场与短期的货币市场和衍生市场的区别。
资本市场可以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在一级市场上新的吸收资本的证券发行并被投资者需求。
在二级市场上已经发行的证券易手。
假如一个市场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则这个市场是一个有组织的资本市场。一般来说通过时间和地点的集中这样有组织的市场可以提高市场流通性、降低交易成本,以此提高资本市场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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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的特点
与货币市场相比,资本市场特点主要有:
1、融资期限长。至少在1年以上,也可以长达几十年,甚至无到期日。
2、流动性相对较差。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的资金多用于解决中长期融资需求,故流动性和变现性相对较弱。
3、风险大而收益较高。由于融资期限较长,发生重大变故的可能性也大,市场价格容易波动,投资者需承受较大风险。同时,作为对风险的报酬,其收益也较高。在资本市场上,资金供应者主要是储蓄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各种基金和个人投资者;而资金需求方主要是企业、社会团体、政府机构等。其交易对象主要是中长期信用工具,如股票、债券等等。资本市场主要包括中长期信贷市场与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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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的构成
我国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资本市场包括四部分:
(1)国债市场。这里所说的国债市场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以国家信用为保证的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基本建设债券、保值公债、特种国债的发行与交易市场。
(2)股票市场。包括股票的发行市场和股票交易市场。
(3)企业中长期债券市场。
(4)中长期放款市场,该市场的资金供应者主要是不动产银行、动产银行;其资金投向主要是工商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扩建和新建;资金借贷一般都需要以固定资产、土地、建筑物等作为担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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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新制度新变化
1、股权分置改革:资本市场重大制度性缺陷得以纠正,全流通机制形成,资本市场处于重要发展机遇时期。
(1)股权分置改革基本完成:截至2006年12月30日,沪深两市已完成和进入股改程序的上市公司市值占比达98.55%;
(2)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进入全流通板块。
2、新《公司法》和《证券法》:为资本市场发展和创新消除了诸多限制。
(1)取消股份公司设立、合并、分立要求批准的规定,缩短企业改制时间;
(2)发起人出资方式多样化,货币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提高了知识产权在公司资本构成中的地位;
(3)取消了间隔一年才能再融资的要求。
(4)取消了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额50%的限制。
3、IPO新政:辅导期取消、发行条件更细化、程序简化、预期明确。
(1)明确财务指标,企业自己能做出是否能上市、多长时间上市的判断。
a、净利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均为正且累计大于3000万元。
b、营业收入或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流量净额累计大于5000万;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收入累计大于3亿。
c、发行前总股本: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2)取消一些限制性规定。
a、筹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两倍,市盈率不得超过20倍;
b、辅导期一年方可申请发行上市,关联交易比例不得超过30%;
c、不能在发行上市前12个月内通过扩股引进新股东。
(3)发行方式与定价方式更加市场化:机构投资者投标询价及上网定价发行。
4、新的再融资政策:更加便利的再融资方式。
(1)根据各种融资方式,分设不同的盈利条件,提高了市场运行效率。
a、增发和可转债: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
b、配股:连续三年盈利,取消6%的要求;
c、定向增发:无盈利要求。
(2)强化市场化约束机制,确定了再融资定价与市价之间的比例关系。
a、增发: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b、可转债: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
c、配股:无要求;
d、定向增发: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90%。
5、股权激励:股票或期权可作为激励手段。
(1)《公司法》:允许公司收购不超过5%的股份用于奖励职工。
(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a、激励对象:公司员工,具体对象由公司自主确定,独立董事和有污点记录的人员不能成为激励对象。
b、激励数量:不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个人获授部分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1%,超过1%的需要获得股东大会特别批准。
6、 创新融资工具:为上市公司融资提供灵活、多样化的手段。
(1)认股权证:
a、 由权证标的资产的发行人发行,然后再行使认购权以获得标的股票;
b、长江电力的权证正在上市交易,存续期12个月,预计在2007年5月行权后募集67亿资金。
(2)定向增发:
名流置业:公司非公开发行1.2亿股,发行价格不低于董事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价的105%。
C. 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有哪些
主要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等机构为主,三类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托管量占比达到85%左右,其中商业银行就达到了70%。
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平稳较快发展,市场规模已居于世界前列,形成了以银行间市场为主、交易所市场及商业银行柜台市场为辅、互联互通、分工合理的市场格局,有90%以上的债券托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跨越式发展,使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社会融资结构、完善金融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与商业银行关系密切。在1997年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之初,商业银行即作为首批市场成员进行债券现券和回购交易。目前,商业银行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主要的做市商机构,是央行公开市场业务的一级交易商,是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核心成员,也是国债承销团的主要成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去年以来,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主导地位遭到市场个别人士的质疑,一种观点认为,商业银行持债比重高,单一的投资者结构使得债券市场成为买方市场;还有观点认为,商业银行持有债券与贷款一样仍属于间接融资,银行体系存在较高的系统性风险。上述观点明显混淆了债券与贷款间的差别,漠视近年来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同时也忽视了我国是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这一现实。
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
已日趋多样化
尽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展初期,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居主导地位,但随着市场发展,近年来商业银行“独大”的局面已有所改变,一是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中商业银行绝对数量增加,但相对数量下降。2008年年末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1857家,其中商业银行361家,占比19%。至2015年5月末,银行间本币市场成员数总计8366家,其中商业银行832家,占比降至不足10%,表明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为以众多合格机构投资者为主、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机构间市场。
二是商业银行在银行间现券市场交易占比呈下降趋势,非银行金融机构已成为信用债市场中的主要参与者。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商业银行参与的现券交易市场占比在64%~68%之间,低于2007年至2010年的71%~75%。分市场看,在利率债市场,2007年至2014年商业银行交易市场占比在72%~81%之间,在信用债市场,交易比重在49%~64%之间,表明非银行金融机构已成为左右信用债市场的主要参与者。
三是商业银行债券持有量比重呈下降趋势,在信用债市场占比已不足五成。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的债券持有量为12万亿元,市场占比接近70%,至2014年年末,商业银行债券持有量升至20万亿元,但市场占比已不足60%。分市场看,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国债持有量为30740亿元,占国债未偿余额的58%,2014年年末这一比例升至70%。2009年年末,商业银行国开债持有量为24126亿元,占国开债未偿余额的75%,2014年年末这一比例大体保持不变。商业银行持有较多的利率债,一方面满足了银行的资产配置需求;另一方面也为银行开展流动性管理,参与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等提供了便利。在信用债市场,2010年年末商业银行持有企业债4964亿元,占企业债未偿余额的34%,至2014年年末这一比重已降至23%;2010年年末,商业银行持有短融及中期票据的比重均超过50%,但至2014年年末均已不足50%。
商业银行深度参与
银行间债券市场意义重大
尽管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的持债比重呈下降走势,但总体规模依然较高,这与我国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有关。以资产规模计算,截至2014年年末,商业银行总资产达134.8万亿元,虽然2014年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余额仅占商业银行总资产的15.2%,但庞大的资产规模使得商业银行仍是债券市场主要的持有者。
作为我国金融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商业银行深度参与银行间债市,对于优化社会融资结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等均具有积极意义。央行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16万亿元,其中企业债券融资规模占比14.7%,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规模占比为2.6%。从存量数据看,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27.6万亿元,其中企业债券存量为12.1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存量为3.9万亿元。数据表明,债券市场已成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决定性力量。
这其中,商业银行作为以间接融资业务为主的金融中介,通过将部分资产配置于债券,既实现了风险的分散化,又客观上提高了我国直接融资比重,那种将银行持有债券简单地等同于贷款的观点是不准确的。
一是与贷款相比,债券作为标准化产品具有较好的流动性,银行可随时转让。二是银行可通过债券远期、利率互换等衍生品对债券投资进行风险管理,因此与单独持有贷款相比,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更高。三是信用债发行人往往面临较高的信息披露要求,其所面临的外部约束明显高于银行贷款。四是银行开展债券投资,不仅有助于债券顺利发行与转让,也有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银行将一部分资金配置于利率债及信用债,不是增加而是降低了银行体系风险。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银行间债券市场仍是主战场
尽管债券市场发展迅速,但总体来看我国直接融资比重依然偏低,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直接融资比重,降低银行系统风险,银行间债券市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大力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自2005年开始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启动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相关制度已初步建立,产品发行和交易已开始采用备案制和注册制,目前我国已迎来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大好时期。未来,我国应遵循国际金融市场一般发展规律,立足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动以合格机构投资者为主的资产证券化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二是积极推动信用衍生品市场发展。在银行面临的各种风险中,信用风险相对比较突出,但风险对冲工具匮乏。虽然2010年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启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试点,但由于种种原因其交易极不活跃,风险管理功能无从发挥。有关主管部门应打破利益藩篱,携手推动场外信用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基于前期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可考虑先在银行间市场推出以经济主体为参考标的的单名信用违约互换,适时推出总收益互换、信用联结票据以及信用违约互换指数等其他信用衍生产品,以为市场提供多样化的产品选择。
三是进一步优化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近年来,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持续优化,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基本成形。年初至今,人民银行又推动私募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并将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入市申请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额度管理同时取消。未来可考虑将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长线投资者直接引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以进一步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主体范围。
D. 投资者投资金融市场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投资者投资金融市场时,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充分知晓金融市场法规知识
投资者投资金融市场时,应充分知晓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业务规则及证券公司的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如委托他人代理开立客户账户,代理人也应了解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业务规则及证券公司的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
(2)审慎选择合法的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当投资者进行证券投资时,请与合法的证券公司签订客户账户开户协议以及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有关合法证券公司和证券从业人员的信息可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查询。
(3)选择适当的投资品种与熟悉的委托方式
证券市场提供了多种投资交易品种,其投资特点和交易规则不尽相同,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证券交易品种进行投资。在投资前,投资者务必详细了解该证券品种的特点、潜在风险和交易规则。
通常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的委托交易方式有柜台委托、自助委托、电话委托、网上委托和手机委托等,投资者应详细了解各委托交易方式的具体操作步骤,尽量选择自己相对熟悉的委托方式。同时,建议投资者开通两种以上委托方式。
(4)审慎授权代理人,切勿全权委托
投资者在选择代理人时,应充分了解,审慎授权。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投资者名义进行的行为即视为投资者自己的行为,代理人向投资者负责,而投资者将对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的代理行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投资者除依法开展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外,不要与任何机构或个人签订全权委托投资协议,或将账户全权委托证券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将由投资者本人自行承担。在参与依法开展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时,请投资者务必详细了解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核实所参与的资产管理产品的合法性。
(5)严格遵守账户实名制规定,妥善保管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账户密码
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时,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使用实名,保证开户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保证资金来源合法,自行设置账户密码并妥善保管身份信息、账户信息和账户密码等,不得将相关信息告知或提供给他人使用(包括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由于投资者管理不当或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特别提醒,当投资者的个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及时与所委托的证券公司联系进行变更。
(6)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 市场行情不可能只涨不跌,高投资收益的同时必然伴随着高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在开户前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对于自己投资证券市场的资金数额和资金来源作出谨慎决定。当投资者准备用自己的养老钱、看病钱、子女教育资金甚至是自住房屋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投资股市之前,一定要充分知晓“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投资股市,买者自负”。
E. 金融市场的功能有哪些
①融通资金的功能:是金融市场的基本功能。一是资金供需双方的融资;二是金融机构间的融资;三是地域间的资金转移,有利于国际与地区间的经济合作和往来。
②积累资金的功能:金融市场上资金短缺方运用股票、债券的发行筹措资金,从事生产活动;资金盈余方则通过购买股票、债券,将自己一部分积蓄提交给证券发放者,从事投资活动,这样,以金融工具为媒介,完成了资金投资、增值、积累的全过程。
③降低风险的功能:金融市场拥有众多的金融工具可供投资者选择。金融工具有高度的风险性,金融市场的运作有以严格的法定规则为依据。这一切使投资者一方面能分散风险,另一方面有可得到法律的保护,起到降低风险的作用。
④宏观调控的功能:金融市场是中央银行推行货币政策的场所,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吞吐基础货币,直接调控社会货币供应量。金融市场上金融工具的买卖和发行,实质是资金的重新分配和组合,利率的变动使资金得以优化配置,实现经济的宏观调节。
F. 股市投资者主要有哪些
您好,量价骄阳为您解答:
战略类
战略投资者是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合作意向和潜力,并愿意按照发行人配售要求,与发行人签署战略投资配售协议的法人;是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我国在新股发行中引入战略投资者,允许战略投资者在发行人发行新股中参与申购。主承销商负责确定一般法人投资者,每一发行人都在股票发行公告中给予其战略投资者一个明确细化的界定。
证券类
证券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者,主要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众多的证券投资者保证了证券发行和交易的连续性,也活跃了证券市场的交易证券投资者是指以取得利息、股息或资本收益为目的而买入证券的机构和个人。机构投资者主要是证券公司、共同基金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机构类
从广义上讲是指用自有资金或者从分散的公众手中筹集的资金专门进行有价证券投资活动的法人机构。在西方国家,以有价证券收益为其主要收入来源的证券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各种福利基金、养老基金及金融财团等,一般称为机构投资者。其中最典型的机构者是专门从事有价证券投资的共同基金。在中国,机构投资者主要是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自营机构,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
机构投资者通常具有集中性、专业性的特点,比较注重理性投资和长期投资。
个人类
一般来说,股票的持有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市场参与者主要是个人投资者,即以自然人身份从事股票买卖的投资者。一般的股民就是指以自然人身份从事股票买卖的投资者。
基金类
基资者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资收益的受益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我国基资者享有以下权利:分享基金财产收益,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依据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查阅或者复制概况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诉讼。
政府类
政府投资者是指进行证券投资的政府机构。政府机构进行证券投资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获取利息、股息等投资收益,而是为了调剂资金余缺和实施公开市场操作,进行宏观经济调控。
天使类
天使投资者(Angel Investor,在欧洲被称为“Business Angel”,或者简称为“Angel”),是具有丰厚收入并为初创企业提供启动资本的个人。天使投资者的投资通常会要求获得被投资企业的权益资本。与风险投资者不同,天使投资者一般不会通过由职业经理人管理基金的方式来投放自己的天使资本,天使投资者们会通过自我组织成天使投资者网络或者天使投资者团体,然后向这个网络投放天使资本并彼此分享投资调研成果。
风险投资承担着很高的风险,因此它要求的回报会非常之高。由于大多数天使投资会因为初创企业破产而丧失掉所有的资金,职业的天使投资者一般都会要求5年内至少相当于本金10倍以上的投资收益,并且要有一个明确的退出机制,或者通过被投资企业的公开募股发行(IPO),或者通过被投资企业被收购。
在综合考虑了以成功的投资来弥补不成功的投资的资金损失后和等待成功投资项目最终成功的时间成本后,一个典型的成功的天使投资投资组合的投资回报率应该在20%-30%。虽然天使投资的高回报需求使得天使投资成为一种非常昂贵的资本来源,但是那些便宜的融资方式比如银行贷款对处于初创期的企业来说通常不可能得到。
天使投资者很多是退休的企业主或者经理,他们对提供天使投资感兴趣的原因可能不仅仅限于单纯的资金回报上。其它的原因可能包括对跟上时代发展的渴望,为新一代的企业家提供指导,或者“退而不休”,即虽然不再全职投入某个企业,但仍然想利用自己的经验和关系网来发展自己所投资的企业。因此,天使投资者可以向初创企业提供宝贵的管理建议和重要的人际关系网。
G. 在证券领域,五类专业投资者有哪几个
第一类: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金融机构或者在此类机构担任管理人。
第二类: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理财产品。
第三类: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等投资者。
第四类: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或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或有2年以上的证券、基金等投资经验。(法人或组织)
第五类: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或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具有2年以上的证券、基金等投资经验或2年以上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
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