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价值确认
❶ 股票中的成交价是如何确定的
1、2都
对!
内盘:以买入价成交的交易,买入成交数量统计加入内盘。
外盘:以卖出价成交的交易。卖出量统计加入外盘。
3不全是对,出现成交价是(15+17)/2=16元时
要满足2个条件:15.00-17.00中间没有其他委买或委卖,15的卖与17的买,在时间上要同时进入交易所的系统(电脑上无法分出谁先谁后)时就按上述的方法确定成交价。至于是算内盘算外盘各软件不一样。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3时,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采取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
1.
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2.
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1.将买单和卖单分别排队,买单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卖单以价格从低到高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3.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为无效委托。
集合竞价结束、交易时间开始时(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进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连续竞价期间每一笔买卖委托进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按照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间的委托无效。
1、时间优先原则
申买价高于即时揭示最低卖价,以最低申卖价成交;申卖价低于最高申买价,以最高申买价成交。两个委托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余的继续留在单上,等待下次成交。
2、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两个原则
打个比方现在挂在上面的最高买价是9.96
最低卖价是9.98,在这个时候同时出现了一个愿意出10元买的,和一个愿意出9.90元卖的两个新下单者,根据价格优先原则就会优先让他们撮合成交,成交价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价9.95了。
❷ 股票成交价格确定原则
股票成交的有三:1.、2.、3。 证券商在接受客户委托,填写委托书后,应立即通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去执行委托。由于要买进或卖出同种证券的客户都不只一家,故他们通过双边拍卖的方式来成交,也就是说,在交易过程,竞争同时发生在买者之间与卖者之间。 证券交易所内的双边拍卖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口头竞价交易、板牌竞价交易、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❸ 股票交易价格确定规则
证券交易所的股票收盘价是证券交易所每个营业日某种股票的最后一笔交易的成交价格。在当市没有成交价格的情况下一般采用最近一次成交价格作为收盘价。初次上市的股票的竞价买卖,除另有规定外,按上市前公开销售的平均价格代替收盘价作为计算升降幅度的参考基准。
与主板市场不同,中小企业板块股票将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确定收盘价格。收盘集合竞价的时间为3分钟,即从14:57至15:00收盘为止,其间可以撤单。这种规则不利庄家做收盘价,毕竟参与集合竞价的筹码总量以及需要付出的资金总量难以确定,打得太多、太少、太高、太低都可能出现一些啼笑皆非的局面。
❹ 股票交易的成交价格是怎么确定的
连续竞价期间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顺序撮合成交。
❺ 买卖股票时,买入和卖出价格怎么确定
1、委托买卖股票时,委托的价格要在现价的基础上有所变动。如果是买入股票的话,则委托的价格要比现价要高,才能使成交率提高,如果低了,很可能成交不了。同理,如果是卖出股票,委托卖出的价格要比现价低,这样才能更容易成交。
2、委托买卖股票又称为代理买卖股票,是专营经纪人或兼营自营与经纪的证券商接受股票投资者(委托人)买进或卖出股票的委托,依据买卖双方各自提出的条件,代其买卖股票的交易活动。
❻ 股票交易中买卖价格如何确定
应该是按10.5成交。
❼ 股票成交价是如何确定的
1、2都 对!
内盘:以买入价成交的交易,买入成交数量统计加入内盘。
外盘:以卖出价成交的交易。卖出量统计加入外盘。
3不全是对,出现成交价是(15+17)/2=16元时
要满足2个条件:15.00-17.00中间没有其他委买或委卖,15的卖与17的买,在时间上要同时进入交易所的系统(电脑上无法分出谁先谁后)时就按上述的方法确定成交价。至于是算内盘算外盘各软件不一样。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3时,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采取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
1. 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2. 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1.将买单和卖单分别排队,买单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卖单以价格从低到高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3.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为无效委托。
集合竞价结束、交易时间开始时(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进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连续竞价期间每一笔买卖委托进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按照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间的委托无效。
1、时间优先原则 申买价高于即时揭示最低卖价,以最低申卖价成交;申卖价低于最高申买价,以最高申买价成交。两个委托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余的继续留在单上,等待下次成交。
2、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两个原则 打个比方现在挂在上面的最高买价是9.96 最低卖价是9.98,在这个时候同时出现了一个愿意出10元买的,和一个愿意出9.90元卖的两个新下单者,根据价格优先原则就会优先让他们撮合成交,成交价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价9.95了。
❽ 股票买卖价格如何确定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给予如下解答:
股票的价格是根据买卖双方的委托来撮合的,委托会根据价格优先,同等价格时间优先的顺序进行排序,只有当买卖价格达成一致才会成交,就像B想以10元卖1000股,c想以9元卖500股,D想以9买2000股,这时只会成交500股以9元成交。最新的成交价就是当前股价。
最后说的C以2元卖出,暂不说涨跌停制度,如果确实股票跌到这个位置并以这个价钱成交,这个会成为成交价,当然目前的涨跌停板制度下当日股票的涨跌幅不可能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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