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
A. 什么是做市商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
你好,三板做市即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是证券公司和符合条件的非券商机构,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三板交易,通过自营买卖差价获得利益。通过新三板资本圈了解更多新三板相关信息。
做市商制度介绍
首先了解一下做市商的制度,做市商是证券公司和符合条件的非券商机构,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三板交易,持有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通过自营买卖差价获得收益,同时证券公司会利用其数量众多的营业部网点,推广符合条件的客户开立新三板投资权限,从而提高整个新三板交易的活跃度,盘活整个市场。
做市商制度,即报价驱动制度,具体流程是:做市商建立、调整做市证券的合适库存并给出股票买入和卖出价,然后接受所报价位上的买单和卖单,即投资者发出卖出指令时做市商以自有资金买入、投资者发出买入指令时用库存证券执行卖出,若库存证券不足,则向其他做市商购买,最后,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做市证券的双向报价。从全球范围来看,采用单纯连续竞价交易的创业板市场共有10家,而单一做市商和混合模式的创业板市场分别为4家和8家。可见,从国际范围看,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创业板市场占了大多数。
新三板做市交易活跃度提升 市场运行呈现新特征
近日,上证报从权威渠道获悉,2019年前三季度,新三板市场融资221.54亿元,同比降53.47%;并购重组金额100.33亿元,二级市场成交额602.57亿元。整体来看,新三板呈现出融资交易收缩的趋势,但市场总体运行态势良好,并出现了一些新的特征:新增挂牌企业的成长性和盈利性增强;做市交易活跃度提升;挂牌公司股东的股权质押比例低、总量少等。
权威渠道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境内股票市场融资整体下滑,其中,主板(含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市场融资规模分别同比下降26.43%、19.84%和53.47%,新三板市场融资交易的收缩趋势相对更为明显。
在融资收缩的背景下,债转股成为重要的融资渠道,发行占比上升,且趋向于产业内认购。据权威部门初步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新三板共有14家企业进行了债转股,融资额30.90亿元,较2018年上升9.16%。同时,债转股的债权人以大股东、关联方等内部投资者为主。
同时,新三板融资还呈现出进一步向高盈利企业集中的特点。其中,以产业链整合为目的的融资规模有所提升。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B. 主板 中小板 创业板 新三板 科创板的区别
1.上市门槛(企业成熟度)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战略新兴板>新三板>科创板。
2.理论风险(企业的死亡概率) 科创板>新三板>创业板=战略新兴板>中小板>主板
3.交易风险(涨跌停限制与日上下幅度) 新三板>科创板>创业板=战略新兴板>中小板>主板
(1)新三板不设涨跌停限制。
(2)科创板日涨跌停限制50%。
【拓展资料】
资本市场又称长期资金市场,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得到完善和丰富,目前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及科创板在内的场内市场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券商柜台市场、私募基金市场在内的场外市场。
一、场内市场
场内市场即证券交易所市场,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我国的场内市场主要包括主板市场(中小板)、创业板市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科创板。
(一)主板市场
主板市场,又被称为一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往往被称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是我国的主板市场,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1991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在上交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一般以600和601开头,例如,工商银行(601398)、贵州茅台(600519)、中国平安(601318)等知名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主板企业股票代码一般以000和001开头,例如,平安银行(000001)、万科(000002)、华侨城(000069)等知名企业。
中小板属于主板市场的一部分,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中单独设立的一个板块,发行规模相对主板较小,企业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属于一板市场,股票代码一般以002开头,例如,苏宁易购(002024)、海康威视(002415)等企业。
(二)创业板市场
创业板属于二板市场,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专属的板块,相较主板和中小板更看重企业的成长性,其设立目的在于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股票代码一般以300开头。
(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和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新三板审核制度较为简单、审核周期较短,但也存在估值低、流动性相对不足的缺陷。
(四)科创板
2018年11月,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消息首次释放。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大改革,对于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7月22日,科创板首批公司上市;相较于其他板块,科创板具有以下重大突破:第一,允许尚未盈利的公司上市;第二,允许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上市;第三,允许红筹和VIE架构企业上市。更重要的是更包容,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二、场外市场
场外市场是指在集中的交易场所之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没有集中的交易场所和交易制度,又被称为柜台市场(OTC)。它没有固定的、集中的交易场所,而是由许多各自独立经营的证券经营机构分别进行交易的,并且主要是依靠电话、电报、传真和计算机网络联系成交的。在价格机制方面,场外交易市场的价格决定机制不是公开竞价,而是买卖双方协商议价。在组织方式上,场外交易市场采用做市商制度。
我国的场外交易市场主要包括区域性股权市场、券商柜台市场、私募基金市场。在我国,比较典型的场外交易市场包括北京股权交易中心、天津股权交易所、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C. 新三板交易规则限价和定价的区别
新三板有4种交易模式:
[1] 新三板集合竞价转让交易方式
[2] 新三板连续竞价转让交易方式
[3] 新三板做市商转让交易方式
[4] 新三板大宗交易交易方式
新三板转让系统提供三种交易方式:竞价转让、协议转让、做市商转让。(注:1.自2018年1月15日起原有的协议转让类型股票将全部自动转换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2.所有转让类型的挂牌公司股票都可以进行盘后协议转让。)
新三板集合竞价转让交易方式:
1、申报时间:每个转让日9:15--11:30、13:00--15:00;
2、成交时间(每次撮合前3分钟不可撤单):
①基础层:每个转让日9:30、10:30、11:30、14:00、15:00撮合;
②创新层:每个转让日9:30(含)起,每10分钟对接受的申报进行撮合,总计25次;
3、委托方式:限价委托(所有转让以同一价格成交);
4、委托数量
①买卖时,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可以1股为单位增减;
②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③单笔申报最大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股。
新三板连续竞价转让交易方式:
1、交易时间
①开盘集合竞价:9:15--9:25(9:20--9:25不得撤单);
②连续竞价:9:30--11:30、13:00--14:57;
③收盘集合竞价:14:57--15:00(不得撤单);
2、委托方式:限价委托、市价委托;
3、委托数量
①买卖时,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可以1股为单位增减;
②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③单笔申报最大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股。
新三板做市商转让交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每个转让日9:15--11:30,13:00--15:00;
成交时间:每个转让日9:30--11:30,13:00--15:00;
2、委托数量
①买卖时,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可以1股为单位增减;
②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③单笔申报最大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股;
3、委托方式:限价委托(成交价以做市商申报价格为准)。
新三板大宗交易(即“协议转让”)交易方式:
1、申报时间:每个转让日9:15--11:30,13:00--15:30;
成交时间:每个转让日15:00--15:30;
2、委托数量:单笔转让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交易方式:
①成交确认委托方式(即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
②挂单时,只有买卖方向相反,其他信息(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委托价格、委托数量、成交约定号、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相同的情况才能成交,我司的三板席位号为720200;
4、委托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无前收盘价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价格应当在当日最高成交价与最低成交价之间。
D. 新三板做市是什么意思
在股票市场,做市转让方式是指投资者针对一支具有竞争力的股票发行,人为制造股市交易量膨胀,以吸引更多投资者购买。
在新三板市场,做市转让制度是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在新三板正常转让日内,做市商必须连续报出其做市证券的买价和卖价,若投资者的限价申报满足成交条件,则新三板做市商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有按其报价履行与其成交的义务。
也就是说,投资者需要买卖股票时,买卖双方不直接成交,而是通过新三板做市商作为对手方,只要是在报价区间就有成交义务。
新三板做市转让制度是对我国资本市场的重大突破,该制度要求做市商对做市证券合理估值、双向报价,不仅促进市场流动性,更重要的是其价格发现的功能。
做市商在双向报价过程中,不断发现股票的合理价格,因此能够有力地减少沪深股市常见的庄家炒作投机等现象,从而帮助维护市场的稳定。
(4)2018年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扩展阅读
市场投资风险
无论对于做市转让还是协议转让,投资新三板都可能为投资者带来巨大财富,但也可能让投资者面临巨大风险,这也是新三板市场设置较高的投资者准入门槛的重要原因。
目前,新三板市场投资风险主要包括如下几种类型:挂牌企业运营风险、公司信息披露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变迁风险等等。
E. 2018年9月3日挂牌新三板,每股净资产是1.59元,请问上市价格能有多少钱一股什么时候上市
新三板公司的股票目前来说流通很难,主要是没有人买卖,净资产在这个价格,想高是很难的,主要还是看什么行业,能否有转到主板或者创业板中小板的希望,否则基本上就是没有交易。
F. 个人开通新三板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开通新三板需要的条件如下: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6)2018年新三板股票交易规则扩展阅读:
新三板的交易规则:
1、转让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15-11:30,13:00-15:00,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遇法定节假日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休市。
2、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买卖股票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股票转让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3、有效报价区间:开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连续竞价、收盘集合竞价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最近成交价的上下20%以内;当日无成交的,申报有效价格区间为前收盘价的上下20%以内。
G. 普通散户新三板开户需要什么条件
你好,个人新三板账户开立条件:
新三板权限:分为合格投资者与受限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可买卖全市场新三板的股票,受限投资者只能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股票)受限投资者开权限条件:新三板持股证明即可。
合格投资者开通条件如下:
1、最近10个转让日的日均金融资产5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H. 公司准备新三板挂牌,可以内部认购原始股应该注意什么公司要是上市不成功的话,本金怎么说
要注意是不是真实的原始股。上市没有成功,肯定是不可以退的,不过你可以转让。
原始股转让是如果在股东之间进行转让,不需经其他股东同意,如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拓展资料:原始股
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
(一)《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
自2018年11月1日(含)起,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对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原始股,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该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2019年9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按照现行股权转让所得有关规定执行,以股票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由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自2019年9月1日(含)起,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以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由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可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70号)有关规定执行。
2018年11月1日之前,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尚未进行税收处理的,可按免税规定执行,已经进行相关税收处理的,不再进行税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