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终止的情形
Ⅰ 简述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交易的主要情形。
1、有未披露事项,导致交易异常;
2、上市公司自身法人突发变更、企业经营过程的突发事件;
3、新股或重组上市首日的涨跌幅异常
Ⅱ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哪些交易类情形的,深交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0.2.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深交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200 万股;
(2)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3)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 3 亿元;
(4)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东人数均少于 400 人;
(5)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前款规定的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日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个交易日。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Ⅲ 上市公司的股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上市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当上市公司发生法定情形之一,被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其中属于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后果严重的,或者上市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决定终止该公司股票的上市交易。
而对于出现其他暂停上市的情形,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仍不能消除这些情形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也有权决定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终止上市。此外,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或者因违法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吊销公司营业执照,或者资不抵债被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破产的,该上市公司必须进行解散和清算,在这种情况下,该上市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其股票不可能再上市交易,则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对于依法作出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决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依其职责办理相应的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事项。
终止上市的相关法规:
中国《公司法》第157、158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将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上市:
(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
(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
(5)公司被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终止上市,就是失去了在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资格,又称为摘牌。《证券法》也明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应按《公司法》的规定退出市场。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国证监会终止其股票上市的通知后,应当在指定报纸发布《终止股票上市公告书》,并应载明以下内容:
(1)终止上市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终止上市的日期
(2)中国证监会终止其上市的决定
(3)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它内容
(4)交易所认为有必要的其它内容。不过,目前中国沪深两市还没有出现公司摘牌的先例。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股改一件事。
Ⅳ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是什么
上市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退市后便不能发行股票。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五十六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且拒绝纠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其后一个年度内未能恢复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
(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Ⅳ 股票暂停交易和终止交易的情形
暂停交易的情形有:公司的股本总额以及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之后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不按照相关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的,或者是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会误导投资者的;公司有重大的违法行为的;公司最近3年出现连续亏损的;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交易的情形有:公司的股本总额以及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之后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并且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仍然不能达到上市条件的;公司不按照相关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的,或者是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并且拒绝纠正的;公司最近3年出现连续亏损的,并且在其后一个年度内仍然未能恢复盈利的;公司解散或者是被宣告破产;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大证券公司
中信证券:在国内长期处于业界顶端并且多次获得多种奖项;此公司成立于1995年10月,并于2003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2011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中信证券是中国第一家A+H股上市的证券公司。中信证券第一大股东是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16.68%。中信证券的业务范围涉及证券、基金、期货、直接投资、产业基金和大宗商品等多个领域,并通过全牌照综合经营,致力于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为境内外超过7.5万家的企业客户与1000余万个人客户提供了各类金融服务解决方案。
国泰君安:是目前国内规模最大的证券公司之一;公司于1999年8月18日合并设立,是中国证券行业长期、持续、全面领先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商。国泰君安跨越了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全部历程和多个周期,并且始终以客户为中心,深耕中国市场,持续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由此确立了全方位的行业领先地位。2011到2018年间,国泰君安营业收入连续八年名列行业前三。
华泰证券:是一家领先的科技驱动型综合证券集团,综合实力和品牌影响力位居国内证券业第一方阵,逐步步入国际化发展的全新阶段。公司于1991年成立,华泰证券一直积极把握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各种历史机遇,在业内率先以金融科技助力成功转型,致力于用全业务链服务体系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专业、多元的证券金融服务。
海通证券:是中国成立最早、综合实力最强的证券公司之一。公司于1988年成立,拥有一体化的业务平台、庞大的营销网络以及雄厚的客户基础,经纪、投行和资产管理等传统业务都位居行业前列,同时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和PE投资等创新业务领先行业。
Ⅵ 证券交易所什么情况可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1)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5)其他情形
Ⅶ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终止情形是
你好,我入市七年了,对这块比较了解。
原因可能有
一,停牌
二,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