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熔断机制实行时的股票交易图
① 股市熔断机制是多久开始实施的
1987年
股市熔断机制是1987年世界股灾发生以后为了控制股票交易风险的一种交易制度,其后,“熔断”制度又被引入股指期货市场,它的设立为股指期货交易提供了一个减震器的作用。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其采用的熔断机制是“熔而不断”的形式,上涨和下跌的行情均适用。
具体规定为每日开市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并持续5分钟后,熔断机制启动并持续5分钟。在这期间内,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继续撮合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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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指数熔断机制,为市场在大幅波动时提供“冷静期”,有助于市场稳定,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中金所配套发布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版及相关实施细则。
目前境内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以现货标的指数交割日最后两个小时算术平均价格计算,为保证股指期货正常交割,指数熔断在股指期货交割日下午13:00开市后不再实施,具体包括两种情形:一是13:00至15:00期间不再实施指数熔断;二是上午实施的指数熔断最迟在下午13:00起恢复交易。
在触发指数熔断时,交易所将在网站发布相关的公告,告知熔断恢复交易或暂停交易的时间,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信息,以便做好相应的业务准备。
② 有多少个囯家股市有实施熔断机制
“熔断”机制,就是在期货交易中,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或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幅不能超过规定点数之外的一种交易制度。设置“熔 断”机制的目的是为了控制交易风险。
熔断机制起源于美国,从其发展历史来看,形式多样,但都是以人为地设置价格限制和中断交易为特征的。美国的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曾在 1982年对标普500指数期货合约实行过日交易价格为3%的价格限制,但这一规定在1983就被废除,直到1987年出现了股灾,才使人们重新考虑实施价格限制制度。
1988年10月19日,即1987年股灾一周年,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与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批准了纽约股票交易所(NYSE)和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的熔断机制,在以后的18年中,美国没有出现过大规模的股灾。
熔断机制是中金所借鉴国外经验并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制度创新成果之一。国内股票交易及商品期货交易中都没有引入熔断机制。在金融期货创新发展之初,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率先推出熔断制度作为其一项重要的风险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熔断机制的设立为市场交易提供了一个"减震器"的作用,其实质就是在涨跌停板制度启用前设置的一道过渡性闸门,给市场以一定时间的冷静期,提前向投资者警示风险,并为有关方面采取相关的风险控制手段和措施赢得时间和机会。
国外交易所中采取的熔断机制一般有两种形式,即"熔即断"与"熔而不断";前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交易暂停,后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国际上采用的比较多的是"熔即断"的熔断机制
③ 证监会今天凌晨暂停熔断机制,熔断机制是什么啊熔断机制对股市有什么影响啊
熔断”机制,就是在期货交易中,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或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幅不能超过规定点数之外的一种交易制度。设置“熔 断”机制的目的是为了控制交易风险。
2016年1月1日起熔断机制正式实施,沪深300指数涨跌幅超过5%,将暂停交易15分钟;沪深300涨跌幅超过7%时,交易时间将暂停至收盘。
熔断机制是中金所借鉴国外经验并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制度创新成果之一。国内股票交易及商品期货交易中都没有引入熔断机制。在金融期货创新发展之初,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率先推出熔断制度作为其一项重要的风险管理制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控制风险。熔断机制的设立为市场交易提供了一个"减震器"的作用,其实质就是在涨跌停板制度启用前设置的一道过渡性闸门,给市场以一定时间的冷静期,提前向投资者警示风险,并为有关方面采取相关的风险控制手段和措施赢得时间和机会。
对股市的话也只是短期的影响,
一是对市场的交易风险提供预警作用,有效防止了风险的突发性和风险发生的严重性;
二是为控制交易风险赢得思考时间和操作时间;
三是有利于消除陈旧价格导致期货市场流动性下降;
四是为逐步化解交易风险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今天保险概念会走强,市场维稳制度的体现主要看保险概念股。
中国股市的投资者结构不合理,投资理性程度低,配套制度不完善是股市大起大落的根本原因。熔断机制解决的是股市应急问题,但解决不了中国股市的根本问题。当股民的预期不好,信心下降的时候,即使采取熔断机制也阻止不了股市下跌的趋势。
④ 股票熔断机制是什么意思
"熔断"制度,就是在期货交易中,当价格波幅触及所规定的点数时,交易随之停止一段时间,或交易可以继续进行,但价幅不能超过规定点数之外的一种交易制度。由于这种情况与保险丝在过量电流通过时会熔断而使得电器受到保护相似,故形象地称之为熔断制度。 熔断机制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涨跌停板制。例如我国股票市场的涨跌停板制度规定,当个股价格涨跌幅度触及10%时(ST股票为5%),交易继续进行,但报价限制在10%之内。事实上也可以看出,涨跌停板的叫法不是很科学,因为交易并未“停”,更正确的叫法是“价格限制”。 第二种是个股交易暂停制。例如美国股票市场的暂停交易制度规定,当个股价格偏离前五分钟交易平均价格的幅度大于区间限制,且没有在15秒内回到区间限制内,将被暂停交易5分钟。根据股票的不同类型,设立了5%、10%和20%三个价格区间限制。 第三种是市场交易暂停制。当有代表性的市场指数涨跌超过预先设定的幅度后,市场暂停交易一段时间。
⑤ 哪些国家股市实行熔断机制
据不完全统计,美国、法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巴西、加拿大、泰国、菲律宾、巴基斯坦、印尼、墨西哥、哥伦比亚、斯里兰卡,科威特、芬兰、澳大利亚,这些国家都是有股市熔断机制的。
1、美国
根据美国证交会(SEC)的最新规定,熔断机制方案除针对股市大盘的熔断机制外,还设有“限制价格波动上下限”的机制。如果某只证券的交易价格在5分钟内涨跌幅超过10%,则需暂停交易。如果该证券交易价格在巧秒钟内仍未回到规定的“价格波动区间”内,将暂停交易5分钟。
对于标普500指数和罗素1000指数成分股以及430只交易所交易产品中价格超过3美元的个股,SEC规定的“价格波动区间”为涨跌幅5%,其他交易价格在3美元以下的流动性较弱的个股“价格波动区间”放宽至10%。
2、法国
根据股票交易形态小同,制定全日每只股票最大涨幅为前日收盘价的21.25%,最大跌幅为18.75%。如果价格波动超过前日的10%,则暂停交易15分钟。
3、日本
当期货价格超过标准价格的特定范围和公平价格的特定范围,期货交易将会暂停交易。暂停交易的时间为15分钟。如果暂停交易发生在上午收盘前的15分钟内,暂停交易只在上午收盘前执行。
当东京股票价格指数(TOPIX)超过特定价格区间时,禁止买卖涉及套利交易的股票,直到价格恢复到特定价格区间内。
4、韩国
若韩国股票综介指数(KOSPI)较前一天收盘价下跌了10%或10%以上,并且这种下跌持续了1分钟,股票交易暂停10分钟,个股涨跌幅限制为15%。如果交易量最大的期货介约价格偏离前一天收盘价5%或5%以上,同时期货价格偏离其公平价格3%或3%以上,并且这种价格变动持续了1分钟,期货介约停比交易5分钟。
熔断机制每天只实施一次,在下午2:20以后不再实施。如果股票市场出现暂停交易的情况,期货合约停止交易20分钟。韩国股市实行三级熔断机制,熔断门槛分别为8%、15%和20%,当触发8%和15%红线时,暂停交易20分钟;触发20%时,则直接休市。
5、新加坡
当潜在交易价格高于参考价格(该交易至少五分钟之前的最后成交价)的10%时,则触发5分钟的“冷静期”。在该期间内,证券仅允许在±10%范围内交易,5分钟后交易恢复正常,并重新计算新的参考价格。(该规定适用于约占新交所80%交易量的证券,包括部分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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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股市曾出现熔断机制
2015年9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征求意见通知,拟在保留现有个股涨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数熔断机制。
2015年12月4日,经有关部门统一,证监会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6年1月7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通知,为维护市场稳定运行,经证监会同意,自1月8日起暂停实施指数熔断机制。
⑥ 期货交易中的熔断机制
为了控制风险和减少市场波动,我国在股指期货交易中除了实行涨跌停板制度外,还新引入了价格熔断机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的第三章《价格限制制度》的第八条规定,交易所实行价格限制制度。价格限制制度分为熔断制度与涨跌停板制度。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由交易所设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期货合约的熔断与涨跌停板幅度。
第九条股指期货合约的熔断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6%,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最后交易日不设熔断机制,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20%。
第十条每日开市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5分钟的,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且持续5分钟,是指只有熔断价格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熔断价格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者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打开熔断价格的情形。
(一)熔断机制启动后的连续5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5分钟后,熔断机制终止,涨跌停板幅度生效。
(二)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熔断价格未持续5分钟,第一节交易结束的,第二节交易开始后重新进行熔断检查。
(三)熔断机制启动后不足5分钟,第一节交易结束的,熔断机制终止;第二节交易开始后,涨跌停板幅度生效。
(四)收市前30分钟内,不设熔断机制。熔断机制已经启动的,终止执行。
(五)每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
⑦ 股票的熔断机制是什么时间实施的
股票熔断机制是在2016.1.1实施的。
熔断机制以沪深300指数为标准。当涨跌幅达到5%,则暂停15分钟,之后进行集合竞价后继续。涨跌幅达到5%,或全天任何时候涨跌幅达到7%,暂停至收市。指数熔断机制将从2016年元旦后开始实施。
当沪深300指数日内涨跌幅达到一定阈值时,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转债、可分离债、股票期权等股票相关品种暂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货合约暂停交易,暂停交易时间结束后,视情况恢复交易或直接收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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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交易所中采取的熔断机制一般有两种形式,即“熔即断”与“熔而不断”;前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交易暂停,后者是指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随后的一段时间内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国际上采用的比较多的是“熔即断”的熔断机制。
我国股指期货拟将引入的熔断制度,是在股票现货市场上个股设置10%的涨跌幅限制的基础上,为了抑制股指期货市场非理性过度波动而设立的。
按照设计,当股票指数期货的日涨跌幅达到6%时,是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的第一个熔断点,在此幅度内“熔而不断”,在到达“熔断”点时仍可进行交易 10分钟,但指数报价不可超出6%的涨跌幅之外;10分钟之后波动幅度放大到10%,与股票现货市场个股的涨跌停板10%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