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购买股票交易说明
A. 领导干部能炒股吗
法律分析:党员干部可以炒股,但是不能‘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B. 党员干部可以买卖股票吗
党员干部可以买卖股票,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禁以下几类行为:
一、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二、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三、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五、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2)领导干部购买股票交易说明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这样明文规定:
第八十八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C. 党员领导干部炒股规定,炒股的基本常识有哪些
党政人员炒股 这7类行为必须禁止
(一)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
(二)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三)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五)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六)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七)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D. 领导干部购买原始股票属于经商办企业吗
摘要 你好,第一种观点: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持有“新三板”股票属于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情形,涉嫌违反廉洁纪律。
E. 领导干部炒股怎么申报
如果你是国家机关的领导干部,或者是共产党员的身份,正常情况下是不允许的证券开户炒股的,尤其是涉及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更不允许自身炒股,如果想炒股的话你开户必须得通过家里的亲属不是这种身份的人才可以开户炒股
F. 领导干部可以买卖股票吗
那要看什么样的领导干部。如果是高级干部或者该领导干部属于股票内幕消息知情人,则不能从事股票交易。其他一般干部是可以买卖股票的。
G. 领导干部个人事项 股票填报前卖出 需要报告吗
董高监等高管需要其他不需要
H. 领导干部炒股最新规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表示,证券市场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是对国家建设的支持。
只要你不属于以下四类人群,炒股是没问题的。没事你可以去盈亏同圆官网去重新深化一下你的认知,对你绝对有帮助!
一是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职的,或者在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关系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是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离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该规定的约束。由于新任职务而掌握内幕信息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前已持有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任职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不得继续持有。
I. 2016最新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乐以买卖股票吗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但严禁利用职权、利用内幕信息炒股等七种行为。
一是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索取或者倒卖认股权证;
二是利用内幕信息直接或者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三是买卖或者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是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者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或者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购买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五是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六是利用工作时间、办公设施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七是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