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的方式不包括
1. 投资者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三种方式参加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同于深市其他板块,创业板股票引入了盘后定价交易方式。投资者需关注竞价交易、盘后定价交易和大宗交易这三种交易方式在交易时间、申报时间、成交原则等方面存在差异。具体差异见下表:
2. 创业板特别规定
一,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方式。1竞价交易;2盘后定价交易(新增);3大宗交易。
二,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创业板注册制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三,创业板股票单笔申报数量
1您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创业板股票或基金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股票或基金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2您通过限价申报买卖创业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0万股;
3您通过市价申报买卖创业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5万股;
4您通过盘后定价交易买卖创业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四,创业板股票的市价申报方式
1对手方最优价格申报;
2本方最优价格申报;
3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4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
5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
市价申报只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其他交易时间,交易主机不接受市价申报。
法律依据: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
第三条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的,可以初步询价后确定发行价格,也可以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二千万股(份)以下且无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不得超过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已经或者同时境外发行的,通过直接定价的方式确定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发行人境外市场价格。发行人尚未盈利的,应当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第四条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采用询价方式的,应当向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2机构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以下统称网下投资者)询价。网下投资者应当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接受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规则前提下,协商设置参与询价的网下投资者具体条件,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第八条采用询价方式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上申购前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发行价格对应市盈率超过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的;
(二)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的;
(三)发行价格超过境外市场价格的;
(四)发行人尚未盈利的。
第九条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采用询价方式的,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四亿股(份)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百分之七十;公开发行后总股本超过四亿股(份)或者发行人尚未盈利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百分之八十。
创业板退市规则:
1发行人未能遵守《上市规则》,而情况属严重者;
2最低公众持股量占已发行股本的低于25%。至于市值相等于或超过40亿港元的公司,最低公众持股量低于20%,或10亿港元;
3发行人进行的业务活动或拥有的资产不足以保持其证券继续上市;
4发行人或其业务不再适宜上市。
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当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
(4)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要的前期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5)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7)出现可能导致公司解散的情形;
(8)因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提出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问题解决方案,经深交所同意其实施;
(9)公司股票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10)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11)深交所认定的其他存在退市风险的情形。
退市后,按照目前的规定,尚不能直接申请恢复上市。发行人需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重新申请股票发行及上市。
创业板退市第一股:
自2009年10月30日以来,创业板市场已诞生六年多。期间,并没有哪家创业板公司退市。而在近日,关于谁将成为创业板“退市第一股”的讨论则吸引了市场的眼球。而据媒体报道,创业板有10家上市公司提示了暂停上市的风险,既包括吉峰农机这样“资深”的创业板公司,也包含安硕信息这样的“妖股”,而去年6月份就停牌的金亚科技亦在其中。
2015年年报披露已结束。根据沪深交易所统计数据显示,去年沪市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266%;深市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742%,其中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分别增长-035%、296%和2484%。就在这创业板较为靓丽业绩的背后,504家创业板公司中有26家公司去年业绩亏损,这一数字较2014年度(12家)大幅增加。这其中有两家公司(科恒股份(300340)、太空板业(300344))连续两年亏损。另外,2012年、2013年“两连亏”的万福生科(300268)、天龙光电(300029)在2014年度实现“短暂”盈利后去年再度出现亏损。
自2009年上市以来,金亚科技(300028)经营不振、重组折戟,去年又因财务造假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目前,证监会的调查尚无最终结论,但根据立案公告和自查公告,舆论普遍认为,作为创业板首批挂牌交易的金亚科技,有可能再开市场先河,成为“创业板退市第一股”。
3. 中信建投证券开通科创板测试题答案
1.投资者以市价申报方式参与科技股交易,不包括下列()。(单项选择)
a、最佳五档实时交易盈余撤销申报
b、最佳五档实时交易剩余转让价格申报
c、双方的最佳价格声明
d、交易对手的最佳价格声明
答案:c。
2.下列关于科技创新板股票退市流程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单选)
A.在科技创新板股票退市过程中,取消了暂停和恢复上市。
B.已退市的科技创新板企业不再设立专门的重新上市环节。
C.科技创新板股票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
D.如果科技创新板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投资者将无法阅读上市公司公告。
回答:D
3.科技创新板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表决权差额安排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以上通过。(单项选择)
一半
三分之一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三
答案:c。
4.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证券交易所交易时,应当符合申请权限开放前20个交易日内,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不含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方式投入的资金和证券)资产每日不少于()万元人民币的要求。(单项选择)
50英镑
b、70
c、90
100英镑
答:答
5.参与科技创新板交易的个人投资者,除应当符合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外,还应当通过()组织的科技创新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价。(单项选择)
A.上海证券交易所
B.证券公司
C.中国胡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d、中国证券业协会
答案:b。
6.证券公司应当动态跟踪和掌握科技创新板个人投资者的交易情况,至少每()年进行一次风险承受能力跟踪评估。(单项选择)
一半
b、1
c、2
d、3
答案:c。
7.盘后定价交易是在收市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匹配收市定价申报,并于当日()进行交易的一种交易方式。(单项选择)
一、最高价
b、最低价格
C.收盘价格
D.开盘
答案:c。
8.个人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网上申购时,必须满足以下哪一项要求才能持有市值?()(单项选择)
A.持有上海市场无限售条件a股总市值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
b .持有无限售条件a股和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的总市值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
c持有上海市场无限售条件a股和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的总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
D.持有无限售存托凭证的总市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
答案:c。
9.科技创新板每新股认购单位为()股,认购数量为()股或其整数倍。(单项选择)
一、200股,200股
乙,500股,500股
丙,800股,200股
d,1000股,500股
答案:b。
10.关于科技创新板股票竞价交易异常波动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单项选择)
a、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公布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五家会员营业部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b、连续三个交易日日收盘价背离30%属于异常波动。
C.没有涨跌幅限制的股票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数计算。
d、投资者可以不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利用资金和持股优势进行集中交易,影响股票交易价格的正常形成机制。
回答:D
相关问答:《科创板监控细则》中科创板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的认定,交易所有何考虑?
为抑制市场非理性波动,科创板交易监管区分了股裤枝派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从监管实际经验来看,除股价短时间内急涨急跌情形外,股价出现长期偏离等情形也是监管重点,进一步细分异常波动情形非常有必要。因此,科创板将连续10个交易日多次出现同向异常波动,以及连续10个、30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累计大幅偏离等情形认定为严重异常波动情形。针对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设置了不同的应对措施。交易信息公开方面,对于异常波动情形,上交所将公告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证券公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对于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上交所将公告严重异常波动期间分类投资者的交易统计信息,使广大投资者能够更加准确地掌握交易结构变化。此外,还针对严重异常波动情形设置了一系列应对措施,并增设了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搭散率异常的异常交易行为类型。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认定的基准指标,鉴于开板初期尚未完成科创板指数编制和发布,且主板和科创板是两个独立运行的板块,两者市场走势不具备可比性,采用上证综指为基准易造成误读误判。因此,为保证异常交易监管的连续性,经审慎考虑,开板初期拟采用全部已上市科创板股票(剔除无价格涨跌幅股票及全天停牌股票)当日收盘价涨跌幅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指数涨跌幅,计算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待科创板指数发布之后,再以科创板指数作为基准指数。相关问答:创业板注册制深夜发文:涨跌幅全改20%,开户门槛仅10万,对于散户有什么影响?
昨夜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方案的通过成功占领财经圈的C位,发文内容表示: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前5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之后的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从10%调整为20%。那么创业板为何要试点注册制?对散户又有什么影响呢?
01创业板
创业板也被称为二板市场,是与中小板、科创板、主板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因为主要是针对解决中小型企业、创业型企业等融资和发展需求而设立,且在其上市企业大多为创业型企业,故而也被称为创业板。
在未实行注册制之前,创业板的开通并没有资金限制,不过开通创业板权限需要到营业部进行办理。交易经验(股票账户开户时间)2年以上的的客户权限开通为T+2,未满2年的客户创业板权限开通为T+2。
02创业板为何要改革
股市是一个融资的地方,主要就是为了解决企业的融资困难以及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投资渠道,通过相关的运作可以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在国家层面来说,通过股市融资,可以促进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
相比较西方一些发达国家而言,我国的股市起步晚且制度并不完善,而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逐步完善股市相关制度迈向国际化是一个大趋势。而创业板的注册制实行相对来说是我国股市制度完善往前迈进可一大步;除开为了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外,还会加速市场上企业的优胜劣汰。
创业板注册制的推出并不突然,早于2016年就有铺垫,后又有推科创板的推出在前面探路,科创板试点运行(投资者投资年限需满2年,资金不低于50万,在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股票前5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之后的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20%)前期也出现过一些问题,不过随后逐步稳定下来。
在科创板试点稳定之后,创业板注册制也开始推行,这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可以大胆的推测一下,创业板注册制运行一段时间趋于稳定之后,再下一步可能就是主板的改革、涨跌幅的全面放开,也可能是T+0制度的推出。
03对散户的影响
创业板注册制的推出是为了让我国的实体经济得到更快的发展,让我国的股市迈向国际化与国际金融接轨。这些对于普通投资者都不用考虑,那么创业板注册制的推行对散户来说都有哪些影响呢?
①提高了投资风险,散户需提升投资能力
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从10%调整为20%,市场波动变化,投资风险也会随着上升。想要拿到这翻倍的收益相对来说也会困难很多,这就需要部分散户提升自己的投资能力,避免被市场淘汰。
②提高了资金要求,保护部分小散
创业板原先的权限开通要求没有资金限制,但是注册制推行之后开始有了10万元的资金门槛。这个投资门槛对于一部分投资者来说形同虚设,但是也有部分投资者资金量不足10万元的,这部分投资者无法参与创业板投资,可能会损失一些投资机会,但是更大程度上的是市场的一种保护机制,与科创板的50万资金限制有异曲同工之处。
③引导价值投资,投机行为减少
现在的A股市场,很多机构、游资等大资金可以通过一些操作来拉动一些垃圾股的股价,造成股价上升的假象引导散户接盘。在创业板注册制实行之后,通过这种方式来割散户的韭菜风险将会变大,机构等大资金投资也会倾向于投资优质的企业股票。
综上:相对来说,部分散户在短期内因为创业板注册制的实行交易上有所差异而会有点不知所措,但是长期来看对散户绝对是一个比较好的消息。挣钱不易,将本求利。我是@易将学财,欢迎关注,一起解锁更多财经挣钱知识吧!
4. 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方式
投资者通过以下方式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1)竞价交易;(2)盘后固定价格交易;(3)大宗交易。其中,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将延长半小时,所有散户都可参与交易。
拓展资料
一、 市场定位:强调“高”科技,对标NASDAQ。 科创板挂牌证券主要包括三类品种:上市公司的股票、存托凭证(CDR)及相关衍生品种。科创板挂牌对象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者存托凭证(CDR)并在科创板上市的,适用中国证监会、本所关于发行上市审核注册程序的规定。红筹企业,指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
二、 协议控制架构(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VIE结构),指红筹企业通过协议方式实际控制境内实体运营企业的一种投资结构。 很显然,科创板市场定位的系列关键词,包括世界前沿、国家战略、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突出等,据此不难判断,科创板是中国版NASDAQ,其对标市场应该是美国NASDAQ,它与深交所创业板是互补与竞合关系,创业板挂牌对象主要是普通创新企业,市值偏中小型;科创板挂牌对象则主要是高端创新企业,市值偏大中型,二者在市场定位上是互补的,但有交集、有重叠,有竞争。相比之下,创业板最大的短板是尚未推行注册制,包容性不足。
三、IPO标准:强调市值和营收,淡化盈利指标要求。 科创板首次打破现行A股IPO标准“必须盈利”的法则,强调市值与营收高成长对创新企业的重要性,允许“高”科技亏损企业上市。这既是A股市场提升IPO包容性的重大改革,更是中国资本市场迎合新经济时代创新企业发展要求的重大变革。 根据IPO申请企业的股权结构类型,科创板挂牌标准分别设立了三类企业的IPO标准:即普通股权结构(同股同权)、特殊股权结构(同股不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