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中连续竞价
『壹』 股票交易过程中的竞价原则是什么
股票交易过程中的竞价原则是股票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
股票集合定价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并在此基础上,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它同时能满足以下条件:成交量最大。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满足(成交)。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申报全部满足(成交)。
(1)股票交易中连续竞价扩展阅读: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竟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高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低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欲要入市的投资者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就被称为集合竞价。
『贰』 什么是股票连续竞价的原则
你好,连续竞价的原则为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叁』 股票中连续竞价是啥意思
电脑系统撮合主机自动进入对投资者申报的委托进行逐笔连续撮合处理的过程,即连续竞
价阶段。深沪两市每个交易日9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至15时的交易均属连续竞价。
『肆』 连续竞价股票什么意思
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
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连续竞价阶段的特点是每一笔买卖委托输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
拓展资料:
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计算机撮合系统对接收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1、将买单和卖单分别排队,买单以价格由高到低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卖单以价格由低到高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
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价。
3、系统按顺序在前面的买单和卖单配对成交,“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为无效委托。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股票是股份制企业(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东)拥有公司资产和权益的凭证。上市的股票称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级市场)自由买卖。非上市的股票没有进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买卖,称非上市流通股。
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标准、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
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
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金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
『伍』 股票 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中,成交数量是按照 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的原则来配对成交的。
价格优先就是较高的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的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的卖出申报。时间优先就是同价位申报,依照申报时序决定优先顺序。
如果你在某时间以¥5买入A股3手,而在某时间以后的整个交易时间内,¥5或者¥5以下的价位上只有1手卖出A股的委托,那么你只能成交1手,也就只能买入1手A股票。卖出的时候是同样的道理。
通俗的理解就是在这个价位上你想买,那么还要有人愿意以小于等于你的价位卖出,你才能买得到。你想卖出,那么还要有人愿意以大于等于你的卖出价位买入,你才能卖出。
如果你委托了3手,只成交了1手,剩余的资金还是在资金账户上。
一个证交所的账户只能买卖在该证交所上市的股票。
『陆』 什么是股票交易中的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
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连续竞价阶段的特点是每一笔买卖委托输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
(6)股票交易中连续竞价扩展阅读:
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计算机撮合系统对接收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1、将买单和卖单分别排队,买单以价格由高到低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卖单以价格由低到高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
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价。
3、系统按顺序在前面的买单和卖单配对成交,“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为无效委托。
『柒』 股票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期间,则不成交。大家的申报继续挂在交易系统主机中,等待符合成交规则的撮合。9角买,1元卖 则无法成交,反之 如果1元买,9角卖,则按9角成交。在连续竞价期间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成交。时间优先就是,买卖方向相同,价格相同,先申报的先成交。价格优先就是,买入价格高的优先,卖出价格低的优先成交。
股票 当天委托有效,既这个交易日结束,申报没有完成交易的,便自动撤单,取消委托。 当然你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交易日内对还没有成交的委托进行取消委托,然后重新申报。
『捌』 连续竞价股票什么意思
连续竞价的含义如下:
即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为:
1、最高买入申报和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成交;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申报买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申报买入价格为成交价。
此外,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玖』 什么是股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规则
股票交易竞价规则
股票交易最基本的原则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通俗点说就是谁出价高谁就可以优先买到,谁出价低就可以优先卖出,如果大家出价一样,那么就只能是谁的委托到达交易系统先谁就先啦.....
“公平、公正、公开”是证券市场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
体现在交易市场上,交易所的电脑交易系统则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买卖委托进行撮合以确保“三公”准则得以具体体现。
在撮合过程中,成交顺序为:较高买进委托优先于较低买进委托;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按委托顺序成交。
不论投资者姓甚名谁、大户小户,一律按价格和时间顺序撮合成交。
股票竞价规则:
竞价方式:证券交易一般采用电脑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竞价时间: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开市价:当日该证券第一笔成交价;证券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收市价: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什么是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有哪几个步骤? 每一交易日中,任一证券的竞价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部分,集合竞价是指对所有有效委托进行集中处理,深、沪两市的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