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到股票交易指令获利183万
1. 交易股票怎么获利
这个是可以的,A股交易股票挂单上限是涨停价,下限跌停价。
即你可以挂在10.21-12.47区间里。这是有效报价,但能不能成交就不一定了。
2. 买卖股票获利怎么交税
炒股缴税:
1、炒股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在股票买卖过程中,国家会征收印花税;税率是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在卖出时收取,买入不收税。
3、股票送股分红,都要收所得税,按百分之十收税,送1股按1元的标准收。
3. 买卖一支股票获利上千万会引起怀疑吗
银行监管部门会查您的个人账户资金来源!有事会联系你本人,没事它也不会找你!
忘采纳!谢谢
4. 因为炒股而欠下160万,偷茅台的男子给了我们什么警示
1、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很多宣传报道上,我们能够看到炒股的人因为股市的红火而身价暴涨。但是我们却很少会关注到,这些暴涨的身价背后也有着巨大的风险。更多的人是被当作“韭菜”被收割,更有甚者由于股市的暴跌而身家缩水、甚至导致负债累累。
所以在投资股市的时候,一定要量力而行,更要考虑好风险,做出与个人风险承担能力相符的投资行为。而不要想着靠“投机”手段,一下子暴富,那太不现实了。
而且有一些人盲目相信自己的能力,总觉得别人是“韭菜”,但是自己却是“股神”,不可能在股市里面翻车。然而现实却往往并非如此。所以,理性、客观地进行股票投资吧,别再做梦了。
另外,我们不得不感叹人在“走投无路”的时候,什么时候都能够做得出来,明明有钱,居然不去还钱,而是为了方便自己行窃而租用别墅……但凡脑子清醒一点,都不至于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大概,真的是“想钱想疯了吧”……
不管什么时候,我们都应该坚守心中的底线,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能做,赚钱有千千万万的路子,千万不要走“写进刑法”的“捷径”。
5. 有一位投资者一个月内做了15笔股票交易 (同一品种买卖各算一笔)交易频率 高了吗
不一定的,要根据股票类型来考虑。交易频率高低,还可以有很多种规则来确定,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交易频率。
高频交易摩擦成本高,但控回撤会好很多,交易比较碎,净值曲线也会平滑些,如果遇到市场走趋势或胜率偏低的时候会比较麻烦。
中低频交易摩擦成本低,但控回撤主要靠仓位分布散,如果集中度高曲线就陡峭,如果遇到系统性风险或市场波动率高,抖动也会剧烈。
(5)偷到股票交易指令获利183万扩展阅读:
中国的股票开盘时间是周一到周五,早上从9:30--11:30,下午是:13:00--15:00,中国所有地方都一样,以北京时间为准。
每天早晨从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竞价时间。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在结束时间统一交易,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6. 如果有10个亿是不是可以控盘一只股票从中获利呢
从理论上来讲如果手里有10个亿,确实可以推动一只中小股票的涨跌,股票的涨跌都是资金推动所致的,至于能不能从中控盘股票获利就你怎么操作了,但能控盘一只股票成功获利的概率非常大。
股票什么情况之下会出现涨跌现象?
当股票交易中多方力量大于空方力量的时候,股票会出现上涨;
当股票交易中空方力量大于多方力量的是偶,股票会出现下跌;
多方代表买盘,场外资金主动买入的筹码;
空方代表卖盘,场内股份主动卖出的股份;
温馨提示:在股市有10个亿确实可以操纵股价,但是操纵股价非常容易属于违法,最终钱没赚到最后本金都给罚没了,得不偿失;类似之前有很多游资、个人牛散等动用大量资金操纵股价,最终被巨额处罚;建议你要三思而后行,别去动不该动的奶酪。
7. 股票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多少万股
上交所将放宽科创板战略配售的实施条件,允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1亿股以上的发行人进行战略配售;不足1亿股、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总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的,也可以进行战略配售。二是允许发行人高管与员工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发行人股票战略配售。要求发行人在披露招股说明书中,对高管、核心员工参与配售情况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上市后减持战略配售股份应当按规定进行预披露,以强化市场约束。
拓展资料;
1.股票交易是股票的买卖。股票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内交易;另一种是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外交易。
2.现在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场外交易只是以美国比较完善,其它国家要么没有、要么是处于萌芽阶段,股票交易(场内交易)的主要过程有:
(1) 开设帐户,顾客要买卖股票,应首先找经纪人公司开设帐户。
(2)传递指令,开设帐户后,顾客就可以通过他的经纪人买卖股票。每次买卖股票,顾客都要给经纪人公司买卖指令,该公司将顾客指令迅速传递给它在交易所里的经纪人,由经纪人执行。
(3)成交过程,交易所里的经纪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买卖这种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厅内,去执行命令。
(4)交割,买卖股票成交后,买主付出现金取得股票,卖主交出股票取得现金。交割手续有的是成交后进行,有的则在一定时间内,如几天至几十天完成,通过清算公司办理。
(5)过户,交割完毕后,新股东应到他持有股票的发行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即在该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数等。完成这个步骤,股票交易即算最终完成。
希望能够给到你帮助。
8. 员工偷看客户持仓获利308万,是利用谁的账户
员工偷看客户持仓获利308万,是利用亲属账户。
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证券从业人员名为黄建雄,2009年6月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成都营销总部工作,与国金证券签订了劳动合同,2009年至2012年,在国金证券成都营销总部任客户经理,2012年至2019年3月先后在国金证券成都双元街营业部、成都东城根街营业部工作,担任投资顾问一职。
2015年12月28日,黄建雄利用国金证券恒生集中交易系统176操作员账号和密码设置简单的漏洞,通过私下测试获取了176操作员账号和密码。
据悉,黄建雄使用的恒生集中交易系统176操作员账号,具有较大范围查询权限,可通过筛选交易时间、交易证券品种等条件实时查询国金证券全部客户账户的基本信息、任意时段的证券委托明细、成交明细、股票持仓、结账单等数据。
获取该账号和密码后,黄建雄便频繁登录176操作员账号来获取特定客户交易信息。2017年春节(2017年1月28日)后,黄建雄利用176操作员账号权限查询国金证券客户的证券账户,经多次统计验证历史盈利的概率,筛选出“李某军”“陆某均”“谢某”“梁某轩”“彭某”“朱某”等6个账户(以下称标的账户组)后,长期跟踪标的账户组买卖股票信息。
黄建雄通过其妻子控制使用其父亲、妻子、妻弟、妻弟媳名下的证券账户交易相关股票。经查,其妻子账户组的交易和黄建雄跟踪的标的账户组的交易长期具有趋同性,且部分趋同买入与跟踪账户买入交易的时间间隔极短,有的仅间隔几分钟。
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其妻子账户组稍晚于标的账户组1至2个交易日趋同交易股票46只,趋同交易成交金额约2.29亿元,趋同买入股票金额约1.20亿元,卖出股票金额约1.10亿元,趋同交易获利约308万元。
处罚力度加强,黄建雄被处900万罚款:
证监会表示,黄建雄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在获取任职单位特定客户证券账户交易信息后,通过妻子李某1使用其四名亲属黄某权、李某1、李某2、唐某名下证券账户与客户趋同交易股票,其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
对于黄建雄及其代理人提出的申辩意见,经复核,证监会不予采纳,认为本案李某1账户组与标的账户组趋同交易部分为黄建雄进行交易决策的证据,黄建雄登陆176操作员账号的时间和趋同交易时间高度吻合、李某1账户组与标的账户组在交易上的客观趋同、李某1账户组交易习惯的变化、李某1账户组资金来源为黄建雄夫妻共同财产等是客观证据。
同时,黄建雄、李某1调查笔录承认的黄建雄将标的账户组信息告知李某1等是言词证据。在案主客观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证据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法律要求。
此外,证监会还表示,根据黄建雄听证阶段提供的证据,“盘后票”信息发布时点均在股市收盘之后,此时李某1账户组已经买入相应股票,因此黄建雄对于交易趋同的解释不能成立。
证监会表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责令黄建雄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黄建雄违法所得3081387.26元,并处以900万元罚款。同时,证监会对黄建雄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以上内容参考 东方财富网-头一份?券商员工偷窥客户持仓“照抄”炒股赚逾300万元遭罚没超1200万元并被采取“3年市场禁入”
9. 卖股票时如果所发出的交易指令没有执行,委托单也就挂在交易系统上,
如果当天没有成交就只能第二天再挂单了,一天一清的。
当然,如果在当天交易时间内有人挂大单向上买的话,如果比你卖价低的卖单数不够吃的话,你的自然就成交了。
10. 股票内幕交易罪得判几年刑罚
构成内幕交易罪,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法律对内幕交易的行为的处罚
1、行政责任
内幕交易行为人可能被证券监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主要包括:
(1)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2)没收违法所得;
(3)并处罚款。对于证券内幕交易,如果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期货内幕交易,如果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进行内幕交易的,应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4)警告。单位进行内幕交易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警告。
除行政处罚外,内幕交易行为人还可能被证券监管机构给予证券市场禁入的行政监管措施,甚至可能会被处以终身市场禁入。
2、刑事责任
内幕交易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具有以下情形的,构成内幕交易罪:
(1)证券交易成交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4)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3次以上的。
而具有如下情形之一,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证券交易成交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75万元以上的。
(10)偷到股票交易指令获利183万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三次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七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八条
二次以上实施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理的,应当对相关交易数额依法累计计算。
第九条
同一案件中,成交额、占用保证金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额分别构成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处罚较重的数额定罪处罚。
构成共同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行为人的成交总额、占用保证金总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定罪处罚,但判处各被告人罚金的总额应掌握在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