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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

发布时间: 2022-10-08 07:34:41

Ⅰ 股票创业板交易规则

创业板交易规则
创业板股票的交易代码是以数字30开头的,一般按照发行的顺序依次编码。其中交易以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如果符合规定也是可进行大宗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以及大宗交易三种方式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
一、竞价交易。用户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创业板股票的,申报的数量应当为100股或100的整数倍。同时卖出创业板股票的时候,申报的数量也应当为100股或100的整数倍,如果余额中有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首日,会实施盘中股价异常波动临时停牌的制度。
二、大宗交易。这种方式是参照主板的,需要由证券公司交易员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的交易终端上完成协议交易的委托申报,委托申报的时间要在9∶15-15∶30之间;然后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会在15∶00-15∶30之间进行成交确认。
三、盘后定价交易。这种是实行T+1的交易规则,并且单日涨跌幅限制为10%。上市首日的交易规则为: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和50%的时候,将对股票实施临时停牌30分钟;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的时候,将对其实施临时停牌直到集中竞价收市前3分钟,之后会再进行复牌并对停牌期间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然后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拓展资料】
创业板股票又称二级市场交易的股票,指的是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股票,主板市场之外为这些股票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这属于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在中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更方便的融资渠道,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同时,这也是我国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经济改革的重要手段。

Ⅱ 创业板股票交易新规则有哪些

1、 涨跌幅限制。

规则条文: 本所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解读:所有创业板的股票,以后每天的涨跌幅由原来的10%变为20%。意味着该规则实行后,创业板的股票风险会更大,每天可以下跌20%,而股票的振动幅度则变成40%,如果在涨停板买入,很多可能亏损40%以上。而有些投资者习惯运用的“涨停战法”,也将承受更大的风险。

2、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

规则条文: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本所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作出相应标识。

解读:创业板新股前五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意味着该股票的上市定价是否合理,可以在上市一周内得到检验,如果该股票估值过高,市场可以马上修正。这也意味着,新股上市破发的机会增加,炒作新股的风气有可能得到压制。

3、熔断临停机制。

规则条文: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盘中异常波动,本所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二)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 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三)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解读:没有涨跌幅的股票,在遇到上涨或下跌到30%的时候,会熔断临时停盘交易,停盘时间为10分钟,这是第一档位;在遇到上涨或下跌到60%的时候,会再次熔断临时停盘交易,停盘时间也为10分钟,这是第二档位;10分钟后可以继续交易。

停盘时间如果跨越14:57的,在14:57分直接复牌。在停盘期间申报的交易,先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4、盘后定价交易机制。

规则条文: 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定价交易时间。盘后定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不进行盘后定价交易。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的申报可以撤销。撤销指令经本所交易主机确认方为有效。

盘后定价申报当日有效。

解读:这一条文源于上海科创板的规则,但一般投资者并不容易理解这一规则。其大概意思是:没有停牌的股票,在交易日的9:30-11:30和13:00-15:30这两个时段内,投资者可以像买卖普通股票一样,在交易软件上以盘后固定价格申报的方式发出交易指令。但在集合竞价阶段并不会成交,而是在15:05-15:30这25分钟里,根据时间优先的顺序按照收盘价撮合成交。

这一规则对于投资者而言,主要有两个作用:一,可以避免当天买入股票后,承受亏损的局面;二,可以根据收盘后情况,再作出投资决策,给予投资者更多理性选择的机会和时间。

除了上述比较重要的条文以外,还有以下几个规则需要注意,但不详细去写了。

第一, 注册制下发行上市的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第二, 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纳入可出借范围。

第三, 连续竞价期间,限价申报设置上下2%的有效竞价范围。

Ⅲ 买创业板股票需要什么条件

开通创业板账户就可以买卖创业板的股票。
创业板开户的条件:
1、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股票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具体办理方法为:投资者向所属证券公司营业部提出开通申请后,认真阅读并现场签署《创业板市场投资风险揭示书》,上述文件签署两个交易日后,经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即可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投资者在此期间也可以撤回开通申请。
2、假设未满二年,则需要在营业部抄风险警示书,确保你知道创业板的风险。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经办人员的见证下,需按照要求到证券公司的营业部现场签署风险揭示书(未具备两年交易经验的投资者还应抄录“特别声明”)。 证券公司完成相关核查程序后,在规定时间内为投资者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以下条件:
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 20 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是参与证券交易 24 个月以上。
深交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条件作出调整。

Ⅳ 创业板股票交易规则有哪些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的创业板股票其他无涨跌幅限制情形,仅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创业板股票单笔最低申报数量维持不变,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 100 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同时,创业板股票调整了单笔最高申报数量要求,限价申报不得超过 30 万股,市价申报不得超过 15 万股。
对于无价格涨跌幅限制创业板股票,开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 900% 以内,盘中临时停牌复牌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 10%。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102%, 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 98%。对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创业板股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执行前述 2% 价格笼子的规定,其他阶段的有效竞价范围和涨跌幅范围一致。
投资者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 98%。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除外。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近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下面分别以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各举两个例子说明:
例一,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小深计划买入创业板股票 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 8.00 元 /股,那么,小深的买入申报价格就不得高于 8.00×102%=8.16 元 / 股。
例二,在连续竞价阶段,投资者小深计划卖出所持有的创业板股票 X,若此时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8.00 元 / 股,那么,小深的卖出申报价格就不得低于8.00×98%=7.84 元 / 股。
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三种方式参加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同于深市其他板块,创业板股票引入了盘后定价交易方式。投资者需关注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和大宗交易这三种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申报时间、成交原则等方面存在的差异。

Ⅳ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

法律分析:为积极稳妥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保障市场平稳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业务规则,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二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设立、变更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

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组织机构、管理办法等,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Ⅵ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对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的涨跌幅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此后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
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认定的创业板股票其他无涨跌幅限制情形,仅上市首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投资者需注意,自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行上市的首只股票上市首日起,非注册制创业板股票涨跌幅比例将由原10%同步调整至20%。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Ⅶ 买创业板股票需要什么条件

一、开通创业板的条件

由于创业板的交易风险比较高,里面上市的公司它的成长还不是特别的完全,但是由于需要融资,而且是一些科技型创业型公司。所以说在这个过程中需要股民有一定的股票交易知识,同时还需要股民有一定的交易经验和资本。在这样的情况下创业板就对所开户的人群提出了一些条件,首先就是必须能够保证自己的交易账户上有10万元以上的日均资金,如果资金不充足的人是无法在创业板进行交易的。同时还必须有24个月,也就是两年的交易经验,同时在风险测试评级时还得是积极型,这三个条件要同时满足。

二、创业板的交易特点

创业板的交易特点就是高风险高收益,因为它主要是一些科创公司和新兴企业。由于在科技发展的过程中有一些新的技术会就会涌现出来,如果说这个技术能够及时发展成熟并且抢占市场先机的话,那么未来的利润空间是非常大的。而在创业板的众多公司之中就可能存在这样的公司,一旦选中了这样的股票,那么就会获得巨大的收益。所以说有很多人都会在自己能够达到创业板交易条件的时候,去创业板进行交易。

三、不要被骗

有一些人交易经验很少,但是就特别想要快速的收益,于是对创业板很感兴趣。但是自己没有达到创业板的开户条件,于是就想找其他的门路进行创业板交易,这些都是违法的,而且是不符合市场规定的,就算自己能够成功的进入,所承担的风险和损失还有收益,都是不被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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