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投资者参与精选层股票交易的方式
❶ 新三板开户新规
自然人投资者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要求如下:
1、一类投资者(可交易基础层、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2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20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2、二类投资者(可交易创新层及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5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5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3、三类投资者(仅可交易精选层股票):
(1)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100万元以上(不含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前30个交易日中有5个交易日(含)以上日终资产不低于100万。
(2)具有《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
注:自然人投资者投资/工作/任职经历要求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2)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3)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属于《证券法》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不得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 发行与交易)
具体开户要求建议您联系拟开户券商客服。
❷ 精选层股票的交易方式有哪些
1、精选层交易时间安排
9:15—9:25:开盘集合竞价时段
9:25—9:30:静默期
9:30—11:30、13:00—14:57:连续竞价时段
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时段
15:00—15:30:大宗交易时段
注:
(1)限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
(2)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4:57;
(3)9:20-9:25和14:57-15:00禁止撤单。
2、申报数量
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
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大宗交易除外。
3、价格涨跌幅限制:3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连续竞价股票当日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
(1)股票采取连续竞价交易方式的成交首日;
(2)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股票恢复交易期间的成交首日;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即首笔成交当日不受限制,从首笔成交后的次日设置涨跌幅限制。
4、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要求
(1)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
(2)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低为准)。
5、临时停牌情形
(1)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
(2)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60%的。
注:单次临时停牌的持续时间为10分钟。
6、精选层市价订单类型
本方最优:以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本方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本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对手方最优:以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对手方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 对手方无申报的,申报自动撤销。
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 :在对手方最优5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最优5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在对手方最优5个价位内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依次成交,剩余未成交部分按最新成交价转为限价申报; 该申报无成交的,按本方最优价格转为限价申报; 如无本方申报的,该申报撤销。
7、交易行情揭示规则
(1)连续竞价期间行情揭示内容与沪深一致;
(2)集合竞价期间行情揭示内容,有集合竞价参考价时与沪深一致;无集合竞价参考价时,揭示最优1档申报价和数量;
(3)精选层首日证券简称首字符显示为“N”;
(4)精选层首日前收盘价为其发行价。
❸ 新三板股票交易方式
新三板交易方式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方式。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1)协议转让相对比较随意,可以挂单让别人点击成交,也可以预设一个倒手暗号,双方的成交额、暗号、价格必须完全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才能成交。外加不设涨跌幅限制,因而价格变动很剧烈。通常来讲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流动性较差,绝大部分公司挂板至今没有成交过。
(2)做市转让简单介绍一下做市商的概念,做市商实际上类似于批发商,从做市公司处获得库存股,然后当投资者需要买卖股票时,投资者间不直接成交,而是通过做市商作为对手方,只要是在报价区间就有成交义务。因此做市商为新三板提供了流动性,股权相比协议转让来说流动性更好。
❹ 在华泰证券开通新三板精选层权限可在长江证券帐户购买新三板股票打新吗
不能,不同的公司,所以华泰证券的账号不能与长江证券的账号相互使用。
参与打新前,需要先开通新三板精选层交易权限,申请权限开通前10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日均资产需要达到100万元,目前大多数券商支持通过线上App开通。
这次,新三板公开发行采用询价、竞价、直接定价三种定价方式,不同方式下,有50多万新三板投资者可以参与精选层企业网上网下打新。
(4)新三板投资者参与精选层股票交易的方式扩展阅读
就网上“打新”来说,有三大特点:首先是按比例配售,申购越多,获配越多。新三板公开发行考虑到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意愿,对于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在网上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数量时,实施比例配售,按照其有效申购数量和本次股票发行总量计算获得配售股票的数量,在较大程度上提升投资者申购效率和获配范围。
其次,是申购时间靠前的,“打新”成功率高,最少可获配100股。比例配售,最小配售单位为100股,汇总后按时间优先原则向每个投资者依次配售100股,直至没有剩余股票。
❺ 新三板交易方式
新三板交易方式
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方式。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1)协议转让
相对比较随意,可以挂单让别人点击成交,也可以预设一个倒手暗号,双方的成交额、暗号、价格必须完全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才能成交。外加不设涨跌幅限制,因而价格变动很剧烈。通常来讲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流动性较差,绝大部分公司挂板至今没有成交过。
(2)做市转让
简单介绍一下做市商的概念,做市商实际上类似于批发商,从做市公司处获得库存股,然后当投资者需要买卖股票时,投资者间不直接成交,而是通过做市商作为对手方,只要是在报价区间就有成交义务。因此做市商为新三板提供了流动性,股权相比协议转让来说流动性更好。
(3)竞价交易
目前还未推出,初步打算和主板、创业板市场使用一样的竞价交易方式,除了一些诸如投资者准入之类的门槛,大体上将会和主板市场差不多,同时我们预期竞价交易的公司将会推出一个专门的交易层次,门槛也会相比上两种更为宽松一些,当然相应地,在竞价交易层次上的公司也会最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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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新三板对投资者有什么要求
(一)机构投资者
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1.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 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二)自然人投资者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1. 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 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间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投资者买卖股票,应当以实名方式开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与主办券商签订证券买卖委托代理协议,并签署相关风险揭示书。
投资者如何参与新三板交易?
1、选择一家从事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
2、提供满足新三板投资要求的证明材料,和主办券商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
投资参与新三板交易有什么风险?
由于新三板的业务规则与上市公司交易规则有着很大的区别,所以协会特别发布了名为《报价转让特别风除揭示书》的操作性文件,通过这些文件来解释新三板包括的风险。代办股份转让除了具有资本市场的基本风险之外,投资者还应该注意以下的几种风险:
1、运营风险
新三板挂牌一般都会集中于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更新较快,市场反应灵敏,对单一技术和核心技术人才具有较高的依赖度,这就导致了其较大的变动性。此外,一般来说新三板企业的规模都不会很大,而且其主营业务收人、营业利润、每股净收益等财务上的指标都要远远低于上市公司,所以它的抗市场和行业风险的能力会比较弱。
2、信息风险
一般来说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标准低于上市公司,导致了投资者对于挂牌公司的了解有限。所以投资者不能凭此做好决定,而是应该从各方面平台来了解该公司的运营情况,以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局面。
3、信用风险
虽然股份报价转让过程有主办券商的督导和协会的监管,但是还是不能避免中止交易的风险,影响投资者的预期收益。还有一点需要投资者注意的是转让并不实行担保交收,所以有可能因为交易对手的原因而造成无法完成。
4、流动性风险
目前新三板的投资主体数量较少,投资额也相对较小,挂牌公司需要一定时间来消化。另外,由于股份报价转让需要买卖双方自协议,存在一定的议价时间,股份的交易在短时间内无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