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票交易主体
⑴ 新《证券法》规定,短线交易的主体有哪些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该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以上主体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⑵ 证券市场的参与(微观)主体有哪些
答:证券市场的参与主体
1、证券发行人
主要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公司。
2、证券投资者
主要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3、中介服务机构
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投资咨询机构等。
4、证券监管机构
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5、自律性组织
包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
⑶ 股市的投资主体有哪些
总体来讲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包括国内自然人和可投资B股的外籍人士。
机构投资者分为金融机构(基金(公募、私募(投行或投资公司)、社保、QFII(海外投资主体))、保险、信托、券商)和非金融机构(企业自营或参股、政府持股或出入政策而购入股票)等。
投资主体是三权的统一体:
决策主体:拥有投资决策权 责任主体:承担政治、法律、社会道德等风险 利益主体:享受收益权(包括盈利性的收益和非盈利性的收益)投资主体的实质是经济要素所有权在投资领域的人格化。
我国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投资基本上属于国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投资主体呈多元化趋势。目前我国的投资主体有:
(1)中央政府作为投资主体,其投资重点一般为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基础工业、极少数大型骨干企业和国防、航天、高技术等战略产业的投资。
(2)地方政府作为投资主体,主要从事区域性公用事业、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方面。
(3)企业作为投资主体。企业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更新技术,改进工艺等要求,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进行投资活动。
(4)个人作为投资主体。相对于前三个投资主体而言,它具有范围广,数额小,灵活性强等特点。
(5)外国投资主体。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对我国进行的直接投资、包括外商独资、合资和合作经营等。
不同的投资主体担负不同的投资任务,采取不同的投资方式。它们既是独立的,又是相互联系的,既可单独投资,又可以不同投资主体联合投资,由此构成了我国有机的多元化的多层次的投资体系。
⑷ 股票的交易流程是什么,交易主体是谁二级市场流通的股票与上市公司有什么关系
股票上市后根据交易特性分为一二级市场。
一级市场,指股票的初级市场也即发行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投资者可以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通过一级市场,发行人筹措到了公司所需资金,而投资人则购买了公司的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实现了储蓄转化为资本的过程。一级市场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发行市场是一个抽象市场,其买卖活动并非局限在一个固定的场所,二、发行是一次性的行为,其价格由发行公司决定,并经过有关部门核准。投资人以同一价格购买股票。
二级市场,指流通市场,是已发行股票进行买卖交易的场所。二级市场的主要功能在于有效地集中和分配资金:(1)促进短期闲散资金转化为长期建设资金;(2)调节资金供求,引导资金流向,沟通储蓄与投资的融通渠道;(3)二级市场的股价变动能反映出整个社会的经济情况,有助于抽调劳动生产率和新兴产业的兴起;(4)维持股票的合理价格,交易自由、信息灵通、管理缜密,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严密的保护。已发行的股票一经上市,就进入二级市场。投资人根据自己的判断和需要买进和卖出股票,其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来决定,投资人在同一天中买入股票的价格是不同的。
⑸ 股票交易的主体限制
股票交易的主体限制:
股票至少要买1手,1手等于100股。
股票的交易模式为:T+1的交易模式,当天买入的股票,第二个交易才可卖出。
当股票名称前出现了N字,表示这只股是当日新上市的股票,字母N是英语New(新)的缩写。看到带有N字头的股票时,投资者除了知道它是新股,还应认识到这只股票的股价当日在市场上是不受涨跌幅限制的,涨幅可以高于10%,跌幅也可深于10%。这样就较容易控制风险和把握投资机会。
当股票名称前出现XD字样时,表示当日是这只股票的除息日,XD是英语Exclud(除去)Dividend(利息)的简写。在除息日的当天,股价的基准价比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要低,因为从中扣除了利息这一部分的差价。
当股票名称前出现XR的字样时,表明当日是这只股票的除权日。XR是英语Exclud(除去)Right(权利)的简写。在除权日当天,股价也比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要低,原因由于股数的扩大,股价被摊低了。
当股票名称前出现DR字样时,表示当天是这只股票的除息、除权日。D是Dividend(利息)的缩写,R是Right(权利)的缩写。有些上市公司分配时不仅派息而且送转红股或配股,所以出现同时除息又除权的现象
⑹ 证券市场主体主要包括哪几个层面
(1)证券发行人,主要包括政府、金融机构、公司;
(2)证券投资者,主要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3)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包括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投资咨询机构等;
(4)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5)自律性组织,包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
(6)我国股票交易主体扩展阅读
证券市场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
第一,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是价值的直接代表,其本质上只是价值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虽然证券交易的对象是各种各样的有价证券,但由于它们是价值的直接表现形式,所以证券市场本质上是价值的直接交换场所。
第二,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证券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是作为经济权益凭证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券等有价证券,它们本身仅是一定量财产权利的代表,所以,代表着对一定数额财产的所有权或债权以及相关的收益权。证券市场实际上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交换场所。
第三,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有价证券既是一定收益权利的代表,同时也是一定风险的代表。有价证券的交换在转让出一定收益权的同时,也把该有价证券所特有的风险转让出去。所以,从风险的角度分析,证券市场也是风险的直接交换场所。
⑺ 炒股是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有何依据
1、市场不同:一级市场是股票发行市场,二级市场是股票流通市场。
2、交易主体不同:一级市场的交易主体是公司和机构,二级市场的交易主体是股民和机构。
3、价格和发行量:一级市场的价格和发行量是固定的,二级市场的价格和交易量是波动的。
二级市场与一级市场关系密切,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初级市场所提供的证券及其发行的种类,数量与方式决定着二级市场上流通证券的规模、结构与速度,而二级市场作为证券买卖的场所,对初级市场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拓展资料:
1、一级市场,指股票的初级市场也即发行市场,在这个市场上投资者可以认购公司发行的股票。通过一级市场,发行人筹措到了公司所需资金,而投资人则购买了公司的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实现了储蓄转化为资本的过程。一级市场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发行市场是一个抽象市场,其买卖活动并非局限在一个固定的场所,二、发行是一次性的行为,其价格由发行公司决定,并经过有关部门核准。投资人以同一价格购买股票。
2、二级市场,指流通市场,是已发行股票进行买卖交易的场所。二级市场的主要功能在于有效地集中和分配资金:(1)促进短期闲散资金转化为长期建设资金;(2)调节资金供求,引导资金流向,沟通储蓄与投资的融通渠道;(3)二级市场的股价变动能反映出整个社会的经济情况,有助于抽调劳动生产率和新兴产业的兴起;(4)维持股票的合理价格,交易自由、信息灵通、管理缜密,保证买卖双方的利益都受到严密的保护。已发行的股票一经上市,就进入二级市场。投资人根据自己的判断和需要买进和卖出股票,其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来决定,投资人在同一天中买入股票的价格是不同的。
3.证券交易市场主要采取有形市场形式,也存在少数无形市场。
证券交易所是典型的有形市场,它有固定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其他证券交易场所如柜台交易市场,往往采用分散交易的形式,但一般也要借助证券公司柜台和交易网络才能完成,故也属于广义的有形市场。依照证券交易市场的组成及存在形式,又可将证券交易市场再分为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
4.证券交易市场与证券发行市场相互依赖。
(1) 证券交易市场对证券发行市场的依赖性,首先是因为证券交易市场以已发行证券为交易对象,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对象是已发行在外的证券,而不是尚未发行的证券。在这个意义上,证券发行市场是证券交易市场的前提。
(2) 我国股票公开发行多数借助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网络,采取“网上发行方式”,这使得证券发行市场对证券交易市场也存在依赖。证券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关系异常复杂,无论是所发行证券的种类、价格、数量及规模等因素,均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证券交易市场情况。我国《证券法》允许证券发行人与证券公司协商定价,导致发行市场价格与交易市场价格的逐渐接轨,两个市场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密切。可以说,证券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之间是互动作用。
⑻ 我国的股票交易市场有哪些以及各自上市条件要具体的
股票交易市场习惯称之为证券交易所。在我国证券交易所有四个: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
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票上市费用
1.股票上市初费按上市总面额的万分之三缴纳,最多不超过3万元;上市月费为上市总面额的十万分之一,最多不超过500元/月。
2.人民币特种股票的上市初费按其发行总股本的千分之一计算,并按照人民币与美元的汇兑比率折合为美元,最高不超过5000美元;上市月费为50美元/月。
具体如下:
一、国内主板(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主要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有关条件与具体要求如下:
1、主体资格:A股发行主体应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公开发行股票。
2、公司治理: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3、独立性:应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资产应当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以及业务必须独立。
4、同业竞争: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5、关联交易: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应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6、财务要求:发行前三年的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人民币;发行前三年累计净经营性现金流超过5000万人民币或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无形资产与净资产比例不超过20%;过去三年的财务报告中无虚假记载。
7、股本及公众持股:发行前不少于3000万股;上市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众持股至少为25%;如果发行时股份总数超过4亿股,发行比例可以降低,但不得低于10%;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8、其他要求: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中小板(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财务与股本条件(其它条件参见主板要求,下同):
1、股本条件: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2、财务条件:
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三、创业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财务及股本条件:
1、股本条件:IPO后总股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
2、财务条件: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附注:无“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的有关规定)
⑼ 我国现在的股票按投资主体来分,可分为几种不同类型,分别是什么
主要是两大类:机构和散户。其中机构又包括基金、证券公司、私募、公募、保险公司等专业的团队。基金中又分为社保基金、信托基金、QF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