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策略反收购
1. 如何应对上市公司的反收购
可参照H-P并购Compaq的案例,制出一个更有远景的企业策略和运作方案,游说目标公司的主要股东,争取他们的支持,再发起委托书争夺战来表。
要不然,就要从法律入手,查找出反收购行为的破绽,攻其漏洞,这可参照历年来日本企业的诉讼案。
最后,就是游说行政干预,能否行得通,就要看该国的政治形势。
2. 反并购案例
反并购策略案例——广发VS中信
事件经过
2004年9月1日,中信证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拟收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部分股权的议案。9月2日,中信证券发布公告,声称将收购广发证券部分股权。一场为期43天、异彩纷呈的收购和反收购大战,就此拉开了帷幕。
9月4日,广发证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标公司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圳吉富”)成立。9月6日,中信证券发布拟收购广发证券部分股权的说明,称收购不会导致广发证券重大调整,不会导致广发证券注册地、法人主体,经营方式及员工队伍的变更与调整。9月10日,深圳吉富以每股1.16元的价格率先收购云大科技持有的广发证券3.83%股权。9月15日,深圳吉富按每股1.20元的价格受让梅雁股份所持有的广发证券8.4%的股权,此时,深圳吉富共持有广发证券12.23%股权,成为第四大股东。
面对广发证券的抵抗,9月16日,中信证券再一次重拳出击, 向广发证券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收购书,以1.25元/股的价格收购广发股权,使出让股东的股权在评估值基础上溢价10%-14%,以达到收购股权51%的目的。
9月17日,原广发证券第三大股东吉林敖东受让风华高科所持有2.16%广发证券股权,增持广发证券股权至17.14%,成为其第二大股东。9月28日,吉林敖东再次公告受让珠江投资所持广发证券10%股权,至此,吉林敖东共持有广发共计27.14%的股权。同日,原广发证券第一大股东辽宁成大公告,受让美达股份所持有的广发证券1.72%的股权,至此辽宁成大共计持有广发证券27.3%的股权,继续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此时,辽宁成大、吉林敖东与深圳吉富共同持有广发证券66.67%的股权,三者构成的利益共同体的绝对控股地位已不可动摇。
10月14日,因无法达到公开收购要约的条件,中信证券发出解除要约收购说明。至此,历时43天的反收购大战,以广发证券的成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收购动机分析
广发证券在全国各地拥有78家证券营业部,其中广东47家。中信证券本身的营业部主要分布于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和山东,若能收购广发,则中信在东南沿海各省市的竞争力将大幅提高。
此外,广发的投行部门也颇具实力,2002年,股票发行总家数、总金额分别名列第1位和第2位,国债承销在证券交易所综合排名第7位。2003 年,股票发行总家数名列全国同业第4位。收购可以大大加强中信证券的综合实力。同时,广发的人才和市场声誉也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对中信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另外,中信发现广发的价值相对低估,通过收购广发能够提高自身的业绩。当时,中信证券的股价虽然比最高点损失惨重,但股价仍为7元左右。而广发证券的转让价格均接近其每股净资产,约为1.2元。两家公司的股价之比高达6倍左右,中信证券的市盈率高达150倍,PS比率(股价/每股销售收入)也高达18倍,分别是广发证券对应估值比率的8倍左右。
按中信当时的市净比指标为参考,广发证券的每股定价可达到净资产的3.3倍,即4元左右,如按照中信证券的市盈率和PS指标看,广发证券的每股价格则会高达8元左右。一旦广发证券上市,则每股估计在4-8元左右,因此,只要收购价格低于每股4元,对于中信提高业绩、降低估价指标和支撑股价十分有利。
反收购策略运用
根据对收购动机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这次收购行动中,中信是金融买家和扩张者。因此,广发证券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以下三个主要的反收购策略:实行相互持股,建立合理的股权结构;果断启动员工持股计划,阻止中信收购的步伐;邀请白衣骑士,提高股价和缓解财务危机。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次反收购战斗中,由于股东、管理层和员工高昂的斗志和必胜的信心,没有贸然启用副作用很强的“毒丸”计划和“焦土”战略,有效地防止了两败俱伤的局面。
坚定的相互持股。广发证券与辽宁成大的相互持股关系,在广发证券反收购成功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广发证券工会是辽宁成大的第二大股东,持股16.91%。辽宁成大2004年初持有广发20%的股份,2月又从辽宁外贸物业发展公司收购了广发约2538万股,约占1.3%,6月从辽宁万恒集团收购广发约8624万股,约占4.3%,至此,辽宁成大持有广发的股份比率高达25.58%,成为广发的第一大股东。在中信证券发出收购消息之初,辽宁成大即表示要坚定持有广发的股权,并于9月28日受让美达股份所持有的广发证券1.72%的股权,这种态度给广发证券很大的信心支持。
员工持股计划。由于几年前公司高层已经有员工持股的战略意图,并开始运作员工收购计划,因此,吉富公司的募股非常顺利。到2004年8月20日,包括广发证券、广发华福、广发北方、广发基金与广发期货在内五个公司的员工交纳的募资就近2.5亿元。当中信公布收购广发之后,广发证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目标公司——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很快就召开了创立大会,并正式运作。在成立之后通过收购云大科技与梅雁股份所持有的广发股权,在实现自身目的的同时也有效地阻止了中信收购的步伐。
白衣骑士。在本次反收购行动中,广发证券积极寻找白衣骑士也是反并购能够成功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深圳吉富在收购云大科技与梅雁股份所持有的广发股权之后,很快就面临着资金的短缺。吉林敖东在这次反收购活动中,就扮演了白衣骑士的角色。吉林敖东原本是广发证券的第三大股东,共持有广发证券14.98%的股权,在本次反收购过程中,吉林敖东不断增持广发证券的股权,有力地挫败了中信证券收购行动。
3. 反收购策略的一览表
金色降落伞(golden parachute)
“金色降落伞”指的是雇用合同中按照公司控制权变动条款,对失去工作中的管理人员进行补偿的分离规定。一般来说,员工被迫离职时(不是由于自身的工作原因)可得到一大笔离职金。它能够促使管理层接受可以为股东带来利益的公司控制权变动,从而减少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因此产生的利益冲突,以及管理层为抵制这种变动造成的交易成本。“金色”意味着补偿是丰厚的,“降落伞”则意味着高管可以在并购的变动中平稳过渡。由于这种策略势必让收购者“大出血”,因此也被看作是反收购的利器之一。“金色降落伞”在西方国家主要应用在收购兼并中对被解雇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补偿,在我国则主要想让其在解决我国企业的元老历史贡献的历史遗留问题上发挥作用。金色降落伞计划的大多数运用则是指为了让员工年纪大了以后,不用“铤而走险”,出现“59岁现象”,而制定这种制度来消除或弥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退休前后物质利益和心理角色的巨大落差。“降落伞”通常分金、银、锡三种,对高级管理者为金色降落伞,对于中层管理者为银色降落伞,对于一般员工为锡色降落伞。例如山东阿胶集团就成功实行了“金色降落伞”计划,把部分参与创业但已不能适应企业发展要求的高层领导人进行了妥善的安排,达到了企业和个人的双赢。
在美国,金色降落伞规定出现以前,许多公司被收购以后,其高管人员通常会在很短时间内被“踢”出公司,辛苦奋斗换来如此结果,让人于心难忍。于是一种旨在保护目标公司高管人员的规定,即“金色降落伞”应运而生。但是随着商业的发展,新增案例不断出现,金色降落伞的弊端时有暴露。由于高管层得到的经济补偿有时可达到一个天文数字,因此这种补偿反而可能成为高管层急于出售公司的动机,甚至是以很低的价格出售。如果是这样,很显然,股东的利益就将遭受极大的损害。因此这一策略,也曾一度饱受争议。 毒丸计划(poison pills)
毒丸计划是指敌意收购的目标公司通过发行证券以降低公司在收购方眼中的价值的措施,它在对付敌意收购时往往很有效。毒丸计划是美国著名的并购律师马丁·利普顿(MartinLipton)1982年发明的,最初的形式很简单,就是目标公司向普通股股东发行优先股,一旦公司被收购,股东持有的优先股就可以转换为一定数额的收购方股票。 绿票讹诈(green mail)
绿票讹诈是指目标公司溢价收购公司股票以防敌意收购。 中止协议(standstill agreement)
中止协议是指目标公司与潜在收购者达成协议,收购者在一段时间内不再增持目标公司的股票,如需出售这些股票目标公司有优先购买的选择。 白衣骑士(white knight)
白衣骑士是企业为了避免被敌意并购者而自己寻找的并购企业。企业可以通过白衣骑士策略,引进并购竞争者,使并购企业的并购成本增加。另外,还可以通过锁住选择权条款,给予白衣骑士优惠购买本企业的特权。
得到管理层支持和鼓励的白衣骑士的收购成功可能性极大,当白衣骑士和攻击方属同一行业时,白衣骑士处于对自身利益的担忧,比如害怕攻击方收购成功,壮大力量,成为强有力的竞争对手,往往也乐于参与竞价,发起溢价收购,但此时介入往往意味着出高价,需要花费较大的成本。 白衣护卫(white squire)
白衣护卫是一种与白衣骑士很类似的反收购措施。这里,不是将公司的控股权出售给友好的公司,而是将公司的很大比例的股票转让给友好公司。 资本结构变化(capital structure change)
资本结构变化主要是指通过调整目标公司的资本结构以增强公司抗收购的能力。资本结构变动的主要形式有四种,即资本结构调整、增加债务、增发股票和回购股票。 反噬防御(Pac-man defense)
反噬防御是根据美国一个流行的游戏命名的,游戏中的人物在吃自己之前都会尽力吃了其他人。在反收购中,是指目标公司以收购袭击者的方式来回应其对自己的收购企图。由于它的极端性,这种方式通常被认为是“世界末日方式”。
4.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有什么目的
公司回购股票的目的如下:
1、回购将提高本公司的股价,减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给收购方造成更大的收购难度。
2、股票回购还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较好途径。回购一部分股份后,公司的资本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
3、稳定公司股价。股价过低会使人们对公司的信心下降,削弱公司出售产品、开拓市场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回购股票以支撑公司股价,有利于改善公司形象,股价在上升过程中,投资者又重新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公司也有了进一步配股融资的可能。
(4)股票交易策略反收购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报告书;
(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营业执照;
(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5. 股票回购
股票回购的操作流程设计
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的操作流程是:
召开董事会并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确定股票回购的目的、数量、比例、价格、方式、资金来源、期限等。
2.非关联董事和非关联监事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回购的独立意见报告。
3.董事会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4.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议,由非关联股东对股票回购进行独立表决。
5.发布股东大会决议。
6.发布股票回购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7. 如果回购本公司股票后要注销,从而减少注册资本,自董事会决议发布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其它媒体上至少公告三次。如果回购本公司股票后作为库存股,必须事先制定股份转让办法并予以公告。
8.报经政府管理部门及证券监管部门审核批准,批准后发布董事会公告。
9. 根据董事会公告进行股票回购交易。国有股回购在十五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流通股回购在三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10. 公司购回本公司股票后,如果注销该部分股份,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手续。如果是作为库存股,必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手续。
11.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公告执行情况,逾期未执行完毕的,如果需要继续回购,应该重新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重要性:作用和现实意义
(一)股份回购有利于证券市场的高效、有序运作
1、股份回购是公司实施反收购策略的有力工具和常规武器,有利于稳定和维护公司股价。股份回购在西方发达国家被运用得比较普遍,它是西方成熟资本市场上实施反收购策略的重要工具和常规武器。其原因在于:如果向外部股东进行股份回购后,那么外部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比重就会降低,原来大股东的持股比重则会相应上升,其控股权自然会得到加强;如果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低,在进行股份回购后可以适当地提高资产负债率,更充分有效地发挥“财务杠杆”效应,以增强公司的未来盈利预期,从而提升公司股价,抬高收购的门槛;如果公司现金储备比较充裕,就容易成为被收购的对象,在此情况下公司动用现金进行股份回购可以减少被收购的可能性,这是一种反收购技术中的“焦土战术”;公司可以直接以比市价高出很多的价格公开回购本公司股份,促使股价飚升,以击退其他的收购者,从而达到反收购的目的。
2、股份回购可以抑制过度投机行为,熨平股市的大起大落,促进证券市场的规范、稳健运行。按照西方经典理论,股份回购对于确定公司合理股价,抑制过度投机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其原因是:(1)通常在宏观经济不景气、市场资金紧张等情况下,股市容易进入低迷状态。若任其持续低迷,将有可能引发股市抛压较重,陷入股价下跌、流动性更差的恶性循环。此时若允许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将上市公司的闲置资金返还给股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市场的流动性,有利于公司合理股价的形成。1987年10月纽约股票市场出现股灾时,在两周之内就有650家公司发布收购股份的回购计划,以抑制本公司股价的进一步下跌。(2)上市公司是本公司信息的最知情者,其回购价格的确定在一定程度上是比较接近于公司的实际价值(反兼并情形除外),使虚拟资本价格的变动更接近于实物生产过程,从而使虚拟经济和实质经济更有机地结合,以抑制股市的过度投机。(3)在市场过度投机的情况下,若股价过高,可能在投机泡沫成分破裂后导致股价持续低迷。此时公司有必要动用先前回购的库存股份进行干预,促使股价向内在价值回归,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防止过度投机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外通过股份回购来抑制过度投机、平抑股市大幅波动的作用机制中,库存股的运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库存股的存在,使得公司可以灵活地调控流通股的数量,从而有利于公司合理股价的形成。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回购的股份必须在10日内注销,不允许公司拥有库存股。这是我国上市公司实行股份回购所遇到的一大法律障碍。
3、股份回购有利于建立员工持股制度和股票期权制度。在国外公司中员工持股特别是管理层持股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当存在“库存股”制度时,公司可以从股东手里购回本公司股份并将其交给职工持股会管理或直接作为“股票期权”以奖励公司的管理人员,这有利于增强公司内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就员工持股或管理层持股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的可行性而言,目前最大的障碍之一就是缺乏可用于这种制度安排的股份的合法来源渠道。国外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回购一部分股份专门用于本公司员工或管理层持股计划。而我国目前法律不允许库存股的存在,员工持股制度和股票期权制度也就难以建立。
4、股份回购对净资产收益率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所处产业的发展前景。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技术进步的步伐日趋加快,各产业的生命周期明显缩短。而各国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平均盈利预期水平也会受到经济周期和各产业发展前景的影响。资本市场考察和衡量上市公司盈利水平的主要指标就是净资产收益率。当公司所处产业进入衰退期时,产业平均利润率逐步下降,公司若要继续维持原有盈利水平来满足资本市场的预期会有相当大的经营压力。在此情形下,公司就可以考虑运用股份回购来减少公司股份和股东权益,增加每股收益,以提高净资产收益率。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这种减轻公司盈利压力的方法只是暂时的,并且可能是一次性的。上市公司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可能运用这种手段。
(二)股份回购有利于形成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双赢”格局
1、对于上市公司而言:(1)通过股份回购,可以调整和改善公司的股权结构。此次云天化回购股份的动因之一就是通过回购并注销部分股份,迅速而有效地降低国有法人股比重,改善股本结构,为云天化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2)通过股份回购可以优化资本结构,适当提高资产负债率,以充分有效地发挥财务杠杆效应。股东财富最大化是上市公司的理财目标,这一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资本结构。公司可以通过优化资本结构来提高其市场价值,而股份回购就是通过优化资本结构来提高公司价值、从而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当然,国外的实践证明股份回购对股价的提升也是有限度的(一般在10%-20%之间)。(3)公司的股利政策一般要求有一定的连续性和相对的稳定性,否则会引起市场对公司产生不利的猜测,一旦派发了现金股利就会对公司产生未来的派现压力。而股份回购是一种非常股利政策,因此不会对公司产生未来的派现压力。(4)当股票价值被市场特别是分割的市场严重低估时,实施股份回购可以增加公司价值。尽管公司投资于自己的股票并不符合逻辑,但单从获取收益的角度来看,当公司股价被市场严重低估且极具投资价值时,投资于自己的股票是一种理性的投资行为。公司宣布回购股票常常会被理解为公司在向市场传递其认为自己股票被市场低估的信息,市场会因此作出积极的反应。特别是股票在不同的、被分割的市场中进行交易时,如果存在较大的价差,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可以实现在不同市场间的套利,从而提高公司市场价值。
2、对股东而言:(1)若公司派发现金股利,对于股东来讲是没有选择权的,而有的股东并不希望公司派现,这时采用回购股份的方式可以使需要公司派现的股东获得现金股利,而不需要现金股利的股东则可继续持有股票,并且通过股份回购派发股利可能得以合法避税。然而我国现行法律是不允许以派现的名义进行股份回购的。(2)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存在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这种复杂的股权结构为我国所特有,是与国企改革的特定历史背景相呼应的。但不少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在最初设定时国家股的比重过高,有的持股比例甚至达到80%以上,远远超过国家控股的需要。同时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转让流通的瓶颈制约,使得这些股东难以在需要资金的时候及时变现。因此通过股份回购的方式,国有股和法人股股东可以收回一部分投资,以增加这些股份的流动性,提高其变现能力。(3)若公司具有大量闲置资金,现金流量比较充裕,不仅可以通过股份回购减少被收购的可能性,而且不至于在回购股份后出现现金流量严重不足、资产负债率过高、营运资产明显减少等对公司业绩下降有直接影响的不利因素,相反将可以增加公司每股盈利,提高股票市值,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纵观世界各国法律,可以看到各国对股份回购均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这表明股份回购也存在一些明显的弊端,即会产生上市公司操纵市场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1)股份回购易造成内幕交易,导致公司操纵股价,从而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2)股份回购容易产生误导投资者的现象,造成市场运行秩序紊乱。(3)股份回购使企业净资产减少,其偿债能力也相应降低,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股份回购的这些负面作用并不是不可避免的。如果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条件作出严格规定,那么就有可能抑制其负面作用,而有效发挥其积极作用。
6. 股票回购是什么意思,通常什么情况下回购
你好,回购是指上市公司购买一部份自己的股票。一般通过二级市场回购股票,也就是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场的正常交易期间回购自己的股票。当股票转为公司所有时,必须正式宣布这些股票作废,这一做法有减少公司股票总数的作用。当所有其他情况保持不变时,这会增加剩余股票的价值。
股票回购的主要目的:
反收购措施。股票回购在国外经常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反收购措施而被运用。回购将提高本公司的股价,减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给收购方造成更大的收购难度;股票回购后,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动股票落入进攻企业手中。改善资本结构,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较好途径。回购一部分股份后,公司的资本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稳定公司股价。过低的股价,无疑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股价过低,使人们对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产生怀疑,削弱公司出售产品、开拓市场的能力。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以支撑公司股价,有利于改善公司形象,股价在上升过程中,投资者又重新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进一步配股融资的可能。因此,在股价过低时回购股票,是维护公司形象的有力途径。建立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需要。公司以回购的股票作为奖励优秀经营管理人员、以优惠的价格转让给职工的股票储备。股票回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当一个公司实行股票回购时,股价将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是两方面的叠加:首先,股票回购后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将发生变化。在假设净资产收益率和市盈率都不变的情况下,股票的净资产值和股价存在一个不变的常数关系,也就是净资产倍数。因此,股价将随着每股净资产值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而股票回购中净资产值的变化可能是向上的,也可能是向下的;其次,由于公司回购行为的影响,及投资者对此的心理预期,将促使市场看好该股而使该股股价上升,这种影响一般总是向上的。
假设某公司股本为10
000万股,全部为可流通股,每股净资产值为2.00元,让我们来看看在下列三种情况下进行股票回购,会对公司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股票价格低于净资产值。假设股票价格为1.50元,在这种情况下,假设回购30%即3
000万股流通股,回购后公司净资产值为15 500万元,回购后总股本为7
000万元,则每股净资产值上升为2.21元,将引起股价上升。股票价格高于净资产值,但股权融资成本仍高于银行利率,在这种情况下,公司进行回购仍是有利可图的,可以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每股税后利润。假设前面那家公司每年利润为3
000万元,全部派发为红利,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10%,股价为2.50元。公司股权融资成本为12%,高于银行利率10%。若公司用银行贷款来回购30%的公司股票,则公司利润变为2
250万元(未考虑税收因素),公司股本变为7
000万股,每股利润上升为0.321元,较回购前的0.03元上升30.021元。其他情况下,在非上述情况下回购股票,无疑将使每股税后利润下降,损害公司股东(指回购后的剩余股东)的利益。因此,这时股票回购只能作为股市大跌时稳定股价、增强投资者信心的手段,抑或是反收购战中消耗公司剩余资金的“焦土战术”,这种措施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适用。因为短期内股价也许会上升,但从长期来看,由于每股税后利润的下降,公司股价的上升只是暂时现象,因此若非为了应付非常状况,一般无须采用股票回购。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
7. 反收购的方法
这一类反收购行为发生在敌意收购要约出现之时,目标公司以各种方式直接对抗和阻碍收购行为的顺利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白衣骑士”(White Knight)是指在面临外界的敌意收购时,目标公司寻找一个友好的支持者,作为收购人与恶意收购者相竞争,以挫败收购行为。该友好的收购人即为白衣骑士,而敌意收购人则可以称为黑马骑士,以形容其秘密收购目标公司股票进行股份袭击的特征。通过白马骑士战略,目标公司不仅可以通过增加竞争者而使买方提高收购价,甚至可以通过“锁位选择权”给予白马骑士优惠的条件购买公司的资产、股票等。
这种“帕克曼式防御”(Pac-man Defense)的称谓来源于80年代初期美国颇为流行一种电子游戏。在该游戏中,程序设计的电子动物相互疯狂争斗,期间每一个没有吃掉敌手的动物都将遭到毁灭。受此启示,美国反收购中出现了“帕克曼式防御”,即指目标公司在受到敌意收购的进攻后,采取种种积极措施,以攻为守,对收购者提出反向的收购要约,以收购收购者的方式牵制收购者,或者以出让公司部分利益、部分股权为条件,策动一家与公司关系密切的友好公司出面收购收购方股份,达到反收购的效果。
焦土”政策(Scorched Earth):指的是目标公司大量出售公司资产,或者破坏公司的特性,以挫败敌意收购人的收购意图。出售“皇冠之珠”常常是焦土政策的一部分。 比如,目标公司手中尚有大量的现金并准备用来回购其股票、或者目标公司可能大量举债来回购其股份。这两种方式都能阻止收购者。收购者想利用目标公司现有资金弥补其收购支出是不可能了,而该目标公司可能身负债务,收购已经变得没有意义了。
“讹诈赎金”(Greenmail):直译应为“绿讹诈函”,由green(美元的俚称)和blackmail(讹诈函)两个词演绎而来,指的是单个或一组投资者大量购买目标公司的股票。其主要目的是迫使目标公司溢价回购上述股票(进行讹诈)。出于防止被收购的考虑,目标公司以较高的溢价实施回购(给付赎金),以促使上述股东将股票出售给公司,放弃进一步收购的打算。这种回购对象特定,不适用于其他股东。
“锁定”安排(Lock-Up):指的是目标公司与意向收购者之间的安排,旨在使该收购者相较于其他收购者具有一定优势。锁定安排的形式包括:(1)购买已获股东会授权但尚未发行的股份的协议;(2)购买上述股份的期权;(3)购买特定资产(如皇冠之珠)的期权;(4)合并协议;(5)收购不能完成时的约定赔偿金,等等。
“皇冠之珠”(Crown Jewel):指的是目标公司将其最有价值、对收购人最具吸引力资产(即所谓“皇冠之珠”)出售给第三方,或者赋予第三方购买该资产的期权,使得收购人对目标公司失去兴趣,放弃收购。
“帕克门”战略(Pac-man):“帕克门”本来是80年代初流行的一款电子游戏的名称,在该游戏中,任何没有消灭敌手的一方将遭到自我毁灭。作为反收购措施,帕克门战略是指目标公司针锋相对地向收购公司发起要约收购
其他的反收购措施包括存在争议的拒绝出售(just say no)、说服股东不要出售、煽动雇员、社区反对收购以及利用宣传手段阻止收购,等等。
8. 公司回购对股价有什么影响
公司回购会促进股价上涨。
公司在现金充裕和其他原因下,会选择回购公司的股票,也叫回购股份,会促使公司股价上涨,一般这样做都可以视为利好消息,因为公司看好自己的未来发展,所以愿意用现金换取更多自己的股票,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用现金或其他方式买回在二级市场交易的股票,回购后流通中的股票数量减少,所以回购对上市公司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因此可能会刺激股价短暂上涨;其次回购是上市公司向市场上传递公司股价被低估的情形,所以回购消息出台后,股价虽然短暂下跌,但长远来看,表明公司有足够的现金流,长远来看会刺激股价上涨;最后股票回购能够有效维护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不被过分低估。当公司股价相对于公司净资产甚至现金资产被严重低估时,它向市场传递的是不利于公司发展的错误信号,公司就有必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股票回购向市场传递公司对股价严重低迷不满的信息,能够扭转股价过分低迷的现状。一旦实施回购,公司每股净资产和盈利能力等财务指标都将得到提高,能够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将这种意义放大,股票回购对整个股票市场的意义就在于,它能够避免市场出现上市公司投资价值被普遍低估的现象长期存在,在现阶段对稳定股市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拓展资料:
1、股票回购在国外经常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反收购措施而被运用。回购将提高本公司的股价,减少在外流通的股份,给收购方造成更大的收购难度;股票回购后,公司在外流通的股份少了,可以防止浮动股票落入进攻企业手中。
2、改善资本结构
股票回购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较好途径。利用企业闲置的资金回购一部分股份,虽然降低了公司的实收资本,但是资金得到了充分利用,每股收益也提高了。
3、稳定公司股价
过低的股价,无疑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股价过低,使人们对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产生怀疑,削弱公司出售产品、开拓市场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以支撑公司股价,有利于改善公司形象,股价在上升过程中,投资者又重新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消费者对公司产品的信任增加,公司也有了进一步配股融资的可能。因此,在股价过低时回购股票,是维护公司形象的有力途径。建立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需要。
9. 反并购策略的经典案例
1998年初计算机合伙人公司(Computer Associates简称CA)对计算机科学股份公司(Computer Sciences Corp简称CSC)的收购案例。收购方CA和被收购方CSC均为纽约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由著名美藉华裔王嘉廉领导的CA是美国第三大独立软件制造商。它主要为大公司提供数据管理商业软件。全球“财富500”家大企业中,有95%采用它的网络化管理软件。位于加州的被收购方CSC是美国著名电脑咨询服务公司,它的服务项目包括程序设计。管理咨询,系统结合及产品寻购业务等,它的主要客户是政府及政府附属机构,占其总业务量的25%左右。 CA在1997年12月中旬开始同CSC接触,洽谈并购事宜。在经过两个多月的“友好”谈判后,双方在价格和收购条款上均未能达成协议。1998年2月中旬,CA决定采取行动,公开发出以高出当时CSC市价的30%,每股108美元的价格收购CSC公司的收购要约,整个收购金额涉及90亿美元(如果收购成功,将成为当代高科技领域第三大并购交易)。CA总裁和首席执行官库马先生在写给CSC董事长汉尼卡特的正式书面信中提出:对两家公司至今未能达成协议感到遣憾,但CA决心不遣余力采用所有合适的方法来促使并购交易成功。在CA收购要约中,CA提出以下几个收购条件:①留住CSC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主要员工;②向CSC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和员工提供员工购股权:保证在合并后公司中,CSC和CA组织地位相等:④除非万不得已,原CSC组织框架不变;(5)合并后公司使CA和CSC在技术和市场开拓上能互相帮助,共同发展;⑥没有裁员计划。
CA这种做法带有很强的敌意。第一,CA原来打算:如果CSC同意同CA以“友好”方式合并,CA愿以每股114美元的价格向CSC股东购买CSC股权。但现将收购价调低,显然是对CSC不合作的惩罚。第二,从“友好”协议转向以正式要约收购,迫使CSC在十天内作出反应。除此之外,CA还向内华达地方法院提出要求:希望法院裁定CSC在1998年8月份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将CA收购要约提前交给股东讨论。并购谈判从“友好”转向“敌意”,使原本有意寻找合并伙伴的CSC改变对整个兼并活动的立场,CSC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决定不道余力造行反收购。CSC通过采取以下行动来回应CA的敌意收购:①修改公司章程,取消拥有20%股权的股东提出提前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②为公司最高层17位管理人员订立丰厚离职补赏金;将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比率要求从50%提高到90%;④扬言计划向优先股股东发放普通股认股权的股息,为公司毒丸防御计划铺平道路,因为一旦发生兼并,优先股可转换为收购者普通股,以增加收购成本;⑤向洛杉矶最高法院提出5000万美元的诉讼,起拆CA收购行为违反了加洲不公平商业竞争法;⑥向美国洛杉矶地方法院起诉CA和它的并购顾问贝尔,控制被告方通过CSC以前的商业伙伴,一家信誉评级机构中非法获取CSC机密信息。
3月2日,CSC正式拒绝了CA收购要约。3月6号,CA在经过各种努力后,终于宣布:当3月16日收购要约期结束后,不考虑延长要约期,这也意味着CA彻底放弃了对CSC收购,从而使美国高科技史上第三大兼并案以流产告终。 CA在兼并之前未对目标公司作深入。全面了解,CA认为向CSC股东发出收购价已高于其市场价30%,收购价格应当合理。但这是其实对CSC股东心理缺乏了解。CSC是高成长性公司,有一半以上CSC股东属长期投资者,持有CSC股票至少五年了。并且CSC是他们投资组合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每股108元,即以高于市场价30%得出的收购价格对其他被并购公司也许合理,但对CSC股东却偏低。一位高科技行业的分析家认为每股130元才是吸引 股东放弃股权的合理价位。CA及它的并购顾问贝尔,因为没有充分了解目标公司股东情况,在收购的最关键问题造成失误。
CA未考虑被兼并企业的行业特性,选用了错误的并购方案。
对于高科技企业来讲,最重要的资产是人才。如果被兼并企业的人才对兼并公司不满,兼并后纷纷离开公司,也就丧失了兼并的意义。因此,对高科技企业的兼并,人们极不推崇采用敌意收购,因为它往往造成被兼并方管理层和员工对兼并方的敌对情绪,使兼并结果不能达到预期效果,CA在这场兼并战中,不顾及CSC的反对,我行我素,按美林证券分析师的说法:采用对CSC敌意收购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因为即使敌意收购成功,也势必造成CSC员工和忠诚客户的流失,不可能有好的商业经济效果。
10. 反收购措施有哪些
国际上常见的反收购措施主要有三类:
1、采取股票交易策略,如股份回购、白衣骑士法等以防止被收购;
2、采取管理上的策略,如发行有限制表决权的股票、通过密切公司相互持股、采取毒丸措施、在公司章程中置入“驱鲨剂”反收购条款等,以防止被收购;
3、诉诸于法律的保护,即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反托拉斯法等相关法律对收购行为的规定,求助法院确认某项收购不合法。
由于反收购措施是从实践中发展起来的,部分措施只注重其反收购的效果,尤其是管理上的部分措施如“毒丸计划”、“焦土战术”等,难免会损害部分股东的利益,影响上市公司自身的持续经营,具有一定的负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