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股票交易室需要安静吗
1. 想去私募基金公司上班的一些新手问题
我也想进私募啊,但私募的招聘要求比公募还高,因为私募面对的都是高端客户和机构,需要更专业的知识。
2. 如果将来想去私募基金或者基金公司这种行业,那都对求职者有什么要求
要学好基础知识啊,重点就是基金啊,股票啊,投资方面的、 然后要去考一些从业资格,没有资格证书,就进不去! 祝你好运!
3. 私募基金交易员压力大不大,希望哪些做过的给你个详细介绍,非常感谢
私募基金的交易员一般是一个团队,个人是没有自主交易权力的,都是听命令下单的,这样工作压力其实并不大。而有自主交易权力的压力很大但不是一般人能做的了,一般不招。
这类公司只有大城市才有,招聘要求极高,而且N多海归,还有什么名牌大学金融硕士,多年券商研究员经验的人跟你抢这个职位,一般人应聘不上的,而且还招的少。
4. 关于私募基金的一些问题
这三个问题都比较笼统和复杂,我尽可能用简单明了的语言讲清楚。
拿到管理人资格后的首要任务是备案一只产品,如果取得资格后的半年内没有备案产品,则基金业协会会收回管理人资格,之前申请管理人的工作就前功尽弃了。此外,拿到管理人资格后的工作还包括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要求进行管理人信息更新、披露和更新产品信息、参加各证监会派出机构组织的活动、从业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等。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一般情况下是契约型的,由基金管理人以及若干个合格投资者组成,募集完毕后产品封闭,由基金经理或其所在的投研/交易团队进行操作。如果在这方面不是很懂,给你一个建议是找一个有产品托管和外包资质的券商,他们会帮助你搞定很多的事情,比如基金合同出具、募集账户开立、产品信息披露等。
这个问题跟上述回答类似,产品的发行主要包括出具募集说明书、向合格投资人定向推介、开立募集账户并接收投资款、协会备案、封闭运作、定期披露、退出等。这里我同样建议你找一家有相关资质的券商,一般券商的PB业务相关工作人员在这方面是很专业的。此外,有一些律师事务所也有相关的私募基金服务团队,也同样是很好的选择。
综上,其实私募基金行业是有一套固定的体系和内在逻辑的,作为初学者看似很难,但如果你完整的运营两只产品,并且在工作中多思考的话,你会发现它的原理,基于原理去思考,事情就变简单了。最后,祝愿早日成为优秀、专业的私募行业从业者。
5. 购买私募基金 哪些情况 不需要冷静期
在将近4个月的酝酿之后,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私募基金新规终于出台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日前发布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今年7月15日开始施行。根据《办法》,7月15日以后,“朋友圈卖产品”、“承诺保本保收益”等行为都将受到监管。违规者将被纳入黑名单,而情节严重的,更将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
根据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2月,中国基金业协会共办结236件(次)涉嫌违规的私募案件,案件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类型表现为公开宣传、虚假宣传、保本保收益、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其中多数为发生在募集环节的问题。
虚假宣传有五大表现
据基金业协会披露,在办理自律案件、投诉举报以及与行政对接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一些机构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宣传私募基金产品,主要表现为通过公司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人员拨打电话等方式公开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产品。
虚假宣传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首先,是私募基金募集机构向投资者混淆管理人角色;二是虚假宣传重要信息,如虚构托管机构、虚构担保机构、虚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三是承诺保本保收益或以承诺预期收益率等方式暗示保本保收益;四是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五是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采用“飞单”方式销售私募基金
4月15日,中金赛富、中金信安和中投金汇已被中国基金业协会作出撤销管理登记的纪律处分,对有关责任人员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经与有关司法机关联系,上述3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已经不再运营,公章已被查扣,部分责任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无法签收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要发产品必须先备案
据悉,《办法》分为七章,共四十四条,主要从募集办法的适用范围、私募基金募集的一般性规定、特定对象确定、推介行为、合格投资者确认及基金合同签署等方面进行自律管理,体现了私募基金募集活动的自律监管框架。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办法》,只有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募集其自行管理的私募基金、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以下统称募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前述两类机构可以从事推介私募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赎回(退出)等募集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先备案后发产品是首次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业内人士透露,在以往操作中,先在协会备案,后发产品已成为惯例,《办法》出台则更强调了这点。
不得非法拆分产品
为了杜绝私募行业某些机构投资者将所购买的私募基金份额进行拆分,转售给非合格投资者的乱象,《办法》特别强调了禁止非法拆分转让,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而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金融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非法拆分转让,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机构应当确保投资者已知悉私募基金转让的条件。
同时,投资者应当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非法拆分转让为目的购买私募基金。
《办法》规定,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同时,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必须满足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或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不少于24小时的冷静期
《办法》还做出投资冷静期的规定,坚持分类管理原则,明确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应当约定投资冷静期自基金合同签署完毕且投资者交纳认购基金的款项后起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其他私募基金合同关于投资冷静期的约定可以参照前款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要求,也可以自行约定。《募集行为办法》明确要求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在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留痕方式进行回访,回访过程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
管理办法还强制设置了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并探索回访确认制度,以进一步确认投资者的身份和真实投资意愿等,投资者在募集机构回访确认成功前有权解除基金合同。
微信朋友圈不得卖产品
《办法》对私募基金的推介宣传做了详细的要求,禁止行为详细分为十二项:包括宣传“预期收益”;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等行为。
此外,募集机构不得通过电视、海报、公开资料、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推介私募基金。
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
基金推介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合同签署及打款投资冷静期
回访确认需书面承诺为合法投资者填写风险调查问卷或在线调查禁止夸张、误导性宣传,微信朋友圈等不得推介需逐条签字,投资者、经办人、募集机构三方签章投资者提供资产或收入证明,募集机构审查确认书面方式承诺为自己购买,不得非法拆分转让签署合同及打款后24小时内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非销售人员回访,确认8项内容,回访无效可解除合同并退款。
6. 结合基金行业合规性要求!在私募基金销售过程中需要规避及注意的问题,并给出你合理化的建议。
1-根据《私募募集行为管理办法》:
2-
募资提示:2016年7月15日前
尽快完成相关从业人员基金业务资格的获取。
尽快设立管理人实体并向基金业协会申请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私募募集行为办法》正式生效之前拟任管理人从业人员进行的募资活动目前没有必须提交或完成管理人登记的要求,可以照常进行,但募集活动和推介文件应避免有上述第一条第四项所列的十二种行为(现行规则也有类似要求,新规则更加细化和严格),允许公开宣传的信息仅局限于上述第一条第五项所列的两种情况。
需要确保募集的对象为特定的符合合格投资人资格者(即使是在《私募募集行为办法》正式生效之前的募集活动,也最好能按照新规的要求,在开始推介之前以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人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并由其书面确认符合合格投资人资格,尤其是针对个人或者由个人组成的投资实体而非一般意义上的机构投资者),募集方式不会涉及任何公开募集或针对不特定对象的情况。
3-募资提示:2016年7月15日后
1. 如管理人拟自行募集,则在募集前应当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否则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如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募集,该机构必须:
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以及
已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
2. 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包含原基金销售资格)。
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拥有2名以上高管,且
❖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其高管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等)和基金经理均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 从事非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至少2名高管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且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在此基础上,《私募募集行为办法》要求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 资金募集活动应当遵循特定流程,其必要阶段和文件如附件一(募集活动流程表)所示。
4. 私募基金推介活动不得有下述十二种行为:
(1) 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
(2) 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资金不受损失,或者以任何方式承诺投资者最低收益,包括宣传“预期收益”、“预计收益”、“预测投资业绩”等相关内容;
(4) 夸大或者片面推介基金,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可能误导投资人进行风险判断的措辞;
(5) 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
(6) 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6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
(7) 登载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8) 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
(9) 恶意贬低同行;
(10) 允许非本机构雇佣的人员进行私募基金推介;
(11) 推介非本机构设立或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
(12)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5. 募集机构仅可通过合法途径公开宣传如下两类信息:
(1)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品牌、发展战略、投资策略、管理团队、高管信息;以及
(2) 由基金业协会公示的已备案私募基金的基本信息。
7. 请问私募基金公司上班时间和证券公司一样吗
不一样啊,往往比证券公司出勤多,一般跟国家规定,六日调休都会接轨大部分企业,不走交易所节奏。
就是说交易所上,肯定上,交易所不上,跟社会企业一样上。
还有就是部门不一样,研究部门参加上市公司调研、股东大会,要出差,占用休息日,是免不了的。
参与具体下单操作的部门,可以跟交易所节奏,但免不了集体研讨,不会完全六日休息。
私募基金还有销售部门,看绩效的话,就全天候忙了,这一点就仿照保险公司了。规定之外,自己根据绩效要求安排实际休息时间。
8. 私募基金公司的工作人员可以炒股吗
恩,私募基金不同公募基金,一般私募基金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在炒股。私募产品募集资金的时候,私募公司一般会出资募集总额的10%左右,这样私募管理人就与投资者同坐一条船上,减少违约情况的发生。如果您想咨询更多有关私募的咨询,您可以登陆广东理财研究会旗下的壹私募网进行查看。
9. 在证券交易所里能买私募基金吗
摘要 证券交易所是不可以购买私募产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