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中限价申报
Ⅰ 买卖股票的申报是什么意思
买卖股票的申报是证券公司得到股民的指令后向交易所申请股民的报价。
Ⅱ 股票交易申报规则:股票交易申报有哪些规则
股票交易申报规则:
申报价格:交易所只接受会员的限价申报。
报价单位:不同的证券交易采用不同的计价单位。股票为“每股价格”,基金为“每份基金价格”,债券为“每百元面值的价格”,债券回购为“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
价格最小变化档位:A股、基金和债券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人民币;B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001美元、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01港元;债券回购上海证券交易所为0.005、深圳证券交易所为0.01。
涨跌幅限制:交易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其中ST股价涨跌幅比例为5%。股票、基金上市首日不受涨跌幅限制。实行PT的股票涨幅不得超过5%,跌幅不受限制。
申报限制:买卖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在价格涨跌幅限制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委托买卖单位:买入股票或基金,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债券以人民币1000元面额为1手。债券回购以1000元标准券或综合券为1手。债券和债券回购以1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以100手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
申报上限:股票(基金)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00万股(份),债券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低于1万手(含1万手)。交易所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不同种类或流通量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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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现在股票交易规则中使用限价申报后只能以限价成交吗
如果你先报价10元卖出挂单后,有人报价大于或等于10元的都按10元成交。
反之,有人先报价11元买入挂单后,你再报价小于或等于11元都按11元成交。
总之,不管怎样都按当前(买一)或(卖一)价成交。
Ⅳ 股票交易中,限价交易,五档成交剩余撤销 五档成交剩余转限有什么区别
我只知道一点点,希望对你有用
限价是根据你自己的意愿放价,比如现在股票是8:00你想8快半块卖的话就下单就填8块半,等去到这一价格就自动成交,只在当日有效
五档的意思就是从最高成交价以下的五个等级的成交价.我知道的只有这些了
Ⅳ 什么是市价申报和限价申报
市价申报,也称市价委托(market order)。只指定交易数量而不给出具体的交易价格,但要求按该委托进入交易大厅或交易撮合系统时以市场上最好的价格进行交易。市价委托的好处在于它能保证即时成交市价委托就是按照场内挂出的买入或卖出价格进行交易,不限制成交价格,这样,就可以确保即时成交。
限价申报,也称(limit order)。客户向证券经纪商发出买卖某种股票的指令时,对买卖的价格作出限定,即在买入股票时,限定一个最高价,只允许证券经纪人按其规定的最高价或低于最高价的价格成交,在卖出股票时,则限定一个最低价。
(5)股票交易中限价申报扩展阅读:
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
是指无需指定委托价格,委托进入交易主机时能与“最优五档” 范围内的对手方队列成交或部分成交即予以撮合,未成交部分自动转为限价的委托方式,一笔委托可以与对手方数笔不同价格的委托撮合成交。
1、“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委托”无需指定价格,如果交易主机集中申报簿的对手方队列中存在有效申报,则按对手方申报队列顺序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进行逐笔配对;
2、“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委托”只允许与有效竞价范围内对手方最优五个价位的申报队列撮合成交;
3、若“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委托”成交后有剩余的委托,交易主机立即对剩余部分自动作为限价订单留在申报簿中,其限价等于先成交部分的成交价。
4、如果当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没有有效对手盘,交易主机直接对“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委托”作撤单处理。
Ⅵ 科创板股票在集合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价格范围
科创板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为20%。
异常波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视为存在异常波动。
每手股数:科创板的每手股数为200股,而非传统的100股。
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股。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科创板包括三种交易方式:竞价交易、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和大宗交易。
其中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每个交易日的15:05-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
(6)股票交易中限价申报扩展阅读:
2019年1月30日晚,上交所正式发布关于就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标志着科创板更近一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此次科创板交易规则与主板、中小板以及创业板有着明显的区别。
比如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规定:本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增发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Ⅶ 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
1如果是限价申报买入,则投资者对该股票的申报买入价格不能大于其买入基准价的102%;2如果是现价申报卖出,则投资者对该股票的申报卖出价格不能小于其卖出基准价的98%。
Ⅷ 买卖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多少
在连续竞价阶段,如果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入科创板股票,其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
这里提到的买入基准价格是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是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如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是最新成交价,如当日无成交的,则是前收盘价。
(8)股票交易中限价申报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因科创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发行定价难度较大,科创板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科创板制度允许上市公司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上市公司可能根据此项安排,存在控制权相对集中,以及因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大于每一普通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数量等情形,而使普通投资者的表决权利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等事务的影响力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