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有哪些项目
发布时间: 2024-11-17 12:52:01
⑴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一、初始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取得进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入账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如果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不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XX公司股票(成本)
(取得资产时的公允价)
应收股利
(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投资收益
(交易费用)
贷:银行存款
(支付的金额)
二、收益的确认
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记入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收到公司派发的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三、期末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时,应按二者之间的差额,调增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同时确认公允价值上升的收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公允价值变动
如果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时,做相反的分录即可
四、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
借: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的处置价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初始入账金融)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已计入应收项目但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
借或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金额)
同时:将该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已确认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确认为处置当期收益,
借/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贷: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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