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2股票交易所在哪里
⑴ 世界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诞生在哪个国家
1602年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
1602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正式印制了世界上最早的股票——东印度公司股票。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世界上第一个证券交易所
建立概况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Amsterdam Stock Exchange,AEX) 于1609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诞生,成为世界历史上第一个股票交易所。阿姆斯特丹银行也是在这一年诞生,大约比英国银行早一百年。
第一只可上市交易股份公司是是荷兰的东印度联合公司。1602年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成立,这是世界上第一个联合股份公司。通过向全社会融资的方式,东印度公司成功地将社会分散的财富,变成了自己对外扩张的资本。建立东印度公司的目的是为了派遣商船前往南洋,通过买卖交易换回当时欧洲没有的货物,如瓷器、香料、纺织品等等,这些物品在当时的欧洲可以卖到很高的价钱,但是没有人能单独提供大笔巨资为船队准备航海和贸易,所以人们通过发行股票来筹集所需的资金,对于买了东印度公司股票的人来说,所获得的利润既可以以黄金、货币或者货款的形式支付,也可以直接用香料支付,由于船队贩运回来的货物有可能一年比一年值钱,他们有可观的利润可图,因此人们踊跃地大量购买东印度公司的股票。世界上第一个证券交易所和第一只股票就这样开始了他们的历史使命。
建立条件
那么荷兰民众何以信任东印度公司而愿意把钱交给它呢?不仅仅是因为荷兰政府也是公司股东,更因为荷兰人有诚信的传统和文化。历史上就有荷兰船商宁可饿死病死、牺牲数人生命,而不动用客户的食物和药品的例子。
可以说,荷兰人是现代商品经济制度的创造者,他们将银行、证券交易所、信用以及有限责任公司有机地统一成一个相互贯通的金融和商业体系。
荷兰人很早就认识到股票市场的作用主要有:
(1)募集生产资金;
(2)优化资源配置;
(3)吸引公众参加民众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
(4)将长期风险短期化,集中风险分散化,有利于将全国人民分散的短期资金集合成集中的,长期巨额资金。
⑵ 世界第一个证券交易所是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位于荷兰阿姆斯特丹市,成立于十七世纪初,是世界上第一个以金融股票为主的证券交易所。该证券交易所于2000年9月和巴黎证券交易所、布鲁塞尔证券交易所合并,形成世界上第一个跨国境的泛欧交易所。
创立于荷兰帝国时代的1602年,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证券交易所之一,它位于阿姆斯特丹市的内达姆广场附近。阿姆斯特丹证交所是一个以金融股票为主的证券市场,而且外国股票占有相当高的比例,不过这些年来该证交所比较注意培养和发掘高技术的企业股票上市。
(2)1602股票交易所在哪里扩展阅读:
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⑶ 股票市场是哪一年成立的
你问哪一个啊
1602年在荷兰阿姆斯特丹正式印制了世界上最早的股票——东印度公司股票。
1680年全球第一家股票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在荷兰成立。
1685年德国柏林证券交易所成立。目前在德国,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是最大的证券交易所,也是欧洲证券交易中心之一。
1724年法国巴黎证券交易所成立。
1773年英国伦敦证券交易所的前身在“乔纳森咖啡馆”成立。
1790年成立了美国第一家证券交易所——费城证券交易所。
1792年,“由每日聚集在一棵梧桐树下的商人”建立了现今全球最著名的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
1877年瑞士苏黎世证券交易所成立。
1878年日本东京、名古屋成立了股票交易所。战后,1948年东京证券交易所重建和恢复。
1914年香港证券交易所成立。其后60年代末、70年代初,又成立了远东、金银、九龙等证券交易所。1980年,上述四家交易所合并成立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
1956年韩国达议股票交易所成立。
1962年台湾证券交易所成。
1971年美国“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即纳斯达克市场成立。
1973年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成立。
1990年、1991年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
⑷ 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因此,广义上的证券市场指的是所有证券发行和交易的场所,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一、证券市场的产生
(一)证券市场得形成得益于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股份制的发展
(三)证券市场的形成得益于信用制度的发展
二、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
(一)萌芽阶段
1、15 世纪的意大利商业城市中的`证券交易主要是商业票据的买卖
2、1602, 荷兰阿姆斯特丹成立世界第 1 个股票交易所
3、伦敦柴思胡同乔纳森咖啡馆,伦敦证券交易所前身
4、美国证券市场是从买卖政府债券开始的
5、1790, 美国第 1 个证券交所-费城证券交易所
(二)初步发展阶段:20 世纪初
(三)停滞阶段:1929-1933 世界经济危机
(四)恢复阶段:二战后至 60 年代
(五)加速发展阶段:70 年代至今
三、国际证券市场发展现状与趋势
(一)证券市场一体化
(二)投资者法人化
机构投资者主要有开放式共同基金、封闭式投资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基金、信托基金、对冲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
(三)金融创新深化
(四)金融机构混业化
1999.11.4 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 1933 格拉斯法案,标志金融业分业制度的终结
(五)交易所重组与公司化
(六)证券市场网络化
芝加哥商业交易所率先使用 BLOBEX 电子交易系统
(七)金融风险复杂化
(八)金融监管合作化
1、金融机构去杠杆化
2、金融监管的改革
80 年代,西方国家以放松金融管制为目标的金融自由化运动
3、国际金融合作进一步加强:G20 协调机制
四、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简述
(一)旧中国证券市场
1、最早出现的股票是外商股票
2、最早出现的证券交易机构:外商开办的上海股份公所、上海众业公所
3、1872, 轮船招商局是我国第 1 家股份制企业
4、1914 北洋政府《证券交易法》
5、1917, 北洋政府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设证券经营业务
6、1918 夏成立的北平证券交易所是中国人创办的第 1 家证交所
7、1920. 7, 上海证券物品交易所成立,是当时规模最大的证交所
8、之后相继出现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青岛市物品证券交易所、天津市企业交易所
(二)新中国证券市场
1、新中国资本市场的萌生(1978-1992)
①80 年代初股份制试点,股票出现
②1981 重启国债发行,82、84, 企业债和金融债出现
③1987.9, 中国第 1 家专业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
④1990.12.19, 上交所成立; 1991.7.3 深交所成立
⑤1991.10, 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并引入期货交易机制,新中国期货交易的实质性发端
⑥1992.10, 深圳有色金属交易所推注中国第 1 个标准化期货合约-特级铝期货标准合同
⑦1993, 股票发行试点正式由上海、深圳推广至全国
2、全国性资本市场的形成和初步发展(1993-1998)
①1992.10, 国务院证券委、证监会成立
②1997.11, 中国金融体系进一步确定了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
③1998.4, 国务院证券委撤销,证监会成为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
④1991,出现投资于证券、期货、房地产市场的基金,“老基金”
3、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1999-2007)
①1998.12 《证券法》颁布,1999.7 实施,新中国第 1 部规范证券发行与交易的法律,确认了资本市场的法律地位
②1998 建立集中统一监管体制后,实施了“属地监管、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相互配合”的辖区监管责任制
③2002 证监会增设专司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查处的机构,2007 建立了集中统一指挥的稽查体制
④2001 起,资本市场进入持续 4 年的调整阶段
⑤2004.1.31 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未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资本市场新一轮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⑥2006 后,中小板市场和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出现,是中国在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⑦2009.10.23, 创业板启动,成为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⑧2009 末,沪深 300 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制度启动
五、《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4.1.31 国务院发布,“国九条”,提出了 9 个方面的纲领性意见
1、充分认识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意义
2、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任务
3、完善相关政策,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4、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
5、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6、促进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发展,提高执业水平
7、加强法制和诚信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8、加强协调配合,防范化解市场风险
9、总结经验,积极稳妥推进对外开放
六、中国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
(一)在国际资本市场募集资金
1、1992, 沪深交易所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
2、1993, 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
3、1982. 1,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发行私募债券, 我国国内机构首次在境外发行外币债券
4、1984.11, 中国银行在东京发行日元债券,标志中国正式进入国际债券市场
5、1993.9 ,财政部首次在日本发行日元债券,标志我国主权外债发行起步
(二)开放国内资本市场
1、外国证券机构可以(不通过中方中介)直接投资 B 股 (向证交所申请)
2、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可以成为所有中国证交所的特别会员(向证交所申请)
3、允许外国机构设立合营公司,从事国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 33%,入世后 3年内,外资比例不超过 49%(向证监会申请)
4、入世后 3 年内,允许外国证券公司设立合营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 1/3。合营公司可以从事 A股的承销,从事 B 股和 H 股、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发起设立基金 (向证监会申请)
5、允许合资券商开展咨询服务及其他辅助性金融服务,给予国民待遇
6、2011.1, 证监会允许 QFII 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交易
7、1995, 证监会加入了国际证监会组织,1998 当选执委会委员
(三)有条件开放境内企业和个人投资境外资本市场
1、2006.6, 银监会开放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QDII 业务)
2、2007.5, 银监会将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投资范围从固定收益类产品扩大到股票和基金等非固定收益类产品
3、2003.6, 保监会许可保险外汇资金投资境外成熟资本市场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但仅限于中国企业境外发行的股票
4、2005 初, 中国平安保险获批运用自有外汇资金进行境外投资
2005. 9, 保监会允许保险公司将国家外汇局核准投资付汇额度 10%以内的外汇资金投资在海外股票市场,投资对象咸鱼中国企业股票
5、2006. 8, 国家外汇管理局启动基金管理公司 QDII 试点, 2007.6.20 证监会发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6、2007.8, 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天津滨海新区进行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的试点
(四)对我国香港和澳门的开放
1、2004.1.1 起,港澳地区已获得当地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在内地申请证券从业资格,只需通过内地法律法规培训和考试,无需专业知识考试
2、2006.1.1 起,允许内地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
3、2008.1.1 起,允许符合条件的内地基金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