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股票交易佣金怎么算
Ⅰ 证券公司佣金是怎么算的啊
收费标准:
最高为成交金额的3‰,最低5元起,单笔交易佣金不满5元按5元收取。(就这个是有上下限的,明显可以活动。不过这里面还包含一个规费,也就是给交易所上交的钱。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费为千分之0.18,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费为千分之0.2175。
也就是最低券商也要收万分之二左右,加之营业成本,各地将最低标准订到了万分之三(这个标准代表着券商的竞争白热化,低于成本不挣钱),不过那是对相当大资金来说的,一般小资金不可能给那么低的,券商在各地的统计成本不一样,一般来说万分之五或者万分之八是证券公司的成本线)。
注:各地在交易佣金方面略有区别,不能一概而论,总的来说,证券公司比较多的地方,竞争比较激烈的城市,佣金相对会低一点,偏远地区佣金相对会高一点。有时差异会很大。
(1)证券公司股票交易佣金怎么算扩展阅读:
证券公司佣金的收取规定:
一般来说,作为机构投资者其一般都与证券公司就佣金的收取标准进行了协商确定,但作为普通的个人投资者,特别是新入市的投资者而言,因交易经验不足、权利意识不强,其既不知道证券公司收取佣金存在一定的幅度。
甚至连证券公司如何收费都不清楚,所以更不会知道他有权利与证券公司自行协商确定佣金收取标准。而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投资者,其与证券公司之间都是可以自行协商佣金收取标准的,只是标准的幅度范围必须在最高限额(3‰)内向下浮动。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证券公司对于普通的个人投资者一般只提供格式文本,文中对佣金收取标准中采取模糊约定,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的规定收取佣金、代扣代缴原告的有关税费”等。
这样的约定就可能导致证券公司单方按照最高限额标准收取佣金,并且可能擅自调整佣金收取标准,从而造成不同投资者存在不同的收费标准问题,造成投资者间的交易成本承担不公平,而一旦由此引发纠纷,证券公司的行为并不违法,投资者的权益也就难以受到保护和界定。
因此,投资者为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需要提高自己的权利意识,在办理证券开户、交易等手续时应全面审阅你与证券公司之间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等法律文件,以明确其中是否存在佣金条款。
对于佣金比例要与证券公司进行充分协商,并最终将双方协商的佣金标准以书面的形式确定下来,在交易完成后要及时到证券公司打印相应的交割单,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异议并积极与证券公司交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Ⅱ 股票交易佣金是如何计算的
你好,股票手续费分为三块收取:
一、印花税
目前股票交易印花税已由双边征收改为向卖方单边征收,收取成交金额的0.1%,由券商代扣,交易所统一代缴,支付给财税部门。印花税只有卖股票时才会收取,买股票不会收取,买卖场内基金、债券等交易都不收印花税。
二、券商佣金
根据监管规定,券商股票交易佣金最高为成交金额的0.3%,每笔交易佣金最低5元起,买股票和卖股票都要交费。根据实际情况,目前大部分券商针对个人客户的佣金通常在万2到万3左右,有的小券商可以免除股票最低5元限制。
场内基金(ETF基金、LOF基金、封闭基金)的交易费用和股票佣金一样,有的券商免除最低5元限制,有的券商不免除。
三、其他杂费
其他杂费包括证券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证券监管费一般是成交金额的0.002%,证券交易经手费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0087%,两者合计可以看成是万分之0.2左右。
总的来说,股票交易大头是印花税和佣金。以买卖5万元股票为例,假如佣金水平为万3,那么交易佣金总计30元(最低5元),印花税50元,其他杂费1元,总花费81元左右。
Ⅲ 券商的佣金怎么计算
进和卖出都要付手续费。
手续费的基本构成:
1、印花税 0。1% (◆此项只在 卖出股票 时收取,买入不收。交给国家,此项固定)
2、给证券公司的交易佣金(至少5元)
此项费用各证券公司有不同,但收费一般不高于0。3%,如果是网上交易,这项通常收0。1%左右。
(有些证券公司为吸引客户,会根据客户资金或交易量大小收取不同级别的交易佣金,0.3%、0.1%、甚至0.1%以下都是可能的.您可以根据自己情况和所在证券公司商谈,这部分费用,决定权在证券公司,相对的,证券公司熊市收费比牛市便宜。采莲江上 注)
3、过户费
买卖上海交易所的股票,每一千股交一元,买入或卖出都要交。但买卖深圳交易所的股票没有此项费用。
(第1和第3基本固定,印花税,国家有时会视需要调整。另外,交易方式不同各证券公司收费也会不一样,比如,交易所现场交易、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大家可向所在证券公司进一步查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举例说明
◆买入(或卖出)100股、当前价为3元的沪股(上海股票) ,所需手续费的计算方法:
先假设,是在交易所现场买卖且该券商交易佣金为0.003(每家券商不一样)
则本次买入(或卖出)股票,手续费总算式为:
[(3*100)*0.003]+[(3*100)*0.001)]+(100*0.001)
下面我们来分解:
第1步的[(3*100)*0.003]
3*100(你所花费或收回的总金额)*0.003(给证券公司的交易佣金)=0.9
◆请注意,此项费用不足5元,以5元计算 所以本例买卖,给券商的佣金为5元而不是0。9元。
第2步的[(3*100)*0.001)]
3*100(你所花费或收回的总金额)*0.001(给国家的印花税) =0.3
此项算出来多少即多少,无最低限制。
◆请注意,印花税只在 卖出股票 时收取,买入股票不收。如果是买入股票,请去掉这一项。
第3步的(100*0.001)
100(为你此次买卖股票的股数)*0.001(沪股过户费)=0.1
这项也有最低限制,为1元,不足1元按1元收取。
◆请注意, 第3步,过户费这一项在买卖深市股票时是不用付费的,仅限沪股。
附,几个相关问题
1、挂单未成交,不收手续费。
2、撤单不收手续费,如撤单中,已有部分股票先成交,则成交部分收手续费,余下部分如继续撤单成功,则余下部分不收手续费.
3、卖股票的手续费是从成交金额中扣除的,买股票手续费是从资金账户扣除。
Ⅳ 证券佣金怎么算
手续费的基本构成:
1、印花税 0。1% (◆此项只在 卖出股票 时收取,买入不收。交给国家,此项固定)
2、给证券公司的交易佣金(至少5元)
此项费用各证券公司有不同,但收费一般不高于0。3%,如果是网上交易,这项通常收0。1%左右。
(有些证券公司为吸引客户,会根据客户资金或交易量大小收取不同级别的交易佣金,0.3%、0.1%、甚至0.1%以下都是可能的.您可以根据自己情况和所在证券公司商谈,这部分费用,决定权在证券公司,相对的,证券公司熊市收费比牛市便宜。采莲江上 注)
3、过户费
买卖上海交易所的股票,每一千股交一元,买入或卖出都要交。但买卖深圳交易所的股票没有此项费用。
(第1和第3基本固定,印花税,国家有时会视需要调整。另外,交易方式不同各证券公司收费也会不一样,比如,交易所现场交易、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大家可向所在证券公司进一步查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举例说明
◆买入(或卖出)100股、当前价为3元的沪股(上海股票) ,所需手续费的计算方法:
先假设,是在交易所现场买卖且该券商交易佣金为0.003(每家券商不一样)
则本次买入(或卖出)股票,手续费总算式为:
[(3*100)*0.003]+[(3*100)*0.001)]+(100*0.001)
下面我们来分解:
第1步的[(3*100)*0.003]
3*100(你所花费或收回的总金额)*0.003(给证券公司的交易佣金)=0.9
◆请注意,此项费用不足5元,以5元计算 所以本例买卖,给券商的佣金为5元而不是0。9元。
第2步的[(3*100)*0.001)]
3*100(你所花费或收回的总金额)*0.001(给国家的印花税) =0.3
此项算出来多少即多少,无最低限制。
◆请注意,印花税只在 卖出股票 时收取,买入股票不收。如果是买入股票,请去掉这一项。
第3步的(100*0.001)
100(为你此次买卖股票的股数)*0.001(沪股过户费)=0.1
这项也有最低限制,为1元,不足1元按1元收取。
◆请注意, 第3步,过户费这一项在买卖深市股票时是不用付费的,仅限沪股。
附,几个相关问题
1、挂单未成交,不收手续费。
2、撤单不收手续费,如撤单中,已有部分股票先成交,则成交部分收手续费,余下部分如继续撤单成功,则余下部分不收手续费.
3、卖股票的手续费是从成交金额中扣除的,买股票手续费是从资金账户扣除。
Ⅳ 证券公司收佣金万三是怎么算
证券公司收佣金 万三 是按你交易金额的 万分之三 收取佣金,比如 你买入某股票 股价10元,你买入10000股,那么这时的交易金额就是10元X10000=100000元,那么证券公司 收取的佣金为100000元X0.0003(万分之三)=30元。
但是这里有个最低值5元,就是证券公司收取佣金的时候 最少 是要收5元的,意思就是由于你交易金额太低而使得佣金低于5元,证券公司也是按5元收取的,只有超过5元以上才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三收取。
(5)证券公司股票交易佣金怎么算扩展阅读:
业务规则:
1、业务风险隔离制度
《证券法》第13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2、证券自营规则
《证券法》第137条规定,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3、自主经营的权利
《证券法》第138条规定,证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其合法经营不受干涉。
4、客户资金的管理
《证券法》第139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