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弥补自己金融基础的不足
Ⅰ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功能的缺陷有哪些,以及如何改变
一,目前我国金融市场功能的缺陷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银行机构设置行政化,业务范围狭窄,仍以传统业务为主,服务手段落后,金融产品单一,中国有价证券只占20%,无法与发达国家实力雄厚的大金融机构相比。
2,中国金融近几年还正在推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制度,虽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但却不利于金融机构拓展业务,限制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也限制了银行业的发展,目前金融市场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很难适应加入WTO 后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3,中国金融业最令人担忧的是透明度低,内部监控机制不完善,道德风险普遍存在。我国银行虽然已经开始实行资产负债比例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办法,但相应的机制还不健全,造成整体协调不强、很难接受国际挑战。
4,金融扩大开放,对我国宏观经济稳定和金融监管带来许多难题。
5,金融业将面临所有制及管理体制与人事制度等体制上的竞争压力。
二,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改变:
1,完善金融管理制度与管理技术。
2,尽快培育市场体系,实现本国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在封闭运行下的完善性,然后通过不断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和利率、汇率机制、使市场开放后能够具备基本的抵抗、缓冲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3,提高国内金融市场的市场化程度,按照先利率后汇率的开放秩序,让市场决定价
格。
4,确立正确的对外开放策略。
5,实行稳健的宏观经济政策。
6,政府应加强金融的监管。
Ⅱ 郭安福:如何破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
而如何破解这一难题,笔者认为有以下三个途径。
一是以商业信用弥补银行信用的不足。
在信贷紧缩的政策环境下,商业银行受到信贷限额的控制,在选择贷款项目时,出于多方面考虑,会“重大轻小”,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难度增加。
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一般包括为数不多的大型企业和为数众多的中小型企业,大型企业是产业链的核心,而那些中小型企业作为大型企业的卫星企业,为其提供全方位的配套服务。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大企业获得贷款的难度不大,因此处在同一产业链中的中小企业完全有可能通过要求大企业增加预付款等方式获得资金支持。与中小企业相比,大企业的资信状况较佳,资金紧张程度较低。通过产业链内部虚拟的“信贷市场”运作,大企业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可以实现双方共赢。
二是适度放宽金融业的准入条件,允许设立更多的中小金融机构。
我国目前金融业面临的问题一方面是单个金融机构的实力不强,另一方面是金融机构的层次与种类相对单一,特别是缺少足够数量的中小型金融机构。这种金融结构与我国目前的国民经济结构极不匹配,无论是从产值、就业,还是从税收、出口角度看,中小企业在我国的地位举足轻重,而我国银行业的业务重点却基本上是放在大型企业,在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之间出现错配。
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办法是通过政策鼓励等办法让一大批专注于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在我国生根发芽。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具有天然的共生关系,在开展中小企业业务时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比如本地化经营策略、信息渠道相对畅通、社会资本相对容易获得等,因此中小金融机构队伍的壮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三是规范民间金融,使其成为中小企业的一条重要融资渠道。
在当前的国情下,民间金融的作用值得肯定,很多中小企业就是靠亲朋好友集资起家的。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由于正规融资渠道不畅,一些中小企业往往通过民间金融组织(比如钱庄,标会等)或私人间的借贷来获得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
民间金融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对其一味的打压效果未必好,要区分其性质,加以区别对待。在对待民间金融问题上,宜疏不宜堵。对于一些具备条件的民间金融组织,可考虑将其“扶正”,变身为正规金融。如近日媒体广泛报道的浙江正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可以期待,通过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与推广,地下钱庄等民间金融机构将逐步被“收编”,成为我国金融体系中的有生力量。
(谈儒勇、李猛,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Ⅲ 银保监会冯燕:五个方面助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8月5日,以“智普惠享金融”为主题的首届“中国普惠金融创新发展峰会”在人民日报社举行。峰会发布了《中国普惠金融创新报告(2018)》,并揭晓了中国普惠金融典型案例。
会上,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总结了近几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成效,分享了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获得的经验。同时,她提出了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和下一步的工作任务。
近几年取得的成效:银行业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96%
冯燕指出,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取得了较大成效,普惠金融覆盖面不断扩大,小微企业 贷款 获得性不断提升,三农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乡镇一级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截至2017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营业性网点22.8万个,银行业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96%,多数的省份实现了“乡乡有机构”,农业保险乡村服务网点达到36.4万个,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了95%,村级覆盖率超过了50%。
二是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在不断地扩大。截至2017年末,全国共有ATM机96万台,POS机3119万台,分别较2013年末增长85%和193%,全国基础金融服务已经覆盖了53万个行政村,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约为96%,较2013年末上升了13.6个百分点。
三是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不断提升,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了30.74万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了73.1%,增长的幅度还是相当大的,为1521万户小微企业提供了金融服务,较2013年末增长了21.7%,覆盖了全国约20%的小微企业。
四是“三农”领域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0.95万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了48.2%,其中农户贷款余额8.11万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6.5%。五是扶贫小额信贷发展迅速,刚才扶贫办的吴华司长专门介绍了扶贫小额信贷的产品。这个产品的推动一直是银保监会负责牵头推动的,为缓解一些建档立卡贫困户融资需求,推动他们再生产、再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截至2017年末,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496.96亿元,较上年增幅达到50.57%,户均贷款4.11万。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607.44万游销户,占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25.81%,这个数据也是非常了不起的,基本占到了1/4。
推进普惠金融工作的经验 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
冯燕表示,在推进普惠金融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中国的制度优势和组织优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注重政府的引导和市场的主导,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
一是充分发挥中国的制度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强化顶层设计,引导市场资源投向重点领域和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领域,同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优势,实现基层党组织与基层金融机构在人员、信息、风控等方面的有效对接,加强社会治理和金融服务的融合,这是我们常提到的基层党组织和基层金融机构“双基联动”。
二是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的总体目标,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着眼于金融服务空白和不足的地区、人群,在融资、储蓄、支付、保险燃磨缺等不同业务领域确定具体的目标,明确分工责任,抓好督导落实,强化督察问效。
三是始终皮辩注重政府的引导和市场的主导,政府层面着力完善法律框架,监管体制及金融基础设施,创造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政治生态环境,及时纠正市场失灵和激励扭曲,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护市场创新驱动力,构建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商业可持续发展模式。
四是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延伸服务半径,扩大服务覆盖,实现目标客户的精准识别、精细管理、精确服务,降低服务门槛和服务成本,缓解普惠金融突出存在的信用、信息和动力问题。
五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进由于信用、信息、立法、监管等基础薄弱引起的金融服务不足和不当的问题,弥补当前制约普惠金融发展的制度短板和监管短板。
六是学习借鉴和经验输出并重。在发展中国普惠金融过程中,一方面非常注重与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学习。另一方面,也更注重中国经验的宣传、推广和输出。
普惠金融面临的挑战: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不配套
冯燕指出,中国的普惠金融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当前发展还是面临很多挑战,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金融服务“有没有”的问题。目前金融资源的配置仍然不平衡、不充分,部分领域仍然没有解决金融服务“有没有”的问题。
二是金融服务“好不好”的问题。金融服务在价格、服务效率、风险防控方面仍然质量不高,金融服务“好不好”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三是商业可不可以持续。由于成本高、风险大,成本收益不对等,普惠金融发展商业可持续方面也面临着挑战。
四是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不配套。部分新型机构和新型业务也面临着监管法律缺失的问题。信用信息 共享 覆盖的范围、互联互通仍然不足,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作用还不充分。
五是金融消费者的知识和素养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金融业态。
五个方面助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冯燕表示,我国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下一步工作任务将围绕优化供给,创新产品服务,强化政策环境支撑,加强风险防范和监管,完善消费者教育保护体系等五个方面展开。
一是优化供给体系。构建竞争性的普惠金融供给格局。要强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打造适合普惠业务的专业化机制,激发银行业机构的内部改革红利。引导地方性金融机构进一步聚焦基层,回归本源。
二是创新产品服务体系。强化需求导向的产品服务创新,突出服务的适当性和需求的匹配性。用好数字普惠金融工具,降低获客、服务成本,提升目标客户精准识别、画像的准确度,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三是强化政策环境支撑体系。加快推动相关领域的立法,补齐制度的短板。强化监管激励约束,完善差别化的考核评价机制。增强货币、财税政策的激励促进作用,推动各方形成政策合力。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和信用平台建设,深化“银税互动”和“银商合作”。
四是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管体系。强化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完善普惠金融监管工具箱,提升监管科技水平。加大中央和地方之间、监管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力度。及时打击非法行为,运用监管利剑,纠正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是完善消费者教育保护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和市场透明度建设。强化融资主体的履约意识,打击逃废债、“ 老赖 ”现象,通过守信奖励和 失信 惩戒,培育良好信用环境。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