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股票交易重点监控
① 在连续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的哪些涉嫌虚假申报交易行为将受到深交所重点监控
(1)涉嫌盘中虚假申报
在连续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3次以上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最优5档内申报买入或者卖出;
二是单笔申报后,在实时最优5档内累计剩余有效申报数量10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1000万元以上,且占市场同方向最优5档内剩余有效申报总量的30%以上;
三是申报后撤销申报,且累计撤销申报数量占累计申报数量的50%以上。
(2)涉嫌涨(跌)幅限制价格虚假申报
在连续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2次以上同时存在下列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股票交易价格处于涨(跌)幅限制状态;
二是单笔以涨(跌)幅限制价格申报后,在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数量10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1000万元以上,且占市场该价格剩余有效申报总量的30%以上;
三是单笔撤销以涨(跌)幅限制价格的申报后,在涨(跌)幅限制价格的累计撤销申报数量占以该价格累计申报数量的50%以上。
② 被交易所重点监控的股票都有哪些
被交易所重点监控的股票,当然只有交易所的有关人员知道。
他们能向外界透露吗?我看他们谁都没有这个胆,除非他们不想端这个饭碗了。而且,就算他昨天辞了职,今天还是不敢透露,因为他有法定义务要保密,也许要等过了保密期才能说。
③ 哪些情形会被认定为科创板股票交易的盘中异常波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中,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情形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二是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三是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属于盘中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④ 异常交易将受交易所重点监控 是什么意思
只是你朋友的操作失利或是他买的股票现在没有升还而在下跌。卡没被盗用的话你的钱是不会‘跑’的。除非是投资亏了
⑤ 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的哪些涉嫌虚假申报的交易行为将受到深交所重点监控
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1)以偏离前收盘价5%以上的价格申报买入或者卖出;
(2)累计申报数量30万股以上或者金额300万元以上;
(3)累计申报数量占市场同方向申报总量的30%以上;
(4)累计撤销申报数量占累计申报数量的50%以上;
(5)以低于申报买入价格反向申报卖出或者以高于申报卖出价格反向申报买入;
(6)股票开盘集合竞价虚拟参考价涨(跌)幅5%以上。
⑥ 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投资者需关注哪些特殊规定
科创板企业业务模式较新、业绩波动可能性较大、不确定性较高,为防止市场过度投机炒作、保障流动性,科创板股票交易设置了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诸如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调整单笔申报数量、上市首日开放融资融券业务、引入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等。
此外,科创板还对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订单设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要求,对科创板的市价订单申报要求填写买入保护限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对此,投资者应当予以关注。
⑦ 创业板投资者的哪些涉嫌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方交易的交易行为将受到深交所重点监控
(1)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涉嫌自买自卖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
二是成交数量占股票全天累计成交总量的10%以上或者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30%以上。
(2)创业板投资者同时存在以下涉嫌互为对手方交易情形的,将受到深交所的重点监控:
一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互为对手方进行交易;
二是成交数量占股票全天累计成交总量的10%以上或者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成交数量占期间市场成交总量的30%以上。
⑧ 《科创板监控细则》中科创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认定,交易所有何考虑
为抑制市场非理性波动,科创板交易监管区分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从监管实际经验来看,除股价短时间内急涨急跌情形外,股价出现长期偏离等情形也是监管重点,进一步细分异常波动情形非常有必要。因此,科创板将连续10个交易日多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以及连续10个、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累计大幅偏离等情形认定为严重异常波动情形。针对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设置了不同的应对措施。交易信息公开方面,对于异常波动情形,上交所将公告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对于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上交所将公告严重异常波动期间分类投资者的交易统计信息,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加准确地掌握交易结构变化。此外,还针对严重异常波动情形设置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并增设了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的异常交易行为类型。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认定的基准指标,鉴于开板初期尚未完成科创板指数编制和发布,且主板和科创板是两个独立运行的板块,两者市场走势不具备可比性,采用上证综指为基准易造成误读误判。因此,为保证异常交易监管的连续性,经审慎考虑,开板初期拟采用全部已上市科创板股票(剔除无价格涨跌幅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当日收盘价涨跌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指数涨跌幅,计算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待科创板指数发布之后,再以科创板指数作为基准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