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办给的奖励如何开票
A. 收到销售奖金如何开票
(1)我估计你这个销售奖金是指类似供应商的“年终返利”,是么?如果是,看以下分析: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根据:
“一、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
(一)……
(二)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二、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有关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4)所以,一般来说,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不出具发票,应由供货方出具红字专用发票,收取方凭此红字发票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同时冲抵当期已销成本。
(5)但是,鉴于你是小规模,没有进项税一说(之前对方公司也是开给你们普通发票,是么?),建议直接问下双方税局专管员,是否可以参照专用发票的做法,由你公司直接开增值税普票给对方公司或去税局代开3%的专用发票给对方抵扣。
你要注意这2万奖金是怎么计算出来的?税局会问你的计算依据及奖金比率,如果计算基数很大,例如>50万一年,那你的真实销售就和盘托出了,而且应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6)如果你不是从对方公司进货、实现一定销售后得奖金,而是为对方公司提供劳务,则去税局代开服务业发票,要先交税后开票。
希望对你有帮助!
B. 金融业利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不能。企业的利息支出不属于增值税可抵扣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法票,也不能作为进项抵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文件中的“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C. 财务咨询:有一笔钱,政府奖励给公司的员工,但是政府把钱打给公司,由公司开票
收到政府钱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政府奖金
月末做账时:
借:应付账款——政府奖金
贷:应付工资
应付税金——代扣个人所得税
付给员工时:
借: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
D. 金融机构票据贴现如何缴纳增值税,如何开票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因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票据贴现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
E. 政府奖励如何开票(或者到哪里取得收据)
去税务局购买税务专用收据即可
F. 支付给供应商的“奖励费”能否取得增值税发票
问:我公司向一境内供应商采购增值税应收货物。为了奖励供应商保证货物供应,在年末供货量达标后,将支付供应商一定的奖励费。请问奖励费可否视作我公司支付给供应商的货物买卖的价外费用,对方可否就此给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向境内供应商支付的奖励费,对境内供应商而言属于价外费用。境内供应商取得该奖励费,应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期付款利息等问题增值税处理的批复》(国税函[1999]598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销售方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应当在合同约定付款日的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销售方不论以何种原因,既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15号)[全文失效]的规定,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作为企业销售收入:购货方则可据此计算进项税额。如果发生合同未到期而提前支付货款或其它原因导致实际付款与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不一致的,若实际付款大于发票金额的,则应补开发票;否则,应按销售折让的发票开具办法处理。 根据上述规定,供应商收到你公司的奖励款应缴纳增值税,由于其已先向你公司开具专用发票,供应商可就奖励款向你公司补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供应商可向你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G. 给金融大客户的奖励如何代扣个税
假如您单位的奖励属于有奖销售活动,是为了销售您单位的金融产品而给予客户的一定奖励,则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629号),执行,即:“个人因参加企业的有奖销售活动而取得的赠品所得,应按”偶然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赠品所得为实物的,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方法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举办有奖销售活动的企业(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假如是有奖储蓄中奖,则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奖储蓄中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发[1995]098号)规定,即:个人参加有奖储蓄取得的各种形式的中奖所得,属于机遇性的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偶然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虽然这种中奖所得具有银行储蓄利息二次分配的特点,但对中奖个人而言,已不属于按照国家规定利率标准取得的存款利息所得性质。支付该项所得的各级银行部门是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在其向个人支付有奖储蓄中奖所得时应按照偶然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
假如不是上述情形的奖励,则需要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看是否征收。
2.该业务对于单位业务来说,涉嫌非法,属于商业贿赂,这是明显的非法所得,我们认为代扣代缴个税没有依据。
H. 金融行业的贷款利息给客户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由于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额,所以金融行业的贷款利息给客户应开具的,只能是增值税普通发 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5.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I. 金融商品转让如何开具发票
一、金融商品持有及转让增值税涉税问题
(一)取得金融商品保本收益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应当按照规定征收增值税。
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