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数字普惠金融我们应该怎么做
1. 银保监会冯燕:五个方面助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8月5日,以“智普惠享金融”为主题的首届“中国普惠金融创新发展峰会”在人民日报社举行。峰会发布了《中国普惠金融创新报告(2018)》,并揭晓了中国普惠金融典型案例。
会上,中国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总结了近几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成效,分享了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中获得的经验。同时,她提出了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和下一步的工作任务。
近几年取得的成效:银行业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96%
冯燕指出,近年来我国普惠金融取得了较大成效,普惠金融覆盖面不断扩大,小微企业 贷款 获得性不断提升,三农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乡镇一级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截至2017年末,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营业性网点22.8万个,银行业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96%,多数的省份实现了“乡乡有机构”,农业保险乡村服务网点达到36.4万个,网点乡镇覆盖率达到了95%,村级覆盖率超过了50%。
二是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在不断地扩大。截至2017年末,全国共有ATM机96万台,POS机3119万台,分别较2013年末增长85%和193%,全国基础金融服务已经覆盖了53万个行政村,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约为96%,较2013年末上升了13.6个百分点。
三是小微企业贷款的可获得性不断提升,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达到了30.74万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了73.1%,增长的幅度还是相当大的,为1521万户小微企业提供了金融服务,较2013年末增长了21.7%,覆盖了全国约20%的小微企业。
四是“三农”领域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17年末,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0.95万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了48.2%,其中农户贷款余额8.11万亿元,较2013年末增长6.5%。五是扶贫小额信贷发展迅速,刚才扶贫办的吴华司长专门介绍了扶贫小额信贷的产品。这个产品的推动一直是银保监会负责牵头推动的,为缓解一些建档立卡贫困户融资需求,推动他们再生产、再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截至2017年末,扶贫小额信贷余额2496.96亿元,较上年增幅达到50.57%,户均贷款4.11万。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607.44万游销户,占全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25.81%,这个数据也是非常了不起的,基本占到了1/4。
推进普惠金融工作的经验 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
冯燕表示,在推进普惠金融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中国的制度优势和组织优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注重政府的引导和市场的主导,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
一是充分发挥中国的制度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强化顶层设计,引导市场资源投向重点领域和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领域,同时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优势,实现基层党组织与基层金融机构在人员、信息、风控等方面的有效对接,加强社会治理和金融服务的融合,这是我们常提到的基层党组织和基层金融机构“双基联动”。
二是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可得性和满意度的总体目标,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着眼于金融服务空白和不足的地区、人群,在融资、储蓄、支付、保险燃磨缺等不同业务领域确定具体的目标,明确分工责任,抓好督导落实,强化督察问效。
三是始终皮辩注重政府的引导和市场的主导,政府层面着力完善法律框架,监管体制及金融基础设施,创造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的政治生态环境,及时纠正市场失灵和激励扭曲,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护市场创新驱动力,构建成本可算、风险可控的商业可持续发展模式。
四是大力发展数字普惠金融。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延伸服务半径,扩大服务覆盖,实现目标客户的精准识别、精细管理、精确服务,降低服务门槛和服务成本,缓解普惠金融突出存在的信用、信息和动力问题。
五是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进由于信用、信息、立法、监管等基础薄弱引起的金融服务不足和不当的问题,弥补当前制约普惠金融发展的制度短板和监管短板。
六是学习借鉴和经验输出并重。在发展中国普惠金融过程中,一方面非常注重与普惠金融全球合作伙伴组织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学习。另一方面,也更注重中国经验的宣传、推广和输出。
普惠金融面临的挑战: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不配套
冯燕指出,中国的普惠金融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当前发展还是面临很多挑战,突出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金融服务“有没有”的问题。目前金融资源的配置仍然不平衡、不充分,部分领域仍然没有解决金融服务“有没有”的问题。
二是金融服务“好不好”的问题。金融服务在价格、服务效率、风险防控方面仍然质量不高,金融服务“好不好”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三是商业可不可以持续。由于成本高、风险大,成本收益不对等,普惠金融发展商业可持续方面也面临着挑战。
四是金融服务基础设施不配套。部分新型机构和新型业务也面临着监管法律缺失的问题。信用信息 共享 覆盖的范围、互联互通仍然不足,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作用还不充分。
五是金融消费者的知识和素养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金融业态。
五个方面助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冯燕表示,我国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下一步工作任务将围绕优化供给,创新产品服务,强化政策环境支撑,加强风险防范和监管,完善消费者教育保护体系等五个方面展开。
一是优化供给体系。构建竞争性的普惠金融供给格局。要强化内部体制机制改革,打造适合普惠业务的专业化机制,激发银行业机构的内部改革红利。引导地方性金融机构进一步聚焦基层,回归本源。
二是创新产品服务体系。强化需求导向的产品服务创新,突出服务的适当性和需求的匹配性。用好数字普惠金融工具,降低获客、服务成本,提升目标客户精准识别、画像的准确度,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三是强化政策环境支撑体系。加快推动相关领域的立法,补齐制度的短板。强化监管激励约束,完善差别化的考核评价机制。增强货币、财税政策的激励促进作用,推动各方形成政策合力。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和信用平台建设,深化“银税互动”和“银商合作”。
四是健全风险防范和监管体系。强化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完善普惠金融监管工具箱,提升监管科技水平。加大中央和地方之间、监管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力度。及时打击非法行为,运用监管利剑,纠正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五是完善消费者教育保护体系。加强信息披露和市场透明度建设。强化融资主体的履约意识,打击逃废债、“ 老赖 ”现象,通过守信奖励和 失信 惩戒,培育良好信用环境。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办法。
2. 银行在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方面面临哪些问题,有何对策
2005年,世界银行小额信贷年会首次提出 “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也称“包容性金融”。 一般认为,普惠金融是指在金融机构成本可负担的前提下,通过不断竞争和创新,以保证金融服务排斥对象逐步获得其需求的相关服务。
2015年12月, 我国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通知》 ,明确:到2020年,要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 社会 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特别是要让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及时获取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近年来,在政策引领和推动下,我国银行业采取一系列措施发展普惠金融,如大型银行纷纷成立普惠金融事业部,中小银行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强化薄弱缓解的金融服务供给,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不过, 我国普惠金融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我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均衡,区域发展水平不一,全面推进普惠金融面临着较大挑战。近年来,打着“普惠金融”旗号而进行的伪创新在我国大行其道,侵害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了扰乱金融秩序,影响 社会 稳定。在这种情况下,普惠金融如何做到“成本可覆盖”“风险可控制”仍有待进一步 探索 。
要改变普惠金融的不足和问题,除需要加大政府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做好基础设施及信用环境建设外,重要的是借助数字技术的深度应用和创新推动我国普惠金融进一步发展。2016年9月,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发布《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提出“数字普惠金融(Digital Inclusive Finance)”。毫无疑问,数字普惠金融引领是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出路。 从银行层面看 ,关键是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依靠金融 科技 创新产品和服务, 探索 普惠金融发展新模式,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之路,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和效率。
普惠金融的范围很广泛,普惠金融就是所有人都能有机会较便捷、较低成本获得他们需要的金融服务,包括存取款、小额贷款等,甚至还包括零钱兑换。如要得到更准确的答案还应说具体点。这里说下在农村推小额贷款的问题,这是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最大困难是平时找不到人,都外出务工了,再就是放贷款后,到期收款难。如要进一步了解,可私聊。
问题一:普惠竞争激烈,产品同质化严重。
一方面,目前各行在普惠产品的营销上并无行业较统一的利率定价,因此在营销过程中,容易出现“利率战”和抢挖现象,使企业融资结构不稳定,或出现盲目扩张的行为。
另一方面,为适应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有效增强客户粘性,建立与现代化经济体系相适应的小微企业服务新模式,目前四行均已创新推出“互联网+企业纳税贷产品”。比如目前市场上的四款企业纳税信用贷款产品,如下表所示:
总体上看,以上产品均通过大数据连接工商、税务、财务等模型,实现大批量在线获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信息不对称和担保难问题,同时极大提升了服务效率和便利程度。但从产品开发及客户定位上看,如何进一步加强产品创新,打造有特色的小额化信贷产品体系,是普惠金融业务拓展中面临的挑战。
根据近日《银保监会发布2020年一季度银行业保险业主要监管指标数据情况》显示,一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均有所上升,但信贷资产质量总体平稳,主要是由于结构性因素和疫情带来的短期性冲击造成了一季度银行业不良贷款率的上升,不良的爆发还存在滞后性,这也给银行拓展普惠业务带来挑战。
近年来,部分银行已经组建普惠金融事业部,初步建立起能够实现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与农村金融有机融合的组织架构和高效的运营机制。
但从普惠条线从业人员人数上看,兼职普惠业务的居多,尤其是在县域等普惠业务十分重要的基层网点。
总体而言,银行普惠条线呈现出专业化团队建设发展滞后的问题。一方面是客户经理队伍人员不足。辖内部分支行客户经理业务受理速度跟不上小微企业的发展速度和他行营销速度;另一方面是从事小微企业业务的团队专业化程度不高。目前为适应市场竞争和发展需要,小微金融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很快,但部分客户经理习惯于传统小微信贷业务的办理流程,对新型小微企业产品的接受度不高,对产品开发设计、服务创新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基础都相对薄弱。
对策:
(一)强化理念更新,充分认识深抓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的战略意义。
(二)强化服务内功,全面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制机制的创新。
(三)强化战略联盟,着力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的生态环境。
(四)强化队伍建设,培育一支能征善战的优秀团队。
2005年联合国推出普惠金融概念后,国际 社会 开始对其广泛关注。欠发达国家、地区大力推动 普惠金融发展 ,许多国家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近年来我国政府也不断发文大力推动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旨 在 让 社会 各阶层和群体都能够享受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从而建立有效、全方位为 社会 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
在 政府大力推动、 社会 各界共同努力下,中国的普惠金融服务取得了惊人的进步,初步建立了多元化的服务体系,服务覆盖面达到一定水平,移动互联网支付得到一定普及。根据中国人民 银行 发布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末,普惠金融贷款余额达到13.39万亿元人民币。但相较于其庞大的服务对象和资金需求,普惠金融的发展与我国经济 社会 发展的要求和 社会 的期望还是有非常大的差距。如何进一步推动 普惠金融发展 已经成为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议题。
1 我国 普惠金融发展 中暴露的 问题
1.1 普惠金融顶层设计不到位
近年来,我国的国家层面对普惠金融的发展高度重视,出台了很多相关的政策文件来推动其发展。这些文件 在 宏观层面上对普惠金融的发展进行了规划,但是没有进行细化,对普惠金融没有一个系统性的布局,从而导致金融机构 在 发展普惠金融时缺乏主观能动性。
另外, 在 普惠金融基础设施 方面 顶层设计也存 在问题 。首先,普惠金融相关的法律体系没有健全,导致普惠金融的发展缺乏清晰的法律规范。其次,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缓慢,由于普惠金融服务对象比较特殊,导致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困难重重。最后,普惠金融的监管政策不健全,导致普惠金融监管的缺失。
1.2 对普惠金融认识不到位
无论是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还是消费者都存 在 对普惠金融认识不到位的情况。部分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对普惠金融存 在 误解,把普惠金融等同于“扶贫”,要不就是忽视了风险 问题 ,降低信贷标准,盲目 推进普惠金融 的发展,要不就是感觉风险过大,不愿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使得普惠金融的发展受阻。
同时,由于普惠金融服务的消费者是弱势群体,这类人群受教育程度比较低,对金融不甚了解。他们很容易 在 对普惠金融提供的产品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只看到了高额回报却忽略了风险 问题 ,结果与服务提供者产生纠纷。还有一些不法机构利用消费者金融知识的贫乏,假借普惠金融的名义,做一些诈骗的违法行为,产生非常不好的 社会 影响,从而制约 普惠金融发展 。
1.3 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商业 银行 为主、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元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但是由于以商业 银行 为代表的大型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高端客户,对 普惠金融发展 缺乏重视,导致普惠金融进展很慢。而以小额贷款公司、村镇 银行 为主的金融机构虽然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金融、小微金融,但是其自身实力不足、技术相对落后,导致其服务不够深入、覆盖面不广。政策性金融机构则大多数是靠财政拨款,缺乏商业可持续性,无法保障普惠金融的持续发展。
1.4 普惠金融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
普惠金融由于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具有高风险的特性。普惠金融除了要 面临 着信用风险、利率风险、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等传统风险之外,还要 面临普惠金融发展 过程中衍生出来的技术风险、法律风险、信息安全风险、资金挪用风险、洗钱和套现风险。[1]普惠金融更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
而目前我国的普惠金融没有建立起安全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 在 风险控制 方面 存 在 较大的 问题 。普惠金融消费者主要是长尾群体,信息收集难度大,导致其风险控制的难度非常大、调查成本非常高,传统的风险控制方法根本不能适应普惠金融的风险控制。[2]因此许多金融机构罔顾风险,导致大量风险积聚。
1.5 普惠金融产品创新能力不足、融资成本高
目前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虽然推出许多普惠金融产品,但是大多数产品设计存 在 许多 问题 , 在 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担保方式等 方面 设计呆板,同质性强,缺乏创新,尤其是利率 方面 普遍较高。普惠金融消费者来源广泛,需求也不一而足,这些产品往往根本不能满足其需求。而且,大量普惠金融产品消费者缺乏对产品的鉴别能力,监管部门对产品的监管不到位,导致普惠金融产品的市场混乱,普惠金融的风险加大。再加上目前大多数普惠金融产品的融资成本都 在 15%~20%左右,虽然要比高利贷低,但是却远远高于 银行 的贷款利率。这无疑对普惠金融产品的推广、普惠服务的提供都带来不利影响。
2 促进我国 普惠金融发展 的对策建议
2.1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普惠金融的发展应该是以市场为主导,但是也离不开政府的规划与引导。我国政府应该进一步细致规划普惠金融的发展, 在 统筹规划、均衡布局、组织协调、政策扶持等 方面 做出系统性的布局,建立更具包容性的普惠金融体系,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使得 社会 效益与经济效益实现有机统一。
在 普惠金融基础设施 方面 ,首先要加快普惠金融相关法律体系建设的步伐,积极出台普惠金融法律法规,对普惠金融的发展进行规范的同时为其保驾护航。其次,加快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和信用平台建设,积极结合金融 科技 ,扩大现有信用体系的覆盖面,缓解 普惠金融发展 中遇到的信息不对称的 问题 。最后,加强监管,完善普惠金融监管工具箱,及时打击不法行为,纠正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2 提高认识,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教育和保护
一 方面 ,对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加强培训、提高认识,使其清楚认识到普惠金融不是“扶贫”。普惠金融虽然是针对弱势群体的一种金融模式,但业务面非常广、资金需求非常大,是一片业务“蓝海”,等待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大力开拓。同时发展普惠金融时不能罔顾风险,不能盲目推进,应遵循市场规则积极推进。
另一 方面 ,要完善消费者教育保护体系。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应借助互联网、微博、微信、宣传册、宣传流动车等工具积极进行金融知识扫盲,普及金融知识,使普惠金融消费者能够理性地运用金融工具来享受金融服务。同时,政府应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发生金融消费纠纷时妥善处理,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此,方能营造出一个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更好地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
2.3 健全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国家应加快现有传统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改革转型,积极引导以商业 银行 为代表的大型金融机构继续支持普惠金融的发展,扩大其 在 普惠金融市场的渗透率和覆盖面,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国家应 在 现有小额贷款公司、村镇 银行 等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学习格莱珉 银行 的经验,通过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供政策支持等方式,引导各类资本进入普惠金融市场,成立专门的普惠金融机构,以此增强直接服务普惠金融消费者的力度。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和能力也要进一步拓展和加强,全面扶持普惠金融的发展。
2.4 借助金融 科技 ,健全普惠金融风险控制体系
随着普惠金融的高速发展,潜 在 的金融风险也正 在 不断积聚。目前大部分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对风险的防控仍然采用传统的风险控制体系,这已完全不能满足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需要。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现代化的 普惠金融发展 体系, 在 风险防控时我国也应该借助金融 科技 的特征将其合理地运用到普惠金融的风险防控中去,建立一套与我国普惠金融体系相匹配的普惠金融风险控制体系。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应该积极主动将大数据等金融 科技 运用到普惠金融业务的贷前、贷中、贷后每个环节中,提高自身的金融风险分析和评估水平,完善风险控制模型,准确识别、预警、防控普惠金融风险。而各级政府也应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推动普惠金融数字化的进程。
2.5 降低融资成本,推出产品定制化服务
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应该根据消费者金融需求多样性的特点,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结合金融 科技 ,为消费者提供定制化服务。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可以根据消费者不同的金融服务需求,结合消费者自身的情况, 在 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方式 方面 进行合理设计,为其提供优质的普惠金融服务。 在 普惠金融产品创新时,尤其要注意担保方式创新,不能仅仅局限于不动产抵押担保,要积极尝试保险基金担保、互助联保、再保险担保等担保方式。产品贷款利率设计时要走保本微利之路。普惠金融应该是以低成本、广覆盖、易获得、可持续的方式向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普惠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应该 在 经济利益和 社会 利益中找到平衡点,切实为普惠金融消费者提供“普惠”的金融服务。
3. 关于银行会如何开展普惠金融问题
银行的一般举措:
1、加大资金供给,缓解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融资难融资贵。
2、加强渠道建设,提升普惠金融服务便利性。一是推进线上服务。二是加快自助银行建设。广泛铺设,推进乡镇市场。
3、拓展服务模式,提高普惠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4、创新驱动,推进普惠金融业务商业化运作。
5、多措并举,建立专业化经营机制。
6、普惠金融数字化
拓展资料: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
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
2018年8月5日,由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与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微众银行合作编写的中国普惠金融创新报告(2018)在北京公开发布。10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情况报告》摘编版。
普惠金融这一概念由联合国在2005年提出,是指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是其重点服务对象。
当前,国际社会发展普惠金融虽已取得一定成绩,但仍有不足,根据世界银行估算,2014年仍有约20亿成年人无法享受到最基础的金融服务。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球普惠金融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京指出,在召开的G20峰会上,普惠金融将被列为重要议题之一,有3个关于普惠金融的重要文件会提交给峰会讨论。
据了解,这3个文件分别为:一是《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包含8项原则,66条行动建议,这是国际社会首次在该领域推出高级别的指引性文件;二是《G20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升级版,增加了数字普惠金融领域的新指标;三是《G20中小企业融资行动计划落实框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鼓励动产抵押融资、改革中小企业破产制度三项优先改革措施。
4. 发展数字普惠金融需防范次生风险
如何借助数字科技来提升普惠金融的触达能力、降低运营成本,已经成为现阶段普惠金融领域的重要议题。
京东金融研究院日前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共同发布《普惠金融数字化转型的行业实践》白皮书(下文简称“白皮书”)。白皮书认为,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加速了数字普惠金融模式的形成,有助于解决普惠金融“普”“惠”、服务质量和可持续的问题。数字普惠金融是普惠金融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将对促进中国金融的“草根化”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以小微企业、农民等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的普惠金融业务近年来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业务覆盖率低、单户收益率低、风险控制难的问题一直存在。究其原因,普惠金融目标群体数量多、规模小,在前期的客户信息收集阶段,传统金融机构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又难以实现精准的客户营销。同时,传统金融产品服务流程繁琐,使得普惠金融业务中单户收益率极低,不少机构在业务拓展上有心无力。
对此,白皮书认为,数字科技的运用不仅可以解决获客的难题,还可以通过信贷审批技术的优化、风控能力的提升,降低机构的运营成本,提升单户的收益率。
“数字普惠金融是普惠金融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京东金融研究院院长孟昭莉认为,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改变了传统普惠金融的信贷逻辑,数字即信用的理念成为现实。另一方面,数字普惠金融也降低了传统普惠金融的服务成本,提高了运营效率。
更为重要的是,数字科技不仅能够带来新的市场增量,拓宽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更推动了行业生态的优化,为传统普惠金融发展的困境提供了“破局”路径。
例如,在农村金融方面,“数字农贷”模式不仅改变了传统信贷依靠抵押物的逻辑,还显著优化了农业产业的数字化管理水平。在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方面,基于数字技术的全供应链金融方案可以显著提升不同行业的供应链综合管理能力。引入了大数据精准营销、SaaS服务平台的科技众筹模式,大大提升了众筹的效率,未来还可以与AR/VR及区块链技术有机结合。
“现在需要创新的不仅仅是数字科技,更包括科技应用于金融和产业经营的方式、科技对市场空间的挖掘和行业生态的重塑,这是数字普惠金融‘打通最后一公里’的必要前提。”白皮书中提到。
“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不仅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也要和金融服务深度融合,以新的手段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贺俊表示,社会已进入数字化时代,面临变局,各行各业必须作出的抉择,已经不是“要不要”数字化转型,而是“如何转型”。
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同样如此。目前,不少金融机构已经将数字化转型提上了日程,金融科技公司的参与程度也越来越深。
白皮书认为,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拥有相关业务的金融牌照和健全的网络体系,具备先天的获客优势。而金融科技公司的优势在于强大的技术实力和数据资源,具备降低服务成本和优化风险控制的优势。因此,双方的多层次、深入合作有助于短时间内提升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速度和规模。
不过,白皮书同时提示,数字普惠金融的次生风险也需要高度重视。其中,不仅包括流动性风险、结算风险、操作风险、融资风险以及数据隐私保护风险,还面临技术性风险、平台风险等。数字金融带来的新型风险将与金融服务的固有风险交叉、叠加,加之数字普惠金融产品更新迭代较快,可能会形成多样化的金融风险。
对此,孟昭莉建议,除了法律、政策等监管框架的完善之外,还可以考虑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模式。通过提高数据收集的范围、频率,减少监管盲区。运用信息收集、共享技术实现跨平台监管,使跨平台的数据互通透明化。合理利用远程技术加强金融从业人员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减少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误判。全面综合征信评估系统、反欺诈系统、监控预警系统等数字金融风控体系信息,提前识别并打击个别风险,防止风险蔓延。
5. 数字化转型,传统金融机构如何“乘风破浪”
数字技术与金融深度融合、增加供给并提升效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体系发展的经验和经济理论均表明, 科技 与金融相结合,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的同时,也推动着金融体系的转型与变革。上世纪80年代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由手工记账向电子自动化转变,实现了跨区域的通存通兑。进入21世纪后,金融机构的网络化转变实现了业务网上审批、资金异地实时汇转,推进了金融机构资金清算、风险控制和内部管理效率的大幅提升。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这些技术与金融业务开始深度融合,推动着金融机构服务向场景化转变,也正在推动着金融机构向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
如果说金融交易的最大难题是信息不对称,很容易造成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问题, 数字技术的最大贡献恰恰是帮助降低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尤其是对那些传统金融机构难以触达、难以服务的中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人群。 我国数字金融创新在解决普惠金融发展中普遍存在的“获客难”、“融资难”问题方面,提供了一条可能的路径。这个创新对传统金融机构甚至对世界各国金融业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
数字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金融有效供给不足以及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是新兴数字金融和数字经济得以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到目前为止,我国在移动支付、大数据风控、网络贷款、数字保险和线上投资等领域取得了较大的成功,在发展普惠金融方面的创新与成就甚至是世界级的。迄今为止,这些数字金融创新大多是由新型数字金融机构推动的。
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进程与挑战
下一步我国数字金融的发展可能会呈现一个新的趋势,即在新型数字金融机构持续引领创新的同时,传统金融机构可能会成为我国数字金融的主力军。 甚至出现 科技 公司与金融机构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紧密合作的情形,即 科技 公司为金融交易提供技术解决方案,金融机构里使用数字技术改善金融服务效率。从业务发展看,数字技术将进一步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商业模式、业务流程和金融产品结合。比如大数据风控与传统银行风控结合,既可以提升风控的精准度,还能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从业务领域看,数字金融将从目前的支付和贷款扩展到智能投服与数字货币等新领域。可以说,数字技术改变金融的进程才刚刚开始。
在现实中,很多金融机构已经在积极地推进自身的数字化转型:第一,传统金融机构主动利用数字技术在服务范式、渠道创新、 科技 赋能和生态构建等方面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第二,传统金融机构主动借鉴数字金融的一些业务方式改善金融服务。比如学习基于数字技术的大数据风控方法,与传统风控模型结合,提高风控的效率,尤其是改善对普惠金融客户群体的服务;第三,监管部门积极应对数字金融发展所引发的一些新问题,利用诸如“我国式监管沙盒”等做法平衡金融创新与金融稳定。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尽管近年来我国在数字技术与金融业务融合方面取得了快速进步,我国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仍然面临着不少挑战。比如,不同类型金融机构数字化能力差异显著,传统金融机构数字化思维尚未真正形成,金融机构内部跨部门与跨条线之间欠缺有效的协同机制,创新技术人才不足,数据质量和数据治理问题,监管模式和效率难以适应数字技术与金融业务快速融合的节奏,等等。这些都是当前金融机构进行数字化转型面临的主要挑战。因此,积极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构建与数字经济和金融 科技 相适应的金融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及 健康 发展的政策建议
课题组认为,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相融合,是金融发展的规律与自然趋势,应积极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并遵循顺应市场、支持创新和优化监管的原则。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数字经济已发挥了宏观经济稳定器的作用。这期间,非接触式金融服务需求较为旺盛,不仅年轻人更倾向于移动支付、网络理财等线上金融服务,老年人、病患者、以及残障人士也迫切需要“不出门、不见面”就能获得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这对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此,课题组提出了以下六条具体建议:
第一,积极利用数字技术推动传统金融机构实现商业模式及服务群体差异化转型。 大型金融机构应加大数字技术研发与传统金融业务的融合,提高服务效率。中小金融机构应注重与金融 科技 服务平台合作,明确差异化市场定位,更多向数字零售银行转型,运用数字化技术控制运营成本、提高风控效果、扩大服务客群范围。不同类型不同规模金融机构建立差异化、精细化分工合作,优化金融业产业链格局,扩大金融服务群体,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第二,加快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为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这可以包括在全国范围内铺设5G网络、完善智能身份识别系统包括金融机构远程开户以及搭建统一的数据平台等。
第三,加快数据立法,加强针对数据使用与数据隐私保护的综合治理。 一是重点解决数据携带的问题,只有个人可以携带大 科技 平台上的数据,才谈得上大数据。但与此同时,也必须保护大 科技 平台的利益与积极性。二是保障市场竞争,避免形成大 科技 平台赢者通吃的局面,增强数字金融业的活力,保护消费者利益。
第四,积极创新金融监管工具,借助监管 科技 助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 一是利用“监管沙盒”的机制,为金融 科技 创新应用提供安全便捷的测试环境。有条件地试验新的业务模式、技术流程及金融产品,成功了再推出到市场上。二是考虑到数字金融风险传播快、传播广、构成复杂的特点,积极发展监管 科技 能力,与传统的信息披露、现场检查等手段结合,更好地识别并处置金融风险。
第五,适时推进金融 科技 、监管 科技 和数字金融产品的标准建设,促进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的合理平衡。 一是要积极研究并适时制定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的相关标准;二是针对这些数字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催生的新的商业模式、新业态,加快完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以及金融监管等方面的标准,充分发挥金融标准在创新推广和风险管理的支撑与引领作用。
第六,改革监管框架,尽快由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重视行为监管以加强数字化转型中的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 金融综合经营以及数字 科技 与金融活动进一步融合,是目前金融发展的基本趋势,也是金融机构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提升竞争力的必然选择。我国应从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审慎监管、行为监管相结合的同时,逐步构建综合性的金融监管框架,应对金融机构综合化经营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