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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股票交易中的竞价规则

发布时间: 2021-06-23 14:16:36

Ⅰ 证券交易所内证券交易的竞价原则是什么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Ⅱ 在我国的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中遵循客户优先的原则。

在我国的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中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1、参与证券买卖的各方当事人公开报价,其中所有买人的有效委托按照报价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照委托的时间顺序排列;
2、而所有卖出的有效委托,其报价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也按照委托的先后时间顺序排列;
3、依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人委托与卖出委托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原则对买方最高报价与卖方最低报价优先配对;
4、在同等出价条件下,按"时间优先"原则对顺序在先的委托进行配对成交;
5、如果所有买人委托的报价均低于卖出委托的报价,则上述委托继续排队,等待新的委托报价,以此形成连续性的竞价撮合成交的交易活动。

Ⅲ 请详细解释一下股票交易规则中的竞价成交的含义

目前,我国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的竞价方式有两种,即集合竞价相连续竞价。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电脑撮合系统在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15至9:25这段时间内,只接受有效委托而不进行撮合处理;在临开盘的一瞬间产生一个开盘参考价,继而以此开盘参考价为成交价对所有有效委托中能成交的委托进行撮合成交,不能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这个处理过程,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集合竞价。其中,开盘参考价的产生必须符合以下原则:(1)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2)高于参考价的买人申报和低于参考价的卖出申报必须全部成交。(3)与参考价相同价位的申报,其中买人申报和卖出申报必须有一方能全部成交。 集合竞价的成交价即开盘价是按以下步骤确定的:(1)电脑撮合系统对所有的买人有效申报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的按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的卖出申报按照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的按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2)按照上述的三条原则产生开盘参考价。(3)继而以该参考价为成交价逐步对排在前面的买入申报和卖出申报进行撮合成交,一直到不能成交为止。(4)未能成交的委托申报排队等待成交。 电脑撮合系统经过集合竞价处理后,即进入连续竞价阶段。在集合竞价这段时间以后进入电脑撮合系统的委托以及在集合竞价中未成交的委托将按以下步骤来确定成交价:(1)对新进入系统的买人申报,若能成交,则与卖出申报队列顺序成交;若不能成交,则进入买入申报队伍等待成交。(2)新进入的卖出申报,若能成交,则与买人申报队列顺序成交;若不能成交,则进入卖出申报队列等待成交。这样循环,直到收市。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集合竞价,还是连续竞价,竞价成交是遵循着“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来进行的。具体可理解为:高价买入申报优先于低价买入申报,低价卖出申报优先于高价卖出申报;同等价位的买人或卖出申报,以先进入交易所电脑撮合系统的申报优先。

Ⅳ 什么是股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规则

股票交易竞价规则
股票交易最基本的原则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通俗点说就是谁出价高谁就可以优先买到,谁出价低就可以优先卖出,如果大家出价一样,那么就只能是谁的委托到达交易系统先谁就先啦.....
“公平、公正、公开”是证券市场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
体现在交易市场上,交易所的电脑交易系统则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对买卖委托进行撮合以确保“三公”准则得以具体体现。
在撮合过程中,成交顺序为:较高买进委托优先于较低买进委托;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按委托顺序成交。
不论投资者姓甚名谁、大户小户,一律按价格和时间顺序撮合成交。
股票竞价规则:
竞价方式:证券交易一般采用电脑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 竞价时间: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开市价:当日该证券第一笔成交价;证券的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不能产生开盘价的,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收市价:证券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什么是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有哪几个步骤? 每一交易日中,任一证券的竞价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部分,集合竞价是指对所有有效委托进行集中处理,深、沪两市的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Ⅳ 股票的竞价交易原则、方式和结果是什么

你好,目前证券交易所一般采用两种竞价方式,即在每日开盘时采用集合竞价方式,在日常交易中采用连续竞价方式。集合竞价交易所主机在每一营业日9:15-9:25期间进行,在此期间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只贮存委托而不撮合。在9:25一瞬间,系统根据输入的所有买卖盘而产生一开盘参考价,继而将能够成交的委托以此参考价为成交价全部撮合成交。这一处理过程称为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股票成交价格决定的原则:
a、 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有效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
b、 高于决定价格的买进申报与低于决定股票价格的卖出申报须全部满足;
c、 与决定价格相同的一方(买方或卖方)须全部成交。 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可选取其中间价或离昨收盘价最近的价位。 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结束后,随即进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连续竞价阶段的特点是,每一笔买卖委托输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
连续竞价
1.连续竞价时的申报方法为:无论买入或卖出,按现行规定,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ST股票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但新股在上市当日无此限制。国债连续竞价的价位为在前一笔成交价的基础上涨跌幅度不超过10%。
2.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
(1)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市场即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位;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市场即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位。

Ⅵ 股票竞价时间交易规则

一。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成交顺序: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二。 竞价规则:证券经营机构受理投资者的买卖委托后,应即刻将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传送到交易所主机,公开申报竞价。股票申报竞价时,可依有关规定采用集合竞价或连续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所的撮合大机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自动撮合成交。

目前,沪、深两家交易所均存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方式。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时间,其余交易时间均为连续竞价时间。在集合竞价期间内,交易所的自动撮合系统只储存而不撮合,当申报竞价时间一结束,撮合系统将根据集合竞价原则,产生该股票的当日开盘价。沪、深新股挂牌交易的第一天不受涨跌幅10%的限制,但深市新股上市当日集合竞价时,其委托竞价不能超过新股发行价的上下15元,否则,该竞价在集合竞价中作无效处理,只可参与随后的连续竞价。

集合竞价结束后,就进入连续竞价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资者的买卖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后,撮合系统将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自动撮合,同一价位时,以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撮合。在撮合成交时,股票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⒈成交价格的范围必须在昨收盘价的上下10%以内;⒉最高买入申报与最高卖出申报相同的价位;⒊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时,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价位。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的,主机将成交信息即刻回报到券商处,供投资者查询。未成交的或部分成交的,投资者有权撤消自己的委托或继续等待成交,一般委托有效期为一天。

另外,深市股票的收盘价不是该股票当日的最后一笔的成交价,而是该股票当日有成交的最后一分钟的成交金额除以成交量而得。

Ⅶ 股票交易的报价规则和竞价机制有哪些

股票交易规则:
(1)交易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始和结束交易。
集合竞价:上午9:15~9:25
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交易单位:T+1交割制度: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方式
涨跌幅限制,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为5%
交割方式,委托买卖的数量为一手或一手的整数倍
(3)报价方式:采用电脑报价方式:涨跌幅比例10%,接受市价申报和限价申报。
我国股市成交优先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
这些可以慢慢去领悟,投资者进入股市之前最好对股市有些初步的了解。前期可用个牛股宝模拟炒股去看看,里面有一些股票的基本知识资料值得学习,也可以通过里面相关知识来建立自己的一套成熟的炒股知识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您,祝投资愉快!

Ⅷ 股票交易竞价规则

若某新股上市第一天,在集合竞价阶段,我申报的价格为30元,申报数量5000股,最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25元,那么我的成交价格是不是也是25元?

-----这要看集合竞价的成交量是否大于5000股,大于则全部成交在25元,

-----如果小于5000股,那就是你委托多少钱就成交多少钱,集合竞价的成交量都是你的,剩余的继续挂单,转入连续竞价。

Ⅸ 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有哪3个

你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3.5.2条规定,集合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为: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两个以上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取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价格为成交价;买卖申报累计数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况的,开盘集合竞价时取最接近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的价格为成交价,盘中、收盘集合竞价时最接近最近成交价的价格为成交价。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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