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个单位有权查股票交易记录
Ⅰ 除了证券公司提供的方法,在哪里还可以查到股票交易记录
查询股票成交记录基本上就四种方法:
凭借在券商处开户得到的账号和密码登陆该券商的交易软件(电脑端或手机端),在成交记录或者历史成交项目下查询。
凭借身份证和股东卡或者证券账号到券商营业部进行查询股票交易记录。
凭借身份证和股东卡或者股东账号等有效证明资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所辖地分公司查询股票交易记录。
若该券商官网有网页交易登陆服务,那么登陆进去也能看到成交记录。
5.(交易所虽然有记录和监控,但是他们基本不负责这种个人查询的事,除非涉嫌股票违法违规等行为,怀疑券商选择第3种方式查询)
Ⅱ 如何查询股票的交易记录
可去股票证券交易所查询。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股票交易必须在经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股票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未经证券委批准,任何人不得对股票及其指数的期权、期货进行交易。
任何金融机构不得为股票交易提供贷款。证券经营机构不得将客户的股票借与他人或者作为担保物。证券清算机构应当按照公平的原则接纳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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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六十五条 股票持有人可以授权他人代理行使其同意权或者投票权。但是,任何人在征集二十五人以上的同意权或者投票权时,应当遵守证监会有关信息披露和作出报告的规定。
市公司除应当向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提交本章规定的报告、公告、信息及文件外,还应当按照证券交易场所的规定提交有关报告、公告、信息及文件,并向所有股东公开。
第六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证监会有权进行调查或者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重大的案件,由证券委组织调查。
Ⅲ 股票账户的详细交易记录的查看权限
这些,您开户的证券公司应该可以查询的! 股民钱财受损,交易机构提醒股民增强密码保护意识
昨日,股民钱女士告诉本报记者,自己的股票账户上多了4笔交易,虽然损失钱财不多,但感觉很不安全。相关证券机构服务人员表示,经查询,该股民操作方式全是浏览委托的方式,疑密码被别人知道或没完全退出,导致账户被他人操作。交易机构服务人员提醒股民要特别注意密码保护。 4笔交易吞钱700余元 家住莲塘的钱女士称,因听说股票要大跌,本月16日的时候把手上的股票全部卖掉了。“16日早上我把股票卖出后,两天之内从来没有操作过,后来查询时,发现多了4笔交易。”钱女士说。 钱女士给记者列出了两只股票的名字,其中一只是金瑞科技,一只是易科科技。钱女士再三强调自己没有买过这两只股票,但是交易记录上却显示,这两只股票在16日买进,18号卖出。“损失的钱并不多,也就700多块吧,但出现这种情况让我很担心。”钱女士告诉记者,在这期间自己的银行卡丢失过,后来还发现有人用证券转银行的方式取了一笔钱。钱女士对此感觉奇怪,“银行卡有密码,交易也需要密码,但是,这些竟然都巧合在一起。” 钱女士表示,发现后自己曾经到过开户的机构询问情况,机构的人员认为可能是密码泄露。 密码保护意识需要增强 昨日,记者来看钱女士开户的某证券公司营业部,营业部的负责人表示,接到客户反馈后,服务人员专门查询了该股民的交易记录。“记录显示,两只股票的交易方式都是以浏览委托的方式操作进行的网上交易。”该营业部的一名经理说。 据该负责人介绍,营业部曾经就密码保护问题专门和股民签订有详细的协议,多种方式提醒股民风险的存在。依照经验来看,三个密码全部泄露不大可能。 该经理告诉记者,出现这种情况大致有几种可能性:一种是密码泄露,看是不是密码被亲戚朋友交易过或者委托别人交易过;或者是否电脑中了病毒,密码被黑客盗取;另外一种可能性是由于股民没有完全退出系统。 该经理提醒广大股民,一定要增强保护意识。密码的设置不能太简单,不要设成自己的生日或者“几个8”、“几个6”的形式。另外,要特别注意,交易退出的时候是不是完全退出。该经理特别提醒在大厅委托交易的股民,注意不要泄露自己的密码,结束的时候保证完全退出。
Ⅳ 证劵公司可以随意查看客户的交易明细吗
看得到, 但有严格保密和工作制度, 没几个人有此权限. 而客户经理的只是能看到交易量.
Ⅳ 我的股票交易记录会不会被客户经理或证劵公司有意看到
股票交易记录在有授权【客户本人授权查或是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的情况下要查询是可以查询的。
客户经理和证券公司不能随便查询客户交易记录。这属违法情况
Ⅵ 为什么别人能查到我的股票交易记录
证券公司营业部是可以查的,但也需要提供股票帐户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否则也是违法的。或者可能是股票帐户和密码被别人知道了。
若是股票帐户和密码忘记可以挂失与补办:
1、投资者遗失证券账户卡,可凭身份证到中证登记深圳分公司或其指定的证券营业嗍办理挂失补办证券账号新号码的手续。
2、如投资者同时遗失证券账户和身份证,需持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遗失证明、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办理挂失和补办手续。
3、投资者如委托他人代办挂失,代办人应同时出示法律公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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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帐户的注意事项:
1、所需证件:本人身份证。如开立法人股票账户,需要同时出具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
2、费用包括:申请表费用和开户费(上海股票账户收取40元/户,深圳股票账户收取50元/户);
3、操作流程:投资者需填写申请表并交纳手续费;持有关证件、申请表及开户手续费收据到开户柜台交柜台承办人;承办人核查上述材料无误后,申请人收回有关证件、收据并领取股票账户卡。
注:所有证券公司以及各大银行。
Ⅶ 证劵公司随便哪个人都能查看我交易记录吗 是交易记录不是现在拥有的股票 例如客户经历或者柜台
交易记录在券商那里部分工作人员是可以看到的,不一定是要高级人员,但需要有权限,一般来说至少营业部合规员、电脑人员、总部合规风控人员、经纪业务部门管理人员等根据工作权限是可以看到的,不过通常不会因工作之外的原因特意去看这个,而且系统操作都是有留痕的。或者也有个别人想跟踪操作的可能性,这个没办法,不过无缘无故一直查看某个客户的信息在留痕方面就会显得反常。总之,一般问题不大,同时人家要看你也不知道、没办法。
Ⅷ 证券公司能看到我的所有交易明细吗
证券公司有一定权限的管理人员可以查看投资者个人证券账户,交易明细、资金进出、盈亏情况、个人资料等都能看到。投资者查询个人证券账户,交易时间能查询近一个月的明细,休市时间可以查询近三个月的情况,超过三个月的要在证券公司柜台查询。
我在证券公司干过,我知道这个情况。证券公司的权限分为几个级别,业务员做销售的是没有权限查看客户的持仓情况,但是分析师岗位就有权限查看部分客户的持仓情况,高级的分析师就可以查看净值更高的客户持仓情况。总体情况是越往上职位越高,他们的权限也就越高!
但是你完全没有必要吓出一身冷汗!
为什么呢?因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必须在证券业协会备案,并且本人不能持有任何证券账户,而且要对客户的持仓情况进行保密。他们只是查看你的持仓情况,并没有任何交易的权限,这从一种角度上也是风控的需要。当然啦,有一些做得非常好的客户,会有一些不太规矩的分析师跟着这些大户去操作,但是这本身也不影响客户的操作和盈利。
你挣到钱挣不到钱,和他们能不能看到你的账户信息完全没有关系!你的买卖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呢?他们只是挣你的佣金和手续费而已,也就是你交易的越频繁,他们的收入越多,他们并不挣你的差价,也不会从你手里赢钱。证券公司做的是雁过拔毛的生意,而不是,所以这点你倒可以完全放心!再说了,一般散户手里那点钱,证券公司有心思费那个功夫去搞你吗?
最后从另一个监管的角度来说,证券法规是允许经纪业务的证券商查看客户的持仓情况的,这情况并不会对客户账户造成危害,不然的话,证监会早就把这种行为给禁止了。因为既然你我都能想到的事情,这么多年监管层怎么可能想不到呢?
所以大可放心!
自己能不能在股票市场是挣钱,关键在于一个人的知识眼界和耐力。真的和其他东西没有关系。投资是所有行业里面几乎最难的一种,只要懂得多看的远,学识丰富又富有耐心的人,才能最后实现投资的盈利,那么其实大多数想不费太多功夫,就能从市场挣钱的人,最后只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所以如果你想凭几个简单的公式或者几个指标,或者简单的一些策略,就想从市场挣到钱的话,还是多看看书吧!
Ⅸ 证券公司可以查股票账户吗
可以,但是他们是分级别的。你的客户经理可以。不是谁都能查。
业务规则
1、业务风险隔离制度
《证券法》第13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2、证券自营规则
《证券法》第137条规定,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3、自主经营的权利
《证券法》第138条规定,证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其合法经营不受干涉。
4、客户资金的管理
《证券法》第139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5、委托书的设置与保管
《证券法》第140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应当置备统一制定的证券买卖委托书,供委托人使用。采取其他委托方式的必须作出委托记录。客户的证券买卖,不论是否成交,其委托记录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于证券公司。
6、办理委托事宜要求
《证券法》第141条规定,证券公司接受证券买卖的委托,应当根据委托书载明的证券名称、买卖数量、出价方式、价格幅度等,按照交易规则代理买卖证券,如实进行交易记录;买卖成交后,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买卖成交报告单交付客户。证券交易中确认交易行为及其交易结果的对账单必须真实,并由交易经办人员以外的审核人员逐笔审核,保证账面证券余额与实际持有的证券相一致。
7、禁止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证券法》第143条规定,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而决定证券买卖、选择证券种类、决定买卖数量或者买卖价格。
8、禁止对客户作出收益或赔偿的承诺
《证券法》第144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客户证券买卖的收益或者赔偿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
9、禁止私下接受客户委托
《证券法》第145条规定,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经营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10、证券公司的责任
《证券法》第14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11、资料的保存
《证券法》第147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客户开户资料、委托记录、交易记录和内部管理、业务经营有关的各项资料,任何人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上述资料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12、信息、资料的提供与要求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证券法》第148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业务、财务等经营管理信息和资料。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股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股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13、审计与评估
《证券法》第149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委托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状况、资产价值进行审计或者评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Ⅹ 怎样能查到我以前买过哪些股票
1.交易软件里面的交易纪录可以查到.只有一个月.
2.证券公司有自助机,一般一个星期和一个月的。
3.柜台打交割单,一般时间在3.00--3.30之间。如果要打好几年前的可能要收费。去年和前年一般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