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最後三分鍾如何看是否成交
1. 股市最後三分鍾成交技巧
在最後三分鍾的競價階段,賣盤被源源的買單不斷蠶食,最後收在9.69元,三分鍾上漲三分錢,雖然漲幅不大,但是累積成交了38.53萬股的巨量。通過觀察「逐筆成交」可以..
2. 股票最後三分鍾是集中成交的嗎
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告:8月20日起,正式調整收盤交易機制,採用收盤前最後三分鍾集合競價機制,即14:57至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階段。
股票最後三分鍾是集中成交的;深交所每天最後三分鍾是和開盤時一樣採用集合競價方式來產生收盤價。上交所是採取最後三分鍾平均交易價格產生收盤價。目的都是為了最大限度防止人為操縱股票的收盤價。
集中交易是區別於非集中交易而言的,是指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以公開、集中的方式進行買賣的交易方式,是證券流通的主要途徑和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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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利於降低券商交易代理成本,提高技術系統的運行與維護效率,促進證券公司向集約化、規模化方向發展,集中交易,可使證券營業部從有形化過渡到無形化,並直接減少與交易所的接人費用,實現通過無形市場擴大業務規模的同時,經營成本能得到大幅度降低。
2、有利於總部加強監管,防範風險,集中交易後所有交易業務都通過一套總部系統完成,券商就很容易建立一套高效的 實時監控系統對全公司交易過程中的異常交易、異常賬戶、異常操作實時監控,提前採取措施來化解風險。
3、有利於創建 信息系統基礎平台,實現公司數據共享,為管理層科學決策提供可靠的基礎數據 數據大集中後很容易實現數據共享。採用數據倉庫技術,對各種數據進行深層次的數據挖掘和數據分析,從中提煉出有價值的信息,為 公司管理層總攬全局、科學決策提供可靠的分析依據。
3. 股票最後三分鍾成交了,持倉會顯示嗎
股票最後三分鍾集合成交了,持倉當然會顯示你了,你可以查詢一定沒問題
4. 股票最後3分鍾沒有交易是怎麼了
深圳交易所交易規定,下午最後3分鍾(14︰57至15︰00)是集合競價確定收盤價,一樣有成交,是撮合成交。
5. 請問股票成交明細里最後三分鍾的明細單應該怎麼理解啊
滬市沒有最後三分鍾的限制,深市最後三分鍾是竟價成交。14:57到15:00分輸入委託價都是以收盤價為准成交。比如收盤價11元,只要委買高於11元都會成交,委賣價低於11元也是都會成交的。
6. 股市最後三分鍾規則是什麼
股市收盤最後三分鍾是採用集合競價的方式來收盤的,採集收盤前最後三分鍾的所有成交訂單的加權平均價格為收盤價,在最大限度的防止了人為的操控股票的收盤價。收盤價指滬市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深市的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
7. 股票最後三分鍾能不能成交
股票最後三分鍾能不能成交取決於投資者買賣單的價格。
如果買單價格高於收盤價、賣單價格低於收盤價,則可以成交;
如果買單價格低於成交價、賣單價格高於收盤價,則不能成交;
買賣單價格等於收盤價,則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早提交訂單可以成交,而晚提交訂單的則不一定能夠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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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盤集合競價制度是指將收市前或者收市後一段時間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買申報價格和不低於賣申報價格、成交量最大等原則產生的一個成交價格,並將這個價格作為收盤價和這個時間段內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股票發行(share issuance)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1.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1)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該股份有限公司應自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在3年以上。
經國務院批准,有限責任公司在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公開發行股票。
(2)發行人應當具有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
發行人的資產完整、人員獨立、財務獨立、機構獨立、業務獨立,在獨立性方面不得有其他嚴重缺陷。
(3)發行人已經依法建立健全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制度,相關機構和人員能夠依法履行職責。
(4)發行人資產質量良好,資產負債結構合理,盈利能力較強,現金流量正常。
(5)募集資金應當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應當用於主營業務。
2.上市公司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
上市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證券法》、《公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發行條件,包括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等規定的發行條件。
(1)《證券法》規定的上市公司公開發行新股的條件
①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②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③最近3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④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此外,《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的公開發行證券的條件有:
①上市公司的組織機構健全、運行良好;
②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續性;
③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良好;
④上市公司最近36個月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且不存在重大違法行為。
⑤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數額和使用應當符合規定。
⑥上市公司不存在不得公開發行證券的情形。
(2)上市公司配股的條件
①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總額的30%;
②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
③採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控股股東不履行認配股份的承諾,或者代銷期限屆滿,原股東認購股票的數量未達到擬配售數量70%的,發行人應當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已經認購的股東。
(3)上市公司增發的條件
①最近3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於6%。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與扣除前的凈利潤相比,以低者作為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的計算依據;
②除金融類企業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額較大的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借予他人款項、委託理財等財務性投資的情形;
③發行價格應不低於公告招股意向書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1個交易日的均價。
3.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
(1)特定對象條件。《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特定對象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①特定對象符合股東大會決議規定的條件;
②發行對象不超過10名。發行對象為境外戰略投資者的,應當經國務院相關部門事先批准。
(2)上市公司條件。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①發行價格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90%; '
②本次發行的股份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2個月內不得轉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業認購的股份,36個月內不得轉讓;
③募集資金使用符合法律規定;
④本次發行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4.上市公司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情形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①本次發行申請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②上市公司的權益被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嚴重損害且尚未消除;
③上市公司及其附屬公司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且尚未解除;
④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最近36個月內受到過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或者最近12個月內受到過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
⑤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
⑥最近1年及1期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事項的重大影響已經消除或者本次發行涉及重大重組的除外;
⑦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8. 深市股市交易時間最後3分鍾能不能成交
1 深市股市交易時間最後3分鍾能不能成交
可以成交
2 我撤單了,但電腦上顯示已報待撤,這是怎麼回事?
系統時間問題
3 如果撤單,一定不會成交
9. 請教:為什麼有些股票最後3分鍾沒有成交顯示
那是深圳市場的股票,最後三分鍾搞集合競價,收市時只成交一筆。滬市沒有這樣的規則。採納吧,打字辛苦。