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内金融期货交易状况如何
A. 何谓金融期货市场我国目前的金融期货市场有什么特点
期货市场是由现货市场逐渐发展而成,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都是买卖商品,因此现货合约与期货合约有一定的共同之处,但它们所起经济作用却各不相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之所以发展期货市场,就在于期货市场有其内在特点和功能。(千金难买牛回头 我不需再犹豫)
一、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
商品交换有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两种形式。现货合约指的是即刻或在未来交付某种商品的销售协议,对于所交付商品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日期由买卖双方协商而定。由于现货合约中不定因素太多,如果支付的商品质量和数量与协议不相符,买卖双方会发生纠纷。现货交易协议种类繁多,主要分为即期交货合约和远期交货合约。即期交货合约是按当时的市价成交,供求关系和价格极不稳定。远期交货合约是买卖双方就商品的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限等进行一对一谈判而达成的协议。在许多情况下,现货远期交货合约较即期交货合约对买卖双方更为方便。因为他们可预先了解买卖价格,而且通过延期买卖可节省仓储费用。没有远期合约,买卖双方就必须经常重新商谈价格。由于现货远期合约通常都是私下协商成交,不受法律约束的非标准合约,因此签约双方都担有一定风险。假如签约者不信守合同,或缺乏足够的资金,或因未来的突发性事件的影响,签约的某方或双方都有可能毁约,所以远期现货合约履行率低。又因现货远期合约是一对一的谈判,具有特定性和非转让性,所以市场流动性差,商品交易效率低。(剖析主流资金真实目的,发现最佳获利机会!)
期货交易主要是买卖期货合约。期货合约是在交易所达成的标准化的,受法律约束并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地点和时间交收某一特定商品的合约。用于交易的商品合约其数量、质量、交货时间和地点等都是既定的,唯一的变量是价格。而期货价格是在一个有组织的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厅内,通过类似于拍卖的交易形式产生的。由于期货合约是标准合约,在市场上可多次转让,每次转让只需议定价格,这就使得买卖双方可以用一张合约去交换另一张合约,以对冲掉签约者交割实际现货的责任。在期货市场中,买进(卖出)合约后又卖出(买进)等量同性的合约,称平仓或了结。
呵呵,哪就不太清楚了,我也是外行,在网上找的,不好意思。爱莫能助了。
B. 我国国债期货市场发展现状
债券发行主体现状
债券发行市场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类型可以分为:国债(政府债券)、金融证券、企业(公司)债券,其发行主体如下:
(1)政府债券这种类型的债券主要以政府的信用做担保,不需要抵押担保,信用等级是最高的,有分为中央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两种不同的主体发行单位。
(2)金融债券:这种类型的的债券发行的主体是银行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
(3)企业债券:企业(公司)债券发行主体是企业(公司),一般都是为了经营需要而筹集的资金,一般情况,发行主体的公司必须参与信誉评级,只有达到一定的评级才可以进行发行债券。
截止2020年12月,我国在沪深交易所发行人数量为4686家,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发行人数量有3689家,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发行人有997家。
以上数据来源于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债券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C. 期货的风险性和利弊
一:期货投资面临的风险:
第一杠杆使用风险
资金放大功能使得收益放大的同时也面临着风险的放大,因此对于10倍左右的杠杆应该如何用,用多大,也应是因人而异的。水平高一点的可以5倍以上甚至用足杠杆,水平低的如果也用高杠杆,那无疑就会使风险失控。
第二强平和爆仓
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要在每个交易日进行结算,当投资者保证金不足并低于规定的比例时,期货公司就会强行平仓。有时候如果行情比较极端甚至会出现爆仓即亏光帐户所有资金,甚至还需要期货公司垫付亏损超过帐户保证金的部分。
第三交割风险
普通投资者做多大豆不是为了几个月后买大豆,做空铜也不是为了几个月后把铜卖出去,如果合约一直持仓到交割日,投资者就需要凑足足够的资金或者实物货进行交割(货款是保证金的10倍左右)。
二:期货弊端有以下四点:
1、严重做空。股指期货的推出,本指望它改变过去的单边市场,即减少和避免单边上涨。但是,由于做空机制没有一定的限制,结果使得这种做空机制在某些情况(如利空)下会严重打压股票现货市场,尤其是做空沪深300标的物,可以产生羊群效应,使广大股民随着股指大幅下挫斩仓割肉,这样让境内外机构乘机抄底,渔翁得利。
2、严重违规。股指期货交易与股票市场的交易密切相关,这使得股指期货交易中的违规行为常常涉及到股票市场,其影响面较广,手法也更为复杂。如果这种现象不及时制止,那么会出现严重的不公平交易。因此,为了维护现货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的公平交易,国外股指期货市场采取了多项措施,对两个市场之间的市场操纵行为进行防范。这些措施包括:一是加强市场监察及早发现可能扭曲市场价格的各种交易行为和交易状况,并针对这些交易行为或交易状况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市场各种功能的实现。二是加强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管理,另外还有规范结算制度等。我国的股指期货却未能做好这两点,出现违规行为在所难免。
3、严重不公。主要指目前的交易制度。目前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和基金交易一律实行“T+1”的交易方式。即,当日买进的,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而我国的股指期货则实行“T+0”交易制度。其结果是,机构和股指期货投资者就会利用这一制度漏洞,针对股票市场的标的物严重做空,而在股票市场的投资者眼睁睁地看着别人疯狂打压,无法出货而出现严重亏损。我国股指期货推出不到20天,大家已经领教了这种不公平。
4、严重投机。股指期货交易包括投机和套期保值,其中后者是主要的交易方式。但是,由于存在前面三个问题,那么目前我国股指期货的投机行为非常严重,有些股指期货投资者利用杠杆作用,一天内可以用少量的投入赚几十万元。目前还没有发现谁在做套期保值。因为国内外的投资者利用各种利空消息大肆做空,获得了大量好处,至少在中国还没有出现失误过。
三:期货优势有以下三点:
1、期货交易将会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持。
2、配资公司不提取盈利分成,客户可以得到足够的盈利。
3、交易盈利部分全部属于投资者所有,当然亏损也全部由投资者承担,期货配资公司不承担交易风险。如果产生亏损,在投资者交纳的保证金里扣除。当客户风险保证金亏损达到70%时需减仓操作,并主动做好止损;亏损达到保证金的75%,停止操作,公司强行平仓。期货配资公司只收取一定的交易手续费,不收取任何管理费,利息,会员费等费用。
D. 我国外汇期货市场的发展概况
1、1993年底,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允许境内银行开展实实在在的个人外汇交易业务。 到1999年,随着股市的规范化,买卖股票的利润空间已经大大缩小,一些投资者开始进入外汇市场。
2、境内外汇实盘交易逐渐成为一种新兴的投资方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总体来看,绝大多数境内外汇投资者都参与了境内银行实盘交易,而保证金交易则没有。 由于国家头条还未开启,加上国家外汇管制政策,国内投资者仍需等待一段时间。
1、外汇作为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是国际经济交往中不可或缺的工具。为促进国际经贸发展和政治文化交流,不同国家之间产生了债务关系。由于货币体系不同,一国的货币不能在其他国家流通,除了交付国际公认的还款手段——黄金,不可能在不同国家之间转移购买力。 随着银行外汇业务的发展,国际上广泛使用代表外汇的各种信用工具(如汇票),使得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购买力转移成为可能。
2、促进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的发展。外汇是国际经济交流的产物。没有外汇,就不能加快资金的国际周转和使用,阻碍国际经贸和金融往来。用外汇清偿国际债权债务,不仅可以节省运输现金的成本,规避运输风险,还可以避免资金积压,加快资金周转,从而促进国际商品交易所的发展和资本流动。
3、促进国际资本供求调整。例如,为了加快建设步伐,发展中国家需要有选择地使用国际金融市场的长短期信贷资金,发达国家的剩余资金需要另谋出路。国家。因此,外汇可以起到调节国家间资金盈余和短缺的作用。外汇积累用于平衡国际收支、稳定汇率和偿还外债。
4、外汇是从事外汇交易和外汇投机的系统。随着交易的电子化和网络化程度的提高,银行提供、查询、买卖、交付和清算外汇。所以我们说外汇是一个无形的市场,是一个无纸化的电脑市场。学习外汇基础知识很有必要
5、在外汇市场,我们是最小的交易者和参与者,服从市场,所以基本的知识是必要的。建议看外汇交易介绍、外汇交易市场、日本蜡烛图曲线和超短线大师。您还可以在 Internet 上收集信息。免费电子书福汇在全球金汇下载区下载。有本书和其他外汇技术的免费电子书。
E. 金融期货的发展前景
2010年4月16日,首批4个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挂牌交易,这意味着我国金融期货在沉寂了近15年后再次登上资本市场舞台。
长期以来,我国股票市场盈利模式单一,投资者买入股票,只有股票价格上涨,投资者才能赚钱。缺乏做空机制也使得国内股票市场操纵之风盛行,庄家和一些大的机构利用自己的资金和信息优势,拉抬股价使股票价格长期偏离其正常的价值范围,这会导致股市系统性风险积聚,加大股票投资者面临的风险。股指期货在丰富投资者资产组合的同时,也防止了系统性风险的积聚,股指期货提供了一个内在的平衡机制,促使股票指数在更合理的范围内波动。
股指期货上市以来,期现指数波动的一致性以及成熟的成交持仓比充分反映了成熟市场的特性。投资者开户参与率自初期的50%上升至当前的89%,标的指数波动率的环比降幅创历史新高,期间各合约运行平稳,到期交割日效应从未发生,种种现象表明国内金融期货市场正在稳步向前发展。 我们从“十二五”规划中可以看出政府正加大对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视,努力建设一个产品序列齐全、功能完备、具有相当规模的债券市场体系。为了达成这一目标,政府部门将积极配合减少行政管制、鼓励金融制度与工具的创新,并且会在信息披露、信用评级、会计、税收等方面进行制度和体制改革。当前中国期货与债券市场正处于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的关键时期,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下,开展利率期货交易的条件正在逐步形成。
首先,利率期货可以对冲系统性风险,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前期因欧美国家流动性泛滥引发全球通胀水平迅速上升,对新兴经济体造成较大伤害,各国政府多次通过调高基准利率等货币手段应对通胀,全球整体利率波动明显加大,造成借贷双方都面临很大的利率风险,对企业的资金链形成很大压力。在国内市场,利率期货的适时推出可以为广大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一个规避利率风险的工具,对于企业稳定经营、提高抗风险能力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其次,利率期货的套保功能可以提高债券市场的活跃度。目前国内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不够合理,国有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持有大部分国债与银行间债券,这就形成了一定的行业垄断。在缺乏有效避险工具的情况下,这些机构投资者宁愿采取长线持有的策略,因此难以在市场变动时产生分歧而达成交易,导致整个债券市场流动性较差。推出利率期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这种局面,由于期货市场采用保证金交易并引进做空机制,一方面使得现有投资者在利率变动时可以主动规避风险,而不是采取被动持有的策略;另一方面还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投机者进入债券市场,改变债券现货市场投资者分布不均的局面,扩大债券需求,改善债券流动性,促进利率期限结构趋向合理,进而推动债券市场不断发展成熟。
再次,利率期货将推动利率市场化目标尽快达成。现货交易方式决定了我国的国债交易具有以下局限性:一是交易成本相对于期货过高,市场对利率的反应不如期货灵敏;二是由于现货市场分割,形成的国债收益缺乏权威性和指导性;三是现货交易形成的收益率只能反映时点上不同期限的利率,无法对未来时点的利率水平进行合理预测,难以形成一个完整的市场利率体系。如果有了一个集中交易的国债期货市场,其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收益率就是市场利率,并通过期货和现货之间的套利活动,促进现货市场形成一个统一的基准市场利率,逐步形成一个从短期到长期的完整的国债收益率体系,为金融市场提供重要的收益率曲线信号,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发挥相应的作用,同时给国家判断金融形势和进行金融宏观调控提供依据。
最后,利率期货还可以有效降低政府宏观调控的成本。利率期货价格走势的前瞻性能为央行货币政策操作和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而且利率期货的敏感性与延伸性能够缩短中央银行通过金融市场影响宏观经济运行的距离,有助于提高公开市场的操作效果。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一方面外汇储备不断增加,另一方面汇率改革后的人民币汇率波动加大,我国迫切需要有效管理汇率风险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国际上流行的汇率对冲工具有外汇远期合同、掉期和外汇期货,而我国的人民币汇率衍生品只有远期和掉期,将来外汇期货的上市只是时间问题。根据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在举行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的讲话,人民币自由兑换不再是一个空想,如果没有大的不确定性发生,未来5年人民币将基本成为可兑换货币。人民币可自由兑换后,汇率将更加稳定,中国资产也成为更重要的金融工具,届时对外汇期货的需求将呈爆发式增长。
F. 我国金融期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中国金融期贷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我国金融期货交易立法滞后、不健全,致使中国金融期货市场面临着诸多法律风险。目前我国金融期货市场上法规欠缺,立法层次低,金融期货市场中的合约在法律范围内无效,合约内容不合法律规范,或者是因对方破产等原因,使合法的合约无法执行而造成的风险。
(二)管理机构过多,从而导致管理混乱。中国现有诸如中国证券会、国务院有关职能部门、地方政府、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管理机构。而且这些机构还存在着一定的权属不清,政出多门现象,使得金融期货市场难以适从,这势必会造成市场混乱,竞争无序等现象的发生。
(三)缺乏真正的市场均衡价格。使得金融期货市场面临着价格风险。由于金融期货的杠杆作用,它们对其相关联的基础金融工具如股票指数、汇率、债券价格的变动极为敏感,波动的幅度比基础市场变化大。由于金融期货市场发育不成熟或是突发事件导致金融期货的转让很困难,或要转让就要面对价格大幅度下跌的风险。而由于政府的宏观政策或对相关市场的调控都会影响到金融期货的价格,也会使其收益产生不确定性。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几点对策
(一)完善金融期货市场监管的法律体系
我国正处在金融期货市场发展的初期阶段,要不断推进我国金融期货市场法律监管体系建设,实现该法律体系建设的专业化、系统化、透明化。在后金融危机的形势下,立法思路上要遵循科学借鉴原则,具体说来,一方面是加快立法,在数量上满足金融期货市场自身发展需要;另一方面要针对现代金融发展的快速、复杂、多变的特点,提高立法技术和专业水平,避免体系内部各法律法规出现相互矛盾或产生歧义。以建立一个结构合理、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高质量的金融法律体系。并注意金融法律体系与其他法律法规之间的配套和协调。
(二)规范金融期货市场管理秩序
1.外部监管体系如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交易所要在监管方面保持协调一致共同审定上市期货合约,对从事期货经营、期货结算、咨询等相关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核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管。
2.要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不论是内部的风险管理制度还是外部的监管制度,其核心均在于发现金融期货交易中潜在的风险,保证期货交易有秩序顺利地进行,而信息披露制度正是发现问题的关键手段。
3.加强政府监管和行业管理。尽快建立更具有权威性的全国统一的期货交易管理委员会,其职能部门的设置可参考CFTC组织;在实施期货监管时,政府应注意发挥期货协会的作用。政府自身也应注意保护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增强监管行为的合理性。
(三)加强基础市场的建设,为期货市场价格的均衡提供有力支撑
基础的稳定为减少金融期货交易中一些不必要的风险提供了一个长期有效的保障。作为一个新兴市场,股市的遗留问题还很多。政策市场和资金推动型的不成熟股市的特征也十分明显,如果证券投资基金控制股票风险都达不到一定的成熟度。把基金的一些市场行为拿到股指期货上,恐怕只能加剧基金和股指期货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加紧完善基础市场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