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股票交易
A. 做市转让的交易规则
做市转让方式下,您可以采用限价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买卖股票。详细规则如下:
1、申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9:15-9:30交易系统只收单、不处理。遇法定节假日和其他特殊情况,暂停转让。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
2、交易单位:买卖挂牌公司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投资者证券账户某一股票余额不足1000股的,应当一次性委托卖出。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3、报价单位:股票转让的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股票转让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
4、涨跌幅:不设涨跌幅限制。
5、清算交收:和A股一样。T日卖出挂牌公司股份,资金T日可用,T+1可取;T日买入挂牌公司股份,T+1日可申报卖出。
6、申报效力:委托当日有效。交易时间内可以撤销委托的未成交部分。",https://..com/question/622713991873339252.html"
B. 股票交易中的造市商与做市商有什么区别
1、做市商:
和坐市商是同义词,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
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买卖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做市商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并实现一定的利润。
特点:
(1)提高股票的流动性,增强市场对投资者和证券公司的吸引力。
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一般规模比较小,风险也比较高,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参与的积极性会受到较大影响。特别是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广大投资者更容易失去信心。也许在创业板设立初期会出现一股投资热潮,但这并不能保证将来的市场不会出现低迷的现象。
如果有了做市商,他们承担做市所需的资金,就可以随时应付任何买卖,活跃市场。买卖双方不必等到对方出现,只要由做市商出面,承担另一方的责任,交易就可以进行。因此,做市商保证了市场进行不间断的交易活动,即使市场处于低谷也是一样。
(2)有效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平衡运行。
做市商有责任在股价暴涨暴跌时参与做市,从而有利于遏制过度投机,起到市场“稳定器”的作用。此外,做市商之间的竞争也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市场的稳定。
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股票,最少要有两家以上的做市商为其股票报价,而一些规模较大、交易较为活跃的股票的做市商往往达到40多家。平均来看,NASDAQ市场每一种证券有12家做市商。这样一来,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就会得到很大的缓解,个别的机构投资者很难通过操纵市场来牟取暴利,市场的投机性大大减少,并减少了传统交易方式中所谓庄家暗中操纵股价的现象。
(3)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
做市商所报的价格是在综合分析市场所有参与者的信息以衡量自身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形成的,投资者在报价基础上进行决策,并反过来影响做市商的报价,从而促使证券价格逐步靠拢其实际价值。
2、造市商:
造市商(market maker)为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买卖中间商,主要业务是为买方及卖方进行报价、并且为双方寻找最佳价格撮合交易,本身则从买卖差价中获利。
特点:
不间断地主持买、卖两方面的市场,并在最佳价格时按限额规定执行指令;发布有效的买、卖两种报价;在交易完成后的90秒内报告有关交易情况,以便向公众公布。
真正的做市商市场应该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是做市商和投资者之间的零售市场;第二个层次是做市商和做市商之间的批发市场。
证券做市商市场,包括“复合型”证券交易市场和“单一型”证券做市商市场(OTC市场)两类,其中“复合型”证券交易市场又可分为“混合型”证券交易市场(如纽约证券交易所)和“平行型”证券交易市场(如伦敦证券交易所)。
C. 新三板的做市交易股票是什么意思
一种交易模式
新三板的交易模式主要有
1:二级市场自由买卖
2:股东协议转让
3:做市商转让, 做市商为券商,有做市商的新三板股票可直接到其做市商券商直接协议出售
D. 股市做市商制度是什么意思
“做市商”是指那些独立的股票交易商,其职能是为投资者承担某一只股票的买进和卖出。 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股票,最少要有两家以上的“做市商”为其股票报价;一些规模较大、交易较为活跃的股票的“做市商”往往达到40-45家;平均而言,NASDAQ市场每一种证券有12家“做市商”。 为确保每只股票在任何时候都有活跃交投,每个“做市商”都承担做市所需资金,以随时应付任何买卖,活跃市场。买卖双方不必等到对方出现,只要由做市商出面,承担另一方的责任,交易就可以进行。因此,保证了市场进行不间断的交易活动,这对于市值较低、交易次数较少的证券尤为重要。 许多做市商向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所交易股票的研究报告、通过零售网寻找交易方和机构投资者,并且向投资者提供投资建议等。做市商制度的主要作用是提高市场的流通性。
E. 什么是股票做市转让
你好,做市转让是新三板的一种制度,就是说在新三板挂牌的股票,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进行交易。在制度运行中,做市商对做市证券合理估值、双向报价,不仅促进市场流动性,更重要的是其价格发现的功能。对此,这样的操作就能杜绝沪深股市常见的庄家炒作投机等现象。
目前的新三板市场的做市转让一共有协议转让、做市转让两种方式,但是要注意这样的转让必须有2家以上从事做市业务的主办券商(以下简称“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说到底,新三板市场个股估值不合理、成交寡淡的现象是比较严重,所以它并不能像主板一样实行比较合理的竞价交易机制,因此做市转让制度就有必要出现。
总的来说,做市转让是新三板市场的一个比较色彩鲜明的制度,这个制度可能为投资者带来巨大财富,但也可能让投资者面临巨大风险,所以都需要我们注意盈亏同源。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F. 股市中的做市商是什么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以做市商为中介的证券交易制度。做市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成交。传统做市商制度下,投资者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
一、新三板选择做市商制度的条件
(一)股票挂牌时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2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且其中一家做市商为推荐该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
2、做市商合计取得不低于申请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以孰低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协议转让方式的股票,申请变更为做市转让,应当复合的条件:
1、2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该股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并且每家做市商已取得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转让方式的股票,申请变更为协议转让,应当符合的条件:
1、该股票所有做市商均已满足《转让细则》关于最低做市期限的要求,且均同意退出股市;
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做市商成交方式:
做市转让采用集中路由、集中成交的模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如有2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1.做市商T+0:
做市商当日买入的做市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此外,每个转让日15:00做市转让时间结束后,还有30分钟的做市商间转让时间,但该时间段内做市商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2.做市商最低做市期限:
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和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其初始做市商为股票做市不满6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后续加入的做市商为股票做市不满3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
3.做市商豁免双向报价的情形:
为了使得做市商能够获得一定的时间来调整库存股票,继续履行双向报价的义务,给予做市商在一定情形下的双向报价豁免权力.
当做市商库存股不足1000股时,可豁免卖出报价;做市商库存股达到做市商股票总股本20%时,可豁免买入报价。豁免时间为二个转让日。
G. 中国股市有做市商吗
做市商和坐市商是同义词,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
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买卖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做市商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并实现一定的利润。
针对做市商所承担的义务,同时也要享有以下特权:
1、资讯方面,享有交易者的所有买卖盘的记录,以便及时了解发生单边市的预兆。
2、融资融券的优先权。为维护市场的流通性,做市商必须时刻拥有一大笔筹码以维护交易及一定资金作后盾,但这并不足以保证维持交易的连续性,当出现大宗交易时,做市商必须拥有一个合法、有效、低成本的融资融券渠道,优先进行融资融券。
3、一定条件下的做空机制。当市场上大多数投资者做多时,做市商手中筹码有限,必然要求享有一定比例的做空交易,以维持交易的连续。
4、减免税收。做市商交易频繁,同时承担买进卖出的双方交易,为买而卖,为卖而买,在买卖差价中赚取利润,势必要求减免税收。
H. 怎么在新三板上交易做市转让股票
协议转让:必须等交易对手出现,而且是私下进行的,不是公开的做市转让:通常情况下只有做市商和投资者之间能够成交,禁止投资者之间交易,做市商同时提供卖价和买价,以报价和投资者达成交易,只要是有价值的股票,想什么时候买随时有货,觉得做市商报价合理,亦可随时出货,做市商交易主要目的是活跃市场,增加交易量。对于新三板可能意义在于,完善整个资本市场的融资链条,券商选择那些真正有实力的企业将其送入资本市场,并且持续督导,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做市交易,如果初始把关不严,也会影响到后续的做市交易,出于这点考虑,券商也会小心推荐企业。对于提高整个资本市场的公司质量还是有积极意义的。转板机制完善之后,加之已经出台的分层机制,对于好企业分入高级层次,对其进行政策喂养,或可以直接转板走人。通过新三板,优质企业升级,其他板块的劣质企业降级,完成对资本市场的换血,现在不上新三板的企业,几年后一定后悔莫及。新三板原始股权交易:开户流程:(1)投资者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帐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新三板开户手续;(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券商,与主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券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券商卖出该股份,须股份转托管手续。不过对个人投资者而言,新三板仍然门槛较高(500万)。按照目前规则,而更常见的投资方式则是借道各种金融机构发行的产品,但目前仅有私募类产品(门槛在100万元以上),如券商、基金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等各类机构都参与其中。随着市场发展,公募基金参与新三板的可能性也在增加——这可能是普通投资者在现有游戏规则中参与的唯一方式。有这个资金实力到证券公司营业部去开通,达不到开户条件的,可以同我司垫资开户。
I. 新三板股票做市是什么意思啊
做市转让的相关交易规则如下: 1、委托申报时间为每个转让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转让撮合时间为9:30至11:30、13:00至15:00; 2、每个转让日9:30发布即时行情; 3、开盘价为该股票当日第一笔成交价; 4、做市转让未成交部分可以撤单。
做市转让交易按做市商的选择成交,不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
J. 关于股票做市商
做市商的利益与风险
做市商在增加股票、证券、商品等标的物的交易流动性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做市商做出以上贡献这种行为本身也是为逐利所驱动。做市商在做市过程中可以获得以下几个来源的利益:
1.价差收益:
做市商报价的买入价格与卖出价格之间的存在价差利益,做市商通过“低买高卖”获得的标的物商品或证券的买卖价格差利益,这是做市商的利益来源之一。
2.交易佣金:
在一些大宗商品或交易不活跃的证券品种中,有些做市商还按一定比例约定,向客户收取交易佣金。在交易量大、交易非常频繁的大型证券或标的商品中,做市商一般不再收取交易手续费,比如在外汇交易中,做市商一般都不再另收取交易费,做市商通过调节买卖报价差的大小来获得收益。
3.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收益:
做市商按低报价买入标的商品后,不太可能马上高价卖给客户,一般需要持有一段时间,在这个时间过程中,就存在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和收益。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利益与风险是由做市商自己来决定,并由做市商用自有资金和自有证券等标的物做担保,所以市场价格波动产生的利益与风险都由做市商自己承担。
如果客户卖出商品或证券给做市商,做市商买入后没有及时卖出,此阶段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假设价格上涨,做市商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后,就可获得额外的投资收益,这是市场对做市商承担市场风险的奖励。假设市场价格出现下跌,做市商只能以更低的价格卖出,出现买卖价差亏损,这是市场对做市商没有充分迅速履行交易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